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郝大成、只金芳、朱嘉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郝大成、只金芳、朱嘉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郝大成、只金芳、朱嘉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来福、寇景利、高杰、王依晴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