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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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