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确保公司半年度报告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特将《2023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2023年8月24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半年报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