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小五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伟明环保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美明香港公司 | 指 | 美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伟明集团 | 指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嘉伟实业 | 指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七甲轻工 | 指 | 温州市七甲轻工机械厂 |
永嘉污水 | 指 | 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鑫伟钙业 | 指 | 建德市鑫伟钙业有限公司 |
同心机械 | 指 | 温州同心机械有限公司 |
晨皓不锈钢 | 指 | 温州市晨皓不锈钢有限公司 |
伟明建设 | 指 | 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伟明机械 | 指 | 伟明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璞骁 | 指 | 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Merit | 指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
永青科技 | 指 | 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为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格林美 | 指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盛屯矿业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公司下属其余子公司及项目简称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伟明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EIM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项光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鹏 | 王菲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电话 | 0577-86051886 | 0577-86051886 |
传真 | 0577-86051888 | 0577-86051888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ir@cnweiming.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住所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变更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088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weiming.com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伟明环保 | 603568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893,168,581.86 | 2,260,445,816.03 | 2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5,968,757.11 | 907,793,571.29 | 1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87,508,597.66 | 870,204,110.53 | 1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411,654.13 | 879,561,385.88 | 4.4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052,374,488.52 | 9,391,743,907.05 | 7.03 |
总资产 | 22,154,594,129.17 | 20,335,845,659.26 | 8.9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54 | 12.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4 | 9.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51 | 13.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8 | 11.02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8 | 10.68 | 减少0.7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1,220.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136,115.01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571,928.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97,457.62 | 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131,140.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54,250.13 | 主要为对外捐赠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51,943.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31,509.59 | |
合计 | 38,460,159.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2019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总量所占无害化处理总量首次超过50%,并在2021年达到72.54%,标志着焚烧已成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焚烧法是将垃圾进行高温热处理,在850℃以上的焚烧炉炉膛内,通过燃烧使垃圾中的化学活性成分充分氧化,释放热量,转化为高温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残渣,其中高温烟气可以作为热能回收,用于发电或供热。经焚烧处理后,垃圾中的细菌、病毒被消灭,带恶臭的氨气和有机质废气被高温分解,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烟尘经环保处理后达到排放要求。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散。公司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中国天楹、旺能环境等。
随着国内垃圾焚烧研发实力的不断发展,我国垃圾焚烧设备国产化程度正逐步提高。焚烧处理技术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最核心技术,相应的,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最关键的设备是垃圾焚烧锅炉。机械式炉排炉发展历史长,技术成熟,适合高水分、低热值、大容量的垃圾焚烧。同时,机械式炉排炉还有炉渣利用率高、烟气处理较易等优点,是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应用最广泛的技术。
受行业步入成熟期等因素影响,近三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标数量、新增产能、投资金额等关键性指标均有所下降。随着电价补贴力度逐渐减缓,叠加风光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影响,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或将延续。企业通过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在存量和增量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有BOO(建设—拥有—经营)、BOT(建设—经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等。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4)行业发展方向
垃圾焚烧企业效益增长点逐渐从新项目开发转移到已运营项目的精细化管控和业务拓展,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通固废产业链实现效益提升。由于垃圾分类及运营项目增多,目前国内垃圾焚烧项目中,部分未能达到满负荷运营。近期多省陆续推出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将提高部分垃圾焚烧运营项目的效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垃圾分类成效日益明显,餐厨垃圾增量较大,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有较大的市场空间。7月国内首个互联网碳资产管理与核证平台正式上线,国内碳交易市场日趋成熟,CCER交易有可能为垃圾焚烧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是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目前国际和国内主流的垃圾焚烧技术为炉排炉技术,炉排炉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技术成熟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早期的炉排炉设备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垄断,其中比利时希格斯炉排炉、德国马丁炉排炉、日本田雄SN炉排炉等占据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通过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不仅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部分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销往国际市场。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装备制造收入与公司获取并执行的订单直接相关。公司获取市场上的环保项目和新材料制造项目的装备订单量越多,则对公司未来装备制造收入的增长带来支持,季节性和区域性影响不明显。目前公司装备制造的周期性主要受环保行业和新能源材料行业的周期影响。
3、新能源材料行业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及电池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拓展,造就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近年来我国电动车市场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截止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带来动力锂电池行业爆发式增长。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电化学性能、制造技术的研发提升是促进锂电池普及应用的重要技术研发着力点、突破口与推动力。而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容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类型,在动力锂电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在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与中低镍三元正极材料相比区别核心在镍钴锰配比,通过提升镍元素含量实现提升容量密度。而镍资源是生产高镍三元动力电池的重要原料,随着高镍动力电池的发展以及渗透率的进一步提升,正极材料的用镍量将迎来加速增长。
近年来,国家针对新能源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链发展。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2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2023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较快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保有量均创历史新高。截止2023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620万辆。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同时,国家发改委近期还发布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该目标的实现对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高性价比的动力电池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高镍三元材料动力电池正依靠其能量密度大、续航里程高等优势成为中高端车企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保持着市场份额的快速增长,以满足消费者对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高续航需求。根据GGII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全球及中国三元正极材料中高镍产品的占比将达到50%以上,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在该行业经营的国内公司主要有: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容百科技、格林美、当升科技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2022年以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战略布局新能源材料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具体业务包括上游高冰镍、中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电池废料回收等。本公司垃圾焚烧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布局新材料一体化投资,包括上游在印尼投建镍金属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投建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产品涉及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前驱体、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等;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高端装备研发和生产优势,积极开展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的研制,为自身项目提供装备支持,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成本,并对外向行业企业输出成套设备,实现对外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在印尼投建的第一期高冰镍含镍金属冶炼项目主厂房结顶,后续将开展设备安装工作。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规模,并协同开展相关环境治理业务、自主研发制造销售装备、一体化运营新材料业务等,来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设备以及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其中,环保装备供公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和服务。新材料装备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对外销售和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BOT、BOO。其中,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
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炼等新材料设备,分别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3)新材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公司新材料项目分为国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国外业务主要为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业务主要为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前驱体和三元正极材料等生产电池所需的新材料产品,形成动力电池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投资运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环节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影响。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子公司主要负责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除项目建设涉及的采购事项外,公司垃圾焚烧等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炉排片、布袋、龙骨等采购工作。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垃圾处理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实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1)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2)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3)通过销售垃圾处理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4)EPC建造收入。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公司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并积极介入全国市场,显著的规模优势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还积极向餐厨垃圾、污泥等其他固废的清运和处置领域全面拓展。公司业务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核心技术研发、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具备一体化运作的独特优势,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建设速度,提高运营效率,
加强设备运营、维护和维修,并促进技术创新。公司还积极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业务。公司在运营自有项目基础上,形成了很强的同行业项目整合和效率提升能力。
(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成套装备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聚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炉排、烟气净化设备、焚烧锅炉、自动控制系统、高低压电气、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镍冶炼装备、项目建设、运营工艺等专业研发团队,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等技术,成功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逾20年,在线运行的各套设备质量过硬、性能优异、技术工艺成熟,并储备了丰富的自主知识产权。2022年公司将装备制造能力向新材料装备领域延伸,形成了新材料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三)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并驾齐驱,协同发展能力较强。
公司目前形成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在传统业务发展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围绕低碳环保领域开展业务布局,通过介入镍冶炼和电池材料制造相关低碳业务,打开了业务发展新空间。高冰镍火法冶炼工艺与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有相似之处,公司可借鉴现有成熟技术,利用人才优势,保证新材料制造产能快速建设和投产;环保运营业务也能为新材料业务提供资金和运营人才支持,新材料产能投产后预计可以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量和良好的盈利空间,极大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进而反哺公司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装备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环保业务市场份额及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拥有突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项目快速复制能力,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设备研制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帮助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公司获得一系列社会荣誉,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并具备项目快速复制能力。公司从投资到运营端都建立了严格的事前风险控制体系,严格的财务与法务事中合规体系,严格的事后内部审计体系,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五)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稳定,开展有效激励,并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创业创新意识强,将帮助公司积极把握低碳环保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沉淀形成了优秀的企业文化,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人才队伍稳定。公司还建立了良好的培训体系,通过周期性的专业和管理培训,推动不同岗位、层级员工不断成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公司推动低碳环保业务发展,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三大业务板
块发展的格局。上半年公司环保项目运营实现收入14.56亿元,装备制造及服务实现收入14.24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稳步推进
上半年澄江项目、闽清项目、武平项目投入正式运营,卢龙项目和昌黎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正式运营及试运行项目49个(其中试运行7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3.37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澄江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东阳餐厨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正式运营及试运行项目13个(其中试运行1个)。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531.50万吨,同比增长23.77%,完成上网电量15.11亿度,同比增长19.32%。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19.82万吨,同比增长36.63%,副产品油脂销售6,710.40吨,同比增长47.16%,处理污泥5.22万吨,同比增长
28.53%,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54.86万吨,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13.03万吨。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11.03万吨,同比增长38.52%,处理市政污水797.83万吨。公司下属项目对外供蒸汽量达到2.65万吨。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枝江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垃圾焚烧项目6个(控股项目,不含试运行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婺源餐厨项目完成项目核准,期末公司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4个,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奉新项目和樟树项目成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安福项目和永丰项目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共3,4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续签或新签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松溪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协议,中标临海餐厨收运处理项目、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项目。公司完成大股东持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合同》,继续负责运输瓯海区各镇街各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05.96万元。
2、2023年4月,公司签署《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松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服务,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约为人民币474.45万元。
3、2023年4月,公司与伟明集团和嘉伟实业签署《关于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永嘉污水100%股权。永嘉污水已于5月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4、2023年6月,公司下属临海公司续中标临海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收集运输及处置量为5万吨,服务期限为3年或累计收运处置量达到5万吨;下属瑞安公司中标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负责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装卸、运输和消纳处置,规模为5.59万吨,服务期一年。
(二)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业务发展迅速
公司上半年装备制造及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4.24亿元。上半年公司完成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约,新材料装备方面主要签署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设备采购合同、永旭矿业设备供货合同和伟明盛青设备工程合同。伟明设备成套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投入试生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装备板块产能和提升装备制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下属设备制造公司新增主要日常设备订单情况如下(由于执行进度和财务处理等方面原因,新增订单对公司全年收入和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2023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联合体签约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金额约为8,998万元。
2、报告期内,伟明设备与浙江美青邦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青美邦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槽罐采购合同和203子项电控及配套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5.38亿元。
3、报告期内,伟明设备和浙江永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设备、系统供货合同,包含两套制氧工艺设备、一套余热发电供热设备、四套除尘器、四套侧吹炉和两套连续吹炼炉,合同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9.5亿元。
4、报告期内,温州嘉伟与伟明盛青签署设备工程合同,包含空分装置、氧压浸出车间设备、常压浸出车间设备、氢氧化镍车间设备、纯水设备、前驱体污水处理设备、硫酸镍萃取污水处理设备和磨矿车间设备等,合同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2.83亿元。
(三)新能源材料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
公司下属嘉曼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进展顺利,公司下属嘉曼达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浙江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新取得项目二期约180亩用地,有效推进建设进度。公司完成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合资协议和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2万吨镍/年)项目(镍湿法项目)合资协议签署。伟明盛青完成格林美增资入股,同时伟明盛青完成增资入股福安青美项目。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公司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格林美签署《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出资在温州成立合资公司,规划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投资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运营期流动资金1.5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6%。
2、2023年3月,公司及关联方伟明盛青与格林美及关联方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青美”)签署《三元前驱体材料供应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三元前驱体的镍资源、技术、建设与市场链合作。
3、2023年4月,公司下属嘉曼公司与伟明盛青签署《锂电池材料项目高冰镍供应战略合作协议》,嘉曼公司高冰镍项目建成后,生产的高冰镍产品优先供应给伟明盛青。
4、2023年4月,伟明盛青公司与永青科技、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福安青美增资扩股协议书》,伟明盛青公司以增资方式入股福安青美。福安青美已于5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福安青美注册资本变更为52,222.22万元,其中伟明盛青公司持股10%。
5、2023年5月,公司下属伟明香港公司与格林美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CAHAYA JAYA INVESTMENT PTE.LTD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框架协议》,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由各方(或各方关联公司)在印尼组建的合资公司实施本项目,伟明环保下属子公司以参股形式投资本项目。报告期后,2023年7月,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公司与格林美(无锡)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CAHAYA JAYA INVESTMENT PTE.LTD、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璞骁完成《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签署,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5亿美元,公司通过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参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持股比例20%。
6、2023年6月,公司与永青科技、盛屯矿业、欣旺达及格林美签署《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格林美以增资的方式获得伟明盛青公司10,000万元股权。伟明盛青公司已于6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后伟明盛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4.55%。
(四)其他方面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报告期末,公司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约219项。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温州嘉伟分别收到产业政策补助、地方贡献奖励及研发费用补助合计约2,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展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不超过1,30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3万股,并于6月底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推进第四期可转债的审核工作。公司还荣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董事会杂志“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万德咨询“2022年度上市公司市值排行榜之商业和专业服务行业5强”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93,168,581.86 | 2,260,445,816.03 | 27.99 |
营业成本 | 1,498,585,685.94 | 1,098,690,733.64 | 36.40 |
销售费用 | 6,764,589.90 | 10,638,003.26 | -36.41 |
管理费用 | 90,832,067.22 | 80,893,565.33 | 12.29 |
财务费用 | 106,753,671.01 | 109,348,374.16 | -2.37 |
研发费用 | 42,124,271.27 | 34,231,983.03 | 23.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411,654.13 | 879,561,385.88 | 4.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4,213,005.37 | -1,849,224,282.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368,609.47 | 1,633,792,434.47 | -90.67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项目运营和设备、EPC及服务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售后维护费等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203,855,083.22 | 9.95 | 2,390,943,255.08 | 11.76 | -7.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0 | 0.20 | 5,000,000.00 | 0.02 | 800.00 | 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票据 | 35,000,000.00 | 0.16 | 3,372,391.00 | 0.02 | 937.84 | 主要为取得应收票据所致。 |
应收账款 | 1,956,195,525.65 | 8.83 | 992,085,878.85 | 4.88 | 97.18 | 主要为子公司樟树公司和奉新公司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应收电费补贴余额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部分产品销售尚未达到合同约 |
定收款时点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268,786.90 | 0.13 | 26,296,385.00 | 0.13 | 11.30 | |
预付款项 | 20,649,032.96 | 0.09 | 54,432,331.75 | 0.27 | -62.06 | 主要为结算预付材料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9,542,352.36 | 0.22 | 76,157,274.23 | 0.37 | -34.95 | 主要为收取股权转让款所致。 |
存货 | 226,127,345.60 | 1.02 | 160,368,146.33 | 0.79 | 41.01 | 主要为设备、EPC及服务业务的存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261,138,408.81 | 1.18 | 240,277,671.00 | 1.18 | 8.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083,912.54 | 0.02 | 7,662,396.06 | 0.04 | -46.70 | 主要为收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85,922,609.78 | 3.55 | 795,136,929.33 | 3.91 | -1.16 | |
长期应收款 | 186,893,728.20 | 0.84 | 186,372,489.07 | 0.92 | 0.28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2,689,216.56 | 2.63 | 387,668,506.37 | 1.91 | 50.31 | 主要为对联营企业追加投资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426,486.19 | 0.05 | 14,311,966.41 | 0.07 | -20.16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7,040,930.48 | 0.48 | 108,830,317.78 | 0.54 | -1.64 | |
固定资产 | 1,613,949,320.19 | 7.28 | 1,669,913,223.86 | 8.21 | -3.35 | |
在建工程 | 483,280,649.76 | 2.18 | 374,395,469.17 | 1.84 | 29.08 | |
使用权资产 | 172,730,446.45 | 0.78 | 14,159,069.15 | 0.07 | 1,119.93 | 主要为融资租入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12,887,710,687.13 | 58.17 | 12,530,877,652.49 | 61.62 | 2.8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808,649.32 | 0.14 | 37,834,260.11 | 0.19 | -15.9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3,596,694.77 | 1.14 | 211,395,503.83 | 1.04 | 19.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684,262.30 | 0.93 | 48,354,542.39 | 0.24 | 327.44 | 主要为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43,344,683.30 | 2.00 | 496,165,969.27 | 2.44 | -10.65 | |
应付票据 | 106,626,545.23 | 0.48 | 23,457,363.35 | 0.12 | 354.55 | 主要为出具应付票据所致。 |
应付账款 | 1,532,206,680.73 | 6.92 | 1,314,273,050.42 | 6.46 | 16.58 | |
预收款项 | 4,493,197.76 | 0.02 | 4,645,788.77 | 0.02 | -3.28 | |
合同负债 | 59,430,972.57 | 0.27 | 36,472,188.17 | 0.18 | 62.95 | 主要为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5,504,920.21 | 0.25 | 129,753,154.32 | 0.64 | -57.22 | 主要为发放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156,885,999.99 | 0.71 | 113,844,839.60 | 0.56 | 37.81 | 主要为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43,260,043.47 | 2.90 | 136,993,272.04 | 0.67 | 369.56 | 主要为确认应付股利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及第三方借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0,433,768.54 | 1.76 | 279,450,284.85 | 1.37 | 39.71 | 主要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760.41 | 3,452,074.34 | 0.02 | -96.70 | 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3,908,524,450.00 | 17.64 | 3,842,586,675.59 | 18.90 | 1.72 | |
应付债券 | 1,381,586,181.06 | 6.24 | 1,355,655,468.46 | 6.67 | 1.91 | |
租赁负债 | 75,322,434.06 | 0.34 | 8,100,409.52 | 0.04 | 829.86 | 主要为融资租入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1,443,926,171.81 | 6.52 | 1,385,796,347.78 | 6.81 | 4.19 | |
递延收益 | 313,194,432.90 | 1.41 | 285,195,594.71 | 1.40 | 9.8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1,469,283.02 | 1.23 | 262,005,097.87 | 1.29 | 3.6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418,605.62 | 0.16 | 11,691,620.98 | 0.06 | 211.49 | 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9,598.2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130,034.44 | 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304,534,804.48 | 用于借款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6,788,786.90 | 用于应付票据质押 |
合同资产 | 102,129,098.71 | 用于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5,811,000.00 | 用于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1,650,689.45 | 用于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89,175.49 | 用于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35,393,171.51 | 用于借款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 | 9,893,075.04 | 子公司盛运环保持有金洲慈航股份 |
合计 | 1,740,519,836.0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备注 |
273,723,208.19 | 299,463,496.00 | -8.60% | |
被投资公司情况 | |||
单位 | 主要业务 |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备注 |
永康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5,000万元 |
武义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1,100万元 |
卢龙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210.98万元 |
武平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报告期增资599.61万元 |
昌黎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 | 100.00% | 报告期增资688.45万元 |
伟明盛青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 54.55% | 报告期增资18,000万元 |
崇义华赣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 | 20.00% | 报告期增资864.60万元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23.76% | 报告期增资895.86万元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 | 45.98% | 报告期收购少数股东股权12.827万元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2,778,555.26 | -2,885,480.22 | 9,893,075.04 | |||||
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40,000,000.00 | 4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296,385.00 | 2,972,401.90 | 29,268,786.90 | |||||
股权投资 | 1,533,411.15 | 1,533,411.15 | ||||||
合计 | 45,608,351.41 | -2,885,480.22 | 40,000,000.00 | 2,972,401.90 | 85,695,273.0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当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伟明设备 | 环保设备 | 5,008.00 | 100% | 271,437.51 | 91,904.67 | 34,278.94 | 108,544.40 | 40,276.8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垃圾处理业务经营风险
(1)行业发展及竞争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作为一个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吸引了众多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参与者。随着我国城市化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国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也提出了很高要求,这也激发了固废处置行业的投资热潮。近几年来大量的央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投资、收购、合作等方式进军固废处理领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将面临较严峻的挑战。行业激烈的竞争会使公司难以获取新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面临垃圾处置费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利润。
(2)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建设需进行较大金额的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虽然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的关键设备主要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但若项目建设期间因建筑材料、设备材料、人工成本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将导致施工建设和设备采购成本相应上升,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若公司特许经营筹建项目及未来新取得项目在选址过程中,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备选厂址,或在土地征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环节中未能妥善取得选址周边民众的支持和配合,则公司将面临新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缓慢甚至未能获批而被迫重新选址的不利后果,导致项目无法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既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并投产运营,从而对公司新项目拓展经营和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施工事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期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期,在影响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不排除部分项目停止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既有投入无法收回或预期收入无法实现,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风险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在垃圾焚烧过程中监测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若由于工作失误或不可抗力因素,上述环节出现障碍,将对公司项目运营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环保要求提高、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或运营协议中均约定:由于国家环保标准调整、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变化使公司生产成本或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可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标准。但由于具体调整限定了成本变化幅度、双方重新测算程序等前提,且需双方具体协商,因此公司仍有可能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此外,如果国家有关垃圾焚烧补贴电价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发电收入及盈利水平。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情况下,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2、开展新材料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新材料业务,通过投资印尼高冰镍项目生产镍金属制品。高冰镍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面临工艺技术革新、海外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销售、海外人力资源组织、资金外币汇兑、所在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从而对未来项目的盈利性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密切合作,做好资金外汇风险管理,推进公司新材料业务平稳发展。
3、装备制造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装备板块原材料采购量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对公司装备制造毛利率和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将通过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节省成本开支;同时公司通过精益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发挥规模优势;通过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优化、质量改善、效率提升,最大程度的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给企业的影响,确保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若未来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出现变化不再执行或适用条件等原因不再享受,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组建了专门的研究团队,配备专职的研究人员,负责总体技术开发工作。公司已通过签署长期合约及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等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并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与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争性业务限制协议等措施防范核心技术泄露。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及技术人员数量的增加,未来公司的核心技术仍存在扩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管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中,可以利用其绝对控股的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任免、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建立了特有的文化和凝聚力,且
对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但仍不排除该等人才流失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子公司不断增加,对子公司的管控风险也有所增加;若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未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保持一致,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下属公司及对现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1、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公司于1月注销参股公司“杨凌成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为推进宁晋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00万元,并于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完成后,公司持股63%,仍为宁晋嘉伟控股股东。
3、为推进宝鸡项目建设,公司参股公司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26,474.4万元,并于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于3月合资成立“MEIMING HONGK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中文名称为“美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具体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于4月召开董事会,收购大股东伟明集团和嘉伟实业拥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并于5月完成永嘉污水工商变更手续,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永嘉污水100%股权。
6、2023年4月,伟明盛青公司与永青科技、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福安青美增资扩股协议书》,增资入股福安青美,并于5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福安青美注册资本变更为52,222.22万元,其中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4%,永青科技持股36%,伟明盛青公司持股10%。
7、2023年6月,公司与永青科技、盛屯矿业、欣旺达、格林美签署《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格林美增资入股伟明盛青公司,并于6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伟明盛青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4.55%,永青科技持股18.18%,盛屯矿业持股9.09%,欣旺达持股9.09%,格林美持股9.09%。
8、报告期后,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永强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0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完成注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参股公司伟明盛青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伟明盛青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MACQXLWP8X。该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永中街道金石路999号创新创业新天地2号楼6楼;法定代表人,项鹏宇;注册资本,5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7月1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21日 | 共审议2个议案,均审议通过。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0日 | 共审议11个议案,均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20日在温州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9日在温州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21年12月6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于2021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20万元。该计划购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1日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607,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共152人,认购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公司控股股东借款、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2022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从1,303,241,100股增至1,694,213,430股,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同比例增加,变更为13,789,772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已于2023年1月11日届满,按照《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COD等;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一般设一个烟气排放口;COD由废水中排放,回用则无排放口,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污水管网的接口。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号 | 单位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 限值 | |
1 | 公司 (临江项目一期) | 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3B27075C3 2023.5.31; XSJC-HJ-230620-612 2023.6.2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3 | 300 |
2#炉 | 138 | ||||||
3#炉 | 14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4 | ||||||
烟尘(mg/m3) | 1#炉 | 1.2 | 30 | ||||
2#炉 | 1.4 | ||||||
3#炉 | <20 | ||||||
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3B27075C1 2023.5.31 | COD(mg/L) | 8 | 100 | |||
2 | 温州公司 (临江项目二期) | 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3B27070C3 2023.6.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5 | 300 |
2#炉 | 18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8 | 100 | ||||
2#炉 | 14 | ||||||
烟尘(mg/m3) | 1#炉 | 1.1 | 30 | ||||
2#炉 | 1.2 | ||||||
江苏微谱检 | 23B27070C1 | COD(mg/L) | 8 | 100 |
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3.6.1 | ||||||
3 | 永强公司 (永强项目一期) | 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3C31023C1 2023.5.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04 | 300 |
2#炉 | 92 | ||||||
3#炉 | 10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5 | 30 | ||||
2#炉 | 1.3 | ||||||
3#炉 | 1.5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410-755 2023.4.10 | COD(mg/L) | 254 | 500 | |||
4 | 龙湾公司 (永强项目二期) | 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3C31007C1 2023.6.7; XSJC-HJ-230607-474 2023.6.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40 | 300 |
2#炉 | 46 | ||||||
3#炉 | 82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7 | 100 | ||||
2#炉 | 11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0.9 | 30 | ||||
2#炉 | 0.9 | ||||||
3#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410-756 2023.4.10 | COD(mg/L) | 254 | 500 | |||
5 | 昆山公司 (昆山项目一期和二期) |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CTST/C2023042308G-01 2023.5.1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74 | 300 |
2#炉 | 50 | ||||||
3#炉 | 67 | ||||||
4#炉 | 68 | ||||||
5#炉 | 99 | ||||||
6#炉 | 74 | ||||||
7#炉 | 7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7 | ||||||
3#炉 | 15 | ||||||
4#炉 | <3 | ||||||
5#炉 | <3 | ||||||
6#炉 | 13 | ||||||
7#炉 | 26 | ||||||
烟尘(mg/m3) | 1#炉 | 2.2 | 30 | ||||
2#炉 | 1.9 | ||||||
3#炉 | 2.3 | ||||||
4#炉 | 2.0 | ||||||
5#炉 | 1.7 | ||||||
6#炉 | 2.2 | ||||||
7#炉 | 1.8 |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CTST/C2023042308W-03 2023.5.10 | COD(mg/L) | 8 | 60 | |||
6 | 玉苍公司 (玉苍项目) | 浙江康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KZHJ230392 2023.6.16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9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9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8.2 | 3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620-040 2023.6.20 | COD(mg/L) | 25 | 500 | |||
7 | 苍南公司 (苍南项目) | 浙江康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KZHJ230391 2023.6.16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9 | 300 |
2#炉 | 6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1 | 100 | ||||
2#炉 | 9 | ||||||
烟尘(mg/m3) | 1#炉 | 7.5 | 30 | ||||
2#炉 | 6.2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620-039 2023.6.20 | COD(mg/L) | 25 | 500 | |||
8 | 瑞安公司 (瑞安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20582558102C 2023.2.23; A2220582558108C 2023.4.1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70 | 300 |
2#炉 | 181 | ||||||
3#炉 | 21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22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410-034 2023.4.10 | COD(mg/L) | 374 | 500 | |||
9 | 海滨公司 (瑞安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20582556107002C 2023.4.1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77 | 300 |
2#炉 | 102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9 | 100 | ||||
2#炉 | 38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410-033 2023.4.10 | COD(mg/L) | 374 | 500 | |||
10 | 临海公司 (临海项目一期) |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ZH23-HBJC-677(002) 2023.7.1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4 | 300 |
2#炉 | 16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5 | 30 | ||||
2#炉 | 1.3 |
ZH23-HBJC-667(001) 2023.7.13 | COD(mg/L) | 16 | 500 | ||||
11 | 临海公司 (临海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30017291120002C 2023.5.2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1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6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ZH23-HBJC-667(001) 2023.7.13 | COD(mg/L) | 16 | 500 | |||
12 | 玉环公司 (玉环项目一期) |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台环监(2023)气字第062号 2023.7.11; 台环监(2023)气字第050号 2023.5.1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7 | 300 |
2#炉 | 9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2 | ||||||
烟尘(mg/m3) | 1#炉 | <17 | 30 | ||||
2#炉 | <17.2 | ||||||
浙江科达检测有限公司 | 浙科达检(2023)综字第0325号 2023.7.4 | COD(mg/L) | 176 | 400 | |||
13 | 玉环嘉伟 (玉环项目二期) | 浙江科达检测有限公司 | 浙科达检(2023)综字第0265号 2023.5.3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7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9.67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3.8 | 30 | ||||
浙科达检(2023)综字第0325号 2023.7.4 | COD(mg/L) | 176 | 400 | ||||
14 | 永康公司 (永康项目)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华环检(2023)第H772-1号 2023.6.30; 华环检(2023)第H772-2号 2023.6.3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31 | 300 |
2#炉 | 19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4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2.2 | 30 | ||||
2#炉 | 11.4 | ||||||
华环检(2023)第H772-4号 2023.6.30 | COD(mg/L) | 451 | 500 | ||||
15 | 武义公司 (武义项目) | 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ZJZSBG20230407001 2023.5.4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5 | 300 |
2#炉 | 14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8 | 30 | ||||
2#炉 | 1.6 | ||||||
武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水字06044号 2023.6.28 | COD(mg/L) | 75 | 100 |
16 | 嘉善公司 (嘉善项目) |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 HG230525-009 2023.5.25; HG230609-004 2023.6.9; HG230609-005 2023.6.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27 | 300 |
2#炉 | 202 | ||||||
3#炉 | 19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9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 | 30 | ||||
2#炉 | <1 | ||||||
3#炉 | <1 |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检测)检字第ZTE202304149号 2023.6.1 | COD(mg/L) | 53 | 500 | |||
17 | 龙泉公司 (龙泉项目)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齐鑫第HC23050353号 2023.6.14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8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5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4 | 30 | ||||
COD(mg/L) | 105 | 500 | |||||
18 | 文成公司 (文成项目) |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XH(HJ)-2305415 2023.5.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46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5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0.7 | 30 | ||||
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XSJC-HJ-230526-845 2023.5.26 | COD(mg/L) | 83 | 500 | |||
19 | 磐安公司 (磐安项目)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30008330102C 2023.4.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82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1 | 30 |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华环检(2023)第H690号 2023.6.26 | COD(mg/L) | 80 | 500 | |||
20 | 东阳公司 (东阳项目) | 金华九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JHHJ230408117 2023.5.1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53 | 300 |
2#炉 | 21 | ||||||
3#炉 | 5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2 | 100 | ||||
2#炉 | 34 | ||||||
3#炉 | 23 | ||||||
烟尘(mg/m3) | 1#炉 | 3.0 | 30 | ||||
2#炉 | 4.03 | ||||||
3#炉 | 2.1 | ||||||
COD(mg/L) | 15 | 50 | |||||
21 | 界首公司 (界首项目) | 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 | AHAC-HJ2306126 2023.6.2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3 | 300 |
2#炉 | 174 |
公司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8 | 100 | |||
2#炉 | 57 | ||||||
烟尘(mg/m3) | 1#炉 | 4.8 | 30 | ||||
2#炉 | 6.6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22 | 万年公司 (万年项目) | 江西联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JXLA/HJJC-23040601 2023.5.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21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0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4.4 | 30 | ||||
COD(mg/L) | 18 | 500 | |||||
23 | 樟树公司 (樟树项目) | 江西省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YHK20230403(6603)01-1 2023.5.3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26 | 300 |
2#炉 | 停炉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0 | 100 | ||||
2#炉 | 停炉 | ||||||
烟尘(mg/m3) | 1#炉 | 3.2 | 30 | ||||
2#炉 | 停炉 | ||||||
COD(mg/L) | 20 | 100 | |||||
24 | 奉新公司 (奉新项目) | 江西拓普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TPSSZJ2305044Z 2023.5.2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8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6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6.63 | 30 | ||||
TPSSZJ2304132Z 2023.5.8 | COD(mg/L) | 33 | 300 | ||||
25 | 婺源公司 (婺源项目) | 江西天一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TY环检字(2023)第0183号-11 2023.5.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40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2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1.6 | 30 | ||||
江西慧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赣慧委检字2023(0307)号 2023.5.15 | COD(mg/L) | 39 | 500 | |||
26 | 安福公司 (安福项目) | 江西吉之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JXJZZ(2023)第(W0612)号 2023.5.1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19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70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3.4 | 30 | ||||
COD(mg/L) | 73 | 220 | |||||
27 | 永丰公司 (永丰项目) | 江西和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HH230317003 2023.4.2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4 | 300 |
2#炉 | 18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8 | 100 | ||||
2#炉 | 55 |
烟尘(mg/m3) | 1#炉 | 3.4 | 30 | ||||
2#炉 | 3.8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28 | 宁晋公司 (宁晋项目) | 河北工院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GYYHJ自行检测[2023]0403号 2023.7.14; GYYHJ自行检测[2023]0293G号 2023.5.22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31 | 300 |
2#炉 | 37.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9.6 | 100 | ||||
2#炉 | 9 | ||||||
烟尘(mg/m3) | 1#炉 | 1.9 | 30 | ||||
2#炉 | <20 | ||||||
GYYHJ自行检测[2023]0401号 2023.7.4 | COD(mg/L) | 18 | 60 | ||||
29 | 蒙阴公司 (蒙阴项目) | 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NO.SDJC2023011731 2023.6.14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9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8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5 | 30 | ||||
NO.SDJC2023011734 2023.6.20 | COD(mg/L) | 18 | 100 | ||||
30 | 闽清公司 (闽清项目) | 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JWJC230701541-2 2023.7.2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31 | 2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9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6.8 | 30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31 | 宁都公司 宁都项目) | 江西省昌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昌弘检字(2023)第1682号 2023.7.2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58.7 | 300 |
2#炉 | 96.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COD(mg/L) | 33 | 500 | |||||
32 | 澄江公司 (澄江项目) | 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YNZKBG20230526006 2023.5.26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9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8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7 | 30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33 | 嘉禾公司 (嘉禾项目) | 湖南中科茵万检测有限公司 | SENT23061701-1 2023.7.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05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0.4 | 30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34 | 福建华立公司 (浦城项目) | 厦门华夏学苑检测有限公司 | HX2023040168 2023.4.1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6 | 2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61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11.4 | 30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35 | 武平公司 (武平项目) | 厦门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LCJCJB2304110105 2023.6.1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89 | 2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2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4 | 30 | ||||
COD(mg/L) | 55 | 500 | |||||
36 | 罗甸公司 (罗甸项目) | 贵州楚天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CTJC-BG202304-001号 2023.6.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3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1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1 | 30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37 | 秦皇岛公司(秦皇岛项目) | 河北天大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TD-HJ-2304-060 2023.4.14; TD-HJ-2306-143 2023.6.1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72 | 300 |
2#炉 | 7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10 | ||||||
烟尘(mg/m3) | 1#炉 | 2.2 | 30 | ||||
2#炉 | 2.0 | ||||||
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新丰(检)字HJ2023-060805 2023.6.22 | COD(mg/L) | 76.3 | 500 | |||
38 | 双鸭山公司(双鸭山项目) |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FBJC230531-BG02 2023.6.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6 | 300 |
2#炉 | 未投产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9 | 100 | ||||
2#炉 | 未投产 | ||||||
烟尘(mg/m3) | 1#炉 | 18.2 | 30 | ||||
2#炉 | 未投产 | ||||||
FBJC230608-BG03 2023.6.16 | COD(mg/L) | 8 | 60 | ||||
39 | 凯里盛运 (凯里项目) | 贵州楚天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CTJC-BG202304-169号 2023.5.4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3 | 300 |
2#炉 | 17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2 | 100 | ||||
2#炉 | 23 | ||||||
烟尘(mg/m3) | 1#炉 | 8.7 | 30 | ||||
2#炉 | 5.9 | ||||||
COD(mg/L) | 23 | 60 | |||||
40 | 拉萨盛运 (拉萨项目) | 西藏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XZZKBG20230531003 2023.6.2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5.16 | 300 |
2#炉 | 174 | ||||||
二氧化硫 | 1#炉 | 14.13 | 100 |
(mg/m3) | 2#炉 | 12.73 | |||||
烟尘(mg/m3) | 1#炉 | 3.7 | 30 | ||||
2#炉 | 4.03 | ||||||
- | - | COD(mg/L) | 根据环评要求,渗滤液送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 | - | |||
41 | 宁阳盛运 (宁阳项目) | 管控环境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 MCET-Q20230108(3-7) 2023.4.2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32 | 300 |
2#炉 | 22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0 | 100 | ||||
2#炉 | 53 | ||||||
烟尘(mg/m3) | 1#炉 | 10.4 | 30 | ||||
2#炉 | 11.1 | ||||||
MCET-Q20230108(5-5) 2023.6.23 | COD(mg/L) | 21 | 100 | ||||
42 | 桐城盛运 (桐城项目)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GH2023A01H3289 2023.6.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51 | 300 |
2#炉 | 22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55.5 | 100 | ||||
2#炉 | 39.8 | ||||||
烟尘(mg/m3) | 1#炉 | 9.3 | 30 | ||||
2#炉 | 4.6 | ||||||
GH2023A01H3291 2023.6.7 | COD(mg/L) | 82 | 280 | ||||
43 | 招远盛运 (招远项目) | 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No.2023HJ1065 2023.6.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3 | 300 |
2#炉 | 17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2 | 100 | ||||
2#炉 | 26 | ||||||
烟尘(mg/m3) | 1#炉 | 3.4 | 30 | ||||
2#炉 | 4.2 | ||||||
泰思特(青岛)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TSTQD-HJ-20230531001-01 2023.6.12 | COD(mg/L) | 22 | 500 | |||
44 | 榆林公司 (榆林项目) |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No.YCQJ2023038912 2023.4.24; No.YCQJ2023052912 2023.5.1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6 | 300 |
2#炉 | 19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4 | ||||||
烟尘(mg/m3) | 1#炉 | 5.9 | 30 | ||||
2#炉 | 6.9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公司上述单位在最新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COD |
排放总量估算(吨) | 561.72 | 87.66 | 2,644.24 | 13.34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经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COD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319.87 | 1,077.69 | 9,214.13 | 188.54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干法+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部分子公司还配备SCR工艺和湿法脱酸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中飞灰委托有资质企业依法处置或经固化稳定化处理达标后,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噪声主要采用减震、消声、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各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成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各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备案,并通过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确保项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响应,预防环境事件对环境、公众的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
各项目环保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监测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自动实时监测和委托定期监测。自动实时监测包括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委托定期检测指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委托检测频次通常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废气中二噁英每年度一次,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每月监测一次,炉渣热灼减率每周监测一次。各项目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同步通过在厂区门口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上述(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每日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厂前一日5项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日均值、炉膛温度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并对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替代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网同等的电量,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响应者和实践者,公司已有4个垃圾焚烧投运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在联合国注册多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此外,公司目前还有多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在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流程中。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伟明环保来说始终坚持两份事业,一份是产业经营,一份是慈善事业。伟明环保不仅以涓涓细流温暖人心,更是让慈善脚步不断延伸,心系家国,承担使命与责任。今年以来,伟明环保继续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分布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子公司也为当地献爱心。今年上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完成捐款639.80万元。今年年初,伟明环保第21次为温州市慈善大宴捐款;4月,伟明向永丰县红十字会捐赠430万元;5月,伟明向瓯海区教育基金会捐赠150万元,湖南嘉禾项目、浙江嘉善项目等参与当地助学项目;6月,伟明向四川省南部县特殊学校进行捐赠,巩固当地脱贫成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伟明环保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2、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于本承诺方作为对伟明环保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伟明环保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本承诺方和/或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承诺方将赔偿伟明环保及伟明环保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 承诺时间:2012年3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将按照本方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条件: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同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4、减持数量: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此后,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5、减持价格:本方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0日和1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6、减持期限:本方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方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方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7、本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则应将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方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4)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0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关认定之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新股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依法购回公开发售的公司原限售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对于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依法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确定,但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公司、伟明集团、嘉伟实业、实际控制人 | 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切实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各方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3、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本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承诺时间:2015年3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若伟明环保(包括其前身)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其自设立之日起的存续期间存在任何漏缴、未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瑕疵缴纳行为而招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经济损失,则由本承诺人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用的情况下,及时向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不因上述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瑕疵缴纳行为致使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伟明环保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 ||||||
其他 | 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未以直接、间接方式享有苍南宜嘉任何权益,或者能够以任何方式对苍南宜嘉的股权、资产、财务、业务、人员施加重大影响。除非基于完全市场化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以及增进伟明环保所有股东利益的考虑,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未来不会谋求取得苍南宜嘉股权或控制权。 | 承诺时间:2015年3月2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伟明集团 | 环保工程公司用于出资的债权系为临江公司投资建设的临江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应设备及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合同关系产生,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环保工程公司以享有的该项债权抵作向临江公司缴付同等金额的出资,不会导致临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实的情形。如果因该债权出资事由导致伟明环保注册资本不实,伟明集团将向伟明环保及其他股东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2年9月1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伟明集团 | 若公司在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过程中,因特许经营权授权方采取的特许经营权授权方式程序方面的瑕疵而导致相关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进而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遭受损失,伟明集团将承担其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法律风险,并在承担相关款项和费用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追偿。 | 承诺时间:2018年1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21年11月15日;承诺期限:伟22转债存续期 | 是 | 是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 承诺时间:2021年11月15日;承诺期限:伟22 | 是 | 是 |
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转债存续期 |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鉴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本企业承诺如下: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2年4月20日;承诺期限:伟22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至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 是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 | 承诺时间:2023年7月24日;承诺期限:第四期可转债存续期 | 是 | 是 |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承诺时间:2023年7月24日;承诺期限:第四期可转债存续期 | 是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联合体与关联方崇义华赣签订《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等。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参股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实际签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报告期末与关联人累计已签订的合同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等 | 按协议价 | 300,000 | 28,276.48 |
小计 | 300,000 | 28,276.48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按协议价 | 30,000 | |
小计 | 30,000 | ||||
合计 | 330,000 | 28,276.48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股东下属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收购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00.00万元。2023年4月11日,公司分别与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及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关于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签署。2023年5月,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永嘉污水100%股权。2023年7月初,公司完成4,800.00万元收购款项支付,完成本次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
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货币方式与关联方上海璞骁对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及借款,公司增资和借款总额不超过1.08亿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关联方上海璞骁增资和借款总额不超过0.12亿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同意根据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授权资本,最终授权资本不超过1.2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其中伟明新加坡公司持股70%,Merit公司持股30%;批准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增资和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不超过0.84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Merit公司增资和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投资不超过0.36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 |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冰镍项目的投资主体、路径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下属温州嘉伟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394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0.266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伟明新加坡公司拟向嘉曼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618亿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联交易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
2022年11月11日,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公司分别与温州嘉伟和上海璞骁签署《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分别为61,88.6万美元/6,89.6万美元。上述借款期限为借款发放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均为无息借款。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21年7月21日 | 2021年7月21日 | 2027年7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862.50 | 2023年5月24日 | 2023年6月1日 | 2024年5月2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不适用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2,862.5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8,862.5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7,728.1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92,009.0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10,871.5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7.4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1,039.91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1,039.91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名称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主要对方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定价原则 | 是否关联交易 | 截止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紫金县生态环保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 | 2018年2月1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莲花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月1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 | 国源环保 |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19年4月2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吉林省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9年5月2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合同 | 公司 | 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 | 2019年10月21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9月4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象州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2月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 | 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2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厨余垃圾) | 公司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1月2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陇南市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2月1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枝江公司 | 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22年7月20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关于Merit、香港欣威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伟明香港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4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永康市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 公司 | 永康市人民政府 | 2022年9月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关于Merit、格林美香港与伟明之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5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 伟明香港公司 | 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0.6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0.6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430,000 | 10,430,000 | 10,430,000 | 0.61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94,213,430 | 100.00 | 393 | 393 | 1,694,213,823 | 99.3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94,213,430 | 100.00 | 393 | 393 | 1,694,213,823 | 99.39 | |||
三、股份总数 | 1,694,213,430 | 100.00 | 10,430,393 | 10,430,393 | 1,704,643,82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3,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393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393股。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04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043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增加10,430,393股。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04,643,823股,公司每股收益0.61元,每股净资产
5.78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0 | 0 | 4,172,000 | 4,172,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0 | 0 | 3,129,000 | 3,129,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0 | 0 | 3,129,000 | 3,129,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合计 | 0 | 0 | 10,430,000 | 10,430,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1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0 | 696,373,119 | 40.8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项光明 | 0 | 170,630,782 | 10.0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0 | 121,311,918 | 7.12 | 质押 | 35,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素勤 | 0 | 53,976,377 | 3.1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玉 | 0 | 53,286,983 | 3.1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银 | 0 | 48,196,645 | 2.8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49,842 | 26,249,842 | 1.54 | 未知 | 其他 | |||
章锦福 | 0 | 25,339,401 | 1.4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98,348 | 19,320,191 | 1.13 | 未知 | 其他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0 | 13,789,772 | 0.81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696,373,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373,119 | |||||
项光明 | 170,630,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630,782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121,311,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11,918 |
王素勤 | 53,976,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76,377 |
朱善玉 | 53,286,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86,983 |
朱善银 | 48,196,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48,196,64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249,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49,842 |
章锦福 | 25,339,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39,40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320,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20,191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3,789,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89,77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37.21%、5.94%、20.99%、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8.42%股权。朱善玉持有嘉伟实业的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陈革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2 | 程鹏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3 | 程五良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4 | 章小建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5 | 朱达海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6 | 李建勇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7 | 李凌 | 15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8 | 员工A | 12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9 | 员工B | 12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10 | 员工C | 120,000 |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次 | 0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自然人均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在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陈革 | 副董事长、副总裁 | 5,793,441 | 5,943,441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程鹏 | 副总裁 | 4,457,938 | 4,607,938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程五良 | 副总裁 | 1,950,845 | 2,100,845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章小建 | 副总裁 | 11,014,501 | 11,164,501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朱达海 | 副总裁 | 12,939,229 | 13,089,229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李建勇 | 副总裁 | 1,123,252 | 1,273,252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李凌 | 副总裁 | 93,080 | 243,080 | 150,000 | 授予限制性股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1,30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048万股,预留260万股。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04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名,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05万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陈革 | 董事、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程鹏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程五良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章小建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朱达海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李建勇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李凌 | 高管 | 0 | 150,000 | 0 | 150,000 | 150,000 |
合计 | / | 0 | 1,050,000 | 0 | 1,050,000 | 1,050,0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2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7,722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289,078,000 | 19.57 |
项光明 | 136,020,000 | 9.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0 | 3.39 |
朱善玉 | 45,616,000 | 3.09 |
朱善银 | 41,155,000 | 2.79 |
王晨帆 | 35,422,000 | 2.40 |
太平资管-兴业银行-太平资产如意51号资管产品 | 33,121,000 | 2.2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卓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303,000 | 1.92 |
王仁伟 | 28,261,000 | 1.91 |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 27,930,000 | 1.89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伟22转债 | 1,477,000,000 | -13,000 | 0 | 0 | 1,476,987,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2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3,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93 |
累计转股数(股) | 393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02 |
尚未转股额(元) | 1,476,987,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912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伟22转债未发生转股价格调整。截至报告期末,伟22转债转股价格为32.85元/股。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15,459.41万元,资产负债率48.85%。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伟22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3年2月2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再次触发“伟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伟22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3年9月1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203,855,083.22 | 2,390,943,255.0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5,000,000.00 | 5,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5,000,000.00 | 3,372,391.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956,195,525.65 | 992,085,878.8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9,268,786.90 | 26,296,385.00 |
预付款项 | 七、7 | 20,649,032.96 | 54,432,331.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9,542,352.36 | 76,157,274.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26,127,345.60 | 160,368,146.33 |
合同资产 | 七、10 | 261,138,408.81 | 240,277,671.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083,912.54 | 7,662,396.0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5,922,609.78 | 795,136,929.33 |
流动资产合计 | 5,616,783,057.82 | 4,751,732,658.6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86,893,728.20 | 186,372,489.0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82,689,216.56 | 387,668,506.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426,486.19 | 14,311,966.4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07,040,930.48 | 108,830,317.78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13,949,320.19 | 1,669,913,223.86 |
在建工程 | 七、22 | 483,280,649.76 | 374,395,469.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2,730,446.45 | 14,159,069.15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887,710,687.13 | 12,530,877,652.4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1,808,649.32 | 37,834,260.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53,596,694.77 | 211,395,503.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6,684,262.30 | 48,354,542.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37,811,071.35 | 15,584,113,000.63 | |
资产总计 | 22,154,594,129.17 | 20,335,845,659.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43,344,683.30 | 496,165,969.2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6,626,545.23 | 23,457,363.35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32,206,680.73 | 1,314,273,050.42 |
预收款项 | 七、37 | 4,493,197.76 | 4,645,788.77 |
合同负债 | 七、38 | 59,430,972.57 | 36,472,188.1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5,504,920.21 | 129,753,154.3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6,885,999.99 | 113,844,839.6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43,260,043.47 | 136,993,272.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81,996,582.6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90,433,768.54 | 279,450,284.8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3,760.41 | 3,452,074.34 |
流动负债合计 | 3,392,300,572.21 | 2,538,507,985.1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908,524,450.00 | 3,842,586,675.59 |
应付债券 | 七、46 | 1,381,586,181.06 | 1,355,655,468.4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5,322,434.06 | 8,100,409.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443,926,171.81 | 1,385,796,347.78 |
递延收益 | 七、51 | 313,194,432.90 | 285,195,594.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1,469,283.02 | 262,005,097.8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6,418,605.62 | 11,691,620.9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30,441,558.47 | 7,151,031,214.91 |
负债合计 | 10,822,742,130.68 | 9,689,539,200.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04,643,823.00 | 1,694,213,43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99,275,775.33 | 99,276,649.1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93,942,998.35 | 1,145,926,522.99 |
减:库存股 | 七、56 | 96,060,3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104,154.79 | -7,994,824.76 |
专项储备 | 七、58 | 7,158,726.57 | 416,007.68 |
盈余公积 | 七、59 | 489,507,065.16 | 496,737,866.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662,010,554.90 | 5,963,168,255.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52,374,488.52 | 9,391,743,907.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79,477,509.97 | 1,254,562,552.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331,851,998.49 | 10,646,306,459.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154,594,129.17 | 20,335,845,659.26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9,987,534.81 | 570,480,480.0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64,485,535.11 | 67,719,204.74 |
应收款项融资 | 2,480,000.00 | ||
预付款项 | 2,042,931.82 | 685,751.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132,888,700.45 | 1,015,620,641.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119,000,000.00 | 74,400,000.00 |
存货 | 2,761,138.38 | 1,586,965.16 | |
合同资产 | 31,810,690.01 | 39,884,092.8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6,401.10 | 69,589.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7,772,931.68 | 1,696,046,725.6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1,761,133,935.06 | 1,770,136,436.25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404,212,626.09 | 5,101,563,719.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705,170.69 | 5,152,685.3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06,706.27 | 263,387.84 | |
无形资产 | 63,719,651.05 | 56,330,043.2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42,668.08 | 3,047,408.9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376,005.11 | 45,138,442.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9,1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88,996,762.35 | 6,982,071,223.72 | |
资产总计 | 9,206,769,694.03 | 8,678,117,949.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5,732,850.00 | 65,739,42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1,967,275.83 | 44,802,005.8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88,791.32 | 1,410,452.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66,080.98 | 11,613,431.20 | |
应交税费 | 1,294,913.94 | 1,455,251.81 | |
其他应付款 | 769,224,520.31 | 483,806,275.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55,696,582.6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995,359.20 | 54,798,568.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924.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6,869,791.58 | 663,693,330.1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35,500,000.00 | 621,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381,586,181.06 | 1,355,655,468.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63,944.6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383,617.12 | 24,915,396.54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051,028.07 | 44,676,318.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83,384,770.94 | 2,046,747,183.59 |
负债合计 | 3,000,254,562.52 | 2,710,440,513.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04,643,823.00 | 1,694,213,4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99,275,775.33 | 99,276,649.1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99,397,004.56 | 1,124,017,324.15 | |
减:库存股 | 96,060,3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1,055.68 | ||
盈余公积 | 489,507,065.16 | 489,507,065.16 | |
未分配利润 | 2,809,690,707.78 | 2,560,662,967.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06,515,131.51 | 5,967,677,435.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206,769,694.03 | 8,678,117,949.35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93,168,581.86 | 2,260,445,816.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893,168,581.86 | 2,260,445,816.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63,575,923.21 | 1,351,943,817.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98,585,685.94 | 1,098,690,733.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515,637.87 | 18,141,158.02 |
销售费用 | 七、63 | 6,764,589.90 | 10,638,003.26 |
管理费用 | 七、64 | 90,832,067.22 | 80,893,565.3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2,124,271.27 | 34,231,983.0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6,753,671.01 | 109,348,374.16 |
其中:利息费用 | 87,361,527.87 | 78,217,421.03 | |
利息收入 | 11,325,146.74 | 5,540,532.7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1,397,797.57 | 57,851,362.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61,863.69 | 3,634,687.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6,735,227.32 | 24,663,752.9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854,698.47 | -5,361,931.7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61,861.32 | -560,601.0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54,200,532.80 | 988,729,268.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904,571.55 | 14,182,885.6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682,968.73 | 2,172,922.2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53,422,135.62 | 1,000,739,232.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1,224,758.42 | 92,068,500.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2,197,377.20 | 908,670,731.1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2,197,377.20 | 908,670,731.1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5,968,757.11 | 907,793,571.2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228,620.09 | 877,159.8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0,830.89 | -5,596,356.8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9,330.03 | -2,835,914.1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71,594.91 | -2,873,113.8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71,594.91 | -2,873,113.8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2,264.88 | 37,199.7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62,264.88 | 37,199.7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1,500.86 | -2,760,442.7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41,946,546.31 | 903,074,374.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5,859,427.08 | 904,957,657.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087,119.23 | -1,883,282.8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5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571,928.56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5,833,389.34 元。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9,738,294.98 | 42,556,728.9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9,094,048.03 | 22,035,665.81 |
税金及附加 | 337,004.05 | 173,210.2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3,664,854.15 | 9,448,715.59 | |
研发费用 | 302,463.84 | ||
财务费用 | 3,734,532.85 | -3,714,247.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837,173.70 | 16,851,776.73 | |
利息收入 | 38,878,921.00 | 21,769,970.29 | |
加:其他收益 | 762,661.45 | 1,738,825.0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03,919,306.42 | 391,686,143.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9,730,736.32 | -13,034,177.93 |
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942.55 | -8,483.3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7,500,681.06 | 394,995,691.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6,601.21 | 1,277.5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60,997.41 | 1,074,05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5,896,284.86 | 393,922,919.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8,828,038.33 | -3,083,641.5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4,724,323.19 | 397,006,560.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4,724,323.19 | 397,006,560.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4,724,323.19 | 397,006,560.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24,776,383.65 | 1,829,836,763.3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996,889.01 | 105,144,607.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996,570.74 | 109,312,763.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2,769,843.40 | 2,044,294,133.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2,834,224.04 | 685,177,754.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3,265,794.50 | 235,388,774.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8,736,516.96 | 195,295,456.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9,521,653.77 | 48,870,76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358,189.27 | 1,164,732,747.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411,654.13 | 879,561,385.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1,500,45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97,457.6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69,7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99,077.5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296,150.00 | 17,3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7,363,852.91 | 17,999,077.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16,957,360.81 | 1,256,486,930.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4,572,047.47 | 6,354,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0,782,429.3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7,450.00 | 3,6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1,576,858.28 | 1,867,223,360.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4,213,005.37 | -1,849,224,282.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4,455,387.38 | 2,009,821.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9,821.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97,874,000.00 | 2,140,968,400.3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0,277,838.78 | 3,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2,607,226.16 | 2,146,678,221.3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5,447,679.15 | 402,231,393.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2,200,484.30 | 93,646,456.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2,590,453.24 | 17,007,936.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0,238,616.69 | 512,885,786.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2,368,609.47 | 1,633,792,434.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70,867.56 | 153,311.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661,874.21 | 664,282,848.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1,386,922.99 | 814,336,777.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9,725,048.78 | 1,478,619,626.66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258,215.57 | 44,049,890.0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1,161.45 | 1,676,830.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0,647.89 | 5,682,931.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530,024.91 | 51,409,651.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059,162.17 | 36,276,421.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792,989.36 | 18,933,157.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87,218.82 | 3,123,593.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54,669.50 | 13,903,713.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294,039.85 | 72,236,885.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64,014.94 | -20,827,234.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00,45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8,276,849.32 | 422,34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1,8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47,450.00 | 5,3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4,526,644.61 | 427,64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899.00 | 463,615.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9,646,000.00 | 249,798,066.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20,2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450.00 | 3,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9,749,349.00 | 874,141,681.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777,295.61 | -446,501,681.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060,3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169,841.67 | 1,536,07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1,230,141.67 | 2,276,07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528,305.37 | 99,5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75,851.95 | 16,081,290.8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6,440,000.00 | 1,724,378,357.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0,144,157.32 | 1,839,969,648.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914,015.65 | 436,100,351.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391.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099,265.02 | -31,215,171.6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6,371,062.29 | 121,696,614.4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8,470,327.31 | 90,481,442.87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20,926,522.99 | -7,994,824.76 | 416,007.68 | 489,507,065.16 | 5,893,057,691.34 | 9,289,402,541.54 | 1,254,562,552.17 | 10,543,965,093.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4,889.53 | -144,889.53 | -144,889.5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5,000,000.00 | 7,230,801.05 | 70,255,453.99 | 102,486,255.04 | 102,486,255.04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45,926,522.99 | -7,994,824.76 | 416,007.68 | 496,737,866.21 | 5,963,168,255.80 | 9,391,743,907.05 | 1,254,562,552.17 | 10,646,306,45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30,393.00 | -873.80 | 48,016,475.36 | 96,060,300.00 | -109,330.03 | 6,742,718.89 | -7,230,801.05 | 698,842,299.10 | 660,630,581.47 | 24,914,957.80 | 685,545,53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330.03 | 1,025,968,757.11 | 1,025,859,427.08 | 16,087,119.23 | 1,041,946,546.31 | ||||||||||
(二)所有者投入 | 10,430,393.00 | -873.80 | 47,738,424.33 | 96,060,300.00 | -7,230,801.05 | -45,123,157.52 | 8,251,906.32 | -36,871,251.20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46,617.38 | 8,246,61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93.00 | -873.80 | 11,181.42 | 10,700.62 | 10,700.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0,000.00 | 87,876,587.31 | 96,060,300.00 | 2,246,287.31 | 5,288.94 | 2,251,576.25 | |||||||||
4.其他 | -40,149,344.40 | -7,230,801.05 | -47,380,145.45 | -47,380,145.45 | |||||||||||
(三)利润分配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327,126,458.0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742,718.89 | 6,742,718.89 | 575,932.25 | 7,318,651.14 | |||||||||||
1.本期提取 | 12,958,385.73 | 12,958,385.73 | 1,185,053.77 | 14,143,439.50 | |||||||||||
2.本期使用 | 6,215,666.84 | 6,215,666.84 | 609,121.52 | 6,824,788.36 | |||||||||||
(六)其他 | 278,051.03 | 278,051.03 | 278,051.0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3,823.00 | 99,275,775.33 | 1,193,942,998.35 | 96,060,300.00 | -8,104,154.79 | 7,158,726.57 | 489,507,065.16 | 6,662,010,554.90 | 10,052,374,488.52 | 1,279,477,509.97 | 11,331,851,998.4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 | 1,303,241,100.00 | 1,515,625,906.97 | 427,100,458.21 | 4,471,693,008.50 | 7,717,660,473.68 | 541,362,482.43 | 8,259,022,956.11 |
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5,000,000.00 | 6,129,518.68 | 60,343,912.61 | 91,473,431.29 | 91,473,431.2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241,100.00 | 1,540,625,906.97 | 433,229,976.89 | 4,532,036,921.11 | 7,809,133,904.97 | 541,362,482.43 | 8,350,496,387.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0,972,330.00 | -395,612,478.29 | -2,835,914.12 | 738,372,228.29 | 730,896,165.88 | 613,748,523.99 | 1,344,644,689.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35,914.12 | 907,793,571.29 | 904,957,657.17 | -1,883,282.85 | 903,074,374.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 | -5,000,000.00 | -4,991,230.00 | -9,991,23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4,991,230.00 | -9,991,23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90,972,330.00 | -390,972,33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90,972,330.00 | -390,972,33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59,851.71 | 359,851.71 | 620,623,036.84 | 620,982,888.5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1,145,013,428.68 | -2,835,914.12 | 433,229,976.89 | 5,270,409,149.40 | 8,540,030,070.85 | 1,155,111,006.42 | 9,695,141,077.27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24,017,324.15 | 489,507,065.16 | 2,560,728,814.15 | 5,967,743,282.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5,846.96 | -65,846.9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94,213,430.00 | 99,276,649.13 | 1,124,017,324.15 | 489,507,065.16 | 2,560,662,967.19 | 5,967,677,435.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30,393.00 | -873.80 | 75,379,680.41 | 96,060,300.00 | 61,055.68 | 249,027,740.59 | 238,837,695.8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4,724,323.19 | 504,724,323.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430,393.00 | -873.80 | 75,379,680.41 | 96,060,300.00 | -10,251,100.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93.00 | -873.80 | 11,181.42 | 10,700.6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0,000.00 | 86,120,336.25 | 96,060,300.00 | 490,036.25 | |||||||
4.其他 | -10,751,837.26 | -10,751,837.26 | |||||||||
(三)利润分配 | -255,696,582.60 | -255,696,58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5,696,582.60 | -255,696,582.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1,055.68 | 61,055.68 | |||||||||
1.本期提取 | 248,908.92 | 248,908.92 | |||||||||
2.本期使用 | 187,853.24 | 187,853.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04,643,823.00 | 99,275,775.33 | 1,199,397,004.56 | 96,060,300.00 | 61,055.68 | 489,507,065.16 | 2,809,690,707.78 | 6,206,515,131.5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3,241,100.00 | 1,514,989,654.15 | 427,100,458.21 | 2,168,490,694.64 | 5,413,821,907.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241,100.00 | 1,514,989,654.15 | 427,100,458.21 | 2,168,490,694.64 | 5,413,821,907.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0,972,330.00 | -390,972,330.00 | 227,585,217.71 | 227,585,217.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7,006,560.71 | 397,006,560.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9,421,343.00 | -169,421,343.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90,972,330.00 | -390,972,33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90,972,330.00 | -390,972,33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94,213,430.00 | 1,124,017,324.15 | 427,100,458.21 | 2,396,075,912.35 | 5,641,407,124.71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五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67号文批准,由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和项光明等8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在原温州市临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2019A,2015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0,464.3823万股,注册资本为170,464.3823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及朱善玉。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能够维持公司业务正常运作,不存在导致无法持续经营的事项。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3-5 | 3.88%-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40%-9.50% |
专有设备(注)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47%-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40%-9.5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40%-19.00% |
注:对于未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双特征”、“双控制”的PPP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转入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保持一致,专有设备折旧年限为15-20年。
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租赁(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公司承接的PPP项目,对于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所述“双特征”“双控制”条件的PPP项目合同,建造基础设施所发生的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基础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计入在建工程,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租赁”中的(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计算机软件 | 5-10年 | 预计收益期限 |
特许经营权(注) | 特许经营期限 | 特许经营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专利权 | 专利权证规定的年限 | 专利权证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社会资本方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依据PPP合同协议约定,对于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该类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按照合同规定,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
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详见附注“五、35.预计负债”。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土地租赁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28.92年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4.33年 |
屋面维修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5年 |
初始排污权费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1.5-5年 |
其他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无。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42.租赁”中的(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无。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运营收入(包括:垃圾处置收入、发电收入、垃圾清运收入、渗滤液处置收入、PPP项目利息收入等)、设备销售及服务收入、EPC建造收入等,各项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分别为:
垃圾处置收入:
垃圾由各地环卫处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自动称重,驾驶员将车辆的 IC 卡在门禁系统处刷卡确认车辆信息及垃圾重量,信息通过门禁系统发送到环卫处的称重管理系统中,每月末环卫处计量科按称重管理系统分区域统计与公司核对,核对无误后公司与环卫处计量科盖章确认。公司根据核对后的垃圾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发电收入:
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公司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由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经生产部门核对后的电力结算表,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
电费结算价格中包括电费补贴价格形成的可变对价部分: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项目依法完成“装、树、联”条件后,电费补贴金额可收回性属于极可能不会发生转回的情形时,公司确认该部分可变对价收入;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符合非竞争配置项目要求,补贴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未确认补贴收入。垃圾清运收入:
公司负责按规定将清运垃圾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置点,并经地磅房自动称重,每月汇总垃圾量及车辆运输明细与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公司根据核对后的垃圾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渗滤液处置业务收入:
公司根据核对后实际结算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PPP项目利息收入:
对于PPP项目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PPP项目利息收入。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
1)单项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
①单项设备销售收入:
境内收入:设备销售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条款规定需由本公司安装、调试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跨境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②服务收入:根据合同内对各项技术服务内容价格的约定,在本公司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经委托方确认时确认相应技术服务收入。2)成套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建造收入公司与PPP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公司为PPP项目主要责任人,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前述EPC建设收入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及相应收入与成本。
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 PPP 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公司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于本公司购建或以其他形式形成长期资产。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途与资产不相关。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取得政府补助后的实际用途是否与资产相关
确认时点公司确认政府补助的时点为:在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企业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
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财会〔2020〕 10 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事项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
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回购本公司股份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详见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执行该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合并 | 母公司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72,186.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17,075.66 | 65,846.96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4,889.53 | -65,846.96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00%、1.00%、3.00%、5.00%、6.00%、9.00%、11.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00%、22.00%、20.00%、17.00%、16.50%、15.00%、12.50%、0.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秦皇岛公司、玉环嘉伟、奉新公司、婺源公司、东阳公司、文成公司、龙泉公司、成都中环兴彭公司、玉环科技、永丰公司、闽清公司、江山餐厨公司、安福公司、宁晋嘉伟公司、蒙阴公司、磐安公司、平阳餐厨公司、宁都公司、东阳餐厨公司、榆林绿能公司、拉萨盛运,临海餐厨项目、武义餐厨项目、澄江公司、嘉禾公司、福建华立公司、武平公司、罗甸公司 | 0.00 |
苍南公司、温州餐厨公司、界首公司、海滨限公司、万年公司、玉苍公司、嘉善公司(二期)、武义公司、临海公司(二期)、玉环餐厨项目、樟树公司、永康餐厨公司、嘉禾公司清运项目、永嘉污水提标项目、嘉善公司餐厨项目 | 12.50 |
永强公司、昆山公司、伟明设备、瑞安公司、温州公司、温州嘉伟、凯里盛运、永嘉污水 | 15.00 |
伟明(香港)公司 | 16.50 |
伟明(新加坡)公司 | 17.00 |
中环智慧、成都中智公司、仁寿中环公司、伟明材料公司、上海伟明、江西伟明、嘉善环卫公司、伟明建设、象州公司、枝江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温州中智 | 20.00 |
嘉曼公司 | 22.00 |
本公司、瓯海公司、永康公司、玉环公司、上海嘉伟、伟明科技、紫金公司、双鸭山公司、莲花公司、蛟河公司、蛟河科技公司、富锦公司、温州环卫公司、邵家渡公司、安远公司、卢龙公司、昌黎公司、龙湾厨余公司、平泉公司、陇南公司、嘉展公司、国源环保、延安国锦公司、陕西清洁能源公司、盛运环保、盛运科技、盛运工程、桐城盛运、临海公司(一期)、嘉善公司(一期)、武义公司污水项目、招远盛运、宁阳盛运、龙湾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的电力享受10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处置劳务收入和污水处理劳务收入在2022年3月1日之前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2022年3月1日之后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子公司伟明设备在2023年度自行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扣除5%、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扣除10%,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伟明科技、江西伟明、上海嘉伟环、上海伟明、中环智慧享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扣除5%的税收优惠;仁寿中环公司、成都中智兴彭公司、嘉禾公司、温州中智、温州智慧环卫享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扣除10%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子公司伟明建设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苍南公司、温州餐厨公司、界首公司、海滨限公司、万年公司、玉苍公司、嘉善公司(二期)、武义公司、临海公司(二期)、玉环嘉餐厨项目、樟树公司、永康餐厨公司、嘉禾公司清运项目、永嘉污水提标项目、嘉善公司餐厨项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2.5%的税率计缴;子公司秦皇岛公司、玉环嘉伟、奉新公司、
婺源公司、东阳公司、文成公司、龙泉公司、成都中环兴彭公司、玉环科技、永丰公司、闽清公司、江山餐厨公司、安福公司、宁晋嘉伟公司、蒙阴公司、磐安公司、平阳餐厨公司、宁都公司、东阳餐厨公司、榆林绿能公司、拉萨盛运,临海餐厨项目、武义餐厨项目、澄江公司、嘉禾公司、福建华立公司、武平公司、罗甸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0.00%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本公司子公司永嘉污水2023年度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本公司子公司温州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澄江公司、嘉善公司餐厨项目利用厨余垃圾生产销售的油脂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子公司伟明设备,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2603),认定子公司伟明设备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温州嘉伟,根据2022年12月24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3042),认定子公司温州嘉伟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永强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7470),认定子公司永强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昆山公司,根据2021年11月30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12428),认定子公司昆山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瑞安公司,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9646),认定子公司瑞安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子公司温州公司,根据2021年12月2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6518),认定子公司温州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税[2008]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子公司临海公司,嘉善公司,界首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伟明材料公司、中环智慧、成都中智公司、嘉善环卫公司、仁寿中环公司、伟明建设公司、上海伟明、江西伟明、象州公司、枝江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安远公司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子公司凯里盛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子公司拉萨盛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按0.00%的税率计缴。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的规定,瓯海公司、武义公司、磐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永康公司及龙泉公司,享受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发电的意见》皖政【2014】52号第四条的规定,界首公司享受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46号的规定,伟明设备享受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的规定,瓯海公司、武义公司、东阳公司、东阳餐厨公司、磐安公司享受2023年度房产税减免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中环智慧、成都中环兴彭公司、伟明材料公司、江山餐厨公司、温州中智、瓯海伟明、温州环卫公司、上海伟明、江西伟明、嘉善环卫公司、嘉伟工业品公司、枝江公司、伟明建设公司、蛟河公司享受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本公司、子公司永强公司、龙湾公司、苍南公司、玉苍公司、武义公司、龙泉公司、瓯海伟明、磐安公司、东阳公司、永康餐厨公司、永康公司、嘉善公司、宁晋嘉伟公司、文成公司、秦皇岛公司、昌黎公司享受该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享受免征环境保护税;本公司,子公司温州公司、永嘉污水、温州餐厨公司、
平阳餐厨公司、永强公司、龙湾公司、苍南公司、玉苍公司、永丰公司、奉新公司、万年公司、婺源公司、樟树公司、安福公司、宁都公司、瑞安公司、海滨公司、蒙阴公司、澄江公司、临海公司、嘉禾公司、双鸭山公司、昆山公司、玉环公司、玉环嘉伟、界首公司、嘉善公司、罗甸公司、秦皇岛公司、昌黎公司、桐城盛运、招远盛运、宁阳盛运、凯里盛运、拉萨盛运享受该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政策。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的规定,子公司界首公司、盛运环保、盛运工程、盛运科技、桐城盛运享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75.98 | 94,923.23 |
银行存款 | 2,119,721,972.80 | 2,361,291,999.76 |
其他货币资金 | 84,130,034.44 | 29,556,332.09 |
合计 | 2,203,855,083.22 | 2,390,943,255.0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914,126.71 | 64,862,730.6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除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受限制外,无抵押、冻结等限制变现或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 | 754,618.18 | 1,830,609.56 |
农民工薪酬保证金 | 1,211,783.22 | 1,209,275.93 |
保证金 | 80,802,954.76 | 16,020,364.84 |
诉讼保全冻结资金 | 1,360,678.28 | 10,496,081.76 |
合计 | 84,130,034.44 | 29,556,332.0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45,000,000.00 | 5,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4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000,000.00 | 3,372,391.00 |
合计 | 35,000,000.00 | 3,372,391.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819,900,619.97 |
1年以内小计 | 1,819,900,619.97 |
1至2年 | 220,399,650.55 |
2至3年 | 47,425,209.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861,886.81 |
4至5年 | 1,406,229.10 |
5年以上 | 122,090.00 |
合计 | 2,097,115,686.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624,163.91 | 1.27 | 26,624,163.91 | 100.00 | 28,404,163.91 | 2.64 | 26,694,163.91 | 93.98 | 1,71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70,491,522.36 | 98.73 | 114,295,996.71 | 5.52 | 1,956,195,525.65 | 1,047,569,472.77 | 97.36 | 57,193,593.92 | 5.46 | 990,375,878.85 |
其中: | ||||||||||
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 399,400,169.41 | 19.05 | 19,868,320.48 | 4.97 | 379,531,848.93 | 286,281,749.63 | 26.61 | 10,757,320.05 | 3.76 | 275,524,429.58 |
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 1,671,091,352.95 | 79.69 | 94,427,676.23 | 5.65 | 1,576,663,676.72 | 761,287,723.14 | 70.75 | 46,436,273.87 | 6.10 | 714,851,449.27 |
合计 | 2,097,115,686.27 | / | 140,920,160.62 | / | 1,956,195,525.65 | 1,075,973,636.68 | / | 83,887,757.83 | / | 992,085,878.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子公司盛运环保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 | 26,624,163.91 | 26,624,163.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6,624,163.91 | 26,624,163.9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3,778,022.58 | 8,994,830.59 | 3.41 |
1至2年 | 121,373,112.95 | 9,406,416.28 | 7.75 |
2至3年 | 11,723,415.34 | 1,126,620.23 | 9.61 |
3至4年 | 2,525,618.54 | 340,453.38 | 13.48 |
合计 | 399,400,169.41 | 19,868,320.48 | 4.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56,122,597.39 | 77,806,129.87 | 5.00 |
1至2年 | 88,156,707.09 | 8,815,670.71 | 10.00 |
2至3年 | 20,073,391.10 | 4,014,678.23 | 20.00 |
3至4年 | 5,332,428.27 | 2,666,214.14 | 50.00 |
4至5年 | 1,406,229.10 | 1,124,983.28 | 80.00 |
合计 | 1,671,091,352.95 | 94,427,676.23 | 5.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销 | ||||||
单项计提 | 26,694,163.91 | 70,000.00 | 26,624,163.91 | |||
组合计提 | 57,193,593.92 | 57,102,402.79 | 114,295,996.71 | |||
合计 | 83,887,757.83 | 57,102,402.79 | 70,000.00 | 140,920,160.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 | 汇款 |
合计 | 7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其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37,632,307.73 | 20.87 | 21,881,615.39 |
第二名 | 163,643,254.95 | 7.80 | 8,054,468.00 |
第三名 | 156,772,099.07 | 7.48 | 7,838,604.95 |
第四名 | 73,208,307.65 | 3.49 | 6,259,927.27 |
第五名 | 70,081,315.26 | 3.34 | 5,673,872.16 |
合计 | 901,337,284.66 | 42.98 | 49,708,487.7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9,268,786.90 | 26,296,385.00 |
合计 | 29,268,786.90 | 26,296,385.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26,296,385.00 | 29,268,786.90 | 26,296,385.00 | 29,268,786.90 | ||
合计 | 26,296,385.00 | 29,268,786.90 | 26,296,385.00 | 29,268,786.9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况汇票 | 26,788,786.9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106,804.45 | 97.37 | 53,749,450.99 | 98.75 |
1至2年 | 248,355.33 | 1.20 | 277,208.77 | 0.51 |
2至3年 | 38,726.00 | 0.19 | 121,291.03 | 0.22 |
3年以上 | 255,147.18 | 1.24 | 284,380.96 | 0.52 |
合计 | 20,649,032.96 | 100.00 | 54,432,331.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764,443.92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2.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9,542,352.36 | 76,157,274.23 |
合计 | 49,542,352.36 | 76,157,274.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2,183,007.36 |
1年以内小计 | 32,183,007.36 |
1至2年 | 19,132,333.79 |
2至3年 | 5,764,843.7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816,077.78 |
4至5年 | 3,263,940.32 |
5年以上 | 206,252.05 |
合计 | 64,366,455.0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8,791,907.55 | 29,766,357.43 |
其他 | 45,574,547.53 | 63,408,487.99 |
合计 | 64,366,455.08 | 93,174,845.4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044,952.00 | 972,619.19 | 17,017,571.1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193,468.47 | 2,193,468.4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3,851,483.53 | 972,619.19 | 14,824,102.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529,431.97 | 6,529,431.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88,139.22 | 2,193,468.47 | 8,294,670.75 | |||
合计 | 17,017,571.19 | 2,193,468.47 | 14,824,102.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临安嘉盛环保有限公司 | 其他 | 9,976,577.47 | 1年以内 | 15.50 | 498,828.87 |
陕西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9,063,635.19 | 1-2年 | 14.08 | 4,531,817.60 |
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5,710,000.00 | 1年以内 | 8.87 | 285,500.00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 其他 | 4,719,820.00 | 1-2年 | 7.33 | 471,982.00 |
李志丹 | 其他 | 3,968,160.80 | 1年以内311.46万元,1-2年85.36万元 | 6.16 | 241,085.78 |
合计 | / | 33,438,193.46 | / | 51.94 | 6,029,214.2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383,765.76 | 61,383,765.76 | 64,776,641.19 | 64,776,641.19 | ||
在产品 | 98,337,772.19 | 98,337,772.19 | 52,732,991.89 | 52,732,991.89 | ||
库存商品 | 12,750,318.57 | 12,750,318.57 | 8,816,173.69 | 8,816,173.69 | ||
合同履约成本 | 53,655,489.08 | 53,655,489.08 | 34,042,339.56 | 34,042,339.56 | ||
合计 | 226,127,345.60 | 226,127,345.60 | 160,368,146.33 | 160,368,146.3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144,037,954.62 | 7,201,773.56 | 136,836,181.06 | 148,861,185.72 | 7,443,059.28 | 141,418,126.44 |
1至2年 | 130,890,708.09 | 13,089,070.80 | 117,801,637.29 | 104,773,215.52 | 10,477,321.57 | 94,295,893.95 |
2至3年 | 8,125,738.07 | 1,625,147.61 | 6,500,590.46 | 5,704,563.26 | 1,140,912.65 | 4,563,650.61 |
合计 | 283,054,400.78 | 21,915,991.97 | 261,138,408.81 | 259,338,964.50 | 19,061,293.50 | 240,277,671.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账龄组合 | 2,854,698.47 | |||
合计 | 2,854,698.47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083,912.54 | 7,662,396.06 |
合计 | 4,083,912.54 | 7,662,396.06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底增值税 | 785,922,609.78 | 789,933,194.59 |
预缴所得税 | 5,203,734.74 | |
合计 | 785,922,609.78 | 795,136,929.3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企业间有偿借款 | 26,424,580.48 | 1,321,229.02 | 25,103,351.46 | 25,875,907.72 | 1,293,795.39 | 24,582,112.33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166,287,816.17 | 4,497,439.43 | 161,790,376.74 | 166,287,816.17 | 4,497,439.43 | 161,790,376.74 | |
合计 | 192,712,396.65 | 5,818,668.45 | 186,893,728.20 | 192,163,723.89 | 5,791,234.82 | 186,372,489.07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791,234.82 | 5,791,234.8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7,433.63 | 27,433.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818,668.45 | 5,818,668.4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公司 | 37,670,031.04 | 310,918.42 | 37,980,949.46 | ||||||||
伟明盛青公司 | 179,731,282.43 | 180,000,000.00 | 452,150.31 | 619,854.55 | -3,968,150.44 | 356,835,136.85 | |||||
崇义华赣公司 | 1,361,782.37 | 8,646,000.00 | 1,337.34 | 10,009,119.71 |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168,905,410.54 | 8,958,600.00 | 177,864,010.54 | ||||||||
小计 | 387,668,506.38 | 197,604,600.00 | 764,406.07 | 619,854.55 | -3,968,150.44 | 582,689,216.56 | |||||
合计 | 387,668,506.38 | 197,604,600.00 | 764,406.07 | 619,854.55 | -3,968,150.44 | 582,689,216.56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陕西信安天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33,411.15 | 1,533,411.15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893,075.04 | 12,778,555.26 |
合计 | 11,426,486.19 | 14,311,966.41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408,416.98 | 10,905,128.52 | 187,313,545.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83,059.88 | 8,283,059.88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8,283,059.88 | 8,283,059.8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27,367.84 | 7,427,367.84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 | 7,427,367.84 | 7,427,367.84 | ||
4.期末余额 | 177,264,109.02 | 10,905,128.52 | 188,169,237.5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269,528.80 | 2,949,003.07 | 50,218,531.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94,265.07 | 109,051.26 | 4,803,316.33 | |
(1)计提或摊销 | 2,172,810.94 | 109,051.26 | 2,281,862.20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转入 | 2,521,454.13 | 2,521,454.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58,236.99 | 2,158,236.99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 | 2,158,236.99 | 2,158,236.99 | ||
4.期末余额 | 49,805,556.88 | 3,058,054.33 | 52,863,611.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8,264,695.85 | 28,264,695.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264,695.85 | 28,264,695.8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193,856.29 | 7,847,074.19 | 107,040,930.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874,192.33 | 7,956,125.45 | 108,830,317.7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13,942,560.97 | 1,669,894,157.99 |
固定资产清理 | 6,759.22 | 19,065.87 |
合计 | 1,613,949,320.19 | 1,669,913,223.8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专有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0,814,680.75 | 67,930,475.51 | 881,284,146.60 | 153,469,931.11 | 63,716,610.28 | 2,007,215,844.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36,675.96 | 657,268.53 | 1,415,861.63 | 2,052,178.84 | 11,961,984.96 | |
(1)购置 | 657,268.53 | 822,153.67 | 2,052,178.84 | 3,531,601.0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9,308.12 | 593,707.96 | 1,003,016.0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427,367.84 | 7,427,367.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83,059.88 | 689,291.60 | 13,635,262.15 | 261,984.99 | 22,869,598.62 | |
(1)处置或报废 | 689,291.60 | 13,635,262.15 | 261,984.99 | 14,586,538.74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8,283,059.88 | 8,283,059.88 | ||||
4.期末余额 | 840,368,296.83 | 67,898,452.44 | 881,284,146.60 | 141,250,530.59 | 65,506,804.13 | 1,996,308,230.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5,989,932.03 | 44,477,523.27 | 84,246,996.32 | 62,291,718.63 | 40,273,591.31 | 337,279,761.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88,065.03 | 3,602,346.92 | 27,843,659.12 | 8,916,713.77 | 3,937,084.71 | 59,387,869.55 |
(1)计提 | 12,929,828.04 | 3,602,346.92 | 27,843,659.12 | 8,916,713.77 | 3,937,084.71 | 57,229,632.56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158,236.99 | 2,158,236.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21,454.13 | 475,705.82 | 11,092,601.29 | 254,124.95 | 14,343,886.19 | |
(1)处置或报废 | 475,705.82 | 11,092,601.29 | 254,124.95 | 11,822,432.06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521,454.13 | 2,521,454.13 | ||||
4.期末余额 | 118,556,542.93 | 47,604,164.37 | 112,090,655.44 | 60,115,831.11 | 43,956,551.07 | 382,323,744.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1,924.70 | 41,92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1,924.70 | 41,924.7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1,811,753.90 | 20,252,363.37 | 769,193,491.16 | 81,134,699.48 | 21,550,253.06 | 1,613,942,560.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4,824,748.72 | 23,411,027.54 | 797,037,150.28 | 91,178,212.48 | 23,443,018.97 | 1,669,894,157.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文成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36,586,837.68 | 正在办理中 |
榆林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328,401,549.63 | 正在办理中 |
婺源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44,339,478.88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处置完成的固定资产 | 6,759.22 | 19,065.87 |
合计 | 6,759.22 | 19,065.87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0,059,646.35 | 374,395,469.17 |
工程物资 | 3,221,003.41 | |
合计 | 483,280,649.76 | 374,395,469.1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伟明设备设备安装及车间装修 | 11,961,986.24 | 11,961,986.24 | 11,939,991.22 | 11,939,991.22 | ||
伟明设备高端环保产业园项目 | 291,223,612.93 | 291,223,612.93 | 259,496,138.12 | 259,496,138.12 | ||
印尼嘉曼项目 | 171,529,557.23 | 171,529,557.23 | 96,149,286.37 | 96,149,286.37 | ||
其他零星工程 | 5,344,489.95 | 5,344,489.95 | 6,810,053.46 | 6,810,053.46 | ||
合计 | 480,059,646.35 | 480,059,646.35 | 374,395,469.17 | 374,395,469.1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伟明设备高端环保产业园项目 | 440,000,000.00 | 259,496,138.12 | 31,727,474.81 | 291,223,612.93 | 92.66 | 95% | 6,781,002.08 | 3,694,775.68 | 3.95 | 自筹资金 | ||
印尼嘉曼项目 | 2,586,948,000.00 | 96,149,286.37 | 75,380,270.86 | 171,529,557.23 | 14.00 | 25%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3,026,948,000.00 | 355,645,424.49 | 107,107,745.67 | 462,753,170.16 | / | / | 6,781,002.08 | 3,694,775.6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3,221,003.41 | 3,221,003.41 | ||||
合计 | 3,221,003.41 | 3,221,003.4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 | 交通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324,710.56 | 31,324,710.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92,709.13 | 157,564,512.22 | 164,857,221.35 |
(1)租入 | 7,292,709.13 | 157,564,512.22 | 164,857,221.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617,419.69 | 157,564,512.22 | 196,181,931.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165,641.41 | 17,165,641.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2,376.49 | 2,363,467.56 | 6,285,844.05 |
(1)计提 | 3,922,376.49 | 2,363,467.56 | 6,285,844.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088,017.90 | 2,363,467.56 | 23,451,485.46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529,401.79 | 155,201,044.66 | 172,730,446.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159,069.15 | 14,159,069.1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专利权 | 在建PPP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527,717,718.21 | 323,901,449.01 | 6,928,694.15 | 769,493.72 | 3,695,556,874.55 | 15,554,874,229.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177,275.63 | -182,870,412.43 | 571,306,863.20 | |||
(1)购置 | 511,733,280.08 | 511,733,280.08 | ||||
(2)在建PPP转入 | 694,603,692.51 | -694,603,692.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预计负债现值转入 | 59,573,583.12 | 59,573,583.12 | ||||
(5)期末复核调整 | ||||||
(6)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20,957.45 | 5,920,957.45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3)其他 | 5,920,957.45 | 5,920,957.45 | ||||
4.期末余额 | 12,281,894,993.84 | 323,901,449.01 | 6,928,694.15 | 769,493.72 | 3,506,765,504.67 | 16,120,260,135.3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96,969,246.11 | 36,257,600.58 | 2,356,728.24 | 656,692.18 | 2,336,240,267.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988,351.53 | 7,251,406.07 | 308,909.73 | 4,203.78 | 208,552,871.11 | |
(1)计提 | 200,988,351.53 | 7,251,406.07 | 308,909.73 | 4,203.78 | 208,552,871.1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2,497,957,597.64 | 43,509,006.65 | 2,665,637.97 | 660,895.96 | 2,544,793,138.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87,693,389.47 | 62,920.57 | 687,756,310.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7,693,389.47 | 62,920.57 | 687,756,310.0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96,244,006.73 | 280,392,442.36 | 4,200,135.61 | 108,597.76 | 3,506,765,504.67 | 12,887,710,687.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43,055,082.63 | 287,643,848.43 | 4,509,045.34 | 112,801.54 | 3,695,556,874.55 | 12,530,877,652.4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初始排污权费 | 32,196,084.20 | 2,957,794.00 | 6,135,268.36 | 3,794,052.48 | 25,224,557.36 |
办公楼装修费 | 3,095,249.66 | 339,533.75 | 2,755,715.91 | ||
屋面维修 | 810,489.31 | 143,027.52 | 667,461.79 | ||
土地租赁费 | 111,645.87 | 3,383.16 | 108,262.71 | ||
其他 | 1,620,791.07 | 1,871,964.79 | 440,104.31 | 3,052,651.55 | |
合计 | 37,834,260.11 | 4,829,758.79 | 7,061,317.10 | 3,794,052.48 | 31,808,649.3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4,504,111.15 | 25,828,984.49 | 74,953,932.87 | 16,381,580.75 |
递延收益形成 | 7,484,466.20 | 1,122,669.93 | 7,727,047.05 | 1,159,057.06 |
预计负债形成 | 564,188,231.49 | 116,895,691.15 | 541,872,072.86 | 110,706,273.89 |
股权激励形成 | 1,948,745.57 | 420,755.8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形成 | 472,580,648.91 | 105,871,048.89 | 344,463,236.24 | 80,663,595.22 |
新租赁准则形成 | 15,731,515.45 | 3,457,544.42 | 11,100,093.60 | 2,484,996.91 |
合计 | 1,186,437,718.77 | 253,596,694.77 | 980,116,382.62 | 211,395,503.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5,145,134.52 | 72,859,576.56 | 332,239,164.32 | 72,816,849.95 |
特许经营期摊销差异形成 | 786,587,788.93 | 159,747,679.11 | 669,104,806.41 | 144,027,723.49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88,790,985.40 | 14,576,577.83 | 91,563,579.87 | 15,255,463.41 |
可转债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041,998.24 | 20,760,499.56 | 108,985,710.80 | 27,246,427.70 |
使用权资产相关 | 15,848,711.59 | 3,524,949.96 | 11,905,698.78 | 2,658,633.32 |
合计 | 1,299,414,618.68 | 271,469,283.02 | 1,213,798,960.18 | 262,005,097.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58,974,812.62 | 48,778,943.39 |
合计 | 58,974,812.62 | 48,778,943.3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工程款 | 191,504,968.71 | 191,504,968.71 | 35,031,855.81 | 35,031,855.81 | ||
预付土地款 | 14,290,969.59 | 14,290,969.59 | 11,146,372.58 | 11,146,372.58 | ||
预付排污权款 | 888,324.00 | 888,324.00 | 2,176,314.00 | 2,176,314.00 | ||
合计 | 206,684,262.30 | 206,684,262.30 | 48,354,542.39 | 48,354,542.3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377,611,833.30 | 319,980,000.00 |
信用借款 | 65,700,000.00 | 65,7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32,850.00 | 485,969.27 |
合计 | 443,344,683.30 | 496,165,969.2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626,545.23 | 23,457,363.35 |
合计 | 106,626,545.23 | 23,457,363.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58,813,557.52 | 562,229,662.77 |
材料款、服务款(含ETC) | 1,073,393,123.21 | 752,043,387.65 |
合计 | 1,532,206,680.73 | 1,314,273,050.4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1,506,808.78 | 尚末结算 |
合计 | 11,506,808.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4,493,197.76 | 4,645,788.77 |
合计 | 4,493,197.76 | 4,645,788.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9,430,972.57 | 36,472,188.17 |
合计 | 59,430,972.57 | 36,472,188.1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7,884,590.51 | 196,106,953.32 | 270,321,093.35 | 53,670,450.4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68,563.81 | 13,071,554.35 | 13,105,648.43 | 1,834,469.7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9,753,154.32 | 209,178,507.67 | 283,426,741.78 | 55,504,920.2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4,606,127.43 | 165,145,892.51 | 239,116,569.05 | 40,635,450.89 |
二、职工福利费 | 310,891.91 | 15,077,754.25 | 15,301,674.66 | 86,971.50 |
三、社会保险费 | 1,192,141.61 | 8,524,755.92 | 8,595,826.75 | 1,121,070.7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82,824.56 | 7,677,703.16 | 7,756,761.89 | 1,003,765.83 |
工伤保险费 | 107,536.46 | 744,595.94 | 736,507.00 | 115,625.40 |
生育保险费 | 1,780.59 | 102,456.82 | 102,557.86 | 1,679.55 |
四、住房公积金 | 173,916.00 | 6,726,324.68 | 6,728,731.72 | 171,508.9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601,513.56 | 632,225.96 | 578,291.17 | 11,655,448.3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7,884,590.51 | 196,106,953.32 | 270,321,093.35 | 53,670,450.4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26,908.38 | 12,616,708.26 | 12,648,497.24 | 1,795,119.40 |
2、失业保险费 | 41,655.43 | 454,846.09 | 457,151.19 | 39,350.3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868,563.81 | 13,071,554.35 | 13,105,648.43 | 1,834,469.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13,029,387.05 | 51,540,394.40 |
增值税 | 32,556,974.02 | 44,331,158.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3,904.01 | 2,026,258.67 |
房产税 | 5,189,386.92 | 8,329,696.54 |
土地使用税 | 2,875,167.11 | 4,898,852.18 |
教育费附加 | 592,091.82 | 982,857.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94,727.93 | 566,385.26 |
个人所得税 | 461,366.21 | 720,322.54 |
印花税 | 467,907.80 | 410,293.09 |
水利基金 | 15,087.12 | 35,772.52 |
其他 | 2,848.00 | |
合计 | 156,885,999.99 | 113,844,839.6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81,996,582.60 | |
其他应付款 | 361,263,460.87 | 136,993,272.04 |
合计 | 643,260,043.47 | 136,993,272.0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55,696,582.60 | |
应付股利-伟明集团 | 21,000,000.00 | |
应付股利-嘉伟实业 | 5,300,000.00 | |
合计 | 281,996,582.6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53,612,671.93 | 56,234,513.26 |
个人往来、五险一金 | 19,339,938.84 | 6,237,661.3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6,060,300.00 | |
应付收购款 | 48,455,978.43 | 455,978.43 |
第三方借款 | 125,995,507.16 | 29,611,482.66 |
子公司盛运环保应付第三方款项 | 30,596,634.28 | |
其他 | 17,799,064.51 | 13,857,002.04 |
合计 | 361,263,460.87 | 136,993,272.0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9,482,705.99 | 267,176,365.1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775,928.40 | 1,304,683.3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3,160,271.73 | 5,197,378.76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5,014,862.42 | 5,771,857.64 |
合计 | 390,433,768.54 | 279,450,284.8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13,760.41 | 3,352,074.34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合计 | 113,760.41 | 3,452,074.3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00,443,950.00 | 2,789,141,675.59 |
抵押借款 | 459,220,000.00 | 353,220,000.00 |
保证借款 | 488,860,500.00 | 620,225,000.00 |
信用借款 | 60,000,000.00 | 80,000,000.00 |
合计 | 3,908,524,450.00 | 3,842,586,675.5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贷款利率期间为:3.1%-6%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381,586,181.06 | 1,355,655,468.46 |
合计 | 1,381,586,181.06 | 1,355,655,468.4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伟22转债 | 100 | 2022年7月22日 | 6年 | 1,477,000,000.00 | 1,355,655,468.46 | 25,943,712.60 | 13,000.00 | 1,381,586,181.06 | |||
合计 | / | / | / | 1,477,000,000.00 | 1,355,655,468.46 | 25,943,712.60 | 13,000.00 | 1,381,586,181.06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了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4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说明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8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止。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1,828,094.84 | 8,867,239.7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6,505,660.78 | -766,830.22 |
合计 | 75,322,434.06 | 8,100,409.5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 | 1,385,796,347.78 | 1,443,926,171.81 | 为使BOT项目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
合计 | 1,385,796,347.78 | 1,443,926,171.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5,195,594.71 | 34,934,400.00 | 6,935,561.81 | 313,194,432.90 | |
合计 | 285,195,594.71 | 34,934,400.00 | 6,935,561.81 | 313,194,432.9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永强公司2016和2017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 | 657,971.05 | 17,391.30 | 640,579.75 | 与资产相关 | ||
永强公司2018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 | 2,497,508.00 | 66,013.80 | 2,431,494.20 | 与资产相关 | ||
昆山公司一期10KV上网线路补贴 | 3,775,451.49 | 150,574.44 | 3,624,877.05 | 与资产相关 | ||
伟明设备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3,940,567.97 | 133,126.98 | 3,807,440.99 | 与资产相关 | ||
永康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8,220,466.16 | 617,642.91 | 17,602,823.25 | 与资产相关 | ||
瑞安公司垃圾处理设施(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补助 | 9,720,754.56 | 362,264.16 | 9,358,490.40 | 与资产相关 | ||
玉环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22,647,058.40 | 617,647.08 | 22,029,411.32 | 与资产相关 | ||
嘉善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的补助 | 30,191,588.92 | 637,850.46 | 29,553,738.46 | 与资产相关 | ||
龙湾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 | 24,294,315.40 | 642,140.46 | 23,652,174.94 | 与资产相关 |
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
龙湾公司2016年部份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与专项资金 | 14,000,000.00 | 499,999.98 | 13,500,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苍南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9,777,777.68 | 203,703.72 | 9,574,073.96 | 与资产相关 | ||
武义公司2017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9,339,622.88 | 207,547.14 | 9,132,075.74 | 与资产相关 | ||
温州餐厨公司省级餐厨垃圾试点城市项目补助 | 2,627,346.95 | 64,081.63 | 2,563,265.32 | 与资产相关 | ||
万年公司土地金奖励 | 3,639,999.86 | 40,000.02 | 3,599,999.84 | 与资产相关 | ||
婺源公司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5,181,125.00 | 135,750.00 | 5,045,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婺源公司土地扶助的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848,994.54 | 8,921.16 | 840,073.38 | 与资产相关 | ||
双鸭山公司黑龙江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补助资金 | 14,810,000.00 | 14,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山餐厨公司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补助 | 2,370,000.08 | 394,999.98 | 1,975,000.10 | 与资产相关 | ||
昆山公司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96,116.48 | 58,252.44 | 737,864.04 | 与资产相关 | ||
玉环嘉伟玉环市2020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711,246.14 | 13,677.84 | 697,568.30 | 与资产相关 | ||
温州餐厨公司2021年省 | 2,374,615.36 | 58,153.85 | 2,316,461.51 | 与资产相关 |
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 | ||||||
东阳公司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16,896,551.69 | 301,724.16 | 16,594,827.53 | 与资产相关 | ||
蒙阴公司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6,697,916.67 | 437,500.02 | 16,260,416.65 | 与资产相关 | ||
榆林绿能公司2020年陕西省第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 | 1,928,571.43 | 35,714.28 | 1,892,857.15 | 与资产相关 | ||
延安国锦公司PPP示范项目中央以奖代补资金 | 3,179,830.00 | 3,179,83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晋嘉伟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 18,687,500.00 | 487,500.00 | 18,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福建华立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7,500,000.00 | 1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东阳餐厨公司2022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宁都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9,882,698.00 | 351,906.00 | 19,530,792.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福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5,434,400.00 | 213,125.00 | 15,221,2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永丰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 | 19,500,000.00 | 178,353.00 | 19,321,647.00 | 与资产相关 |
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
合计 | 285,195,594.71 | 34,934,400.00 | 6,935,561.81 | 313,194,432.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履约成本 | 36,418,605.62 | 11,691,620.98 |
合计 | 36,418,605.62 | 11,691,620.98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94,213,430.00 | 10,430,393.00 | 10,430,393.00 | 1,704,643,823.00 |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3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393股。
(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授予价格为每股9.21元。2023年6月18日,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9606.03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43.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为8563.03万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2年7月22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 | 100 | 1,477万张 | 1,477,000,000.00 | 2028年7月21日 | 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1日 | 注 |
合计 | 1,477,000,000.00 |
注: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3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393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公开发行1,4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7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477,000,000.00 | 99,276,649.13 | 13,000.00 | 873.80 | 1,476,987,000.00 | 99,275,775.33 | ||
合计 | 1,477,000,000.00 | 99,276,649.13 | 13,000.00 | 873.80 | 1,476,987,000.00 | 99,275,775.33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93,130,398.32 | 85,921,063.71 | 40,769,198.95 | 1,138,282,263.08 |
其他资本公积 | 52,796,124.67 | 2,866,141.86 | 1,531.26 | 55,660,735.27 |
合计 | 1,145,926,522.99 | 88,787,205.57 | 40,770,730.21 | 1,193,942,998.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本溢价8,563.03万元。本期应摊销股权激励费用224.63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2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人民币1.30万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393股,增加股本溢价1.27万元。公司可转债转股利息调整影响其他资本公积0.15万元。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回归属于母公司资本公积部分4,076.92万元。
(4)2022年5月,公司与金赛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国源环保的6.6%股权转让给金赛隆(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报告期收取第二期转让款,增加资本公积27.81万元。
(5)联营企业伟明盛青其他权益变动影响资本公积61.99万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6,060,300.00 | 96,060,300.00 | ||
合计 | 96,060,300.00 | 96,060,3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75,392.32 | -2,885,480.22 | -1,471,594.91 | -1,413,885.31 | -6,446,987.2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975,392.32 | -2,885,480.22 | -1,471,594.91 | -1,413,885.31 | -6,446,987.23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19,432.44 | 2,634,649.33 | 1,362,264.88 | 1,272,384.45 | -1,657,167.5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019,432.44 | 2,634,649.33 | 1,362,264.88 | 1,272,384.45 | -1,657,167.5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994,824.76 | -250,830.89 | -109,330.03 | -141,500.86 | -8,104,154.7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16,007.68 | 12,958,385.73 | 6,215,666.84 | 7,158,726.57 |
合计 | 416,007.68 | 12,958,385.73 | 6,215,666.84 | 7,158,726.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计提专项储备。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6,737,866.21 | 7,230,801.05 | 489,507,065.16 | |
合计 | 496,737,866.21 | 7,230,801.05 | 489,507,065.1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93,057,691.34 | 4,471,693,008.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0,110,564.46 | 60,343,912.6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963,168,255.80 | 4,532,036,921.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5,968,757.11 | 1,662,959,284.6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2,406,606.9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27,126,458.01 | 169,421,343.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662,010,554.90 | 5,963,168,255.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44,889.53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0,255,453.99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79,298,802.19 | 1,490,844,994.58 | 2,247,601,224.54 | 1,093,021,106.70 |
其他业务 | 13,869,779.67 | 7,740,691.36 | 12,844,591.49 | 5,669,626.94 |
合计 | 2,893,168,581.86 | 1,498,585,685.94 | 2,260,445,816.03 | 1,098,690,733.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1,331,883,539.04 |
餐厨垃圾处置 | 86,999,141.13 |
设备、EPC及服务 | 1,423,948,204.83 |
垃圾清运 | 36,467,917.19 |
其他 | 13,869,779.67 |
合计 | 2,893,168,581.8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33,931.55 | 6,765,152.46 |
教育费附加 | 2,345,558.62 | 2,951,243.1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63,706.89 | 1,961,246.30 |
房产税 | 5,620,046.11 | 3,340,421.76 |
土地使用税 | 2,433,531.45 | 2,438,908.61 |
印花税 | 1,299,947.50 | 602,257.50 |
其他 | 118,915.75 | 81,928.28 |
合计 | 18,515,637.87 | 18,141,158.0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2,310,719.36 | 3,229,255.98 |
折旧摊销费 | 2,294.64 | 2,294.58 |
房屋租赁费 | 75,000.00 | |
差旅费 | 214,709.18 | 494,089.00 |
招待费 | 139,821.36 | 376,165.06 |
办公、通讯费 | 5,134.36 | 8,218.65 |
股权激励摊销 | 110,096.25 | |
咨询服务费 | 1,000,000.00 | |
其他费用 | 3,981,814.75 | 5,452,979.99 |
合计 | 6,764,589.90 | 10,638,003.2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44,982,592.12 | 38,816,623.64 |
折旧摊销费 | 12,735,950.12 | 12,852,773.45 |
办公费 | 1,901,460.09 | 1,821,412.24 |
招待费 | 7,058,285.06 | 5,541,345.00 |
差旅费 | 5,053,738.21 | 1,695,755.69 |
水电物业及租赁费 | 3,058,427.18 | 5,140,827.91 |
宣传费 | 161,076.33 | 292,204.86 |
会务费 | 277,816.31 | 147,702.08 |
通讯费 | 857,090.32 | 738,776.73 |
行政劳务费 | 5,091,367.59 | 4,416,905.38 |
咨询服务费 | 4,859,060.98 | 4,508,644.63 |
其他费用 | 4,795,202.91 | 4,920,593.72 |
合计 | 90,832,067.22 | 80,893,565.3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7,505,462.73 | 14,683,858.45 |
直接投入费用 | 19,451,057.02 | 16,659,379.10 |
折旧与摊销 | 4,432,355.48 | 1,444,792.70 |
其他费用 | 735,396.04 | 1,443,952.78 |
合计 | 42,124,271.27 | 34,231,983.0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7,361,527.87 | 78,217,421.03 |
利息收入 | -11,325,146.74 | -5,540,532.7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3,799,902.06 | 36,230,352.16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49,026.42 | 433,855.57 |
汇兑损益 | -13,231,638.60 | 7,278.19 |
合计 | 106,753,671.01 | 109,348,374.1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6,935,561.81 | 5,517,844.90 |
增值税返还 | 39,076,314.92 | 31,882,641.24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 245,174.68 | 662,962.48 |
其他政府补助 | 25,140,746.16 | 19,787,914.36 |
合计 | 71,397,797.57 | 57,851,362.9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4,406.07 | 2,046,143.1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88,543.98 | |
理财产品 | 2,897,457.62 | |
合计 | 3,661,863.69 | 3,634,687.1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901,262.16 | 25,240,274.2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93,468.47 | -562,558.5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433.63 | -13,962.67 |
合计 | -46,735,227.32 | 24,663,752.9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854,698.47 | -5,361,931.76 |
合计 | -2,854,698.47 | -5,361,931.7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89,885.63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951,746.95 | -560,601.07 |
合计 | -861,861.32 | -560,601.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87,298.96 | 1,863.08 | 187,298.9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87,298.96 | 1,863.08 | 187,298.96 |
政府补助 | 4,986,517.44 | 13,762,278.39 | 4,986,517.44 |
其他 | 730,755.15 | 418,744.13 | 730,755.15 |
合计 | 5,904,571.55 | 14,182,885.60 | 5,904,571.5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986,517.44 | 13,762,278.39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986,517.44 | 13,762,278.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6,078.37 | 1,864.92 | 26,078.3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6,078.37 | 1,864.92 | 26,078.37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6,398,000.00 | 1,529,000.00 | 6,398,000.00 |
其他 | 258,890.36 | 642,057.35 | 258,890.36 |
合计 | 6,682,968.73 | 2,172,922.27 | 6,682,968.7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4,211,129.35 | 97,809,552.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986,370.93 | -5,741,051.06 |
合计 | 111,224,758.42 | 92,068,500.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53,422,135.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8,354,726.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78,507,545.2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35,528.0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63,136.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92,450.4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28,917.8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18,104.4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设备抵减所得税的影响 | -5,902,724.62 |
所得税费用 | 111,224,758.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暂付款及收到暂收款 | 22,821,961.60 | 6,627,742.76 |
利息收入 | 11,325,146.74 | 5,127,051.44 |
政府补助 | 64,638,923.34 | 65,626,705.47 |
其他(含投标保证金) | 33,210,539.06 | 31,931,263.55 |
合计 | 131,996,570.74 | 109,312,763.2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暂付款 | 6,544,233.97 | 2,418,765.01 |
差旅费 | 6,042,814.99 | 2,862,605.25 |
招待费 | 6,954,440.83 | 5,578,658.41 |
办公通讯费 | 3,988,987.03 | 4,865,057.46 |
财产保险 | 508,762.85 | 192,082.64 |
运费 | 1,213,963.11 | 2,037,520.17 |
物业费及房屋租赁费 | 6,422,217.48 | 5,118,877.98 |
捐赠支出 | 6,982,000.00 | 1,532,000.00 |
会务费 | 285,832.39 | 138,599.42 |
其他(含投标保证金) | 110,578,401.12 | 24,126,596.44 |
合计 | 149,521,653.77 | 48,870,762.7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建设保证金 | 12,000,000.00 | |
投标保证金 | 21,296,150.00 | 5,300,000.00 |
收回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
合计 | 21,296,150.00 | 17,3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标保证金 | 47,450.00 | 3,600,000.00 |
合计 | 47,450.00 | 3,6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借款收到的资金 | 108,894,515.98 | 3,7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11,383,322.80 | |
合计 | 120,277,838.78 | 3,7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28,984,230.72 | |
债券发行有关的筹资费用 | 700,000.00 | |
赎回可转债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152,235.00 | 12,000,000.00 |
租赁负债 | 12,253,987.52 | 5,007,936.50 |
合计 | 42,590,453.24 | 17,007,936.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42,197,377.20 | 908,670,731.1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54,698.47 | 5,361,931.76 |
信用减值损失 | 46,735,227.32 | -24,663,752.9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101,219.40 | 55,059,402.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285,844.05 | 4,582,501.82 |
无形资产摊销 | 207,809,670.30 | 163,519,702.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61,317.10 | 6,715,233.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1,861.32 | 558,737.9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7,298.9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953,768.95 | 73,118,022.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1,863.69 | -3,634,687.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201,190.94 | -15,380,879.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64,185.15 | 9,872,977.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032,214.63 | 6,916,157.9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9,362,713.42 | -177,252,772.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5,201,595.27 | -133,111,200.68 |
其他 | 5,330,171.24 | -770,72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411,654.13 | 879,561,385.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19,725,048.78 | 1,478,619,626.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61,386,922.99 | 814,336,777.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661,874.21 | 664,282,848.9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19,725,048.78 | 2,361,386,922.99 |
其中:库存现金 | 3,075.98 | 94,923.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19,721,972.80 | 2,361,291,999.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9,725,048.78 | 2,361,386,922.9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4,130,034.44 | 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304,534,804.48 | 用于借款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26,788,786.90 | 用于应付票据质押 |
合同资产 | 102,129,098.71 | 用于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5,811,000.00 | 用于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1,650,689.45 | 用于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89,175.49 | 用于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35,393,171.51 | 用于借款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 | 9,893,075.04 | 子公司盛运环保持有金洲慈航股份 |
合计 | 1,740,519,836.02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3,200,108.60 | ||
其中:美元 | 3,147,043.17 | 7.2258 | 22,739,904.54 |
印尼盾 | 956,765,197.82 | 0.000481 | 460,204.06 |
应收账款 | 54,257,224.33 | ||
其中:美元 | 7,508,819.00 | 7.2258 | 54,257,224.33 |
印尼盾 | |||
其他应收款 | 439,935.91 | ||
其中:美元 | 53,031.38 | 7.2258 | 383,194.11 |
印尼盾 | 117,966,320.00 | 0.000481 | 56,741.80 |
应付账款 | 70,651,902.70 | ||
其中:美元 | 6,377,687.00 | 7.2258 | 46,083,890.72 |
印尼盾 | 51,076,947,975.25 | 0.000481 | 24,568,011.98 |
其他应付款 | 91,958,524.74 | ||
其中:美元 | 12,726,414.34 | 7.2258 | 91,958,524.74 |
印尼盾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责 | 154,309.36 | ||
其中:美元 | |||
印尼盾 | 320,809,476.88 | 0.000481 | 154,309.36 |
租赁负债 | 185,208.92 | ||
其中:美元 | |||
印尼盾 | 385,049,725.78 | 0.000481 | 185,208.9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嘉曼公司 | 印度尼西亚 | 美元 |
伟明(香港)公司 | 香港 | 美元 |
说明:嘉曼公司记账本位币本期由印尼盾变更为美元,原因为其经营业务采用美元结算,主要资产和负债都以美元计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认为将嘉曼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由印尼盾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永强公司2016和2017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 | 640,579.7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7,391.30 |
永强公司2018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 | 2,431,494.2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6,013.80 |
昆山公司一期10KV上网线路补贴 | 3,624,877.0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50,574.44 |
伟明设备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3,807,440.99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3,126.98 |
永康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7,602,823.2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17,642.91 |
瑞安公司垃圾处理设施(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补助 | 9,358,490.4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62,264.16 |
玉环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22,029,411.3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17,647.08 |
嘉善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的补助 | 29,553,738.46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7,850.46 |
龙湾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23,652,174.9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42,140.46 |
龙湾公司2016年部份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与专项资金 | 13,500,000.0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99,999.98 |
苍南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9,574,073.96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3,703.72 |
武义公司2017年第一批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9,132,075.7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7,547.14 |
温州餐厨公司省级餐厨垃圾试点城市项目补助 | 2,563,265.3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4,081.63 |
万年公司土地金奖励 | 3,599,999.8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000.02 |
婺源公司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5,045,375.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5,750.00 |
婺源公司土地扶助的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840,073.3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8,921.16 |
双鸭山公司黑龙江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补助资金 | 14,810,000.00 | 递延收益 | 0.00 |
江山餐厨公司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补助 | 1,975,000.1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94,999.98 |
昆山公司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37,864.0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8,252.44 |
玉环嘉伟玉环市2020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697,568.3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677.84 |
温州餐厨公司2021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 | 2,316,461.51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8,153.85 |
东阳公司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补助 | 16,594,827.53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01,724.16 |
蒙阴公司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6,260,416.6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37,500.02 |
榆林绿能公司2020年陕西省第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 | 1,892,857.1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714.28 |
延安国锦公司PPP示范项目中央以奖代补资金 | 3,179,830.00 | 递延收益 | 0.00 |
宁晋嘉伟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 18,2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87,500.00 |
福建华立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7,500,000.00 | 递延收益 | 0.00 |
东阳餐厨公司2022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 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0.00 |
宁都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2年中央 | 19,530,792.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51,906.00 |
预算内投资补助 | |||
安福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5,221,275.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13,125.00 |
永丰公司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 19,321,647.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78,353.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9,076,314.92 | 其他收益 | 39,076,314.92 |
一事一议奖励 | 1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0 |
投资高新企业奖补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 4,976,517.44 | 营业外收入 | 4,976,517.44 |
土地扶助金 | 1,663,400.00 | 其他收益 | 1,663,400.00 |
其他 | 3,732,520.84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3,732,520.84 |
合计 | 382,643,186.10 | 76,384,315.0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
① 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492,845.90 | 151,067.8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776,828.77 | 1,057,045.56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4,485,262.12 | 6,738,071.03 |
② 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单位:元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经营租赁收入 | 3,983,020.33 | 1,886,299.45 |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的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元
剩余租赁期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年以内 | 7,506,029.72 | 1,483,222.18 |
1至2年 | 10,317,918.88 | 2,542,356.82 |
2至3年 | 10,628,800.31 | 2,766,658.97 |
3至4年 | 9,173,388.01 | 2,844,471.30 |
4至5年 | 8,265,420.46 | 1,389,059.00 |
合计 | 45,891,557.38 | 11,025,768.27 |
(2)PPP项目合同
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与政府及其授权实施机构(合同授予方)订立PPP项目合同,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PPP项目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③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
④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⑤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⑥公司不将PPP项目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⑦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⑨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试运行销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营业收入 | 64,696,647.33 | 35,224,987.02 |
营业成本 | 21,356,426.00 | 8,030,485.11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永嘉污水 | 100% | 合并前后受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 2023年5月18日 | 工商变更 | 9,180,000.00 | 5,571,928.56 | 8,965,902.66 | 4,033,730.31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现金 | 48,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78,176,899.43 | 109,596,703.71 |
货币资金 | 10,628,283.02 | 16,393,242.37 |
应收款项 | 2,180,250.00 | 15,667,725.66 |
预付款项 | 26,435.00 | |
其他应收款项 | 6,914.89 | 10,806,914.89 |
存货 | 385,282.62 | 373,751.72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00 | 280.00 |
固定资产 | 302,707.67 | 332,231.71 |
在建工程 | 181,861.59 | 181,861.59 |
无形资产 | 64,213,489.41 | 65,814,260.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7,830.23 | |
负债: | 41,548,591.24 | 7,110,448.67 |
应付账款 | 2,104,597.28 | 2,379,497.29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867.64 | 389,337.20 |
应交税费 | 325,843.47 | 437,126.63 |
应付股利 | 34,429,875.41 | |
其他应付款 | 77,214.69 | 76,598.72 |
预计负债 | 3,448,106.48 | 3,380,496.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0,086.27 | 447,392.31 |
净资产 | 36,628,308.19 | 102,486,255.0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6,628,308.19 | 102,486,255.04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永强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瓯海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昆山公司 | 江苏昆山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临海公司 | 浙江临海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设备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永康公司 | 浙江永康 | 浙江永康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瑞安公司 | 浙江瑞安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秦皇岛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河北秦皇岛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温州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玉环公司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上海嘉伟 | 上海浦东新区 | 上海杨浦区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嘉善公司 | 浙江嘉善 | 浙江嘉善 | 工业 | 99 | 1 | 新设 |
龙湾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8 | 2 | 新设 |
苍南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5 | 5 | 新设 |
武义公司 | 浙江武义 | 浙江武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嘉伟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温州餐厨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界首公司 | 安徽界首 | 安徽界首 | 工业 | 90 | 新设 | |
伟明科技 | 江苏昆山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海滨公司 | 浙江瑞安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万年公司 | 江西万年 | 江西万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樟树公司 | 江西樟树 | 江西樟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温州嘉伟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苍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紫金公司 | 广东紫金 | 广东紫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康餐厨公司 | 浙江金华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中环智慧 | 北京朝阳区 | 北京朝阳区 | 服务业 | 51 | 新设 | |
成都中智 | 成都高新区 | 成都高新区 | 服务业 | 26.01 | 新设 |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四川彭州 | 四川彭州 | 服务业 | 45.9765 | 新设 | |
仁寿中环公司 | 四川眉山 | 四川眉山 | 服务业 | 51 | 新设 | |
温州中智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奉新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婺源公司 | 江西上饶 | 江西上饶 | 工业 | 100 | 新设 |
双鸭山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双鸭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东阳公司 | 浙江东阳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文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60 | 40 | 新设 |
龙泉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科技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9.9 | 新设 | |
莲花公司 | 江西萍乡 | 江西萍乡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丰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闽清公司 | 福建福州 | 福建福州 | 工业 | 89 | 新设 | |
伟明材料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商业 | 100 | 新设 | |
江山餐厨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工业 | 100 | 收购 | |
上海伟明 | 上海浦东新区 | 上海浦东新区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江西伟明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善环卫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蛟河公司 | 吉林蛟河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安福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禾公司 | 湖南郴州 | 湖南郴州 | 工业 | 95 | 新设 | |
宁晋嘉伟公司 | 河北邢台 | 河北邢台 | 工业 | 63 | 新设 | |
富锦公司 | 黑龙江富锦 | 黑龙江富锦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蒙阴公司 | 山东临沂 | 山东临沂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澄江公司 | 云南玉溪 | 云南玉溪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温州环卫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99.9 | 新设 | |
伟明(香港)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磐安公司 | 浙江金华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邵家渡公司 | 浙江临海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新加坡)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服务业 | 90 | 新设 | |
安远公司 | 江西安远 | 江西安远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宁都公司 | 江西宁都 | 江西宁都 | 工业 | 60 | 新设 | |
东阳餐厨公司 | 浙江东阳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平阳餐厨公司 | 浙江平阳 | 浙江平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福建华立公司 | 福建浦城 | 福建浦城 | 工业 | 75 | 收购 | |
伟明建设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建筑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卢龙公司 | 河北卢龙 | 河北卢龙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罗甸公司 | 贵州罗甸 | 贵州罗甸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武平公司 | 福建龙岩 | 福建龙岩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昌黎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河北秦皇岛 | 工业 | 100 | 新设 |
蛟河公司 | 吉林蛟河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国源环保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商务服务 | 59.4 | 收购 | |
延安国锦公司 | 陕西延安 | 陕西延安 | 工业 | 30.29 | 收购 | |
陕西清洁能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0.29 | 收购 | |
榆林绿能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工业 | 26.25 | 收购 | |
龙湾厨余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平泉公司 | 河北平泉 | 河北平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象州公司 | 广西来宾 | 广西来宾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枝江公司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工业 | 66 | 新设 | |
陇南公司 | 甘肃陇南 | 甘肃陇南 | 工业 | 85 | 7.65 | 新设 |
嘉曼公司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有色金属制造业 | 63 | 新设 | |
嘉伟工业品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商业 | 100 | 新设 | |
嘉展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商业 | 70 | 新设 | |
嘉曼达公司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 | 有色金属制造业 | 60 | 新设 | |
盛运环保 | 安徽安庆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凯里盛运 | 贵州黔东南 | 贵州黔东南 | 工业 | 51 | 收购 | |
招远盛运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工业 | 51 | 收购 | |
宁阳盛运 | 山东泰安 | 山东泰安 | 工业 | 51 | 收购 | |
盛运科技公司 | 安徽安庆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盛运工程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工业 | 51 | 收购 | |
桐城盛运 | 安徽安庆 | 安徽安庆 | 工业 | 51 | 收购 | |
拉萨盛运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工业 | 51 | 收购 | |
永嘉污水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伟曼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服务业 | 63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1) 根据界首公司章程,该子公司经营收益全部由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2) 邵家渡公司、蛟河科技公司、嘉曼达公司、伟曼公司已设立,尚未认缴出资。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伟明盛青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54.55 | 权益法 | |
东明科环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工业 | 30 | 权益法 | |
陕西恒源城公司 | 陕西宝鸡 | 陕西宝鸡 | 工业 | 23.76 | 权益法 | |
崇义华赣公司 | 江西赣州 | 江西赣州 | 工业 | 2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在伟明盛青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公司持股54.55%并不能决定伟明盛青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因此,公司并未实际控制伟明盛青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东明科环公司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东明科环公司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3,778,190.55 | 89,116,094.69 | 145,104,534.85 | 100,953,902.16 |
非流动资产 | 234,852,327.61 | 106,424,133.95 | 241,392,396.43 | 68,817,932.94 |
资产合计 | 358,630,518.16 | 195,540,228.64 | 386,496,931.28 | 169,771,835.10 |
流动负债 | 54,960,944.67 | 10,219,428.64 | 58,930,161.16 | 128,585.10 |
非流动负债 | 194,185,000.00 | 202,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249,145,944.67 | 10,219,428.64 | 260,930,161.16 | 128,585.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9,484,573.49 | 185,320,800.00 | 125,566,770.12 | 169,643,250.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845,372.05 | 105,897,600.00 | 37,670,031.04 | 96,939,000.00 |
调整事项 | 5,135,577.41 | 71,966,410.54 | 71,966,410.54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5,135,577.41 | 71,966,410.54 | 71,966,410.5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980,949.46 | 177,864,010.54 | 37,670,031.04 | 168,905,410.5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4,481,191.64 | 27,048,455.45 | ||
净利润 | 1,036,394.73 | 6,820,477.0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36,394.73 | 6,820,477.07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伟明盛青公司 | 崇义华赣公司 | 伟明盛青公司 | 崇义华赣公司 | |
流动资产 | 350,770,564.75 | 87,844,522.05 | 154,549,999.00 | 8,003,536.43 |
非流动资产 | 909,245,742.69 | 312,291.59 | 146,646,769.28 | 382,528.85 |
资产合计 | 1,260,016,307.44 | 88,156,813.64 | 301,196,768.28 | 8,386,065.28 |
流动负债 | 598,498,827.81 | 4,923,373.17 | 1,644,630.89 | 1,223,444.60 |
非流动负债 | 49,063,784.72 | 353,708.82 | ||
负债合计 | 598,498,827.81 | 53,987,157.89 | 1,644,630.89 | 1,577,153.4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61,517,479.63 | 34,169,655.75 | 299,552,137.39 | 6,808,911.8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60,803,287.29 | 10,009,119.71 | 179,731,282.43 | 1,361,782.37 |
调整事项 | -3,968,150.44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968,150.44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56,835,136.85 | 10,009,119.71 | 179,731,282.43 | 1,361,782.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828,942.24 | 6,686.7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8,942.24 | 6,686.72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1)应收账款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余额的42.98%,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个人往来及单位往来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自有资金较充裕,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计息的短期借款人民币443,311,833.30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349,482,705.99元、长期借款人民币3,908,524,45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系本公司与境外客户采用美元结算由此衍生的货币性资产相关,还与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采用与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结算业务由此衍生的资产、负债相关。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详见本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3、 其他价格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理财产品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4)其他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426,486.19 | 11,426,486.19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29,268,786.90 | 29,268,786.9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5,695,273.09 | 85,695,273.0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
(2)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参照票面金额确认。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对子公司国源环保对信安天立公司的权益投资主要系无法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的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由于其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因此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投资成本来确定公允价值;公司对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市场法。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洲慈航股票原以资产负债表日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作为第一层次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现由于金洲慈航股票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股票交易极期不活跃,交易量及交易频率不足以反映公允价值,因此转换为第三层次计量。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伟明集团 | 温州 | 实业投资 | 10,100 | 40.85 | 40.8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东明科环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伟明盛青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陕西恒源城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崇义华赣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鑫伟钙业 | 股东的子公司 |
同心机械 | 其他 |
七甲轻工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璞骁 | 股东的子公司 |
伟明机械 | 股东的子公司 |
嘉伟实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刘习兵 | 其他 |
章小建 | 其他 |
陈革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鑫伟钙业 | 采购石灰 | 10,546,310.63 | 11,250,639.95 |
同心机械 | 采购零配件 | 5,053.09 | 40,515.05 |
伟明设备、温州嘉伟等 | 采购设备及技术服务 | 281,207,453.84 | 723,630,820.00 |
伟明机械 | 厂房电费分摊 | 91,041.42 | 81,833.76 |
合计 | 291,849,858.98 | 735,003,808.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明科环 | 设备销售及服务 | 87,115.04 | 1,207,547.17 |
崇义华赣 | 设备销售 | 59,256,637.18 |
伟明盛青 | 设备销售 | 20,351,946.90 | |
在建PPP项目 | 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 | 281,207,453.84 | 723,630,820.00 |
合计 | 360,903,152.96 | 724,838,367.1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温州市七甲轻工机械厂 | 房屋 | 550,217.21 | 273,642.8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秦皇岛公司 | 17,500.00 | 2021-4-20 | 2032-6-21 | 否 |
界首公司 | 622.00 | 2018-1-16 | 2023-9-20 | 否 |
界首公司 | 9,750.43 | 2018-1-16 | 2032-2-8 | 否 |
万年公司 | 1,494.00 | 2018-8-16 | 2024-6-20 | 否 |
万年公司 | 2,703.00 | 2018-8-16 | 2026-12-20 | 否 |
万年公司 | 1,010.00 | 2018-11-2 | 2026-12-20 | 否 |
樟树公司 | 1,780.00 | 2019-5-30 | 2023-12-20 | 否 |
樟树公司 | 9,750.00 | 2019-5-30 | 2030-5-28 | 否 |
东阳公司 | 8,000.00 | 2019-12-24 | 2034-12-21 | 否 |
东阳公司 | 2,000.00 | 2020-1-10 | 2032-6-21 | 否 |
龙泉公司 | 873.33 | 2019-11-28 | 2024-3-20 | 否 |
龙泉公司 | 5,660.01 | 2019-11-28 | 2029-9-20 | 否 |
龙泉公司 | 426.67 | 2020-1-1 | 2024-3-20 | 否 |
龙泉公司 | 2,839.99 | 2020-1-1 | 2029-9-20 | 否 |
温州嘉伟 | 500.00 | 2022-9-1 | 2023-8-31 | 否 |
温州嘉伟 | 1,500.00 | 2022-9-1 | 2023-8-31 | 否 |
温州嘉伟 | 1,500.00 | 2022-11-9 | 2023-12-8 | 否 |
温州嘉伟 | 1,500.00 | 2023-2-14 | 2024-3-13 | 否 |
温州嘉伟 | 4,400.00 | 2023-1-28 | 2024-1-27 | 否 |
江山餐厨公司 | 125.00 | 2022-1-18 | 2024-6-21 | 否 |
江山餐厨公司 | 1,225.00 | 2022-1-18 | 2026-12-11 | 否 |
安福公司 | 1,227.00 | 2021-1-13 | 2024-6-20 | 否 |
安福公司 | 12,895.40 | 2021-1-13 | 2031-1-12 | 否 |
宁晋嘉伟公司 | 1,653.75 | 2021-3-25 | 2024-6-3 | 否 |
宁晋嘉伟公司 | 15,574.86 | 2021-3-25 | 2033-12-20 | 否 |
蒙阴公司 | 650.00 | 2021-2-2 | 2024-6-21 | 否 |
蒙阴公司 | 13,688.00 | 2021-2-2 | 2034-12-21 | 否 |
磐安公司 | 40.00 | 2020-12-4 | 2024-6-10 | 否 |
磐安公司 | 9,263.50 | 2020-12-4 | 2035-12-3 | 否 |
福建华立公司 | 1,010.95 | 2021-12-6 | 2024-5-20 | 否 |
福建华立公司 | 8,136.60 | 2021-12-6 | 2032-11-20 | 否 |
宁都公司 | 24,864.00 | 2021-9-29 | 2034-12-21 | 否 |
伟明设备 | 4,998.00 | 2022-10-26 | 2023-10-19 | 否 |
伟明设备 | 3,002.00 | 2023-1-3 | 2023-12-28 | 否 |
伟明设备 | 5,000.00 | 2022-10-20 | 2024-10-19 | 否 |
伟明设备 | 3,332.40 | 2023-3-17 | 2023-9-12 | 否 |
伟明设备 | 10,000.00 | 2023-3-29 | 2024-3-29 | 否 |
伟明设备 | 10,000.00 | 2023-3-31 | 2024-3-31 | 否 |
伟明设备 | 12,000.00 | 2022-10-10 | 2026-11-29 | 否 |
闽清公司 | 198.72 | 2022-3-11 | 2024-3-21 | 否 |
闽清公司 | 14,505.29 | 2022-3-11 | 2042-3-9 | 否 |
嘉禾公司 | 1,738.46 | 2021-12-16 | 2024-4-21 | 否 |
嘉禾公司 | 23,400.00 | 2021-12-16 | 2031-12-16 | 否 |
文成公司 | 14,570.00 | 2020-6-14 | 2038-12-21 | 否 |
平阳餐厨公司 | 400.00 | 2022-2-28 | 2024-6-29 | 否 |
平阳餐厨公司 | 3,000.00 | 2022-2-28 | 2028-12-29 | 否 |
伟明设备 | 2,229.28 | 2022-11-8 | 2024-11-8 | 否 |
伟明设备 | 3,162.43 | 2023-6-20 | 2024-6-1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4.72 | 393.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东明科环 | 8,510,120.00 | 846,090.00 | 8,411,680.00 | 420,584.00 |
应收账款 | 崇义华赣 | 48,964,000.00 | 2,448,200.00 | ||
合同资产 | 东明科环 | 30,750,000.00 | 3,075,000.00 | 30,750,000.00 | 3,07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恒源城电力公司 | 5,710,000.00 | 285,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鑫伟钙业 | 3,397,794.11 | 4,119,220.49 |
伟明机械 | 52,129.71 | 42,920.49 | |
同心机械 | 3,814.15 | 13,940.00 | |
七甲轻工 | 560,967.84 | 1,149,300.00 |
合计 | 4,014,705.81 | 5,325,380.98 | |
合同负债 | 伟明盛青 | 55,313,244.66 | |
其他应付款 | 刘习兵 | 500,000.00 | |
章小建 | 675,000.00 | 5,000,000.00 | |
陈革 | 1,125,000.00 | ||
上海璞骁 | 26,926,324.74 | 4,165,500.24 | |
伟明集团 | 59,400,000.00 | ||
嘉伟实业 | 14,900,000.00 | ||
合计 | 103,526,324.74 | 9,165,500.24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伟明集团 | 43,730.05 | 42,822.8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43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3年6月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1,043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9.21元,合同于2026年6月到期 |
其他说明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59名激励对象授予1,04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授予价格为每股9.21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最新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6,385,774.8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246,287.31 |
其他说明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含计入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等的总额。
(2)公司于2017年向156名激励对象授予711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为34,139,487.52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质押资产情况
被担保单位 | 质押物 | 质押权人 | 借款金额 (万元)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790980027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3,150.00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伟明环保持有的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9.4%股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24,300.00 |
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 17,500.00 |
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宿州路支行 | 10,372.43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下的垃圾处理费和电费收费权 |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5,207.00 |
成都中环智慧兴彭环境有限公司 | 《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下全部应收账款 | 成都银行彭州支行 | 2,800.00 |
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下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和电费收费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1,300.00 |
奉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奉新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置费及上网电费收益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1,400.00 |
玉环嘉伟环保科技有 | 玉环嘉伟在2022年1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 18,440.00 |
限公司 | 月22日至2038年11月22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收费权的应收账款 | 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
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东阳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00 |
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处理费和并网发电电费收费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 14,122.40 |
蒙阴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蒙阴县新能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4,338.00 |
宁都县伟明城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24,864.00 |
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收益权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榆林市分行 | 32,500.00 |
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项下的电费收费权及垃圾处理费收费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 14,704.00 |
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费应收账款收费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 | 25,138.46 |
文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特许经营权利》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4,570.00 |
平阳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同已产生及将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3,400.00 |
樟树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樟树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下的垃圾处理费和电费收费权及相对应补贴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1,530.00 |
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2023年6月5日至2029年6月5日期间发生的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8,500.00 |
部收益的收费权的应收账款。 | |
磐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下磐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电费收费权、垃圾处置费收费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 | 9,303.50 |
另:子公司设备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编号为7622CD8190的《银行承兑总协议》和编号为 0761300019595的《资金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上述承兑总协议及票据池协议下,已质押票据26,788,786.90元,票据池保证金15,741,546.54元,开出银行承兑汇票64,431,180.75元。
(2)抵押资产情况
被担保单位 | 抵押人 | 抵押物 | 抵押物金额 | 借款金额 (万元) |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
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宁晋县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编号为冀(2020)宁晋县不动产权第0002393号的土地 | 19,266,440.08 | 17,620,546.94 | 27,347.00 |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编号为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658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6764号的土地 | 76,137,600.00 | 72,172,374.64 | 9,200.00 |
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编号为2015字第098436号、2015字第098435号、2015字第098434号、2015字第098433号、2015字第098432号、2015字第098431号、2015字第098430号、2015字第098429号、2015字第098428号、2015字第 | 59,469,226.37 | 41,530,352.61 | 0 |
098427号、2015字第098426号的房产 | |||||
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编号为桐国用(2015)第1485号的土地 | 5,203,068.00 | 4,069,897.32 | 0 | |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编号为桐开2012字第00034405号、桐开2012字第00034406号、桐开2012字第00034407号、桐开2012字第00034408号的房产 | 29,461,262.05 | 21,444,899.83 | 0 | |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编号为合产110199327的房产 | 621,220.00 | 394,965.11 | 0 |
注: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上表中3-6项抵押资产解除抵押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6,124,027.38 |
1年以内小计 | 56,124,027.38 |
1至2年 | 12,015,430.55 |
2至3年 | 192,277.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470,000.00 |
合计 | 69,801,734.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801,734.93 | 100.00 | 5,316,199.82 | 7.62 | 64,485,535.11 | 76,985,141.76 | 100.00 | 9,265,937.02 | 12.04 | 67,719,204.74 |
其中: | ||||||||||
组合一: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 69,801,734.93 | 100.00 | 5,316,199.82 | 7.62 | 64,485,535.11 | 74,152,056.89 | 96.32 | 9,187,177.26 | 12.39 | 64,964,879.63 |
组合二:应收补贴电费组合 | 2,833,084.87 | 3.68 | 78,759.76 | 2.78 | 2,754,325.11 | |||||
合计 | 69,801,734.93 | 100.00 | 5,316,199.82 | 7.62 | 64,485,535.11 | 76,985,141.76 | 100.00 | 9,265,937.02 | 12.04 | 67,719,204.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其他应收账款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124,027.38 | 2,806,201.36 | 5.00 |
1至2年 | 12,015,430.55 | 1,201,543.06 | 10.00 |
2至3年 | 192,277.00 | 38,455.40 | 2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1,000,000.00 | 800,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470,000.00 | 470,000.00 | 100.00 |
合计 | 69,801,734.93 | 5,316,199.82 | 7.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9,265,937.02 | 3,949,737.20 | 5,316,199.82 | |||
合计 | 9,265,937.02 | 3,949,737.20 | 5,316,199.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080,396.23 | 23.04 | 804,019.81 |
第二名 | 8,908,621.38 | 12.76 | 445,431.07 |
第三名 | 7,134,225.39 | 10.22 | 356,711.27 |
第四名 | 4,846,000.00 | 6.94 | 478,766.98 |
第五名 | 3,000,000.00 | 4.30 | 300,000.00 |
合计 | 39,969,243.00 | 57.26 | 2,384,929.1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19,000,000.00 | 74,4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013,888,700.45 | 941,220,641.04 |
合计 | 1,132,888,700.45 | 1,015,620,641.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温州永强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瑞安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
上海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温州龙湾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
温州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19,000,000.00 |
合计 | 119,000,000.00 | 74,4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72,353,766.46 |
1年以内小计 | 572,353,766.46 |
1至2年 | 386,464,444.25 |
2至3年 | 126,361,978.1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2,490,08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90.00 |
合计 | 1,127,670,358.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1,125,457,229.31 | 1,004,992,490.98 |
保证金 | 2,051,588.00 | 11,977,492.00 |
其他 | 161,541.51 | 24,379,276.54 |
合计 | 1,127,670,358.82 | 1,041,349,259.5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0,128,618.48 | 100,128,618.4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653,039.89 | 13,653,039.8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3,781,658.37 | 113,781,658.3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 100,128,618.48 | 13,653,039.89 | 113,781,658.37 | |||
合计 | 100,128,618.48 | 13,653,039.89 | 113,781,658.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温州嘉伟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80,000,000.00 | 1年以内 | 15.96 | 9,000,000.00 |
澄江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23,500,000.00 | 1年以内95,000,000元,1-2年18,500,000元,2-3年10,000,000元 | 10.95 | 8,600,000.00 |
福建华立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87,118,139.60 | 1年以内43,013,062.51元,1-2年44,105,077.09元 | 7.73 | 6,561,160.83 |
富锦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70,045,587.00 | 1年以内25,000,000元,1-2年42,500,000元,2-3年2,545,587元 | 6.21 | 6,009,117.40 |
永丰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70,000,000.00 | 1年以内24,500,000元,1-2年45,500,000元 | 6.21 | 5,775,000.00 |
合计 | / | 530,663,726.60 | / | 47.06 | 35,945,278.2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16,419,269.63 | 21,000,000.00 | 4,995,419,269.63 | 4,903,800,623.25 | 21,000,000.00 | 4,882,800,623.2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08,793,356.46 | 408,793,356.46 | 218,763,095.84 | 218,763,095.84 | ||
合计 | 5,425,212,626.09 | 21,000,000.00 | 5,404,212,626.09 | 5,122,563,719.09 | 21,000,000.00 | 5,101,563,719.0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永强公司 | 36,545,938.94 | 36,545,938.94 | ||||
瓯海公司 | 7,489,451.89 | 7,489,451.89 | ||||
昆山公司 | 78,672,721.72 | 78,672,721.72 | ||||
临海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伟明设备 | 49,987,407.87 | 49,987,407.87 | ||||
温州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瑞安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秦皇岛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21,000,000.00 | |||
永康公司 | 89,000,000.00 | 50,000,000.00 | 139,000,000.00 | |||
玉环公司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
上海嘉伟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嘉善公司 | 79,400,000.00 | 79,400,000.00 | ||||
龙湾公司 | 88,200,000.00 | 88,200,000.00 | ||||
苍南公司 | 122,570,450.27 | 122,570,450.27 | ||||
武义公司 | 108,943,589.00 | 11,000,000.00 | 119,943,589.00 | |||
温州餐厨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界首公司 | 63,000,000.00 | 63,000,000.00 | ||||
伟明科技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万年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海滨公司 | 111,912,135.00 | 111,912,135.00 | ||||
樟树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玉环嘉伟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
温州嘉伟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玉苍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中环智慧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
紫金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奉新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婺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双鸭山公司 | 106,491,426.33 | 106,491,426.33 | ||||
东阳公司 | 202,523,630.69 | 202,523,630.69 | ||||
龙泉公司 | 60,920,000.00 | 60,920,000.00 | ||||
莲花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文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永丰公司 | 169,130,207.08 | 169,130,207.08 | ||||
闽清公司 | 42,957,986.00 | 42,957,986.00 | ||||
上海伟明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江西伟明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蛟河公司 | 104,213,061.39 | 104,213,061.39 |
嘉善环卫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安福公司 | 84,000,000.00 | 84,000,000.00 | ||||
玉环科技 | 26,283,690.00 | 26,283,690.00 | ||||
温州中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嘉禾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宁晋嘉伟公司 | 50,400,000.00 | 50,400,000.00 | ||||
富锦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蒙阴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澄江公司 | 43,560,000.00 | 43,560,000.00 | ||||
温州环卫公司 | 49,780,000.00 | 49,780,000.00 | ||||
磐安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安远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平阳餐厨公司 | 33,700,000.00 | 33,700,000.00 | ||||
伟明建设 | 10,665,049.03 | 10,665,049.03 | ||||
宁都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东阳餐厨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罗甸公司 | 85,650,134.24 | 85,650,134.24 | ||||
卢龙公司 | 78,322,812.70 | 2,109,751.30 | 80,432,564.00 | |||
福建华立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武平公司 | 61,326,033.30 | 5,996,135.28 | 67,322,168.58 | |||
昌黎公司 | 151,709,840.79 | 6,884,451.61 | 158,594,292.40 | |||
国源环保 | 405,531,000.00 | 405,531,000.00 | ||||
平泉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象州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陇南公司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枝江公司 | 19,256,768.63 | 19,256,768.63 | ||||
盛运环保 | 650,280,000.00 | 650,280,000.00 | ||||
永嘉污水 | 36,628,308.19 | 36,628,308.19 | ||||
子公司股份支付 | 35,177,288.38 | 35,177,288.38 | ||||
合计 | 4,903,800,623.25 | 112,618,646.38 | 5,016,419,269.63 | 21,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 | 37,670,031.04 | 310,918.42 | 37,980,949.46 | ||||||||
伟明盛青 | 179,731,282.43 | 180,000,000.00 | 452,150.31 | 619,854.55 | 360,803,287.29 | ||||||
崇义华赣 | 1,361,782.37 | 8,646,000.00 | 1,337.34 | 10,009,119.71 | |||||||
小计 | 218,763,095.84 | 188,646,000.00 | 764,406.07 | 619,854.55 | 408,793,356.46 | ||||||
合计 | 218,763,095.84 | 188,646,000.00 | 764,406.07 | 619,854.55 | 408,793,35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657,722.41 | 19,094,048.03 | 41,105,763.03 | 21,932,883.05 |
其他业务 | 80,572.57 | 1,450,965.91 | 102,782.76 | |
合计 | 39,738,294.98 | 19,094,048.03 | 42,556,728.94 | 22,035,665.8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16,878,263.61 |
餐厨垃圾处置 | 1,664,424.10 |
设备、EPC及服务 | 20,699,626.39 |
垃圾清运 | 415,408.31 |
其他 | 80,572.57 |
合计 | 39,738,294.9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2,570,000.00 | 389,64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4,406.07 | 2,046,143.1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8,051.03 | |
理财产品收益 | 306,849.32 | |
合计 | 503,919,306.42 | 391,686,143.1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1,220.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136,115.01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571,928.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97,457.62 | 理财产品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131,140.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54,250.13 | 主要为对外捐赠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51,943.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31,509.59 | |
合计 | 38,460,159.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8 | 0.61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98 | 0.58 | 0.5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项光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