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6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4,558.45万元(包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352.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661.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7,828.90 |
减:发行费用 | 5,856.73 |
募集资金净额 | 101,972.17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21,567.98 |
减:购买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 345,999.00 |
加:赎回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 345,999.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97.06 |
现金管理收益 | 4,112.92 |
减:2019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8,359.11 |
减:2020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6,689.42 |
减:2021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1,262.17 |
减:2022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4,944.04 |
减:2023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3,383.53 |
减:2023年上半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352.20 |
减:2023年上半年度账户转出投资收益及银行利息 | 4,262.0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8,661.6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公司 | 受托行 | 账号/产品 | 金额 | 性质 |
1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 1219 0773 4610 203 | 38,457.90 | 活期存款 |
2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 | 100 119 492 900 700 0767 | 0.00 | 活期存款 |
3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 | 449 478 497 510 | 16,243.27 | 活期存款 |
4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 33050163803500000868 | 86,561,802.05 | 活期存款 |
合计 | 86,616,503.22 |
注:上述序号“1-3”的银行账户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待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35.73万元(包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352.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21,56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
1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6,970.00 | 18,575.05 | 18,575.05 |
2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998.00 | 2,992.93 | 2,992.93 |
合计 | 83,968.00 | 21,567.98 | 21,567.98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6789号)。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致使该项目主要客户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项目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产品开发无法如期进行,整体开发进度拖后。根据目前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 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0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66,970.00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48,394.95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计划变动、技术发展演进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的影响,相关产品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宜大规模投入。因此,经审慎决策,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提前终结上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614.25万元(其中包括募投资金8,352.20万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4,262.05万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未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2023年 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45.8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1,972.1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83.5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352.2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206.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1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3)-(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无 | 66,970.00 | 66,970.00 | 66,970.00 | 13,113.52 | 59,556.28 | -7,413.72 | 88.9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 16,998.00 | 8,645.80 | 8,645.80 | 270.01 | 8,645.80 | 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无 | 25,000.00 | 18,004.17 | 18,004.17 | 18,004.17 | 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08,968.00 | 93,619.97 | 93,619.97 | 13,383.53 | 86,206.25 | -7,413.72 | 92.0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 |
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致使该项目主要客户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项目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产品开发无法如期进行,整体开发进度拖后。 根据目前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终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计划变动、技术发展演进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的影响,相关产品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宜大规模投入。因此,经审慎决策,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提前终结上述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66,970.00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48,394.95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累计划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352.20 | 8,352.20 | 8,352.20 | 8,352.2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8,352.20 | 8,352.20 | 8,352.20 | 8,352.20 | 100.00%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