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07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418,281.9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97,718.07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锡验[2022]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8,291,764.8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130,680,981.13 | ||
减: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6,683,263.06 | ||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533,361.89 | ||
减:账户支出 | 17,142,498.29 | ||
减:手续费、汇兑损失 | 96,816.7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 | ||
方式 |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 | 326008605011000221393 | 0 | 9,043,665.50 | 活期存款 |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408810100100815035 | 130,805,518.65 | 39,251,599.21 | 活期存款 |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50230188000684549 | 0 | 6,442,722.93 | 通知 活期存款 | ||
恒太照明(越南)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 889000000027462 | 0 | 越南盾174,421,461,135(折合人民币金额53,553,777.24) | 活期存款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83,263.06 元(不含税)。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亚锡鉴[2022]12号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500万元 | 2023年1月3日 | 2023年2月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3-2.88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500万元 | 2023年2月7日 | 2023年3月9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3-2.88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500万元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4月1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3-2.88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0,600万元 | 2023年4月17日 | 2023年5月1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8% |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 | 1,000万元 | 2023年1月13日 | 2023年3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1% |
存款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 800万元 | 2023年3月17日 | 2023年6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1% |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300万元(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截止2023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43,9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全资子公司“Evertie Lighting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账户储存、使用和管理。截止2023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支付使用募集资金46,800,300,000越南盾(折合人民币14,369,406.29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23,997,718.0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42,498.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866,639.7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42,498.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85.38%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 500 万套 LED 灯具项目 | 是 | 105,863,400.00 | 14,369,406.29 | 14,369,406.29 | 13.57% | 2023年11月17日 | 否 | 否 |
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改项目 | 否 | 8,048,900.00 | 1,615,688.00 | 1,615,688.00 | 20.07% | 2023年11月17日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10,085,400.00 | 1,157,404.00 | 1,157,404.00 | 11.48% | 2023年11月17日 | 否 | 否 |
合计 | - | 123,997,700.00 | 17,142,498.29 | 17,142,498.29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2023 年 1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年产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万套LED灯具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后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Evertie Lighting (Vietnam) Company Limited(恒太照明(越南)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83,263.06 元(不含税)。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亚锡鉴[2022]12号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恒太照明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300.00 万元(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恒太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截止2023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43,900万元,未到期余额为0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