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
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各项担保严格履行了有关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能够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半年度期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过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