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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建辉同志及总会计师李百征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建辉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李百征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建辉同志和李百征同志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建辉同志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同意选举朱国森同志为公司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刘建辉同志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总经理、总会计师调整拟提名的人选及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建辉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90,00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7%,均为公司2021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李百征同志持有公司股票261,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3%,均为公司2021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刘建辉同志和李百征同志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建辉同志和李百征同志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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