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宿迁腾晖重整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的《通知书》和《合议庭组成通知书》【(2023)苏 05破申24 号】,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腾晖”)被申请人江苏日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苏州中院已于2023年8月11日立案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将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听证。
此次苏州中院受理宿迁腾晖破产重整一案,将与中利集团及上述子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形成合力,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整体盘活,最大程度化解债务风险,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