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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09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75,202,985.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069,355.6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0,132,17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6,437,009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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