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蔡钰如、洪伟荣、黄海2023年 8月17日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海: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洪伟荣: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名:
蔡钰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