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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337.30万元,且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6月末净资产26.06%;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审批和决策程序,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签署肇庆项目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订的《协议书》是基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考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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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洁民 杨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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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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