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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9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8.7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被担保对象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6.8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力电子”)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机械”)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两项担保事项的资金用途均为日常经营周转。

海四达分别持有隆力电子以及明辉机械100%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已获海四达2023年第三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子公司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8日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 2,1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产品、园林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电池密封圈(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力电子为海四达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720.988,349.13
负债总额5,307.226,409.80
净资产2,413.761,939.32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5,777.0115,524.97
利润总额474.43-736.83
净利润474.43-343.56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方名称: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2日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华石路800号法定代表人:陈刚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明辉机械为海四达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86.841,685.73
负债总额1,528.981,053.43
净资产757.87632.29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999.584,288.43
利润总额125.58135.76
净利润125.58139.19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启东支行

贷款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如下:

(1)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为一年。

(2)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为一年。

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本次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海四达2023年第三次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子公司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业务是隆力电子以及明辉机械日常经营周转所需。隆力电子和明辉机械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孙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70%;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34,456.7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7.36%;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公司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海四达2023年第三次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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