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思兰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诺思兰德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所有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查验与询问,经过综合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英典、徐辉、任自力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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