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