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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1

2023

恒太照明

873339

半年度报告摘要

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Evertie Lighting Inc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彭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园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管园园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夏卫军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18号
电话0513-80290019
传真0513-68223338
董秘邮箱xiawj530@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evertielighting.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兴东路18号
邮政编码226010
公司邮箱info@evertielighting.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市场和经销体系的深刻认识,严格的产品性能管控、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的客户主要系灯具品牌商和销售商、工程商,公司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美国,且外销主要客户大多是存续时间在 30 年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产品的定价主要基于市场公允价格,企业管理层也会定期前往美国进行考察,就产品定价问题与客户进行磋商。得益于公司产品的良好品质以及较高的性价比,公司与客户已经建立起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的客户拓展方式主要以参展宣传、客户推介以及与潜在客户沟通等方式进行。在取得客户的需求后,公司会结合产品类别的市场调研信息,向客户推荐相关技术和产品方案。随后,公司会试制并向客户提供相关硬件样品,经充分沟通产品功能、性能、款式等细节后确定最终的方案。客户按照自身采购需求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组织生产并按照约定的交货方式和地点安排物流运输,完成相应的出口报关流程(外销业务)。一般而言,公司与客户的销售是具有一定持续时间的,不会发生一次性交易后就结束的情况。双方合作时间的长短是建立在双方彼此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的,与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供货及时性以及客户对公司回款及时性等有较大关系。因此双方的商业信誉是维系双方关系是否长远的重要因素。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进行生产。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并对生产流程实施动态管理。生产部综合考虑公司产品库存、设备产能、人员时间安排等因素,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人员上线进行生产;质量部对关键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施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督及品质检验工作。公司在品质管控方面按照产品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进行严苛的质量控制,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等一系列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为了提升开发能力,公司建有多个专门实验室,包括LED驱动可靠性检测实验室、PC及PMMA材料性能测试实验室、LED光电测试实验室、电磁兼容性测试实验室、热学管理测试实验室、灯具IP/IK测试实验部门以及智能产品测试实验部门、综合检测实验室。公司持续推动公司产品通过美国及加拿大(UL、ETL、CUL、FCC、DLC等)等国家的主流市场标准产品认证。公司在产品开发和品质管控方面的不断投入,有力地保障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更好地开发北美市场及其他市场储备了技术能力,为未来开拓智能产品奠定了夯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加大南通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双重心建设和整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拓展海外渠道,加大非美地区市场拓展,同时积极拓展国内销售渠道,建立国内外双循环体系。在 LED 工、商业照明细分领域充分发挥质量和成本比较优势,同时积极开发智能照明、健康照明等新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679,749,532.81722,737,623.78-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6,450,229.06568,136,716.94-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392.58-7.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8.68%18.94%-
资产负债率%(合并)22.55%21.3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39,460,816.48351,482,718.57-3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459.0068,040,740.06-5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400,080.4965,038,595.67-4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679,262.17101,095,915.88-43.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5.71%19.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5.84%1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34-55.88%
利息保障倍数164.7396.11-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56,792,98725.7911%2,781,22059,574,20727.054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71,1900.1686%-371,19000%
董事、监事、高管00%000%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63,410,81374.2089%-2,781,220160,629,59372.945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9,962,86136.3131%550,18080,513,04136.5630%
董事、监事、高管8,860,5784.0238%-41,4008,819,1784.0050%
核心员工1,110,0000.5041%-140,000970,0000.4405%
总股本220,203,800-0220,203,800-
普通股股东人数9,842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李彭晴境内自然人80,334,051178,99080,513,04136.5630%80,513,0410
2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1,830,701031,830,70114.4551%31,830,7010
3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910,116016,910,1167.6793%16,910,1160
4黄华境内自然人16,032,043016,032,0437.2805%16,032,0430
5纪少东境内自然人7,308,40014,0007,322,4003.3253%7,322,4000
6郑成克境内自然人8,897,200-1,612,7917,284,4093.3080%07,284,409
7吴文豪境内自然人6,341,40030,0006,371,4002.8934%06,371,400
8李淑5,334,51405,334,5142.4225%5,334,5140
内自然人
9郑永发境内自然人4,875,53804,875,5382.2141%04,875,538
10高深有境内自然人4,271,767-275,1003,996,6671.8150%03,996,667
合计182,135,730-1,664,901180,470,82981.9562%157,942,81522,528,01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李彭晴先生、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黄华先生与李淑蕉女士为夫妻关系。 3、李彭晴先生与李淑蕉女士为兄妹关系。 4、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3.73%股权份额,吴文豪先生持有合伙企业30.25%股权份额。 5、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4.03%股权份额,高深有先生持有合伙企业37.33%股权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彭晴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36.56%,通过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14.45%、通过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7.68%,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8.69%。

李彭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4年8月,高中学历。李彭晴先生于2003年2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上海鸿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上海鸿宝照明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太照明(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至今,担任恒太照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董事。

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11月,为公司原始股东持股平台,李彭晴先生分别持有3.73%和4.03%的股权份额,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银行理财产品货币资金质押13,841,989.842.04%票据保证金
总计--13,841,989.842.04%-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质押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获得现金流动性支持。由于公司整体运营健康,应收账款回款正常,现金流充沛,且该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小,因此该资产权利的受限对公司无影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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