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7号”《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76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38.4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9.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9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477,319,854.72 |
二、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15,785,575.69 |
其中:(1)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 242,533,524.46 |
(2)2023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 73,252,051.23 |
三、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其中:2023年初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0.00 |
项目 | 金额(元) |
2023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金额 | 0.00 |
2023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金额 | 0.00 |
四、加: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与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差额 | 27,170,793.80 |
其中:2023年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与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差额 | 3,041,291.08 |
五、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88,705,072.83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丰门支行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19230701040005089 | 78,357,070.01 | 活期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 |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 | 577905166010118 | 648,689.44 | 活期存款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丰门支行 |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 | 19230701040005071 | 109,699,313.38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188,705,072.83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
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并变更实施地点,关于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现调整为在温州、杭州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其中温州主要以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以图案设计为主。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731.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25.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578.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6,873.05 | 16,446.02 | 6,273.05 | 12,472.28 | 75.84%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0,678.63 | 15,178.63 | 1,052.16 | 13,046.28 | 85.95% | 2022年10月(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107.34 | 10,107.34 | - | 60.00 | 0.59%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000.00 | 6,000.00 |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659.02 | 47,731.99 | 7,325.21 | 31,578.56 | 66.16%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进行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并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温州、上海、东莞、杭州、成都五地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其中温州、 |
东莞、成都主要以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上海主要以图案设计为主。由于省际人流、物流受到较大限制,当期情况下跨省展开项目选址、建设面临较大挑战。 结合行业现状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更好的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设计、展示、营销中心项目”现调整为在温州、杭州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其中温州主要以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以图案设计为主。后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行业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在其他地方实施建设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公司计划通过在产业发展优势地及时尚潮流聚集地建设设计、展示、营销中心,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及价值输出口及业务营销平台。根据相关信息,杭州未来科技城将围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主导产业,集聚丰富的电商、仓储物流、直播等产业资源,具有较为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为能够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有效推动公司自身业务的长远发展,公司对建设地点的区位优势、房屋类型和结构、价格等进行了多次对比论证后,拟在杭州未来科技城区域内购买办公楼,用于杭州地区设计、展示、营销中心的建设。由于意向购买的房产将于2024年3月完成交付,故决定将“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成为集鞋楦制作、人体脚型研究、材料性能检测、数据存储、鞋类产品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前沿研发中心。研发设计人才是研发中心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为此公司计划引进境内外优秀研发设计人才。但境内外人员流动均有所受限,对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经济下行的负面影响,包括与各大院校展开合作,为公司研发设计工作引进新技术、新材料的同时挖掘优质校园人才以持续推进公司的前瞻性研发工作,但总体而言公司核心骨干研发设计人才的引进、招聘、到岗均受到影响。为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在核心骨干人才未顺利引进的情况下暂缓建设进度,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有所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进行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并变更实施地点,具体情况请见上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不适用 |
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
注:公司“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0月陆续投入使用,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相关的建筑工程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完成主要系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