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的核准,同意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29,826,276股新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用账户中。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 户 单 位 | 开 户 行 | 账 号 |
1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行 | 371902055010906 |
2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418106999011000138056 |
3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 | 410802010180037301 |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