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17:3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宜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选举戴宜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63)。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