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有毅先生、唐烨先生、钱康珉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蒋德权先生、陈江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该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 贷款条件 | 拟申请额度(万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信用 | 5,00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