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79 公司简称:长远锂科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宜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长远锂科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
锂科有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 |
金驰材料 | 指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远新能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GGII | 指 | 高工产研,专注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研究咨询机构,旗下有锂电、电动车、LED、机器人、新材料、智能汽车研究所 |
中国五矿 | 指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五矿股份 | 指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财务公司 | 指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矿冶院 | 指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创元 | 指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安晏 | 指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尚颀颀旻 | 指 | 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鹏智慧 | 指 | 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国调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建信投资 | 指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信石信远 | 指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能融科 | 指 | 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信投资 | 指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五矿金鼎 | 指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长远金锂投资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投资有限公司 |
长远金锂一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二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二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三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四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远锂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nan Changyuan Lico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NGYUANLIC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柳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13年12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 2、2021年10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205 |
公司网址 | http://www.cylico.com/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曾科 |
联系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电话 | 0731-88998117 |
传真 | 0731-88998122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网址: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网址: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网址: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址:http://epaper.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长远锂科 | 68877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889,754,581.90 | 7,633,320,653.32 | -35.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9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312,842.98 | 722,464,602.37 | -95.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8,623,035.54 | -740,318,976.40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739,157,114.64 | 8,121,257,510.24 | -4.70 |
总资产 | 14,386,422,252.85 | 17,657,209,773.98 | -18.5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39 | -92.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39 | -9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37 | -94.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11.03 | 减少10.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 | 10.52 | 减少10.1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5 | 4.18 | 减少0.9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5.94 | 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同时,下游需求放缓,公司订单量减少,营业收入下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49 | 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产品销量与售价也下降,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毛利下跌。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5.8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92.3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92.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94.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付款信用期,而主要材料供应商整体付款信用期较短,由于上下游收付款信用周期的差异,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少。 |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98.1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256,800.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32,797.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4,199,296.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新能源电池提供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的正极材料,旨在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的引领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含自供前驱体)、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的销售。
公司自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2023年一季度受补贴退坡、下游企业优化库存结构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放缓,2023年二季度以来促消费政策频繁落地,并积极开展新能源下乡活动,且下游客户库存消化,市场逐渐回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1-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74.7万辆,同比增长44.1%。公司2023年二季度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深化客户合作,并持续加大国内外客户开发力度,实现营业收入295,542.27万元,环比增长5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8.28万元,环比增长6741.42%。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显著的技术先发优势。此外,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金驰材料的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与产能,实现了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一体化布局,全面掌握了产业链核心环节,在产业链价值分割与产业链话语权上占据优势,公司研发并掌握了三元前驱体共沉淀技术、高电压NCM制备技术、高电压钴酸锂制备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在动力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钠电材料的技术开发上均取得了进展。
前驱体合成新工艺技术持续突破,自主研发关键核心设备前驱体反应釜进一步大型化应用,新一代高效浓缩系统产线推广,间断法工艺迭代升级;前驱体粒度分级技术行业内首创产业化应用。
超高镍单晶正极材料实现百吨级出货,通过了大圆柱动力电池项目的审核。第二代高功率高镍NCA稳定性得到改善,实现百吨级交付。高电压快充型中高镍三元材料进一步降本,开发迭代品,产线批次稳定性样品通过客户的评估。新款混合动力汽车电池用高功率三元材料,进入先行量产验证阶段。
磷酸铁锂材料完成批次稳定性验证和小批量试产。钠电层状材料,第一代产品开发基本定型,实现吨级销售。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金驰材料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营业务产品不断进行研发投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促进有价值技术成果的挖掘以及进行专利布局,促进公司的产品、技术创新,形成并保护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公司产品研发水平与市场竞争力。新增取得1项发明专利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获得89项发明专利和37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2023年度参与起草标准新实施16项,截止目前累计实施46项,其中主起草3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 | 1 | 114 | 89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2 | 41 | 3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其他 | 0 | 0 | 10 | 10 |
合计 | 9 | 3 | 168 | 13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9,061,968.09 | 319,209,279.67 | -50.1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9,061,968.09 | 319,209,279.67 | -50.1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 3.25 | 4.18 | 减少0.93个百分点 |
比例(%)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研发材料投入减少;另一方面,2022年市场行情持续向好,公司把握机会,加快研发进度,研发投入同比今年增幅较大。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4.50V高电压钴酸锂用前驱体的开发 | 5,500.00 | 454.17 | 3,795.16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工具;数码 |
2 | 废三元电池极粉的优先提锂技术开发 | 2,750.00 | 151.36 | 1,884.98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3 | 废旧动力电池极粉浸出石墨渣的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开发 | 3,290.00 | 62.08 | 1,862.06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4 | 4.4V高电压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开发 | 5,300.00 | 1,003.11 | 3,096 | 中试 | 中试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5 | 前驱体流体运动对材料性能研究 | 9,235.00 | 226.56 | 2,462.71 | 中试 | 量产 | 行业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6 | 4.4V+高能量密度镍钴锰正极材料开发 | 6,700.00 | 292.26 | 2,521.19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7 | 长续航型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开发 | 2,780.00 | 90.3 | 90.3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8 | 成本型HEV用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开发 | 4,930.00 | 245.62 | 245.62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9 | 高容量高镍单晶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工艺开发 | 3,790.00 | 1,034.53 | 1,034.53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0 | 功率型高镍9系循环改善型前驱体及其正极材料开发 | 2,780.00 | 219.32 | 219.32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1 | xHEV用多孔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开发 | 2,980.00 | 108.52 | 108.52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2 | 新一代中镍低钴前驱体及正极材料开发 | 4,610.00 | 1,087.55 | 1,087.55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3 | LF22高压实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开发 | 4,109.00 | 909.54 | 1,271.39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储能 |
14 | LY22中镍低Co材料开发 | 7,800.00 | 1,445.61 | 5,672.02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储能 |
15 | LC230钴酸锂产品开发 | 2,500.00 | 460.3 | 794.02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工具;数码 |
16 | 三元材料析氧机理探究 | 6,320.00 | 566.88 | 5,555.4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数码 |
17 | 高功率型多孔正极材料的开发 | 6,325.00 | 376.71 | 1,871.84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8 | 6系三烧产品降本工艺研究 | 7,180.00 | 1,097.82 | 3,065.96 | 中试 | 量产 | 行业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9 | 下一代低成本高功率型三元正极材料的开发 | 5,500.00 | 378.62 | 378.62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20 | 215代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开发 | 2,700.00 | 112.8 | 112.8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21 | 三元正极材料制程气氛设计与应用研究 | 1,800.00 | 1,125.9 | 1,125.9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电动 |
22 | 4.4V中镍高电压产品 | 6,300.00 | 1,734.42 | 1,734.42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工具;数码 |
合计 | / | 105,179.00 | 13,183.98 | 39,990.31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95 | 28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09 | 16.5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065.96 | 3,854.0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00 | 13.6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2 | 4.07 |
硕士研究生 | 97 | 32.88 |
本科 | 112 | 37.97 |
专科 | 42 | 14.24 |
高中及以下 | 32 | 10.85 |
合计 | 29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3 | 41.6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6 | 46.1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1 | 10.51 |
50-60(含50岁,不含60岁) | 5 | 1.69 |
合计 | 295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科研实力雄厚,掌握先进的前驱体合成、正极材料制备、废旧电池回收等技术,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了126项专利。目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公司产品符合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发展方向,单晶三元、高镍材料在行业内享誉盛名,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显著的先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早期从事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下游客户对三元正极材料的各项指标提出严格要求,
故而研发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此外,公司凭借着在三元材料领域的经验积累,对于开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而言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能有效共享研发、客户和品控等资源,尤其是磷酸铁锂的产品品控对标三元材料,助力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实现高端化。
(3)前驱体、正极一体化的产业链前端融合优势
对于正极材料生产企业而言,原材料占据营业成本的较大比重。尤其对于公司主要产品三元正极材料而言,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更为关键。三元前驱体本身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产品品质对于后续加工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有着决定性影响。因此,对于三元正极材料企业而言,掌握了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对于行业地位与议价能力具有凸显作用。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金驰材料的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与产能,实现了三元前驱体、正极一体化布局,全面掌握了产业链核心环节,在产业链价值分割与产业链话语权上占据优势;对产品质量形成更为稳定可控的保证。报告期内,金驰材料生产的三元前驱体主要供公司连续生产三元正极材料。
(4)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优势
长远锂科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公司鼓励技术创新,对新产品开发项目、工艺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专利文章、科技项目等进行专项奖励。同时,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研发团队骨干人员开展了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调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夯实了公司的技术优势基础,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稳固的客户渠道优势
正极材料企业与下游电池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往往要经过需求对接、送样、验证、调试等一系列复杂的步骤,这一过程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且一旦客户确定了合格供应商之后,不会轻易改变。因此,稳固的客户渠道对于正极材料企业至关重要。长远锂科以优秀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一流客户的认可,目前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长远锂科与其长期深度的业务合作保证了正极材料出货量的稳定增长。
(6)依托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
长远锂科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五矿。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2023年世界500强排名65位。中国五矿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境外矿山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和非洲等地,拥有巴新瑞木镍钴矿等全球一流矿山,在金属矿产领域具有一流的国际影响力。
长远锂科是中国五矿旗下新能源材料板块的支柱企业,中国五矿提供的信誉背书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了重要助力。公司依托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有望获得更为快速、长远的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下游企业优化库存结构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975.46万元,同比下降3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51.21万元,同比下降91.49%。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市场开拓,持续加大销售力度、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费用管控、不断优化工艺、改善产品巩固市场地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542.27万元,环比增长5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8.28万元,环比增长6741.42%。根据鑫椤锂电统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位于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前列。
1、重点项目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设备采购、设备调试等工作,上述项目达产达效后,公司的正极材料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聚焦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打基础、调结构、扩规模、提价值”的客户建设目标,通过提高客户响应能力、产品交付能力、并持续优化技术和产品迭代,加强巩固深化与现有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增加客户黏性,并加快公司产品进入新客户供应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强国际业务,积极拓宽海外销售渠道,充分挖掘国际市场的业务需求。
3、优化供应链管理。
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先后与上游头部企业签订战略采购协议,增强供应灵活性,深化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机制,基于原材料价格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库存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4、坚持创新驱动。
(1)前驱体合成新工艺技术持续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关键核心设备前驱体反应釜进一步大型化应用,并推广新一代高效浓缩系统,间断法工艺迭代升级;前驱体粒度分级技术在行业内首创产业化应用;
(2)高镍、超高镍产品进展顺利。报告期内第二代高功率高镍NCA稳定性得到改善,超高镍三元材料以优异的表现获得客户认可,并通过了大圆柱动力电池项目的审核,超高镍单晶正极材料、高镍正极材料均实现百吨级出货;高电压快充型中高镍三元材料开发迭代品,能够进一步降低成本,产线批次稳定性样品已通过客户的评估;
(3)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完成了批次稳定性验证和小批量试产,预计三季度进行批量出货;
(4)钠电正极材料取得阶段性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吨级生产线改造,并基于客户的特定需求持续改造、优化产线,实现了钠电正极材料小批量出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
由于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公司目前主要在研项目的技术目标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存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一旦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研发团队的技术实力与稳定性是公司持续科技创新的基石。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存在研发团队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旦公司研发人员发生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依赖于核心技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关键技术流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包括锂电池、钠电池、氢燃料电池等,而锂电池技术也可细分为多种技术方向。以正极材料来划分,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发展迅速,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技术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业绩大幅下滑风险或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975.46万元,同比下降3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51.21万元,同比下降91.49%。公司业绩受到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包括产业政策因素、行业因素、技术因素等。产业政策因素方面,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对市场存在一定负面影响。行业因素方面,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技术因素方面,技术路线替代性风险也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
潜在影响。上述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面临大幅降低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硫酸钴、四氧化三钴、磷酸铁等直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较高。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需变化、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产业链,导致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均面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正极材料市场在发展初期处于供不应求局面,业内企业利润水平可观,由此不断吸引新进入者参与行业竞争。近年来,大量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正极材料市场。现有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亦纷纷加快多元化产能建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国内现有正极材料主要竞争者近年来均进行产能扩张或有比较明确的产能扩产计划。伴随着国内正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扩张加剧,如果下游需求无法跟上,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4)产品质量问题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高效电池正极材料最终应用方向主要为电动汽车、3C、储能等领域。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于动力电池安全性的要求极高。因此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是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的必要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如果公司未来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能扩张与产能利用率下跌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建设。上述项目达产达效后,公司的正极材料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利用率下跌的风险。
(6)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下游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3C、储能等领域。如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17%,同比减少11.9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国内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供给持续增长,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攀升导致议价能力减弱,不断侵蚀中游材料端的利润空间。因此,若未来出现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市场需求放缓、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不利变化等负面事件,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2)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建项目持续投入,从关联方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生产设备、生产过程所需原材料的金额较大所致。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带来的工程建设、生产设备采购需求以及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引起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未来与关联方的采购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未来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子公司金驰材料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需定期复审或者备案。若未来上述企业不能满足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或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面临税费上升、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975.46万元,同比下降3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51.21万元,同比下降91.4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889,754,581.90 | 7,633,320,653.32 | -35.94 |
营业成本 | 4,606,285,885.75 | 6,315,259,920.81 | -27.06 |
销售费用 | 8,803,453.40 | 11,239,451.13 | -21.67 |
管理费用 | 42,281,339.89 | 59,513,547.09 | -28.96 |
财务费用 | 7,183,411.14 | -4,924,068.8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59,061,968.09 | 319,209,279.67 | -5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8,623,035.54 | -740,318,976.4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236,746.99 | -140,353,295.7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519,851.79 | 198,739,024.28 | -296.5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同时,下游需求放缓,公司订单量减少,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产品成本减少,同时,销量下
降,营业成本随之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2022年10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融资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研发材料投入减少;另一方面,2022年市场行情持续向好,公司把握机会,加快研发进度,研发投入同比今年增幅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付款信用期,而主要材料供应商整体付款信用期较短,由于上下游收付款信用周期的差异,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大幅增加,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建,在建项目购置长期资产增加投资活动流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2022年10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减少其他融资活动及支付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22,325,718.67 | 11.28 | 4,892,210,025.92 | 27.71 | -66.84 | 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款及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款。 |
应收票据 | 453,623,192.57 | 3.15 | 1,185,298,412.23 | 6.71 | -61.73 | 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影响,销量与销售价格均下降,公司收入减少,相应的应收货款会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9,324,960.44 | 7.02 | 750,423,220.14 | 4.25 | 34.50 | 主要系公司加大对银票回款质量管理,优先收取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导致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5,113,265.72 | 0.04 | 134,639.90 | 0.00 | 3,697.73 | 主要系增加土地保证金所致。 |
预付账款 | 1,158,024,123.85 | 8.05 | 126,757,049.23 | 0.72 | 813.58 | 主要系公司为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与供应商签订深度战略合作协议,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69,086,205.89 | 0.48 | 5,000,000.00 | 0.03 | 1,281.72 | 主要系期末增加银票贴现。 |
应付票据 | 609,515,000.00 | 4.24 | 2,752,550,338.00 | 15.59 | -77.86 | 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4,183,070.41 | 0.03 | 11,621,678.37 | 0.07 | -64.01 | 主要系前期实施项目本期验收通过确认收入,减少合同负债。 |
应付职工薪酬 | 15,837,871.34 | 0.11 | 5,206,669.80 | 0.03 | 204.18 | 主要系增加已计提未支付的工资。 |
应交税费 | 228,264.30 | 0.00 | 102,951,266.27 | 0.58 | -99.78 | 主要系本期利润下降,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0,000.00 | 0.05 | 20,000,000.00 | 0.11 | -62.50 | 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7,463,232.67 | 2.35 | 828,715,337.50 | 4.69 | -59.28 | 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475,75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30,475,750.00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751,423,220.14 | 258,901,740.30 | 1,010,324,960.44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750,423,220.14 | 258,901,740.30 | 1,009,324,960.44 | |||||
其他权益工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751,423,220.14 | 258,901,740.30 | 1,010,324,960.4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持股比例 | 100% | 100% |
注册资本 | 179,787.71 | 100,000.00 |
总资产 | 420,516.64 | 743,615.99 |
净资产 | 306,519.53 | 235,560.33 |
营业收入 | 222,622.88 | 305,636.37 |
营业利润 | 2,238.56 | 2,095.16 |
净利润 | 3,044.24 | 1,202.5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3/2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3/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5/1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已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62.2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驰材料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种类及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速率 | 排放标准 | 1-6月排放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气 | 含氨废气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8个 | 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0.016kg/h | 8.7kg/h | 0.23吨 | - | 无 |
粉尘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5个 | 正极车间厂房、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5.2mg/m? | 120mg/m? | 0.38吨 | - | 无 | |
硫酸雾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5个 | 原料一车间、原料二车间、镍钴溶解厂房 | 0.2mg/m? | 45mg/m? | 0.03吨 | - | 无 | |
废水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1个 | 一期废水站 | - | 35mg/L | 0吨 | - | 无 |
COD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 | 380mg/L | 0吨 | - | 无 | |||
pH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 | 6-9 | 0吨 | - | 无 | |||
噪声 | 昼间 | - | - | - | 61.6dBA | 65dBA | - | - | 无 |
夜间 | - | - | - | 51.3dBA | 55dBA | - | - | 无 |
2023年上半年度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 | 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1-6月处置量 | 处置方式 |
含镍废渣 | 261-087-46 | 吨 | 5.80 | 委外处置 | |
破损的废包装袋和未破损内袋 | 900-041-49 | 吨 | 53.00 | 委外处置 | |
实验室危废 | 900-047-49 | 吨 | 0.48 | 委外处置 |
注:报告期内未排放生产废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驰材料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建有氨气吸收塔、硫酸雾吸收塔、烧结板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废气处理设施,报告期内各废气治理设施平稳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方面,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报告期内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建立了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办理转移联单;废水处
理设施建设方面,建有工业废水处理站,2023年上半年共处理废水23.14万吨,回收纯水13.82万吨,制纯水浓水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金驰材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备案有效期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溶液泄露应急演练,并根据实际演练效果对预案进行评价与完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金驰材料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要求,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查清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了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开展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并在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相关数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危险废物 | 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1-6月处置量 | 处置方式 |
破损的废包装袋和未破损的内袋 | 900-041-49 | 吨 | 85.99 | 委外处置 |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吨 | 2.10 | 委外处置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各产尘工序均建设有粉尘过滤装置,报告期内各废气治理设施平稳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建立了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办理转移联单。废水处理设施:建有MVR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报告期内共处理废水1.29万吨。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提交长沙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节能环保责任制,明确目标与责任,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从源头减排、装备升级、工艺改进、管理优化等方面细化节能减排工作举措。实施了错峰用电、空压机余热回收、窑炉改造、废气治理设施优化等一系列措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助推公司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88.5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能源回收利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工艺设备改进,实施了增加装钵量、窑炉双层改造,减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另外还实施了空压机余热回收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报告期内节省用电量150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788.55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花垣县乡村振兴局定点帮扶建设的重点项目,2023年上半年消费帮扶总金额22.17万元;此外,参与湖南省直工会“促消费助发展”行动,在端午节期间动员、引导干部员工参与消费帮扶,购买脱贫地区产品66.12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花垣县麻拉村党支部、两河村党支部签署了结对共建协议,积极构造双方资源互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1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2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员工持股平台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注3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柳泉、张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鲁耀辉、刘海松、胡泽星、何敏 | 注4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周友元 | 注5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张海艳、张瑾瑾、胡志兵、孟立君、周耀、李厦、刘庭杰 | 注6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7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8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9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0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和安鹏智慧 | 注11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13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 | 注14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6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7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8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9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注21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22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股东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国调基金、建信投资、信石信远、华能融科、中信投资、三峡金石、伊敦基金、中启洞鉴、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注23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4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5 | 2022年3月11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26 | 2022年3月11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27 | 2022年3月11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间接持有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
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愿表达,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单位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3: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愿表达,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4: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六、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七、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5: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六、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七、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八、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6: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三、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愿表达,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7: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提取捐赠基金及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五、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六、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注8: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除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外,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其中,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但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为他人经营任何企业或者通过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中冶新能源与长远锂科在产品定位、目标市场、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与长远锂科的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从事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与长远锂科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中冶新能源不从事与
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
注9: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中,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不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注10: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长远锂科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注11: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事宜。3、本公司/单位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注12: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人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3:一、本公司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三、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注14:一、本单位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本承诺函约定的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三、本单位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注15: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一)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3、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3、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五、约束措施。(一)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的30%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的30%。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30%。注16:一、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一)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三、约束措施。(一)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注17:一、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长远锂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8: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公司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注19: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三、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注20: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五、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1: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注22:一、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单位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单位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单位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公司/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注23:本企业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并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或受到相关处罚,本企业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注24: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长远锂科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注25: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6: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7: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和2023年3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25,322.4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五矿财务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 | 2000,000,000.00 | 0.35%-1.35% | 1,870,624,182.75 | 7,048,165,673.79 | 8,745,135,023.91 | 173,654,832.63 |
人 | |||||||
合计 | / | / | / | 1,870,624,182.75 | 7,048,165,673.79 | 8,745,135,023.91 | 173,654,832.63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5日 | 2,725,003,859.20 | 2,647,323,550.77 | 2,717,897,700.00 | 2,647,323,550.77 | 2,136,113,325.23 | 80.69 | 156,424,476.37 | 5.91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3,250,000,000.00 | 3,237,658,962.27 | 3,250,000,000.00 | 3,237,658,962.27 | 2,230,547,820.78 | 68.89 | 1,192,087,545.54 | 36.82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资金 | 说明具体情况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5日 | 否 | 1,917,897,700.00 | 1,917,897,700.00 | 1,389,023,130.25 | 72.42 | 2022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4,302,826.26 | 否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5日 | 否 | 800,000,000.00 | 729,425,850.77 | 747,090,194.98 | 102.4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否 | 1,450,000,000.00 | 1,450,000,000.00 | 904,800,713.42 | 62.40 | 2023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否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447,038,145.09 | 49.67 | 2023年9月 | 否 | 否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否 | 900,000,000.00 | 887,658,962.27 | 878,708,962.27 | 98.99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公司尚有部分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且由于工程建设款项、设备款项的支付均存在一定的账期和质保金条款对支付节奏有影响,因此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落后于项目建设进度。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9,775,065.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59,775,065.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远新能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41,035,808.87元,产生收益累计20,453,096.16元。2022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3,765.90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1,044,328,435.45元,产生收益累计37,221,045.66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93,161,798 | 46.30 | 13,578,900 | 13,578,900 | 906,740,698 | 47.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27,756,500 | 42.91 | 827,756,500 | 42.9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5,405,298 | 3.39 | 13,578,900 | 13,578,900 | 78,984,198 | 4.0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5,405,298 | 3.39 | 13,578,900 | 13,578,900 | 78,984,198 | 4.0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036,044,474 | 53.70 | -13,567,557 | -13,567,557 | 1,022,476,917 | 53.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36,044,474 | 53.70 | -13,567,557 | -13,567,557 | 1,022,476,917 | 53.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29,206,272 | 100.00 | 11,343 | 11,343 | 1,929,217,61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根据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共有人民币17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1,34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除上述解除限售情形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变动原因为系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转融通借出、归还股份导致限售股数量发生的变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没有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75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551,300 | 8.58 | 165,551,300 | 165,551,3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220,068 | 6.3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45,534 | 60,843,016 | 3.1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647,026 | 59,140,784 | 3.0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740,000 | 43,893,250 | 2.28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032,465 | 42,777,804 | 2.2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403,788 | 41,029,462 | 2.13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03,787 | 33,273,923 | 1.7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220,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220,068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843,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43,01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140,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140,78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3,893,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93,250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42,777,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77,804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1,029,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29,462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273,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73,923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4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556,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6,799 |
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65,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65,75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五矿股份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长胡柳泉先生进行表决。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五矿股份、长沙矿研院、宁波创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建信投资持有国调基金25.30%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551,3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678,544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14,469,047 | 2023.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长沙长远金锂二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83,297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14,505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28,358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5,610,447 | 2023.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五矿股份、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五矿金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长沙长远金锂投资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锂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22”。公司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锂科转债”的初始股价格为15.7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5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5.53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54,917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47,577,000 | 10.70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47,577,000 | 10.70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3,788,000 | 5.3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304,000 | 4.3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二组合 | 96,221,000 | 2.9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037,000 | 2.86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71,268,000 | 2.19 |
易方达稳健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264,000 | 1.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433,000 | 1.83 |
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842,000 | 1.66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锂科转债 | 3,250,000,000 | 179,000 | 0 | 0 | 3,249,821,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79,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1,343 |
累计转股数(股) | 11,343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6 |
尚未转股额(元) | 3,249,821,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45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3年6月15日 | 15.53 | 2023年6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5.53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658号),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锂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622,325,718.67 | 4,892,210,025.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53,623,192.57 | 1,185,298,412.23 |
应收账款 | 七、5 | 3,357,341,348.01 | 3,862,157,857.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009,324,960.44 | 750,423,220.14 |
预付款项 | 七、7 | 1,158,024,123.85 | 126,757,049.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113,265.72 | 134,639.9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901,504,250.69 | 2,259,274,793.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9,951,911.56 | 116,168,715.17 |
流动资产合计 | 9,597,208,771.51 | 13,192,424,713.3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103,819,084.26 | 2,784,451,072.8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74,658,999.75 | 1,043,798,105.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59,144,246.93 | 363,783,997.71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9,890,060.04 | 60,753,418.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0,701,090.36 | 210,998,466.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89,213,481.34 | 4,464,785,060.61 | |
资产总计 | 14,386,422,252.85 | 17,657,209,773.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9,086,205.89 | 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09,515,000.00 | 2,752,550,338.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16,374,577.08 | 2,029,649,453.3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183,070.41 | 11,621,678.3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837,871.34 | 5,206,669.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228,264.30 | 102,951,266.2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4,390,708.53 | 29,447,582.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5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37,463,232.67 | 828,715,337.50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4,578,930.22 | 5,785,142,325.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97,596,700.00 | 597,596,700.00 |
应付债券 | 七、46 | 3,010,951,711.39 | 2,947,160,141.0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39,137,796.60 | 201,053,097.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5,000,000.00 | 5,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2,686,207.99 | 3,750,809,938.16 | |
负债合计 | 6,647,265,138.21 | 9,535,952,263.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29,217,615.00 | 1,929,206,2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318,721,813.12 | 318,739,368.3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51,358,184.14 | 3,551,157,781.0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1,470,127.03 | 71,470,127.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68,389,375.35 | 2,250,683,961.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39,157,114.64 | 8,121,257,510.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39,157,114.64 | 8,121,257,510.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386,422,252.85 | 17,657,209,773.98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8,118,395.94 | 1,697,074,557.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5,409,138.25 | 659,550,580.31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388,990,791.98 | 2,657,893,710.13 |
应收款项融资 | 670,551,497.29 | 207,537,338.14 | |
预付款项 | 8,662,484.64 | 7,125,178.1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566,165,977.56 | 2,569,128,749.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7,736,891.17 | 56,359,944.3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145,707.86 |
流动资产合计 | 6,081,780,884.69 | 7,854,670,057.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865,307.96 | 37,448,673.5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4,121,513.47 | 45,442,581.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93,153.77 | 8,866,813.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90,133.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76,797,800.67 | 4,072,785,760.42 | |
资产总计 | 10,158,578,685.36 | 11,927,455,818.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086,205.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5,800,000.00 | 1,297,912,100.00 | |
应付账款 | 402,263,479.76 | 945,566,592.0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91,813.98 | 1,083,136.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0,782.60 | 1,270,782.60 | |
应交税费 | 33,160.30 | 65,775,758.48 | |
其他应付款 | 4,353,325.39 | 7,221,638.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0,000.00 | 1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4,292,000.36 | 394,751,520.0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7,750,768.28 | 2,728,581,527.9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3,010,951,711.39 | 2,947,160,141.0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15,951,711.39 | 2,952,160,141.03 | |
负债合计 | 3,843,702,479.67 | 5,680,741,668.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29,217,615.00 | 1,929,206,2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18,721,813.12 | 318,739,368.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62,442,021.50 | 3,562,241,618.4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681,037.42 | 64,681,037.42 | |
未分配利润 | 439,813,718.65 | 371,845,853.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314,876,205.69 | 6,246,714,149.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158,578,685.36 | 11,927,455,818.24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889,754,581.90 | 7,633,320,653.3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889,754,581.90 | 7,633,320,653.3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39,151,946.57 | 6,717,545,453.6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06,285,885.75 | 6,315,259,920.8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535,888.30 | 17,247,323.79 |
销售费用 | 七、63 | 8,803,453.40 | 11,239,451.13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281,339.89 | 59,513,547.0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9,061,968.09 | 319,209,279.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7,183,411.14 | -4,924,068.80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4,390,334.08 | 1,038,222.27 |
利息收入 | 七、66 | 16,927,321.21 | 5,525,847.8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0,460,981.96 | 36,770,113.5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788,606.78 | -3,497,761.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534,595.95 | -10,753,028.7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93,460.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698.14 | -78,334.5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8,750,112.70 | 938,609,648.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629,634.14 | 4,924,607.5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249.78 | 3,829.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375,497.06 | 943,530,426.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863,358.06 | 185,833,650.0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3 | 0.3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3 | 0.3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211,655,283.02 | 2,216,454,313.0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174,991,379.10 | 1,925,660,230.72 |
税金及附加 | 3,184,286.06 | 3,370,604.95 | |
销售费用 | 5,354,842.53 | 5,305,817.50 | |
管理费用 | 13,215,991.52 | 22,908,686.70 | |
研发费用 | 59,593,659.86 | ||
财务费用 | 15,567,960.16 | 446,689.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300,382.89 | 927,608.48 | |
利息收入 | 2,825,192.37 | 639,859.56 | |
加:其他收益 | 6,494,802.84 | 1,656,434.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12,554,558.68 | 171,921,379.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24,264.60 | -3,453,715.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858.71 | -127,969.5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4,275,779.28 | 369,164,752.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75,010.43 | 3,010,077.3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38.85 | 3,829.3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4,348,250.86 | 372,171,000.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6,340.13 | 29,558,173.2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4,774,590.99 | 342,612,826.9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4,774,590.99 | 342,612,826.9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14,774,590.99 | 342,612,826.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98,107,603.01 | 1,008,487,290.1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279,068.04 | 178,582,110.5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6,465,013.61 | 89,741,386.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7,851,684.66 | 1,276,810,787.6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13,921,281.67 | 1,475,294,362.1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643,592.45 | 100,334,645.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3,502,104.52 | 134,773,119.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6,407,741.56 | 306,727,636.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6,474,720.20 | 2,017,129,764.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2,588,623,035.54 | -740,318,976.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800.00 | 71,933.8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00.00 | 71,933.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8,297,546.99 | 140,425,229.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297,546.99 | 140,425,229.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236,746.99 | -140,353,295.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441,401.30 | 66,837,455.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441,401.30 | 416,837,455.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500,000.00 | 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461,253.09 | 210,598,430.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8,961,253.09 | 218,098,430.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519,851.79 | 198,739,024.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6,306.03 | 1,616,913.8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3,177,755,940.35 | -680,316,334.0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769,605,909.02 | 1,248,934,753.0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591,849,968.67 | 568,618,419.01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85,886,201.51 | 995,363,172.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08,753.85 | 44,474,803.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0,994,955.36 | 1,039,837,975.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64,134,490.61 | 1,295,006,228.3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716,336.09 | 28,750,381.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592,330.05 | 26,292,944.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39,002.73 | 44,026,956.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4,982,159.48 | 1,394,076,511.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3,987,204.12 | -354,238,535.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8,065,337.51 | 173,207,539.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00.00 | 17,35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954,177.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8,093,337.51 | 275,179,068.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85,238.09 | 3,135,296.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5,238.09 | 13,135,296.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1,508,099.42 | 262,043,772.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41,401.30 | 66,837,455.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441,401.30 | 166,837,455.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461,253.09 | 210,487,816.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961,253.09 | 217,987,816.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519,851.79 | -51,150,361.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07,998,956.49 | -143,345,125.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7,327,352.43 | 184,584,661.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328,395.94 | 41,239,536.22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51,157,781.04 | 71,470,127.03 | 2,250,683,961.87 | 8,121,257,510.24 | 8,121,257,510.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51,157,781.04 | 71,470,127.03 | 2,250,683,961.87 | 8,121,257,510.24 | 8,121,257,51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382,294,586.52 | -382,100,395.60 | -382,100,395.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512,139.00 | 64,512,139.00 | 64,512,139.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194,190.9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194,19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7,615.00 | 318,721,813.12 | 3,551,358,184.14 | 71,470,127.03 | 1,868,389,375.35 | 7,739,157,114.64 | 7,739,157,114.6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51,157,781.04 | 34,125,079.25 | 1,008,813,780.14 | 6,523,302,912.43 | 6,523,302,912.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551,157,781.04 | 34,125,079.25 | 1,008,813,780.14 | 6,523,302,912.43 | 6,523,302,912.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7,413,292.84 | 547,413,292.84 | 547,413,292.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7,696,776.49 | 757,696,776.49 | 757,696,776.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51,157,781.04 | 34,125,079.25 | 1,556,227,072.98 | 7,070,716,205.27 | 7,070,716,205.27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62,241,618.40 | 64,681,037.42 | 371,845,853.18 | 6,246,714,149.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62,241,618.40 | 64,681,037.42 | 371,845,853.18 | 6,246,714,149.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67,967,865.47 | 68,162,056.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4,774,590.99 | 514,774,590.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7,615.00 | 318,721,813.12 | 3,562,442,021.50 | 64,681,037.42 | 439,813,718.65 | 6,314,876,205.6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62,241,618.40 | 27,335,989.64 | 246,023,906.77 | 5,764,807,786.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562,241,618.40 | 27,335,989.64 | 246,023,906.77 | 5,764,807,786.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2,329,343.29 | 132,329,343.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612,826.94 | 342,612,826.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283,483.65 | -210,283,483.65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62,241,618.40 | 27,335,989.64 | 378,353,250.06 | 5,897,137,130.10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1、有限公司设立
2002年4月11日,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第五次院长办公会决议,同意长沙矿冶院与锂科技(开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科技(开曼)”)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2002年6月6日,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兴办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批复》(长高新管招字[2002]16号),同意长沙矿冶院与锂科技(开曼)共同出资600万美元设立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或“公司”)。
2、股份公司设立
由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创元”)、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颀旻”)、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智慧”)、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基金”)、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石信远”)、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能融科”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金石”)、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敦传媒”)、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启洞鉴”)14家法人作为发起人,由长远锂科于2019年4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38978531U,注册资本1,929,206,272.00元。本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法定代表人:胡柳泉。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销售二次电池材料及其它高效电池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二次电池材料,其他高效电池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母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7.16%股份,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33%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份较为分散,故长远锂科的母公司为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另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以及间接持有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87.54%股份,故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自2002年06月18日成立,营业期限为长期。
(六)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8月18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纳入合并时间 | 方式 |
1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7日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8日 | 投资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具体会计政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
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并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如果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明显差异,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则对该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
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及计价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5-40 | 3%-5% | 2.38%-3.88%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9-18 | 3%-5% | 5.28%-10.78%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6-10 | 3%-5% | 9.50%-16.1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13 | 3%-5% | 7.31%-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
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资本化率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一项专门借款的,该专门借款的利率即为资本化率。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软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二)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公司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确定使用期限 |
专利权 | 10-20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
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的确认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提供加工劳务等。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产品。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公司已根据订单将产品运往购货方,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 | 15%、25%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 | 1.20%、12% |
其他 |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 25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享受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2023年1月4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对湖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进行公告,名单载明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证书编号为GR202243002270,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材料”)于2016年12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3000589,有效期为3年。2019年9月5日,经重新认定后,金驰材料取得编号为GR20194300048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9年起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10月18日,金驰材料通过高新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430025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2年起有效期为3年。金驰材料2023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加计100%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591,849,968.67 | 4,769,605,909.02 |
其他货币资金 | 30,475,750.00 | 122,604,116.90 |
合计 | 1,622,325,718.67 | 4,892,210,025.9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 | 0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73,654,832.63 | 1,870,624,182.75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0,475,750.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3,623,192.57 | 1,161,450,768.19 |
商业承兑票据 | 23,847,644.04 | |
合计 | 453,623,192.57 | 1,185,298,412.2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74,160,273.13 | 406,549,438.5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174,160,273.13 | 406,549,438.5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3,623,192.57 | 100 | 453,623,192.57 | 1,185,423,068.19 | 100 | 124,655.96 | 0.01 | 1,185,298,412.2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623,192.57 | 100 | 453,623,192.57 | 1,161,450,768.19 | 97.98 | 1,161,450,768.19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972,300.00 | 2.02 | 124,655.96 | 0.52 | 23,847,644.04 | |||||
合计 | 453,623,192.57 | / | / | 453,623,192.57 | 1,185,423,068.19 | / | 124,655.96 | / | 1,185,298,412.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3,623,192.57 | 0 | |
合计 | 453,623,192.57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期末未计提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24,655.96 | -124,655.96 | 0 | ||
合计 | 124,655.96 | -124,655.96 | 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3,180,460,191.68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02,739,187.83 |
1年以内小计 | 3,383,199,379.51 |
1至2年 | 2,075,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7,892,567.1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403,166,946.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0.53 | 17,892,567.15 | 100 | 17,892,567.15 | 0.46 | 17,892,567.15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892,567.15 | 0.53 | 17,892,567.15 | 100 | 17,892,567.15 | 0.46 | 17,892,567.15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85,274,379.51 | 99.47 | 27,933,031.50 | 0.83 | 3,357,341,348.01 | 3,885,457,660.77 | 99.54 | 23,299,803.77 | 0.60 | 3,862,157,857.00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85,274,379.51 | 99.47 | 27,933,031.50 | 0.83 | 3,357,341,348.01 | 3,885,457,660.77 | 99.54 | 23,299,803.77 | 0.60 | 3,862,157,857.00 |
合计 | 3,403,166,946.66 | / | 45,825,598.65 | / | 3,357,341,348.01 | 3,903,350,227.92 | / | 41,192,370.92 | / | 3,862,157,857.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2,207,563.05 | 12,207,563.05 | 100 | 已申请破产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 | 已申请破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164.82 | 292,164.82 | 1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17,892,567.15 | 17,892,567.1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个月(含6个月) | 3,180,460,191.68 | 16,538,392.99 | 0.52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02,739,187.83 | 11,231,751.01 | 5.54 |
1-2年(含2年) | 2,075,000.00 | 162,887.50 | 7.85 |
合计 | 3,385,274,379.51 | 27,933,031.50 | 0.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3,299,803.77 | 4,633,227.73 | 27,933,031.5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17,892,567.15 | ||||
合计 | 41,192,370.92 | 4,633,227.73 | 45,825,598.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08,111,858.39 | 44.31 | 7,842,181.66 |
第二名 | 591,615,180.08 | 17.38 | 3,076,398.94 |
第三名 | 438,139,339.95 | 12.87 | 2,278,324.57 |
第四名 | 188,849,712.28 | 5.55 | 9,293,637.07 |
第五名 | 163,715,011.76 | 4.81 | 2,470,663.22 |
合计 | 2,890,431,102.46 | 84.93 | 24,961,205.4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09,324,960.44 | 750,423,220.14 |
合计 | 1,009,324,960.44 | 750,423,220.1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57,957,803.85 | 99.99 | 126,700,586.23 | 99.96 |
1至2年 | 66,320.00 | 0.01 | 56,463.00 | 0.0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58,024,123.85 | 100 | 126,757,049.2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916,822,598.67 | 79.17 |
第二名 | 64,000,000.00 | 5.53 |
第三名 | 59,000,000.00 | 5.09 |
第四名 | 37,907,353.02 | 3.27 |
第五名 | 33,480,909.43 | 2.89 |
合计 | 1,111,210,861.12 | 95.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113,265.72 | 134,639.90 |
合计 | 5,113,265.72 | 134,639.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5,004,650.00 |
1年以内小计 | 5,004,650.00 |
1至2年 | 45,000.00 |
2至3年 | 103,055.41 |
3年以上 | 2,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154,705.4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5,026,650.00 | 22,000.00 |
往来款 | 128,055.41 | 128,055.41 |
合计 | 5,154,705.41 | 150,055.4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415.51 | 15,415.5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024.18 | 26,024.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1,439.69 | 41,439.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 | 15,415.51 | 26,024.18 | 41,439.69 | |||
合计 | 15,415.51 | 26,024.18 | 41,439.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6个月 | 97.00 | 26,000.00 |
合计 | / | 5,000,000.00 | / | 97.00 | 26,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58,928,090.45 | 558,928,090.45 | 702,044,401.30 | 41,865,722.30 | 660,178,679.00 | |
在产品 | 186,090,062.53 | 186,090,062.53 | 175,420,937.77 | 6,901,082.54 | 168,519,855.23 | |
库存商品 | 1,119,623,171.00 | 1,863,391.53 | 1,117,759,779.47 | 1,117,810,100.25 | 39,817,314.70 | 1,077,992,785.55 |
周转材料 | 22,017,283.57 | 22,017,283.57 | 22,183,659.58 | 22,183,659.58 | ||
发出商品 | 12,711,164.27 | 12,711,164.27 | 51,895,610.60 | 51,895,610.60 | ||
委托加工物资 | 3,997,870.40 | 3,997,870.40 | 278,504,203.82 | 278,504,203.82 | ||
合计 | 1,903,367,642.22 | 1,863,391.53 | 1,901,504,250.69 | 2,347,858,913.32 | 88,584,119.54 | 2,259,274,793.7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1,865,722.30 | 41,865,722.30 | ||||
在产品 | 6,901,082.54 | 6,901,082.54 | ||||
库存商品 | 39,817,314.70 | 37,953,923.17 | 1,863,391.53 | |||
合计 | 88,584,119.54 | 86,720,728.01 | 1,863,391.5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56,035,733.71 | 116,168,715.1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3,916,177.85 | |
合计 | 89,951,911.56 | 116,168,715.1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03,662,038.56 | 2,784,451,072.87 |
固定资产清理 | 157,045.70 | |
合计 | 3,103,819,084.26 | 2,784,451,072.8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9,574,793.74 | 1,907,347,011.14 | 6,837,847.23 | 208,527,872.10 | 3,342,287,524.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049,973.20 | 308,870,122.61 | 626,397.82 | 37,794,326.18 | 434,340,819.81 |
(1)购置 | 4,016,932.96 | 358,230.08 | 723,233.79 | 5,098,396.8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7,049,973.20 | 304,853,189.65 | 268,167.74 | 37,071,092.39 | 429,242,422.9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4,748.41 | 421,072.00 | 350,208.82 | 1,016,029.23 | |
(1)处置或报废 | 244,748.41 | 421,072.00 | 350,208.82 | 1,016,029.23 | |
4.期末余额 | 1,306,624,766.94 | 2,215,972,385.34 | 7,043,173.05 | 245,971,989.46 | 3,775,612,314.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3,604,094.69 | 387,929,155.30 | 2,896,335.55 | 82,610,360.16 | 557,039,945.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73,177.68 | 81,720,944.32 | 354,262.87 | 17,592,219.62 | 114,940,604.49 |
(1)计提 | 15,273,177.68 | 81,720,944.32 | 354,262.87 | 17,592,219.62 | 114,940,604.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177.35 | 404,229.12 | 322,373.13 | 826,779.60 | |
(1)处置或报废 | 100,177.35 | 404,229.12 | 322,373.13 | 826,779.60 | |
4.期末余额 | 98,877,272.37 | 469,549,922.27 | 2,846,369.30 | 99,880,206.65 | 671,153,770.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6,479.44 | 197,470.30 | 402,555.90 | 796,505.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6,479.44 | 197,470.30 | 402,555.90 | 796,505.6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7,551,015.13 | 1,746,224,992.77 | 4,196,803.75 | 145,689,226.91 | 3,103,662,038.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5,774,219.61 | 1,519,220,385.54 | 3,941,511.68 | 125,514,956.04 | 2,784,451,072.8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134,458.71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623,337,793.3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157,045.70 | |
合计 | 157,045.70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74,658,999.75 | 1,043,798,105.8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74,658,999.75 | 1,043,798,105.8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570,799,370.48 | 570,799,370.48 | 659,694,508.54 | 659,694,508.54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404,560,070.26 | 404,560,070.26 | 303,909,837.20 | 303,909,837.20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环保技改项目 | 24,454,681.21 | 24,454,681.21 | 24,454,681.21 | 24,454,681.21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39,885,448.18 | 39,885,448.18 | 27,426,545.93 | 27,426,545.93 | ||
其他 | 34,959,429.62 | 34,959,429.62 | 28,312,532.94 | 28,312,532.94 | ||
合计 | 1,074,658,999.75 | 1,074,658,999.75 | 1,043,798,105.82 | 1,043,798,105.82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1,751,498,000.00 | 659,694,508.54 | 229,450,386.23 | 318,345,524.29 | 570,799,370.48 | 60.70 | 70.85% | 22,305,140.25 | 14,995,839.45 | 4.30 | 募集资金、自筹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1,004,904,200.00 | 303,909,837.20 | 193,524,901.85 | 92,874,668.79 | 404,560,070.26 | 49.50 | 66.24% | 14,270,630.86 | 10,033,318.32 | 4.30 | 募集资金、自筹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环保技改项目 | 1,440,390,000.00 | 24,454,681.21 | 24,454,681.21 | 92.06 | 98.00% | 16,796,120.08 | 自筹、金融机构借款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1,917,897,700.00 | 27,426,545.93 | 24,144,986.18 | 11,686,083.93 | 39,885,448.18 | 66.04 | 98.48% | 募集资金、自筹 | ||||
其他 | 28,312,532.94 | 17,680,041.97 | 11,033,145.29 | 34,959,429.62 | ||||||||
合计 | 6,114,689,900.00 | 1,043,798,105.82 | 464,800,316.23 | 433,939,422.30 | 1,074,658,999.75 | / | / | 53,371,891.19 | 25,029,157.77 | / | / |
(2).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2,313,724.13 | 558,584.91 | 5,629,384.99 | 10,348,961.82 | 398,850,655.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804.14 | 376,804.14 | |||
(1)购置 | 376,804.14 | 376,804.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2,313,724.13 | 558,584.91 | 6,006,189.13 | 10,348,961.82 | 399,227,459.9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495,581.11 | 294,453.55 | 1,077,469.10 | 2,199,154.38 | 35,066,658.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7,562.13 | 22,944.46 | 299,876.19 | 776,172.14 | 5,016,554.92 |
(1)计提 | 3,917,562.13 | 22,944.46 | 299,876.19 | 776,172.14 | 5,016,554.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413,143.24 | 317,398.01 | 1,377,345.29 | 2,975,326.52 | 40,083,213.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6,900,580.89 | 241,186.90 | 4,628,843.84 | 7,373,635.30 | 359,144,246.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0,818,143.02 | 264,131.36 | 4,551,915.89 | 8,149,807.44 | 363,783,997.7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研究阶段支出 | 159,061,968.09 | 159,061,968.09 | ||||||
开发阶段支出 | ||||||||
合计 | 159,061,968.09 | 159,061,968.09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7,928,044.31 | 10,906,468.15 | 130,114,176.37 | 23,063,851.9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782,475.82 | 1,419,623.39 | 33,761,930.97 | 5,707,807.51 |
递延收益 | 237,836,363.52 | 37,563,968.50 | 199,735,728.11 | 31,981,758.68 |
合计 | 294,546,883.65 | 49,890,060.04 | 363,611,835.45 | 60,753,418.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00,701,090.36 | 200,701,090.36 | 210,998,466.11 | 210,998,466.11 | ||
合计 | 200,701,090.36 | 200,701,090.36 | 210,998,466.11 | 210,998,466.1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69,086,205.89 | 5,000,000.00 |
合计 | 69,086,205.89 | 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9,515,000.00 | 2,752,550,338.00 |
合计 | 609,515,000.00 | 2,752,550,338.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材料及商品采购款 | 1,218,594,375.60 | 1,525,053,989.59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496,388,809.20 | 502,056,044.50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1,391,392.28 | 2,539,419.24 |
合计 | 1,716,374,577.08 | 2,029,649,453.3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183,070.41 | 11,621,678.37 |
合计 | 4,183,070.41 | 11,621,678.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1,768,202.95 | 101,137,001.41 | 10,631,201.5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199,494.40 | 9,770,261.19 | 9,770,261.19 | 5,199,494.40 |
三、辞退福利 | 7,175.40 | 577,217.56 | 577,217.56 | 7,175.4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206,669.80 | 122,115,681.70 | 111,484,480.16 | 15,837,871.3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3,027,552.32 | 82,577,552.32 | 10,450,000.00 | |
二、职工福利费 | 6,521,322.33 | 6,521,322.33 | ||
三、社会保险费 | 5,725,391.29 | 5,725,391.2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90,719.04 | 5,290,719.04 | ||
工伤保险费 | 434,672.25 | 434,672.25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5,460,280.00 | 5,460,28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33,657.01 | 852,455.47 | 181,201.5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1,768,202.95 | 101,137,001.41 | 10,631,201.5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347,671.41 | 9,347,671.41 | ||
2、失业保险费 | 422,589.78 | 422,589.7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5,199,494.40 | 5,199,494.40 | ||
合计 | 5,199,494.40 | 9,770,261.19 | 9,770,261.19 | 5,199,494.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131,643.66 | |
企业所得税 | 39,704,220.38 | |
个人所得税 | 102,121.99 | 11,701,782.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583.01 | 3,019,215.06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52,559.30 | 2,156,582.18 |
其他 | 3,237,822.45 | |
合计 | 228,264.30 | 102,951,266.2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4,390,708.53 | 29,447,582.31 |
合计 | 34,390,708.53 | 29,447,582.31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26,388,398.67 | 22,065,903.94 |
往来款 | 7,446,999.86 | 7,063,368.37 |
保证金及押金 | 555,310.00 | 318,310.00 |
合计 | 34,390,708.53 | 29,447,582.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0,000.00 | |
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 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项目专项借款 | 7,50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7,5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37,463,232.67 | 828,715,337.50 |
合计 | 337,463,232.67 | 828,715,337.5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97,596,700.00 | 597,596,700.00 |
合计 | 597,596,700.00 | 597,596,7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该借款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设备购置需要而借入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间从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8日,合同贷款利率2.5%。该贷款对应的申报项目入围国家发改委审定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备选项目,合同期内享受2.5%的贷款贴息政策。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010,951,711.39 | 2,947,160,141.03 |
合计 | 3,010,951,711.39 | 2,947,160,141.03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锂科转债 | 100 | 2022-10-11 | 6年 | 3,250,000,000.00 | 2,947,160,141.03 | 4,902,083.33 | 63,970,570.36 | 179,000.00 | 3,010,951,711.39 | |
合计 | / | / | / | 3,250,000,000.00 | 2,947,160,141.03 | 4,902,083.33 | 63,970,570.36 | 179,000.00 | 3,010,951,711.3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条件:在转股期限内由债券持有人自行转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1,053,097.13 | 50,998,400.00 | 12,913,700.53 | 239,137,796.60 | 财政拨款 |
合计 | 201,053,097.13 | 50,998,400.00 | 12,913,700.53 | 239,137,796.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车用锂电材料研发检测平台一期项目基建资金 | 36,486,111.12 | 1,541,666.64 | 34,944,444.48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新材料产业项目补助 | 35,000,000.00 | 40,000,000.00 | 3,629,521.02 | 71,370,478.98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32,224,114.83 | 1,972,905.00 | 30,251,209.83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12,711,944.42 | 134,517.96 | 12,577,426.46 | 与资产相关 | |||
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9,375,000.04 | 416,666.64 | 8,958,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8,314,638.96 | 509,059.56 | 7,805,579.4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8,212,562.05 | 553,090.92 | 7,659,471.1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7,495,638.71 | 458,916.66 | 7,036,722.05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6,125,000.03 | 403,846.16 | 5,721,153.87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6,213,472.22 | 380,416.65 | 5,833,055.57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 | 5,555,700.00 | 273,231.12 | 5,282,468.88 | 与资产相关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5,444,444.33 | 333,333.36 | 5,111,110.97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4,374,999.96 | 267,857.16 | 4,107,142.80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二阶段)工程项目 | 3,500,000.00 | 101,449.28 | 3,398,550.72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 | 3,499,999.94 | 233,333.33 | 3,266,666.61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3,159,722.16 | 145,833.36 | 3,013,888.8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809,177.90 | 239,617.92 | 2,569,559.98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 5,411,942.36 | 356,767.38 | 5,055,174.98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587,050.36 | 43,165.47 | 543,884.89 | 与资产相关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2,216,666.68 | 162,195.12 | 2,054,471.56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734,513.21 | 106,194.72 | 1,628,318.49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1,700,708.55 | 104,124.96 | 1,596,583.59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593,496.00 | 97,560.96 | 1,495,935.04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度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43,478.28 | 1,456,521.72 | 与资产相关 |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1,317,369.02 | 15,935.94 | 1,301,433.08 | 与资产相关 |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991,666.51 | 50,000.04 | 941,666.47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743,055.61 | 41,666.67 | 701,388.94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 | 725,925.83 | 44,444.46 | 681,481.37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661,538.58 | 10,256.40 | 651,282.18 | 与资产相关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款 | 624,119.66 | 32,282.05 | 591,837.61 | 与资产相关 | |||
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拆解示范生产线建设 | 442,700.00 | 442,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长沙高新区政策兑现款(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20,902.40 | 16,598.40 | 304,304.00 | 与资产相关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10,951.94 | 16,083.72 | 294,868.22 | 与资产相关 | |||
窑炉烧成余热、氧废气回收再利用项目补助 | 271,428.60 | 14,285.70 | 257,142.90 | 与资产相关 | |||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锂离子电池新型低钴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136,363.64 | 40,909.08 | 95,454.56 | 与收益相关 |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158,571.51 | 122,488.44 | 36,083.07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201,053,097.13 | 50,998,400.00 | 12,913,700.53 | 239,137,796.60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项目专项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负债系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原“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入,根据2017年12月长远锂科与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7000吨项目资产转让协议,该笔委托贷款已随7,000吨项目打包出售给长远锂科。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29,206,272.00 | 11,343.00 | 11,343.00 | 1,929,217,615.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开始转股。自2023年4月17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锂科转债”共有人民币17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343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1日经长远锂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28日经长远锂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8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本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6年,从即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8年10月1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2.0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51,157,781.04 | 200,403.10 | 3,551,358,184.14 | |
合计 | 3,551,157,781.04 | 200,403.10 | 3,551,358,184.14 |
发行在外的金融
工具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工具价值 | 32,500,000.00 | 318,739,368.30 | 1,790.00 | 17,555.18 | 32,498,210.00 | 318,721,813.12 | ||
合计 | 32,500,000.00 | 318,739,368.30 | 1,790.00 | 17,555.18 | 32,498,210.00 | 318,721,813.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本节“附注七之53、股本”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1,470,127.03 | 71,470,127.03 | ||
合计 | 71,470,127.03 | 71,470,127.0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50,683,961.87 | 1,008,813,780.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50,683,961.87 | 1,008,813,780.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512,139.00 | 1,489,498,713.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7,345,047.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6,806,725.52 | 210,283,483.6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68,389,375.35 | 2,250,683,961.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54,839,971.70 | 4,508,929,048.38 | 7,604,030,752.05 | 6,303,274,636.59 |
其他业务 | 134,914,610.20 | 97,356,837.37 | 29,289,901.27 | 11,985,284.22 |
合计 | 4,889,754,581.90 | 4,606,285,885.75 | 7,633,320,653.32 | 6,315,259,920.8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三元材料 | 4,473,814,402.04 |
钴酸锂 | 137,330,884.97 |
球镍 | 140,073,445.75 |
三元材料-加工 | 3,621,238.94 |
原材料销售 | 96,934,349.13 |
加工收入 | 8,184,919.03 |
其他 | 29,795,342.04 |
合计 | 4,889,754,581.9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5,442.47万元,其中:
55,442.47万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06,012.69 | 2,894,862.02 |
教育费附加 | 1,361,437.64 | 2,067,758.59 |
房产税 | 6,897,958.86 | 3,845,629.76 |
土地使用税 | 2,239,526.86 | 2,239,526.86 |
车船使用税 | 1,320.00 | 1,920.00 |
印花税 | 3,024,792.22 | 6,146,008.80 |
其他税费 | 104,840.03 | 51,617.76 |
合计 | 15,535,888.30 | 17,247,323.7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41,866.23 | 8,209,588.17 |
样品及损耗费 | 1,946,681.73 | 569,470.41 |
折旧及摊销费 | 784,095.91 | 784,085.17 |
销售服务费 | 467,759.99 | 1,218,997.57 |
差旅费 | 426,522.64 | 95,936.42 |
业务招待费 | 417,584.16 | 185,126.75 |
办公费 | 136,247.31 | 67,758.15 |
仓储及租赁费 | 13,784.91 | 61,660.37 |
其他 | 168,910.52 | 46,828.12 |
合计 | 8,803,453.40 | 11,239,451.1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969,414.93 | 26,857,087.29 |
折旧摊销 | 10,872,561.28 | 7,466,727.23 |
咨询费 | 5,261,189.90 | 6,797,068.70 |
办公费 | 3,054,793.80 | 2,236,639.75 |
财产保险费 | 2,295,513.95 | 2,304,023.36 |
修理费 | 1,906,156.04 | 10,778,174.54 |
党建工作费 | 711,637.25 | 1,295,127.55 |
业务招待费 | 300,825.86 | 262,289.33 |
差旅费 | 394,874.25 | 64,963.82 |
其他 | 2,514,372.63 | 1,451,445.52 |
合计 | 42,281,339.89 | 59,513,547.0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123,402,264.12 | 268,444,981.92 |
职工薪酬 | 20,659,559.83 | 38,540,023.85 |
水电费 | 7,557,410.04 | 9,372,925.07 |
折旧费 | 4,158,423.96 | 2,017,182.91 |
技术服务费 | 873,786.41 | |
差旅费 | 228,487.96 | 51,404.77 |
办公费 | 14,917.10 | 21,582.34 |
其他 | 2,167,118.67 | 761,178.81 |
合计 | 159,061,968.09 | 319,209,279.6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4,390,334.08 | 1,038,222.27 |
其中:贴现利息费用 | 644,804.59 | 723,275.15 |
利息收入 | -16,927,321.21 | -5,525,847.85 |
银行手续费 | 304,156.24 | 1,180,470.65 |
汇兑损益 | -583,757.97 | -1,616,913.87 |
合计 | 7,183,411.14 | -4,924,068.8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1年度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10,000,000.00 | |
2021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3,952,400.00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新材料产业项目补助 | 3,629,521.02 | |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政策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1,972,905.00 | 1,972,905.00 |
车用锂电材料研发检测平台一期项目基建资金 | 1,541,666.64 |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553,090.92 | 502,809.90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509,059.56 | 509,059.56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458,916.66 | 458,916.66 |
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416,666.64 | 208,333.32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403,846.16 | 403,846.14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380,416.65 | 380,416.65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 356,767.38 | 356,767.41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342,900.00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333,333.36 | 333,333.36 |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300,000.00 | 295,000.00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 | 273,231.12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267,857.16 | 267,857.16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39,617.92 | 239,617.92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补助 | 233,333.33 | 233,333.3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4,181.43 | 111,939.39 |
“纾困增效”行动专项资金 | 178,000.00 |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62,195.12 | 162,195.12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145,833.36 | 145,833.36 |
产业扶持资金 | 134,517.96 | 134,517.96 |
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专项费用 | 133,300.00 |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122,488.44 | 22,500.00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06,194.72 | 105,878.66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104,124.96 | 104,124.96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二阶段)工程项目 | 101,449.28 |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97,560.96 | 97,560.96 |
不确定条件下高效柔性拆解线的物流仿真分析和优化技术研发专项资金 | 84,600.00 | |
外贸发展专项增量奖 | 82,500.00 | 17,200.00 |
基于云计算的拆解物料信息管控和资源调度系统研发专项资金 | 74,000.00 |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50,000.04 | 50,000.04 |
长沙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经费(2022年第一批) | 50,000.00 | |
高新经发局纾困政策兑现 | 50,000.00 | |
2022年长沙高新区纾困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 | 50,000.00 |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 | 44,444.46 | 44,444.46 |
2022年度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43,478.28 |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开发 | 43,165.47 | 43,165.47 |
及产业化项目 |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41,666.67 | 41,666.67 |
锂离子电池新型低钴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40,909.08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款 | 32,282.05 | |
湖南大学协助研发专项资金 | 25,400.00 | |
长沙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20,000.00 | |
长沙高新区政策兑现款(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6,598.40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6,083.72 | 16,083.72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15,935.94 | 15,935.94 |
窑炉烧成余热、氧废气回收再利用项目补助 | 14,285.70 |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10,256.40 | 10,256.40 |
长沙望城区铜官园区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电费补贴 | 25,169,300.00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助 | 1,000,000.02 | |
发展贡献奖和亩均效益奖 | 1,000,000.00 | |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
稳岗补贴 | 357,314.03 | |
节能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多元生产线项目补助 | 297,999.99 | |
企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第一批) | 280,000.00 | |
开放型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 80,000.00 | |
合计 | 30,460,981.96 | 36,770,113.5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7,788,606.78 | -3,497,761.95 |
合计 | -7,788,606.78 | -3,497,761.9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4,655.96 | -707,863.7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633,227.73 | -10,041,470.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024.18 | -3,694.91 |
合计 | -4,534,595.95 | -10,753,028.7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93,460.51 | |
合计 | 393,460.5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亏损以“-”号填列) | 9,698.14 | -78,334.57 |
合计 | 9,698.14 | -78,33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695,800.00 | ||
其他 | 6,629,634.14 | 2,228,807.50 | 6,629,634.14 |
合计 | 6,629,634.14 | 4,924,607.50 | 6,629,63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538.85 | 3,829.36 | 2,538.8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538.85 | 3,829.36 | 2,538.8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710.93 | 1,710.93 | |
合计 | 4,249.78 | 3,829.36 | 4,249.7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1,803,627.44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863,358.06 | -5,969,977.38 |
合计 | 10,863,358.06 | 185,833,650.0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5,375,497.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843,874.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175,293.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07,623.75 |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 | -21,473,365.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175,766.45 |
所得税费用 | 10,863,35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8,341,500.00 | 41,194,614.0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0,849,481.90 | 40,680,178.20 |
利息收入 | 32,251,478.56 | 5,525,847.85 |
其他 | 5,022,553.15 | 2,340,746.89 |
合计 | 216,465,013.61 | 89,741,386.9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916,640.9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475,750.00 | 208,160,385.32 |
工会经费 | 1,550,747.80 | |
手续费 | 349,106.19 | 1,180,470.65 |
其他付现费用 | 35,582,885.37 | 92,919,391.80 |
合计 | 66,407,741.56 | 306,727,636.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到期票据贴现流入 | 68,441,401.30 | 66,837,455.05 |
合计 | 68,441,401.30 | 66,837,455.0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512,139.00 | 757,696,776.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93,460.51 | |
信用减值损失 | 4,534,595.95 | 10,753,028.7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4,940,604.49 | 76,515,220.0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16,554.92 | 4,986,937.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98.14 | 78,334.5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38.85 | 3,829.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806,576.11 | -578,691.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88,606.78 | -3,497,761.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63,358.06 | -5,969,977.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7,770,543.09 | -853,739,597.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2,386,563.17 | -4,308,626,104.9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25,462,291.48 | 3,582,452,490.9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8,623,035.54 | -740,318,976.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91,849,968.67 | 568,618,419.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69,605,909.02 | 1,248,934,753.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7,755,940.35 | -680,316,334.0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91,849,968.67 | 4,769,605,909.0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91,849,968.67 | 4,769,605,909.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1,849,968.67 | 4,769,605,909.0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475,75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30,475,75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3,434.21 | 7.2258 | 24,814.91 |
其中:美元 | 3,434.21 | 7.2258 | 24,814.91 |
应收账款 | 4,342,887.82 | 7.2258 | 31,380,838.81 |
其中:美元 | 4,342,887.82 | 7.2258 | 31,380,838.81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保补助资金 | 4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720,430.11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 | 5,555,700.00 | 递延收益 | 273,231.12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二阶段)工程项目 | 3,5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1,449.28 |
2022年度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43,478.28 |
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拆解示范生产线建设 | 442,700.00 | 递延收益 | - |
“纾困增效”行动专项资金(物流补贴) | 178,000.00 | 其他收益 | 178,000.00 |
2021年度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0 |
不确定条件下高效柔性拆解线的物流仿真分析和优化技术研发专项资金 | 84,600.00 | 其他收益 | 84,600.00 |
湖南大学协助研发专项资金 | 25,400.00 | 其他收益 | 25,400.00 |
基于云计算的拆解物料信息管控和资源调度系统研发专项资金 | 74,000.00 | 其他收益 | 74,000.00 |
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专项费用 | 133,300.00 | 其他收益 | 133,300.00 |
长沙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经费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高新经发局纾困政策兑现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政策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长沙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021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3,952,400.00 | 其他收益 | 3,952,400.00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342,900.00 | 其他收益 | 342,900.00 |
2022年长沙高新区纾困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排产生产”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外贸发展专项增量奖 | 82,500.00 | 其他收益 | 82,500.00 |
合计 | 68,341,500.00 | 19,481,688.7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项,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负债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负债,如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1,622,325,718.67 | 1,622,325,718.67 |
应收票据 | 453,623,192.57 | 453,623,192.57 | ||
应收账款 | 3,357,341,348.01 | 3,357,341,348.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9,324,960.44 | 1,009,324,960.44 | ||
其他应收款 | 5,113,265.72 | 5,113,265.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5,438,403,524.97 | 1,010,324,960.44 | 6,448,728,485.41 |
接上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4,892,210,025.92 | 4,892,210,025.92 | ||
应收票据 | 1,185,298,412.23 | 1,185,298,412.23 | ||
应收账款 | 3,862,157,857.00 | 3,862,157,857.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750,423,220.14 | 750,423,220.14 | ||
其他应收款 | 134,639.90 | 134,639.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9,939,800,935.05 | 751,423,220.14 | 10,691,224,155.19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69,086,205.89 | 69,086,205.89 | |
应付票据 | 609,515,000.00 | 609,515,000.00 | |
应付账款 | 1,716,374,577.08 | 1,716,374,577.08 | |
其他应付款 | 34,390,708.53 | 34,390,708.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7,463,232.67 | 337,463,232.67 | |
长期借款 | 597,596,700.00 | 597,596,700.00 | |
应付债券 | 3,010,951,711.39 | 3,010,951,711.3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 计 | 6,387,878,135.56 | 6,387,878,135.56 |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2,752,550,338.00 | 2,752,550,338.00 | |
应付账款 | 2,029,649,453.33 | 2,029,649,453.33 | |
其他应付款 | 29,447,582.31 | 29,447,582.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828,715,337.50 | 828,715,337.50 | |
长期借款 | 597,596,700.00 | 597,596,700.00 | |
应付债券 | 2,947,160,141.03 | 2,947,160,141.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 计 | 9,215,119,552.17 | 9,215,119,552.17 |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100%
(2)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违约损失率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且考虑业绩增长因素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和附注七、8、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在国内A股上市的部分商业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本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以及其他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的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往来款。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上述款项的收付进行严格的规定。上述内控制度,为防范其他应收款不发生坏账风险提供了合理保证,本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谨慎的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另根据报告期内押金回收等历史信息,不存在大额坏账情况。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不存在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上述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以考虑是否使用开户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所致。本公司2023年1-6月、2022年度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销售额为1.08%、0.79%,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本公司因销售收到的外币一般直接结汇以人民币入账,以控制汇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09,324,960.44 | 1,009,324,960.4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0,324,960.44 | 1,010,324,960.4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管理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背书转让或贴现,故公司将持有目的不明确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以其投资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906,924.29 | 34.33 | 34.3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79,787.71 | 100.00 | 100.00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金玛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MINMETALS JAPAN CORP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锂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长天(长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086,965.74 | 599,461,731.72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9,796,835.75 | 303,663,716.76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664,313.35 |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3,588.23 | 8,288,321.02 |
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6,548,620.18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486,725.66 | 42,600,591.62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21,409.73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5,302.69 | 377,603.41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4,986,523.11 | 233,080,094.26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45,238.95 | 2,484,362.42 |
湖南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07,886.40 | 421,016.23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7,169.81 | 235,849.06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29,707.86 | 181,016.33 |
金玛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76.42 |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0,235.85 | |
合 计 | 457,678,656.47 | 1,220,528,646.0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MINMETALS JAPAN CORP | 出售商品 | 6,833,870.10 | 21,074,798.41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98,678.27 | 1,803,825.48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646,637.16 | 139,164.61 |
湖南锂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2,969.96 |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292,452.84 | |
合 计 | 30,294,608.33 | 23,017,788.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426,600.00 | 567,400.00 | 426,600.00 | 567,4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000.00 | 2017-8-18 | 2024-8-17 | 注1 |
注1:公司2017年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拆入的5,700.00万元借款分别于2018年5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2019年5月20日、2019年11月20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11月20日、2021年5月15日、2021年11月20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11月17日及2023年5月17日各归还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650万元、650万元、750万元、750万元、75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1,250.00万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5.49 | 541.4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利息收入与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62,829.88 | 512,299.16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3,083.33 | 204,333.33 |
合 计 | 2,375,913.21 | 716,632.49 |
(2)存款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五矿集团财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公司 | 1,870,624,182.75 | 7,048,165,673.79 | 8,745,135,023.91 | 173,654,832.63 |
合计 | 1,870,624,182.75 | 7,048,165,673.79 | 8,745,135,023.91 | 173,654,832.63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MINMETALS JAPAN CORP | 3,057,777.92 | 15,900.45 | 5,220,615.41 | 27,147.20 |
应收账款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907,500.00 | 30,719.00 | ||
小计 | 8,965,277.92 | 46,619.45 | 5,220,615.41 | 27,147.20 | |
预付账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 | |||
预付账款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2,874,471.60 | |||
小计 | 2,874,471.60 | 2,7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8,232,436.22 | 53,745,131.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9,856,586.50 | 9,856,586.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46,242.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8,857.86 | 6,877,906.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冶长天(长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72,000.00 | |||
小计 | 123,069,880.58 | 71,825,866.93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0,731,746.30 | 159,042,022.45 |
应付账款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3,215.84 | |
应付账款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88,919.30 | 10,698,919.30 |
应付账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82,377.88 | |
应付账款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64,492,493.45 | 83,826,946.09 |
应付账款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908,972.96 | 1,134,699.35 |
应付账款 |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219.92 | 29,219.92 |
应付账款 |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16,822,336.37 | |
小计 | 195,029,282.02 | 254,731,807.11 | |
应付票据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6,610,427.00 | |
小计 | 186,610,427.00 | ||
合同负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452,000.00 | |
合同负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合同负债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720.00 | |
小计 | 5,720.00 | 9,48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56,446.54 | |
小计 | 56,446.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 | 15,000,000.00 |
小计 | 7,500,000.00 | 15,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
小计 | 5,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
小计 | 5,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加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年缴费总额上限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2,282,039,514.17 |
7-12个月(含12个月) | 123,762,196.47 |
1年以内小计 | 2,405,801,710.64 |
1至2年 | 2,075,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7,892,567.15 |
合计 | 2,425,769,277.7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0.74 | 17,892,567.15 | 100 | 17,892,567.15 | 0.67 | 17,892,567.15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 17,892,567.15 | 0.74 | 17,892,567.15 | 100 | 17,892,567.15 | 0.67 | 17,892,567.15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07,876,710.64 | 99.26 | 18,885,918.66 | 0.78 | 2,388,990,791.98 | 2,672,655,388.37 | 99.33 | 14,761,678.24 | 0.55 | 2,657,893,710.13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07,876,710.64 | 99.26 | 18,885,918.66 | 0.78 | 2,388,990,791.98 | 2,672,655,388.37 | 99.33 | 14,761,678.24 | 0.55 | 2,657,893,710.13 |
合计 | 2,425,769,277.79 | / | 36,778,485.81 | / | 2,388,990,791.98 | 2,690,547,955.52 | 100 | 32,654,245.39 | / | 2,657,893,710.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2,207,563.05 | 12,207,563.05 | 100.00 | 已申请破产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00 | 已申请破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164.82 | 292,164.82 | 100.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17,892,567.15 | 17,892,567.15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2,282,039,514.17 | 11,866,605.47 | 0.52 |
7-12个月(含12个月) | 123,762,196.47 | 6,856,425.69 | 5.54 |
1年以内小计 | 2,405,801,710.64 | 18,723,031.16 | 0.78 |
1-2年(含2年) | 2,075,000.00 | 162,887.50 | 7.85 |
合计 | 2,407,876,710.64 | 18,885,918.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4,761,678.24 | 4,124,240.42 | 18,885,918.6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17,892,567.15 |
合计 | 32,654,245.39 | 4,124,240.42 | 36,778,48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41,094,513.39 | 38.80 | 4,893,691.47 |
第二名 | 591,615,180.08 | 24.39 | 3,076,398.94 |
第三名 | 437,302,989.95 | 18.03 | 2,273,975.55 |
第四名 | 150,555,360.42 | 6.21 | 782,887.87 |
第五名 | 121,285,387.76 | 5.00 | 6,597,002.78 |
合计 | 2,241,853,431.60 | 92.42 | 17,623,956.6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66,165,977.56 | 2,569,128,749.38 |
合计 | 2,566,165,977.56 | 2,569,128,749.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2,566,166,001.74 |
1年以内小计 | 2,566,166,001.7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566,166,001.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54,411,548.52 | 154,999,406.16 |
资金拆借 | 2,411,754,453.22 | 2,414,129,343.22 |
合计 | 2,566,166,001.74 | 2,569,128,749.3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18 | 24.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4.18 | 24.1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18 | 24.18 | ||||
合计 | 24.18 | 24.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往来款 | 2,566,161,351.74 | 1-6个月 | 100.00 | |
合计 | / | 2,566,161,351.74 | / | 1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862,129,992.04 | 1,862,129,992.04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17,897,700.00 | 2,117,897,700.00 | ||||
合计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78,503,686.76 | 3,047,616,804.20 | 2,206,818,264.18 | 1,919,245,336.73 |
其他业务 | 133,151,596.26 | 127,374,574.90 | 9,636,048.91 | 6,414,893.99 |
合计 | 3,211,655,283.02 | 3,174,991,379.10 | 2,216,454,313.09 | 1,925,660,230.7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三元材料 | 2,991,553,305.70 |
钴酸锂 | 86,950,381.06 |
原材料销售 | 109,414,030.53 |
其他 | 23,737,565.73 |
合计 | 3,211,655,283.0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527.37万元,其中:
35,527.37万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8,065,337.51 | 173,207,539.4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5,510,778.83 | -1,286,160.03 |
合计 | 512,554,558.68 | 171,921,379.3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98.14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256,800.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32,797.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4,199,296.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9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7 | 0.02 | 0.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柳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