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
2023年8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