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宏斌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