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