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095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币49,457,702.28元,置换实际已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2,047,169.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289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决议》
(三)《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22,064,245.2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269,043.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269,043.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0MW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 否 | 122,064,245.26 | 58,269,043.07 | 58,269,043.07 | 47.74% | 2024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2,064,245.26 | 58,269,043.07 | 58,269,043.07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经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04,872.10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49,457,702.28元,置换实际已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2,047,169.8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289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