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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一、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三、关于对完善与修订“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完善与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第一期(增补)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完善与修订。

四、关于注销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对完善与修订“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完善与修订,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完善与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海涛、吴建华、佘江炫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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