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2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1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2月12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名城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相关议案。2022年12月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2022年12月12日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31,8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事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4年2月12日届满,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如需展期,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如需提前终止,须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规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