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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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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2次

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审议意见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收入确认。请发行人:(1)逐一梳理前20大客户的销售合同中安装调试相关条款是否实际履行,是否存在因发行人不具备安装资质等原因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形,是否由客户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调试,以实际履行行为变更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发行人实际不承担相关合同条款义务。(2)对照前20大客户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权相关条款,逐月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具体情况。

(3)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按照产品、合同类型及合同关键条款详细披露发行人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并严格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收入确认时点的合规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详细说明核查过程,就合同实际履约情况对收入确认政策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2.关于监检证。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进一步说明产品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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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监检主体、监检程序,取得监检证的具体过程,监检证对发行人产品质量的证明效力,对发行人生产及客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效力及影响,以及产品出厂前取得监检证的规范措施,并作出相关承诺。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收入确认。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签收确认收入的合理性、合规性”所选取的“典型合同条款”是否具有代表性,以签收时点确认收入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确认收入的前二十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合同或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及中标、合同签订、产品设计与投产、生产入库、特检院监检(非压力容器无需监检)、通知发货、到货签收、确认收入、回款的具体时间,如涉及确认收入或者回款,说明具体金额及其占比等,并说明是否存在跨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情形。(3)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最新回款情况。(4)结合并申请挂牌期间关于监检证承诺事项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

2.关于毛利率。请发行人说明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制造费用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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