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7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预计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240,000股。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上述变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1,240,858,400股变更为1,240,618,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应当相应由1,240,858,400.00元变更为1,240,618,400.00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858,400.00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618,400.00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858,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618,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
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为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并由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行政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