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 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杜烈康、芮斌、倪宣明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