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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张守卫先生、王泰元先生、程林先生、童高才先生、张济柳女士、欧阳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洁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境内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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