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