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及不动产转让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龙公司”)与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收储意向书、与漳州华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不动产转让意向书,以非公开方式出让金昌龙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转让的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宗地使用权价格以后续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土地收储价格拟按5.6万元/亩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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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 事 | 会 |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