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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海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聪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聪秀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田家利联系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

号电话 0795-4605199传真 0795-4509033董秘邮箱 4617125@qq.com公司网址 http://www.jxningxin.com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

号邮政编码 330700公司邮箱 nxts1688@sina.com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特种石墨行业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到深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力。

1.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人员电话沟通、互联网和拜访客户等方式获得订单。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合作协议框架+订单”的模式进行交易,销售价格一般随行就市。

按照公司客户类型的不同,公司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其中直接销售的客户为石墨制品加工商和行业终端客户,间接销售的客户为贸易商。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间接销售为辅。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特种石墨和石墨坯产品,由于公司的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而销售客户主要为石墨制品加工商,其要求的交货期通常较短,因此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并非为“订单式”生产销售,而是依据历史销售情况、在产品和产成品库存情况、市场行情、未来预计需求等情况进行排产。客户一般根据其下游订单情况和生产销售的需求,向公司进行询货,依据公司销售人员向其提供的产品库存数据以及近期即将出炉完工的产品数据,向公司下订单,并签订相应的订单合同,订单一般具有“小金额、多频次”的特点。

对于特种石墨制品,其销售客户主要为行业终端客户,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模式为“订单式”生产销售,公司一般根据自身精加工的生产能力和排产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合同交货期。由于该类终端客户多为各行业领域内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公司与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一般需要配合客户完成样品测试和供应商认证后,方可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向其供货。

此外,公司还有少量客户为贸易商客户,该类客户无生产加工能力,其从公司采购产品后,直接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公司向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定价与其他客户一致,且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向其销售产品销售后,客户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公司与客户签订订单并完成生产后,由销售部签订发货计划单,并根据双方约定,安排发货、运输,由公司将商品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或由客户上门自提。其中,外销在办妥出口报关后需取得报关单和货运代理出具的提单,内销需取得客户签收单。财务部门在销售过程中负责开具发票、收款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为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高温沥青和石墨半成品,上述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和供货的持续稳定性,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实行严格筛选,与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充足和稳定。公司通过行业协会、展会、供应商网站等寻找潜在的供应商,并通过了解供应商产品质量标准和样品入厂检验等方式遴选最终供应商。对于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会依据未来销售市场的拓展预测情况,并根据部分原材料价格近期波动情况及预期未来走势进行适度、适量的提前备货。对于石墨半成品,公司主要采用“按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因特种石墨的规格型号较多,且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无法完全覆盖,而为了保证客户粘性,公司会从市场中采购特定规格的石墨半成品予以生产使用。

公司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采购部优先选择合作良好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如果过往合作的供应商中没有可以提供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商,则由采购部进行公开询价,并在报价的供应商中按照公司的审核体系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采购部根据审核确定的供应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或发出采购订单,货到后由质检部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批准入库,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三)生产模式

(1)公司自产的生产模式

对于特种石墨材料,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要求的不同,浸渍的次数为一到三次不等,焙烧的次数为一到四次不等,因此产品的生产周期为3-10个月不等。其中,公司生产的标准三焙化产品一般需要7-8个月,而行业内订单要求的交货期限一般为3个月。因此,公司主要由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订单、历史销售情况、下游需求预测以及存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传达给生产车间,统筹安排生产。部分订单因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无法完全覆盖,为了保证客户粘性,公司会从市场中采购石墨半成品予以生产使用。当销售部门收到此类订单,生产计划部会结合公司生产线负荷情况做出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分析石墨半成品需求并做出请购单发往采购部,采购的石墨半成品入库后统筹安排生产。质检部对原料、产成品进行检验和监督。财务部负责成本核算,指导生产车间统计工作,监督在产品盘点,每月成本核算分析。对于石墨制品,公司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采用按订单进行生产的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生产车间按照交货时间、产品规格和产品数量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各产品的生产。质检部对原料、产成品进行检验和监督。财务部负责成本核算,指导生产车间统计工作,监督在产品盘点,每月成本核算分析。

(2)公司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自身产能限制以及销售需求等原因,公司将委外加工作为补充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针对委外加工的公司产品,由公司生产计划部从公司常年合作的委外加工生产商中选择适合的工厂。如果现有委外加工生产商生产繁忙,无法提供委外加工,生产计划部则选择市场上评价较好的生产企业,并组织派遣技术人员对该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考查评估,确定生产商,签订协议。公司生产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派遣驻厂管理员对委外加工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控,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委外加工产品入库前需提交质检部检查验收,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质检部将责令其进行返工。公司将根据驻厂管理员和质检部的评价、委外加工商经营状态变动情况等综合信息对其履行能力进行持续跟踪。通过前述质量控制手段,公司能够较好地控制委外加工商的产品质量,进而保证公司产品的良好质量。

公司根据产品技术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了现有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生产模式稳定。

(四)盈利模式

公司实现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各种石墨材料、石墨制品的销售收入及受托加工生产收入。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资产总计1,965,045,437.79

1,575,547,298.41

2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0,595,282.23

586,577,229.10

58.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0.00

8.40

18.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60%

56.7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59%

61.79%

-(自行添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351,982,469.62

210,404,890.06

6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36,898.63

32,865,175.06

2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891,710.29

32,372,201.20

13.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629,255.80

42,109,318.84

-417.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6.20%

6.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5.61%

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47

17.02%

利息保障倍数 4.18

6.09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43,420,000

62.19%

2,283,874

45,703,874

49.0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0%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核心员工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26,400,000

37.81%

20,989,526

47,389,526

50.9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3,410,000

33.53%

23,410,000

25.15%

董事、监事、高管 24,176,000

34.63%

24,176,000

25.97%

核心员工 0

0%

0%

总股本 69,820,000

- 23,273,400

93,093,4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5,950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

份数量

李海航

境内自然人

9,750,000

9,750,000

10.473%

9,750,000

邓达琴

境内自然人

8,410,000

8,410,000

9.034%

8,410,000

李江标

境内自然人

5,250,000

5,250,000

5.639%

5,250,000

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5,000,000

5,000,000

5.371%

5,000,000

奉新县发展国有法3,000,000

3,000,000

3.223%

3,000,000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000,000

3,000,000

3.223%

3,000,000

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0,000

21,730

2,871,730

3.085%

2,850,000

21,730

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500,000

2,500,000

2.686%

2,500,000

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00,000

2,300,000

2.471%

2,300,000

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24,000

2,224,000

2.389%

2,224,000

合计44,284,000

21,730

44,305,730

47.594%

36,284,000

8,021,73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盛通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其一致行动人盛通合伙23.26%、20.79%和20.79%的出资额,其中李海航担任盛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

份数量

江西奥格投资管理有限1,000,000 0

公司

合计1,000,000 0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履约保证金

950,000

0.05%

客户履约保函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

抵押215,949,826.72

10.99%

借款抵押和融资租

赁土地 无形资产 抵押16,423,107.45

0.84%

借款抵押总计- - 233,322,934.17

11.88%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受限资产,主要为对外进行融资抵押担保导致的受限,资产目前的状态良好,公司享受其未来为公司获取经营净现金流的权利。同时,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对外融资渠道较多,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强,偿债能力较好,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较小,因此受限资产被强制处置的风险较低。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的资产受限的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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