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3 公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王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伯小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苑东生物 | 指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阳光 | 指 |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木制药 | 指 |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西藏润禾 | 指 |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硕德药业 | 指 |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优洛生物成都 | 指 |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优洛生物上海 | 指 | 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苑东投资公司 | 指 |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森钵 | 指 | 上海森钵投资有限公司 |
竹苑投资 | 指 |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楠苑投资 | 指 |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菊苑投资 | 指 |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济佰管理 | 指 | 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普众信诚 | 指 | 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榕苑投资 | 指 | 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信证券投资 | 指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茶溪智库 | 指 |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福投资 | 指 | 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南通东拓 | 指 | 南通东拓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时间投资 | 指 | 北京时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润禾、北京阳光 | 指 | 北京阳光润禾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NMPA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cGMP | 指 |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s),一种国际药品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在产品生产和物流的全过程都必须验证 |
CEP | 指 | 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对于已经收载到《欧洲药典》的原料药启动了一个独立的质量评价程序 |
MF | 指 | 日本药用原辅料的主文件登记制度 |
OTC | 指 |
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
CMO | 指 | Contract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合同生产业务组织,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制 |
造等业务 | ||
CDMO | 指 | ContractDevelopmentAnd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合同研发与生产业务组织,即在CMO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业务 |
IND | 指 | 英文InvestigationalNewDrug缩写,IND主要目的是提供足够信息来证明药品在人体进行试验是安全的,以及证明针对研究目的的临床方案设计是合理的。 |
ANDA | 指 | 英文AbbreviatedNewDrugApplication缩写,ANDA的申请即为“复制”一个已被批准上市的产品 |
CGT | 指 | 英文CompetitiveGenericTherapies缩写,即美国竞争性仿制疗法,获得CGT资格的药物,可以通过简化新药申请增强和加快审查 |
ASMF | 指 | 活性物质主文件active-substancemasterfile(ASMF),通常称为欧洲药物主文件EuropeanDrugMasterFile(EDMF),适用对象为确定的具有良好活性物质。EDMF只有在被用于支持某个制剂上市许可申请文件(MAA)或制剂上市许可变更申请文件(MAV)时才可以得以提交 |
DMF | 指 | DrugMasterFile,药物主文件,向美国FDA申请药品注册时需提交的文件 |
股东大会 | 指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近三年 | 指 | 2020年、2021年、2022年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苑东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EastonBiopharmaceutical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ASTONBIOPHARMACEUTICAL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颖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19 |
公司网址 | http://www.eastonpharma.cn |
电子信箱 | ydsw@eastonpharma.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淑云 | 张敏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 | 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 |
电话 | 028-86106668 | 028-86106668 |
传真 | 028-62321999 | 028-62321999 |
电子信箱 | ydsw@eastonpharma.cn | ydsw@eastonpharma.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行政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苑东生物 | 68851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55,357,976.41 | 575,410,516.60 | -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646,318.32 | 105,094,083.94 | -5.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77,371.22 | 96,862,879.24 | 27.9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09,612,995.80 | 2,444,459,716.15 | 2.67 |
总资产 | 3,085,437,932.30 | 3,017,540,233.11 | 2.2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12 | -1.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12 | -1.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3 | 0.88 | -5.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6 | 5.78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4.51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71 | 20.32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5,535.80万元,同比下降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52.17万元,同比下降2.31%;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及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执行第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38.27 | 第十节、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761,308.36 | 第十节、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909,806.23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698.15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70,727.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875,427.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创新驱动,集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人类健康沐浴阳光”为使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密集布局麻醉镇痛领域,同时兼顾心血管、抗肿瘤等大品种市场领域的快速开拓,加快小分子创新药和生物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快速满足国内外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高端化学药品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实现37个高端化学药品产业化,其中包括5个国内首仿产品,27个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9个为首家通过)产品。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如下:
领域 | 主要产品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特点 |
麻醉镇痛 |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 逆转阿片类药物作用及类似物质过量的治疗 | 首仿上市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 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 |
布洛芬注射液 | 成人和6个月及以上儿科治疗轻至中度疼痛,发热退热 | 首仿上市,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 |
依托考昔片 | 骨关节炎急性期和慢性期的症状和体征 | 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 |
心脑血管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高血压、冠心病 | 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
达比加群酯胶囊 | 抗凝血药物 | 全新口服直接抗凝血药物,依从性好,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
领域 | 主要产品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特点 |
抗肿瘤 |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 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骨痛,高钙血 | 规格丰富 |
乌苯美司胶囊 | 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 采用自主生产的已通过日本MF登记的原料药;口服制剂依从性好;规格丰富 | |
消化 |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 | 慢性肝病 | 规格丰富 |
根据米内网全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数据库2023Q1数据,公司9个主要产品市场占比名列前茅,麻醉镇痛领域4个产品排名前三,具体如下:
图1 9大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图例注:乐萌?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市占率为69.05%,为公司与成都天台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产品。
(2)小分子创新药及生物药
公司已有10余个1类创新药在研,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有:
优格列汀片,公司自主研发的化药1类新药,是国内首家申报的用于2型糖尿病的口服长效降糖药,拟一周给药一次。该产品降糖效果显著,具有独特的肠道排泄药代动力学特点,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提高了糖尿病肾病患者的顺应性,适应人群更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优格列汀片III期单药临床试验按计划推进中。同靶点国内无一周给药一次口服降糖创新药上市。
EP-9001A单抗注射液,公司首个自主研发生物1类新药,是一种全新作用机制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靶点为人神经生长因子(NGF)。其作用机制为通过选择性靶向结合并抑制NGF,阻止来自肌肉、皮肤和器官的疼痛信号进入脊髓和大脑,具有与阿片类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等其他镇痛药不同的全新作用机制,能够在强效镇痛的同时避免成瘾性的产生,并且兼具靶向性强、特异性高的特点,市场前景广阔。截止本报告披露日,EP-9001A单抗注射液Ia期临床试验已取得预期结果,Ib/II期临床试验取得组长单位伦理批件,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阶段,整体按计划进行。
(3)原料药
公司持续打造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地在产业链上延伸拓展,积极开拓原料药国际化市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实现26个高端化学原料药产品的产业化,包括乌苯美司、富马酸比索洛尔、依托考昔、甲磺酸达比加群酯、盐酸纳美芬等多个主要化学药品已实现原料药自主供应,12个原料药已完成国际注册/认证,11个原料药已出口主流国际市场,并已成功拓展原料药CMO/CDMO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以专业化、国际化和差异化思路,聚焦重点领域统筹布局生物药、小分子创新药、高端仿制药产品群,打造苑东特色产品管线,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不断强化BD职能,通过外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方式积极布局创新药,加快实现创新药物研发的突破,同时推动自研品种国际转让或合作开发。
·在生物药领域,公司以抗体技术和生物偶联技术为主,聚焦麻醉镇痛、抗肿瘤和免疫类疾病领域潜力靶点,寻求差异化优势,通过自研、引进与合作的方式加快产品管线布局。·在小分子创新药方面,公司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和糖尿病领域,持续建设并完善创新药研发平台,大力丰富以新分子实体、新技术(PROTAC等)为主的核心产品管线。
·在高端仿制药方面,公司聚焦重点领域,依托建立的特药、缓控释技术等平
台,开发具有技术壁垒和政策门槛的特药、缓控释、长效、高活性药物,大力推进首仿、抢仿品种,打造1+X管线,以较高的迭代能力和差异化取胜。
·在国际化方面,公司结合自身优势重点打造具有苑东特色的阿片解毒剂和急
救药产品管线,同时布局突破原研晶型和制剂专利的大品种、高壁垒的复杂制剂和特色的505(b)(2)产品。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制订生产计划,结合各产品的生产能力情况,合理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和最新法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公司少部分化学药品因产能受限等原因,与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天台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采取委托生产、合作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药品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再由经销商
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
为适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以合规为基础、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精细化终端管控体系建设,采取激活人才、赋能组织、渠道下沉、学术推广跟随策略,以解决问题为抓手的常规管理,更好地拓渠道、广覆盖、提份额,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区域发展内生动力。同时,公司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为契机,持续提升二、三终端覆盖,积极完善商业配送体系及分销体系,构建全渠道分销网络,为慢病产品拓展基层、零售和第三终端市场奠定坚实的渠道基础。·公司化学原料药在国内外市场实现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原料药CMO/CDMO服务。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即由公司直接向化学药品制造商销售。对于国外市场,除直销模式外,还采用经销模式,即公司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向国外化学药品制造商销售。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受去年基数较高,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持续推进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医药工业企业营收、利润同比下降,但降幅呈现收窄迹象。随着基数逐步消化,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边际影响减弱,工业企业将逐步恢复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496.0亿元,同比下降2.9%,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2.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794.5亿元,同比下降17.1%,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0.3个百分点;医药制造利润率约为14.36%;较上期同比下降1.4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95个百分点。随着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推进,仿制药占我国药品市场容量的份额有所下降,但仍占据我国药品市场容量的主导地位。药企对于仿制药的申报热情不减,更加注重规模化与差异化发展。在国内鼓励创新的政策趋势下,创新药发展进一步提质加速,细胞与基因治疗、抗体偶联药物、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相继取得突破,创新药国际化在曲折中前行,步伐更加坚定。但面对新阶段新形势,仍有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加快解决。在技术创新方面,前沿领域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制机制仍需完善,行业增长急需培育壮大创新动能;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尚未形成,产业集中度不高;近年来,全球化进程遭遇逆流,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供应链安全挑战增加;在供应保障方面,企业开发罕见病药、儿童药积极性低,小品种药仍存在供应风险;在国际化方面,出口结构升级慢,高附加值产品国际竞争优势仍然不强等。
医药行业具有大投入、多环节、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常常需要耗费数年时间,对技术、人才、资金等要求较高。从药品注册审批流程上来说,规范市场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均有较高的审批要求。以中国为例,仿制药从研发至商业化生产完整的流程大致需要经历生产工艺研究、放大研究、验证批生产、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申报生产等多个阶段。创新药的研发,一般要经历化合物的发现、早期开发、临床前研究、申报临床试验、临床试验I、II、III期、申报上市、药品上市后研究和评价等多个阶段。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覆盖了高端化学药研发与生产及服务的全产业链,并加速在生物药领域的布局及管线研发。公司在产品管线布局、研发创新方面的竞争力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产品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内分泌和儿童用药领域。公司是国家定点精神药品生产基地,在麻醉镇痛领域围绕不同临床适应症、疼痛等级、作用机制等布局了丰富的、有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已获批和在研产品不断提高公司在麻醉镇痛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已上市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米内网全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数据库2023Q1数据,公司9个主要产品中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盐酸纳洛酮注射液、布洛芬注射液3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乌苯美司胶囊、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3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依托考昔片、伊班膦酸钠注射液2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体现出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的研发创新实力在化学制药行业中名列前茅。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项,参与国家核酸药物“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1项,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5项;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108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83项,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6项。在高端仿制药方面,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拥有5个首仿产品,26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9个首家通过),9个产品中标国家集采。在改良型新药研发方面,氨酚羟考酮缓释片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在小分子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优格列汀片III期单药临床试验按计划推进中;在大分子生物药研发方面,公司EP-9001A单抗注射液临床试验正在按计划推进中,目前已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阶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四川省固态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绿色工厂”等称号。同时,公司还获得“2022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2022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排行榜”、“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自主创新先锋企业50强”、“2022年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榜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2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TOP100排行榜”、 “2022中国化药研发实力TOP100排行榜”、“2022年度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榜单、“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青木制药)”等众多荣誉。
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鼻喷给药制剂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等6大类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服务于公司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构成 | 授权专利 | 技术水平 |
药物晶型集成创新及产业化技术 | 1、等电点梯度调节结晶产业化技术 2、诱导沉淀结晶产业化技术 3、低温固态控温结晶产业化技术 4、降温溶析耦合结晶产业化技术 | 16项,其中 PCT 1项 | 1、1个突破晶型专利的品种已完成原料药工艺验证,1个突破晶型专利的品种已完成制剂工艺验证; 2、2023年新申请8项晶型发明专利;新授权3项晶型发明专利; 3、药物晶型研究平台获得CNAS认证; 4、主研的“计算机辅助药物晶型技术体系创建及其应用”通过第三方成果评价,技术水平国际先进,部分成果水平国际领先。 |
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
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 | 1、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 2、药效、药代、毒理等筛选技术 3、抗体构建技术、双抗开发技术、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 | 35项,其中 PCT 11项 | 1、已有1个1类化学新药进入临床试验; 2、已有3个1类化学新药处于临床前IND申报研究阶段; 3、已有数个1类化学新药处于临床前探索研究阶段。 |
缓控释及迟释技术 | 1、骨架型缓控释制剂技术 2、膜控型缓控释制剂技术 3、长效注射剂技术 4、干混悬剂微丸技术 | 技术秘密 | 1、2个骨架型缓释制剂在研发,1个2类新药产品正式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热熔挤出技术商业化生产设备投入使用,完成1个产品的工艺验证生产,将为缓控释及迟释制剂提供新的支撑; 2、1个2类膜控缓释产品进入临床研究;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持续稳定产业化生产; 3、多个长效注射剂品种在研,其中1个完成放大生产; 4、1个肠溶干混悬微丸获得生产批件。 |
鼻喷给药制剂技术 | 1、鼻喷制剂技术 2、鼻喷相关检测技术 | 技术秘密 | 1、3个鼻喷制剂在研; 2、2023年上半年新申请1项制剂发明专利。 |
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 | 1、原料药工艺路线设计技术 2、特殊反应自动化控制技术 3、制剂处方设计筛选技术 | 48项 | 1、采用原料药工艺路线设计技术和特殊反应自动化控制技术,获得以下成果: 建立了微反应连续流技术平台,成功实现甲磺酸达比加群酯关键物料微反应合成技 |
术的突破,运用该技术成功的拓展CDMO项目1个; 2、采用制剂处方涉及筛选技术获得以下成果: 5个注射液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完成7个注射液申报;多个高难度注射液在研。 | |||
mRNA原料合成技术 | 1、 mRNA原料工艺路线设计技术 2、 不稳定核酸结构的过滤纯化技术 3、高产率磷缩合技术 | 技术秘密 | 1、完成多个高于市场纯度且符合GMP标准的mRNA帽结构类似物工艺开发,Cap AG完成工业化生产; 2、完成多个高纯度且符合GMP标准的复杂修饰核酸开发; 3、完成公斤级规模生产平台建设。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产品获得批准或向监管部门呈交审批为代表医药企业研发成果的重要节点,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产品批准或向监管部门呈交审批的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功能主治/适应症 | 进展情况 | 批准日期 |
1 | 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 | 化药3类 | 胃食管反流病 -反流性食管炎的治疗 -已经治愈的食管炎患者预防复发的长期治疗 -胃食管反流病的症状控制 与适当的抗菌疗法联合用药根除幽门螺杆菌。并且 -愈合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十二指肠溃疡 -预防与幽门螺杆菌相关的消化性溃疡复发 需要持续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的患者 -与使用NSAID治疗相关的胃溃疡治疗 | 批准生产 | 2023.04.17 |
2 | 盐酸阿罗洛尔片 | 化药4类 | 原发性高血压(轻度-中度) 心绞痛 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 原发性震颤 | 批准生产 | 2023.06.30 |
3 |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 化药3类 | 抗胆碱酯酶药。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批准生产 | 2023.06.30 |
4 | 阿瑞匹坦 | 原料药 | / | 转A | 2023.03.29 |
5 |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 原料药 | / | 转A | 2023.04.06 |
6 | 甲硫酸新斯的明 | 原料药 | / | 转A | 2023.06.05 |
7 | 盐酸阿罗洛尔 | 原料药 | / | 转A | 2023.06.28 |
B.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国内)审批的产品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进展情况 |
1 | 水合氯醛口服溶液 | 化药2.2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2 | 枸橼酸钾缓释片 | 化药3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3 | 布美他尼注射液 | 化药3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4 | 达可替尼片 | 化药4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5 | 贝前列素钠片 | 化药4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6 | 奥卡西平口服混悬液 | 化药4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7 | 磷酸芦可替尼片 | 化药4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8 |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 化药4类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9 | 磷酸芦可替尼 | 原料药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10 | 奥沙西泮 | 原料药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11 | 阿昔替尼 | 原料药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12 | 钆布醇 | 原料药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13 | 布美他尼 | 原料药 | 申报上市:审评中 |
C.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国外)审批的产品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国家/地区 | 申报类别 | 申请编号 | 进展情况 |
1 |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 | 美国 | ANDA | 216007 | 审评中 |
2 | 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 | 美国 | ANDA | 217548 | 审评中 |
3 | 盐酸纳美芬 | 美国 | DMF | 036751 | 针对关联制剂,已审评通过 |
4 | 盐酸尼卡地平 | 美国 | DMF | 037287 | 审评中 |
(2)公司在研项目情况请详见本章节之“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之“4.在研项目情况”的内容。
(3)公司在报告期内专利取得情况如下: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专利362项(含发明专利351项),其中已获授权专利108项(中国发明专利83项,国外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本报告期授权专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授权日期 |
1 | 一种罗沙司他共晶及其制备方法 | ZL 202110892716.7 | 发明专利 | 2023.2.28 |
2 | 一种氨酚羟考酮缓释片的含量测定方法 | ZL 202211571233.8 | 发明专利 | 2023.3.28 |
3 | 一种盐酸阿罗洛尔的制备方法 | ZL 202110629698.3 | 发明专利 | 2023.4.14 |
4 | 一种甲磺酸乐伐替尼新晶型及其制备方法 | US 17/059708 | 发明专利 | 2023.4.25 |
5 | (2S,3R)-3-氨基-2-羟基-4-苯丁酰氨衍生物、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 ZL 202010786112.X | 发明专利 | 2023.4.28 |
6 | 一种贝前列素钠中间体及制备方法 | ZL 202310016261.1 | 发明专利 | 2023.4.28 |
7 | 一种苯二氮杂类神经抑制剂中间体化合物的制备方法 | ZL 202011497787.9 | 发明专利 | 2023.4.28 |
8 | 一种阿哌沙班的尿素共晶及其制备方法 | ZL 202180006023.1 | 发明专利 | 2023.5.02 |
9 | 新型噻唑类衍生物或盐、异构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 ZL 202010772179.8 | 发明专利 | 2023.5.23 |
10 | 环烷基甲酰胺类衍生物、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 ZL 202210174068.6 | 发明专利 | 2023.5.23 |
11 | 新型吡嗪类衍生物或盐、异构体、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 ZL 202010772942.7 | 发明专利 | 2023.5.23 |
(4)报告期内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主管部门 |
1 | 符合国际标准的原料药关键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 国家科技部 |
2 | 深海候选药物工程化制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子课题承担单位)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国家科技部 |
3 | mRNA 疫苗关键技术及核心原料研发(子课题承担单位) | 核酸药物“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 | 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 |
4 | 富马酸比索洛尔原料药及制剂成果转化 |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 四川省科技厅 |
5 | 布洛芬注射液创新成果产业化 | 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 | 四川省科技厅 |
6 | 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创新成果产业化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四川省科技厅 |
7 | 乙型肝炎用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的产业化 |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 四川省科技厅 |
8 | 符合国际标准的药品研发和产业化 | 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 | 四川省科技厅 |
9 | 原料药绿色化学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 | 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四川省经信厅 |
注:“子课题承担单位”指,一个项目里,有多个子课题,公司在其中的一个子课题里承担任务,公司并非牵头单位。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3 | 11 | 351 | 99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2 | 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9 | 7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13 | 11 | 395 | 310 |
合计 | 56 | 22 | 757 | 418 |
注:“其他”包含商标和版权登记。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6,736,616.16 | 99,354,305.50 | 7.4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2,726,199.01 | 17,543,901.63 | -84.46 |
研发投入合计 | 109,462,815.17 | 116,898,207.13 | -6.3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9.71 | 20.32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55 | 15.01 | 减少12.4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本化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81.77万元,系公司化学1类新药优格列汀片临床Ⅲ期项且在报告期内所处阶段发生临床试验费用较少所致。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EP-9001A单抗注射液 | 15,436.00 | 130.26 | 4,657.82 | 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1.本品为生物药1类,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通过选择性靶向结合并抑制神经生长因子(NGF)发挥作用。全新的作用机制,适应症为骨转移癌痛;该产品已申请1篇专利,该国际专利进入了欧洲、美国、日本等3个国家/地区;2.作用机制方面可以与阿片类或非甾体类形成互补,为疼痛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手段,改善患者用药需求,具有极大的临床价值。 | 麻醉镇痛 |
2 | 优格列汀片+原料药 | 16,686.04 | 272.62 | 10,168.47 | III期临床试验中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1.本品为化药1类,是二肽基肽酶-IV(DPP-IV)抑制剂,该类药物具有出色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一周一次的长效口服制剂,目前国内还没有1周1次的口服降糖药上市,长效降糖药可保持患者稳态的血糖水平。 | 糖尿病 |
3 | CX3002片+原料药 | 905.00 | 0.56 | 895.71 |
CX3002为公司与亚太药业合作研发项目,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项目临床工作推进由亚太药业主导负责,目前亚太药业已决定终止对该项目的研发,公司基于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1.本品为化药1类,作用机制明确,药效突出;表观分布容积更低;独特的胃肠道排泄;药时曲线平稳;“峰谷比”低,安全范围宽。该产品申请了化合物、晶型和组合物专利,其中化合物国际专利进入了欧洲、美国、日本等3个国家/地区,该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与传统口服抗凝药物相比,Xa因子抑制剂更加安全,出血风险更小。 | 心血管 |
对当前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该产品市场竞争格局、产品疗效等方面进行研判,也决定终止CX3002+原料药的研发。 | ||||||||
4 | EP-0093I+EP-0093A | 2,000.00 | 15.27 | 1,294.74 | 临床前研究 | 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 | 1.本品为化药1类,是一种μ偏爱型阿片受体激动剂,拟用于中至重度疼痛,已申请化合物专利1篇。已申请核心化合物、盐型、晶型和合成工艺专利,其中化合物专利已进入美国、欧洲等2个国家/地区。2.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临床前侯选化合物具有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效果,但能减少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成药性好。 | 麻醉镇痛 |
5 | EP-0108O+EP-0108A | 1,890.00 | 100.13 | 1,730.47 | 临床前研究 | 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1类,靶点为表观遗传学相关溴结合域蛋白BRD4,拟开发主要适应症包括复发/难治性急性白血病、前列腺癌等适应症。目前已布局3篇化合物专利,候选化合物在体外细胞活性测试中显示出优异的肿瘤细胞抑制活性,临床前动物实验表明候选化合物具备良好的口服药代动力学性质,在小鼠异种移植瘤模型中表现出良好的肿瘤生长抑制作用,同时未造成实验动物显著的体重降低,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目前已完成盐型/晶型筛选,申请了核心化合物、晶型、合成工艺专利,其中化合物专利已进入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4个国家/地区。并完成支持IND申报的药效、部分药代和毒理研究。 | 抗肿瘤 |
6 | 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 | 3,241.00 | 94.57 | 1,274.21 | 临床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1.本品为化药2类,是一种复方缓释制剂,属于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2.该产品是公司特药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采用阿片类药物防滥用的制剂技术,制剂工艺具有极大的技术壁垒,是国内第一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立项的防滥用技术药物。 | 麻醉镇痛 |
7 | 氨酚羟考酮缓释片 | 3,000.00 | 79.08 | 565.74 | 临床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2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公司的特药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该产品的处方工艺研究难度较大,放大产业化生产也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 | 麻醉镇痛 |
8 | 水合氯醛口服溶液(原EP-0103OS) | 485.04 | 42.01 | 465.05 | 已申报生产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1.本品为化药2类,临床使用便捷。2.现阶段临床使用为医院制剂,制剂水平参差不齐,本品在稳定性和储存上的技术有较大的技术难度。 | 麻醉镇痛 |
9 | 探索性新药研究项目 | 24,491.00 | 1,901.79 | 5,863.89 | 探索性研究 | 短期目标为完成先导化合物优化;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 | / | 麻醉镇痛、抗肿瘤等 |
合计 | / | 68,134.08 | 2,636.29 | 26,916.10 | / | / | / | / |
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的化学新药及生物药研究项目情况如上表所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高端仿制药等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当前阶段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 酒石酸布托啡诺注射液+原料 | 985.97 | 38.59 | 910.22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该品种原料药具有合成路线长,多手性、开发难度高的特点,同时对制剂的处方设计和制剂工艺控制要求极高。 | 麻醉镇痛 |
2 | 盐酸纳布啡注射液 | 627.53 | 1.60 | 543.40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物,该产品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对制剂的处方设计、制剂工艺控制和包材选择要求极高。 | 麻醉镇痛 |
3 | EP-0049I+EP-0049A | 1,618.88 | 115.13 | 1,278.00 | 药学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物,原料攻克了产品纯化困难,手性异构体和杂质难控制的技术难题,提高了收率,获得了高品质的产品,制剂为不稳定冻干制剂,主成分极易水解且存在专利壁垒,技术水平高。 | 麻醉镇痛 |
4 | EP-0103E | 550.00 | 87.76 | 514.73 | 药学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国内上市产品临床操作复杂,通过对制剂剂型的研究,增强临床使用的顺应性,产品质量优良,临床操作方便,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市场竞争力。目前国内仅一家公司上市,市场表现良好。 | 麻醉镇痛 |
5 |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 | 633.67 | 17.17 | 531.56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工艺安全稳定,操作简单,攻克了手性异构体难控制和澄清度的技术难题,提升了产品质量,同时控制了较低的成本。制剂处方设计、工艺控制和包材选择均存在极大的技术难点,技术水平高。 | 心血管 |
6 | 注射用尼可地尔 | 629.26 | 48.30 | 638.83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冻干制剂产品,制剂的生产工艺控制要求极高,冻干曲线控制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 | 心血管 |
7 | 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溶液 | 306.64 | 9.71 | 254.32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口服溶液产品,通过缓冲盐的、pH和温度的精确控制攻克了本品高温和光照不稳定的难点,工艺稳定重现,实 | 心血管 |
现了产业化生产;产品质量方面达到与原研产品一致,产品稳定性好。 | ||||||||
8 |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 704.20 | 0.00 | 255.84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攻克了使用高热量催化剂带来的风险问题;制剂攻克了产品易受氧气和金属离子影响而大量分解成杂质的问题,该品种对工艺和包材选择要求极高,工艺难度大。 | 心血管 |
9 | 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 | 495.33 | 28.07 | 249.71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工艺合成技术简单,技术较为成熟,可保证供应。制剂解决了原料溶解度低问题,同时攻克了产品易受光、氧气和金属离子影响而分解的问题。工艺难度极大,存在技术壁垒。 | 心血管 |
10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 750.00 | 92.96 | 709.77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4类,为主药含量较低的片剂产品,对工艺控制存在较大的技术难点。 | 心血管 |
11 | 贝前列素钠片(原EP-0105T) | 1,000.00 | 236.58 | 979.80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制剂为极低规格,API占比低至0.025%,且活性成分属于OEB 5类,生产环境要求高,制剂生产难点多,包括制剂含量和含量均匀性风险高,目前,该品种已解决包括含量、含量均匀性以及共线产品交叉污染的关键问题,能够确保产品各项质量。 | 心血管 |
12 | 吲哚布芬片+原料 | 1,462.08 | 78.64 | 1,170.51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优化了存在较高风险的放热反应,使用反应焓较低的化学方式,排除了安全风险,同时对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起始物料异构体和涉及遗传毒性杂质进行系统梳理,减少了原料合成杂质。制剂方面,攻克了溶出曲线没有参考方法的问题。 | 心血管 |
13 | 布美他尼注射液+原料 | 558.00 | 197.76 | 638.81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用于治疗水肿性疾病,原料水溶性差,碱性条件不稳定,开发注射剂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但依托我公司成熟的注射剂过评经验,可以快速进行仿制。 | 心血管 |
14 | 布洛芬注射液(原布洛芬氨丁三醇注射液) | 1,517.73 | 17.17 | 1,345.44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产品,主成分布洛芬溶解性极差,处方选择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 | 儿童用药 |
15 | 阿立哌唑口服溶液 | 350.40 | 1.86 | 337.17 | 已于2023年8月1日获批上市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采用非终端灭菌工艺,制剂工艺优化后操作简单,成本低。攻克了抑菌剂含量不稳定的工艺难点,拟定的工艺参数稳定,产业化生产耐受性良好,过程可靠。产品质量方面达到与原研产品一致,产品稳定性好。 | 儿童用药 |
16 | 拉考沙胺口服溶液 | 972.53 | 86.76 | 439.55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制剂处方组成为常规辅料及常规用量,工艺为常规口服液制备工艺,制剂技术难度一般。 | 儿童用药 |
17 |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原料 | 400.00 | 74.95 | 357.00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制剂,对金属离子敏感,通过金属离子螯合剂的研究,制剂攻克了制剂在高温条件下不稳定的问题,产品质量优良,稳定性好。 | 儿童用药 |
18 | 奥卡西平口服混悬剂(原EP-0072OS) | 1,200.00 | 211.68 | 1,127.04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BCS IV类药物,体内代谢极快,体内变异大,且为触变流体,制剂开发难度大,产线要求高,体外评价无现有技术。我公司采用特殊的体外评价手段,进行药学开发,确保BE一次性通过。 | 儿童用药 |
19 | 格隆溴铵口服溶液 | 1,200.00 | 21.77 | 297.46 | 临床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系青木自制,工艺成熟稳定。本品为全球唯一的可用于神经系统疾病患儿严重流涎的治疗药物。制剂需攻克处方中影响体内吸收的辅料对产品质量的影 | 儿童用药 |
响。目前国内无仿制药,我司极力争取推进,争取拿下首仿。 | ||||||||
20 | 达可替尼片+原料 | 1,632.95 | 123.97 | 1,172.51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达可替尼为BCSⅡ类化合物,在大于pH5.0的溶液中溶解度非常低,通过制剂处方工艺可实现胃内快速溶出,改善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且本品规格小,在处方中的占比少,对处方工艺要求较高,难度大,采用公司拟定处方工艺制备的产品质量优良,稳定性好。 | 抗肿瘤 |
21 | 磷酸芦可替尼片+原料(原EP-0087T+EP-0087A) | 1,618.98 | 272.70 | 946.43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是全球首个、国内目前唯一获批用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的靶向药物,临床价值极高,制剂拟在原料高难度合成工艺的基础上,开发有别于原研(湿法制粒)的直混压片工艺,解决小规格制剂含量均一性的问题,与原研达到相同制剂性能的同时,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抗肿瘤 |
22 | 复方甘草酸苷片 | 800.00 | 3.34 | 755.67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4类,制剂使用新型改良工艺方法,攻克了药物主药成分不稳定,有效期内易分解的难题。工艺控制难度极大。 | 消化 |
23 | 枸橼酸钾缓释片(原EP-0083T) | 2,800.00 | 539.95 | 1,082.74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3类,通过改良制剂工艺,攻克了产品混合难、黏冲等问题。改良后工艺稳定,实现了产业化;产品质量方面体内外溶出与原研品相似,产品稳定性好。 | 泌尿系统 |
24 |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 650.00 | 67.04 | 698.82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4类,制剂作为BCS I类药物,解决了辅料的使用可能会会影响制剂生物利用度的问题。 | 神经系统 |
25 | 其他仿制药项目 | 38,483.77 | 3,520.95 | 10,243.45 | /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符合相关药品评审审批要求。 | 麻醉镇痛、抗肿瘤、 |
儿童药等 | ||||||||
26 | 报告期内在研已获批上市项目 | 4,208.62 | 33.91 | 4,076.82 | /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符合相关药品评审审批要求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 麻醉镇痛、心血管、消化等 |
合计 | / | 66,156.55 | 5,928.32 | 31,555.60 | / | / | / | / |
注:报告期内在研已获批的制剂产品: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盐酸阿罗洛尔片、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在研已获批的原料药:阿瑞匹坦、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甲硫酸新斯的明、盐酸阿罗洛尔。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国际化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当前阶段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1 |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原料 | 1,383 | 42.10 | 1,112.22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FDA申报品种,攻克了注射液敏感不稳定的技术难点,工艺稳定重现,顺应美国法规及市场要求,弥补市场空缺。 | 麻醉镇痛 |
2 | Nicardipine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原料 | 800 | 102.43 | 798.39 | 已提交注册申请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化药4类,本品为注射液,攻克了水溶性与稳定性均差的原料药的制剂溶配工艺与高温灭菌工艺,工艺稳定,产品质量优于原研品,稳定性好。 | 心血管 |
3 | EP-0112T | 5,528.5 | 20.88 | 105.53 | 药学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单剂量全身给药鼻喷剂,技术难度极大,灌装精度、喷雾形态、喷雾模式以及喷雾粒径分布都存在较大挑战,并且需要成功规避FDA处方专利,通过处方工艺设计和喷雾装置选择达到 | 麻醉镇痛 |
快速起效的临床效果,同时,需要解决药物不稳定问题,项目开发难度极大。 | ||||||||
4 | EP-0113T | 7,033.68 | 49.72 | 114.49 | 药学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本品为单剂量全身给药鼻喷剂,技术难度极大,灌装精度、喷雾形态、喷雾模式以及喷雾粒径分布都存在较大挑战,并且需要成功规避FDA处方专利,通过处方工艺设计和喷雾装置选择达到快速起效的临床效果,需要解决药物不稳定问题,项目开发难度极大。 | 麻醉镇痛 |
5 | I-18-002 | 500.00 | 0.00 | 490.96 | 已完成美国备案 | 美国VMF,欧洲ASMF | 使用不对称合成技术解决多手性中心药物复杂工艺,质量符合美国FDA和欧洲注册要求。 | / |
6 | FLKX | 450.00 | 0.00 | 402.82 | 已完成美国备案 | 美国VMF,欧洲ASMF | 使用金属催化创新工艺替换了高污染原料,解决环保问题。质量符合美国FDA和欧洲注册要求。 | / |
7 | I-18-003 | 600.00 | 7.51 | 509.26 | 完成CEP申报 | CEP,国内DMF | 质量符合FDA和CFDA要求。 | / |
8 | RD-2020-001 | 650.00 | 57.79 | 629.21 | 已完成日本注册 | 日本注册,国内DMF | 高效使用反应溶剂,降低成本,减少三废,质量符合CFDA和日本注册要求。 | / |
9 | I-19-001 | 850.00 | 0.00 | 794.89 | 完成CEP申报、完成国内申报 | CEP,国内DMF | 创新的不对称合成工艺,替代传统的手性拆分,绿色环保,大幅度降低成本,质量符合欧洲与日本注册要求。 | / |
10 | I-18-001 | 300.00 | 113.46 | 298.28 | 完成美国DMF递交 | 美国DMF,日本注册 | 汇聚式合成路线设计,打造绿色合成工艺,质量符合美国、欧洲和日本注册要求。 | / |
11 | 其他国际化原料药项目 | 1,500.00 | 127.36 | 984.76 | / | / | / | / |
12 | 其他国际化制剂项目 | 19,912.19 | 685.94 | 1,651.82 | 药学研究 | 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 | / | 麻醉镇痛、心血管、儿童药等 |
合计 | / | 39,507.37 | 1,207.19 | 7,892.6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26 | 37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60 | 29.4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610.77 | 4,342.3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82 | 11.7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4 | 5.63 |
硕士研究生 | 146 | 34.27 |
本科 | 206 | 48.36 |
专科 | 44 | 10.33 |
高中 | 6 | 1.41 |
合计 | 42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00 | 46.9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89 | 44.3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2 | 7.5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1.17 |
60岁及以上 | 0 | 0 |
合计 | 426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创新和体系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在成都和上海共设立了6个药物研究院,已发展为集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全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项,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5项,形成了包括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鼻喷给药制剂技术和mRNA原料合成技术在内的六大类核心技术,已获授权专利108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83项,国外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公司从组织架构、管控体系、外部合作研发机制、技术人员培养与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文化。同时公司近两年均保持销售收入20%左右的研发投入,从硬件、软件和人才等多方面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保障。
2、在研产品储备及管线优势
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注重研发进度和差异化,在细分领域内快速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已布局丰富在研管线,构建了良性的产品迭代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90余个,创新药项目占比达14%,其中自主研发化学1类新药1个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1个生物1类新药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公司在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内分泌和儿童用药五大重点领域,布局了丰富的在研管线,麻醉镇痛领域是公司重点打造的产品管线,公司基于对麻醉镇痛领域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按照“全细分领域、全作用机制、全镇痛模式、全业务领域”策略构建公司在麻醉镇痛领域有竞争力的产品管线。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上市麻醉镇痛及相关领域产品10余个,在研20余个,逐步树立苑东麻醉镇痛品牌。
3、原料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建立了化学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公司多个化学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实现自主供应,有利于公司制剂产品的成本控制,保持质量稳定、供货稳定以及研发速度提升。近年来,随着一致性评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关联审评等政策出台,原料药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提升,公司的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突显。同时,基于公司建立起特色原料药的研发平台技术以及积累的国内外客户,公司已在产业链上战略性拓展CMO/CDMO业务,并不断加大投入提升盈利能力,现已具备较强的产业链整合和拓展能力。
4、国际质量标准的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优势
公司建立了从药物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无缝衔接并严格执行,在药品规模化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原料药工厂已完成美国FDA和欧盟EMA认证,11个原料药已出口主流国际市场。公司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按照中国新版GMP、美国及欧盟cGMP标准设计和建设,于2023年4月完成FDA现场检查,制剂产品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和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
完成FDA批准前核查(PAI)。同时,公司成立药物警戒部,全面建立了药物警戒工作体系,对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后全生命周期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5、核心团队及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医药行业均有超过20年的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有较强的把握能力。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研发团队,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26人,其中硕博人才170人,核心技术领军科学家具有丰富国际MNC大型药企研发与管理任职经验,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外部经济形势严峻、产业变革加剧,内部叠加存量集采出清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短期承压。面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带来的挑战,公司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始终聚焦核心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研发创新及业务转型升级;通过加强制剂新产品、原料药销售和BD业务增厚经营业绩;通过工艺优化、连续生产、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能增效;不断强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各业务板块呈现稳健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35.80万元,同比下降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52.17万元,同比下降2.31%;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及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执行第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按既定的经营计划加快推进各项经营活动,以降低因内外部经营环境挑战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报告期主要经营活动开展如下:
(一)持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加快推进研发创新及业务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10,946.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9.71%。公司持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有力支撑研发项目的加快推进。
1、小分子新药及生物药
·在小分子新药方面,公司全力加快优格列汀片单药试验III期按计划推进,目前全部受试者已完成入组,正在随访观察中; EP-0093I+EP-0093A已完成盐型/晶型筛选及药学研究,完成支持IND申报的药效、部分药代和毒理研究,并申请了核心化合物、盐型和晶型专利;EP-0108O+EP-0108A已完成盐型/晶型筛选,申请了核心化合物、晶型、合成工艺专利,并完成支持IND申报的药效、药代和毒理研究,按计划提交Pre-IND申请; EP-0175O+EP-0175A已通过公司立项,确定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启动IND申报的临床前研究。此外,一系列新分子实体的候选药物正在进行临床前与早期探索性研究。在技术平台搭建方面,公司建立了药物分子结构设计、AI辅助结构优化、手性合成、PROTAC、蛋白及酶学筛选等新药技术平台,聚焦麻醉镇痛、抗肿瘤领域,持续构建以新的化合物结构、新的分子实体为主,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创新药产品管线。
·在生物药方面,公司聚焦麻醉镇痛、抗肿瘤和免疫领域,不断充实创新生物
药研究团队并加强平台建设。麻醉镇痛领域1类新药EP-9001A单抗注射液Ia期临床试验已取得统计分析结果,Ib/II期临床试验已取得组长单位伦理批件,标志着已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阶段,整体按计划进行。技术类型将从单抗向双特异性抗体等方向拓展,重点打造抗体技术平台和生物偶联技术平台,公司全新生物研发实验室已投入使用,具备单抗、双抗等自主研发能力。同时,上海研发中心目前已经开展多条面向肿瘤治疗的生物偶联药物管线,产品在体内外的测试中均展现了优良的疗效和安全性,进一步加快生物药的研发及产业化。
2、国内“原料+制剂”一体化
公司持续打造“原料+制剂”一体化的成本优势,不断优化研发组织架构和流程体系,全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速度。报告期内,公司获得3个药品注册证书,其中有2个药品其原料药也获批生产,真正实现“原料+制剂”一体化;提交国内制剂注册申报、原料药备案登记共计13个;新获得1个美国专利和10个国内发明专利,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领域的产品管线和市场竞争力。
3、国际化研发布局
·制剂国际化方面,公司结合自身优势重点打造具有苑东特色的阿片解毒剂和
急救药产品管线,同时布局突破原研晶型和制剂专利的大品种、高壁垒的复杂制剂和特色的505(b)(2)产品。报告期内,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和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已于2023年4月完成了FDA批准前核查(PAI),目前正在审评中。公司新增3个国际化立项,进一步丰富国际化产品管线。
EP-0125SP、EP-0112T鼻喷剂继续按进度推进,优化处方,对规定指标已完成全面分析,后续将持续开展相关研究试验。505(b)(2)产品方面,EP-0113T鼻喷剂通过处方工艺设计和配套装置选择达到快速起效的临床效果,已开发出具有优势的新处方,目前将进一步考察新处方的稳定性情况和临床效果。·国际化API方面 ,2023年新增2个原料药国际化立项。其他国际化原料药研发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原料药的研发产品管线得到进一步充实。
4、BD与对外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在药品研发、生产及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方面的优势,持续深化与成都先导等企业的战略合作,与成都先导共同投资设立了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携手打造小核酸药物CDMO服务平台,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助力让核酸药物早日惠及更广大的患者群体;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把产品做大,公司与产业优秀合作伙伴达成数个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授权转让及未来CMO合作,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二)持续优化营销体系、组织架构及人员,加快营销变革,提升终端管控、准入管理、学术推广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价值与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医学驱动与产品策划能力,深度研究产品的临床价值、充分开发产品市场价值,将产品品牌与公司品牌联动,促进业务增长,打造苑东品牌影响力。同时,着力加快营销体系的变革和优化,结合行业及市场形势要求,整合商销线,并新组建零售KA部,持续优化组织人员,不断强化团队赋能和组织激励等,保障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市场准入方面,格隆溴铵注射液、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依托考昔片、卡培他滨片、布洛芬注射液在部分省份国家集采到期产品续约中,成功中选;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在云南省级带量采购项目中,成功中选。
·学术推广方面,公司积极完善医学驱动的学术推广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人员,
针对重点领域及产品强化终端管控,持续开展全渠道产品品牌推广。·渠道拓展方面,通过数字化赋能强化二三终端、区县覆盖及连锁合作的覆盖力度,进一步放大与延申产品价值。原料药业务板块,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不断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本报告期内新拓展了波兰、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原料药业务,公司原料药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同时,公司已累计承接了10余个CMO/CDMO项目,为公司业绩增添了新的亮点。
(三)国际化的产业化平台建设加快,取得重要进展
公司按照FDAcGMP及欧盟EUGMP标准建立的高端制剂国际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注射剂、固体制剂(片剂、胶囊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混悬剂)5种剂型的生产线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公司共有3个制造中心,包括2个国际化制造基地,公司正在加快推进国际化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鼻喷剂及预充针平台建设,以进一步加快公司国际化业务进程。
图2 国际化制造基地图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从原料药和高端制剂国际化两个方面加快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与尼卡地平注射液已于2023年4月完成了FDA批准前核查(PAI),目前正在审评中。公司原料药成功通过了韩国MFDS认证和美国FDA现场检查,累计已完成12项原料药国际注册/认证。
(四)保障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原料制剂一体化竞争优势
公司秉承“质量是苑东的生命,我们在研发中设计质量,在制造中生产质量,在经营中保证质量。我们为患者提供值得信赖的产品,为人类健康沐浴阳光”的质量方针,始终坚持以“强化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管理,进厂物料合格率100%;成品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重大质量投诉为零”为质量目标,以信息化推动G-L-C模式(G:合规,L精益,C文化)的药品质量管理模式,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效果,成就产品质量,保护患者利益。
在持续强化质量管理的同时,公司积极发挥原料制剂一体化竞争优势,大力开展生产过程精益制造,不断通过原料药工艺优化、连续生产、原辅料成本控制等多环节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为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依托考昔片、达比加群酯胶囊等重点品种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保障产品持续供应奠定了竞争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完善EHS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推动公司质量运营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五)持续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强化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秉承以激活人才价值输出为本的人力资源经营理念,着力员工的培养与发展。坚持人才有为就有位,不断强化人力资源战略高效协同企业战略,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根据公司创新研发战略,推进创新和国际化人才布局,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吸
引力度。目前公司研发人员为426人,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5.14%,其中硕博人才有170名,占研发总人数比例近40%。
·在研发、生产和销售国际化方面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建立起了一支具备相关
背景的专业团队。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以关键人群为重点对象,训战结合,选培结合。通过“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苑东书院”三大载体和“苑萌—苑木—苑林”三大人才培养计划,将人才培养贯穿于员工职业生涯周期。同时,持续实施以内部培训为主体、外部培训为补充、送培教育为辅的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供应链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创新失败风险
药品创新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的特点,每一个环节都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失败风险,尤其是II、III期临床试验。公司以产品为主导,近两年均保持销售收入20%左右的研发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抢仿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随着国家审评和监管的政策不断出台,对药物研发各阶段的要求不断提高,有可能加大研发创新失败或者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不断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和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研发全流程评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积极应对,持续提高研发效率。
2、核心人才不足或者流失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对高端专业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并且近年来高端专业人才创业的意向较强,可能导致人才的配置满足不了企业发展速度的风险。此外,目前医药企业间技术人才的争夺十分激烈,虽然公司制定了富有竞争力的人员薪酬体系,并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人员的归属感,但仍不能排除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 经营风险
1、国家带量采购和医保支付调整带来的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优化,国家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和DRG/DIP支付方式等药品支付端政策的不断出台和落地,公司部分产品面临价格下调的风险。如果公司产品不中标或中标价格过低,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基于此,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上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提高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降低国家带量采购和医保支付调整带来的风险。
2、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质量是制药企业的核心,直接关系生命健康。但药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公司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差错,均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如果未来公司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医药制造业务中,在研发和生产过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或其他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损失。另外,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生产工序复杂,因此存在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当等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公司已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一系列药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的制度,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三) 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基于此,医药是一个受监管程度比较高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技术研发及药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和DRG/DIP付费等系列政策对仿制药的产品布局、产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则要求创新药的研发进行升级,真正做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受益为核心,减少开发的同质化和资源的浪费,对国内目前以跟随为主的创新药研发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迭代风险
创新药研发周期长,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可能耗费10年以上的时间,期间疾病机理、制药技术方面的研究在不断的进步,尤其是新一代生物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不断的迭代优化。创新药研发是全球性竞争,若国际多家制药企业在研同类新药取得突破性进展,或上市更有竞争优势的新药,公司在研的新药将面临竞争力下降或不能被市场接受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收入,对公司盈利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 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地缘性政治冲突激烈,加剧全球经济下行,同时极大的改变了全球供应链格局,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全球经济竞争的焦点之一集中体现在“对科技制高点的竞争”,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领域,2022年9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一项启动国家生物技术
和生物制造倡议的行政命令,计划提供逾20亿美元以落实新政令,达到“加强供应链安全”的目标。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国际化业务和产品、技术引进等可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 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各种政府补助收入为2,276.13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5.73%。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535.80万元,同比下降3.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52.17万元,同比下降2.31%;报告期末总资产308,543.79万元,较期初增长2.2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50,961.30万元,较期初增长
2.67%。具体详见本章节之“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55,357,976.41 | 575,410,516.60 | -3.48 |
营业成本 | 99,677,861.65 | 90,319,994.67 | 10.36 |
销售费用 | 190,523,083.65 | 232,991,704.02 | -18.23 |
管理费用 | 47,759,868.79 | 36,672,289.64 | 30.23 |
财务费用 | -5,662,634.02 | -4,708,300.9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06,736,616.16 | 99,354,305.50 | 7.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77,371.22 | 96,862,879.24 | 27.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002,727.13 | -714,879,875.5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25,719.46 | 7,905,021.78 | -199.0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及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执行第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上升,相应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中标并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销售费用下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硕德药业在建工程转固后折旧费用及运营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变动,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增长导致职工薪酬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主要系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工程建设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变动,主要系偿还到期
的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40,573,950.85 | 20.76 | 830,966,815.87 | 27.54 | -22.91 |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7,134,228.06 | 23.57 | 516,363,638.72 | 17.11 | 40.82 | 主要系报告期未到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7,825,492.50 | 0.25 | 6,119,602.32 | 0.20 | 27.88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6,650,176.12 | 0.86 | 37,859,787.08 | 1.25 | -29.61 | 主要系报告期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27,383.58 | 0.01 | 1,249,300.94 | 0.04 | -65.79 | 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应收退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243,080.35 | 0.17 | 22,841,720.94 | 0.76 | -77.0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上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8,500,000.00 | 1.25 | 22,000,000.00 | 0.73 | 75.00 | 系报告期支付对外股权投资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361,169.02 | 0.08 | 2,959,238.97 | 0.10 | -20.21 | 主要系本期摊销影响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34,616.15 | 0.21 | 8,730,982.43 | 0.29 | -25.16 | 系报告期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037,066.98 | 1.36 | 32,092,300.82 | 1.06 | 30.99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31,077,997.19 | 4.25 | 105,292,828.04 | 3.49 | 24.49 | 主要系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3,166,632.54 | 1.72 | 9,193,047.30 | 0.30 | 478.3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16,191,508.86 | 3.77 | 147,665,876.92 | 4.89 | -21.31 | 主要系应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7,824,841.69 | 0.58 | 28,709,584.91 | 0.95 | -37.91 | 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5,419,484.04 | 1.15 | 55,471,198.39 | 1.84 | -36.15 | 系报告期支付已计提年终奖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561,206.56 | 0.08 | 6,670,906.81 | 0.22 | -61.61 | 主要系报告期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6,851.02 | 0.04 | 882,639.74 | 0.03 | 41.26 | 系报告期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专项储备 | 898,712.30 | 0.03 | 16,778.02 | 0.00 | 5,256.49 | 主要系本期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 6月 30日金额(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28,046.45 | 票据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842,711.10 | 票据池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64,921.82 | 票据池质押 |
合计 | 29,335,679.3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6,500,000.00 | 95,500,000.00 | -82.72% |
注:
1、公司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为实际出资额,不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2、报告期新增投资额1,650万元,主要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珠海横琴任君君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出资150万(认缴出资1,000万,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累计实际出资8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19.99%)、向凯斯艾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3.73%)。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700.00 | 150.00 | 850.00 | |||||
信托产品 | 6.95 | 6.95 | ||||||
其他 | 53,129.41 | 797.72 | 160,227.29 | 138,447.94 | 75,706.47 | |||
合计 | 53,836.36 | 797.72 | 160,377.29 | 138,447.94 | 76,563.4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珠海横琴任君君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月12日 | 850.00 | 否 | 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行业领域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合计 | / | 850.00 | / | / | / | 0.00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 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 | 9,000 | 100 | 31,141.07 | 26,089.70 | 8,470.17 | 1,705.79 |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 | 1,200 | 100 | 20,615.95 | 4,769.45 | 37,579.78 | 2,432.45 |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 2,000 | 100 | 3,976.97 | 3,386.39 | 3,588.07 | 99.73 |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与销售;药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 | 85,000 | 100 | 102,875.55 | 83,031.78 | 4,403.75 | -941.86 |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20,000 | 100 | 16,498.12 | 16,411.88 | 0.00 | -144.86 |
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 | 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地房地产租赁 | 12,000 | 100 | 9,559.23 | 9,407.87 | 0.00 | -573.87 |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 | 50,000 | 100 | 1,510.06 | 1,509.87 | 0.00 | -0.1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告编号2023-01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尚姝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彭龙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王逸鸥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李淑云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吴小燕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韩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李晓迅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AVINASH RAMKISAN MANE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尚姝女士因其独立董事任期届满6年离任,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因个人原因离任,职工代表监事吴小燕女士因个人家庭原因及本人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离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选举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晓迅、AVINASH RAMKISAN MANE因个人原因离职。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7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55.3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苑东生物被列入成都市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青木制药被列为眉山市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硕德药业被列为成都市水污染排污重点管理单位。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实验废气和实验危险废弃物等。具体如下:
(1) 苑东生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环保设施处理能力情况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主要处理污染物 | 污染物排放量 | 处理能力 |
1 | 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CODcr、NH3-H) | CODcr:0.291 t NH3-H:0.0025 t | 300立方米/天 |
2 | 化肥池 | 生活废水 | 35立方米/天 | / |
3 | 实验室废气吸附塔 | 实验室废气(VOCs、NOx、硫酸雾、氯化氢) | VOCs:0.151 t NOx:0.159 t 硫酸雾:0.0161 t 氯化氢:0.0857 t | 1台设计风量:70000立方米/小时 |
4 | 锅炉 | 锅炉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清洁能源,低氮燃烧 | SO2:0.0221 t NOx:0.196t 颗粒物:0.0251t | 风量:2000立方米/小时 |
5 | 危险废弃物站 | 危险废弃物 | 182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6 | 固体废弃物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79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2)青木制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环保设施处理能力情况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主要处理污染物 | 污染物排放量 | 处理能力 |
1 | 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CODcr、NH3-H) | 370立方米/天 | 600立方米/天 |
2 | 尾气吸附塔(1) | 1车间废气(VOCs) | 7522立方米/小时 | 20000立方米/小时 |
3 | 尾气吸附塔(2) | 2车间废气(VOCs) | 9269立方米/小时 | 20000立方米/小时 |
4 | 尾气吸附塔(3) | 污水站尾气(VOCs) | 9795立方米/小时 | 20000立方米/小时 |
5 | 烟囱 | 锅炉燃烧废气(SO2、NOx),清洁能源,直排 | 884立方米/小时 | 1965立方米/小时 |
6 | 危险废弃物站 | 危险废弃物 | 6795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7 | 固体废弃物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282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3)硕德药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环保设施处理能力情况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主要处理污染物 | 污染物排放量 | 处理能力 |
1 | 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 | 200立方米/天 | 400立方米/天 |
2 | 尾气吸附塔(2台) | 实验室废气(VOCs) | 25000立方米/小时 | 5000立方米/小时 |
3 | 尾气吸附塔(1台) | 污水处理站废气(臭味) | 2500立方米/小时.台 | 5000立方米/小时 |
4 | 锅炉烟囱 | 锅炉燃烧废气(SO2、NOx),清洁能源,直排 | 2000立方米/小时 | 5000立方米/小时 |
5 | 危险废弃物站 | 危险废弃物 | 150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6 | 固体废弃物站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80千克/天 | 暂存并集中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和子公司均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废”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同时不断加大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工艺,确保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报告期内,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和维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均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和存放,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相关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体如下:
(1)废水: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均选用了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通过污水站对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污合规性。苑东生物高新园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已
于2021年完成增容及升级改造,通过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污水的处理和排放进行全程监控;青木制药2021年完成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其数据完整、更准确有效地联入环保主管部门;硕德药业污水处理系统于2022年10月完成升级,污水自动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并入成都市环保监控平台。报告期内,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污水处理系统均运行良好,未出现超标排放废水的情况。
(2)废气: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均已投入清洁能源设备,锅炉产生的气体可以直接排放;对实验过程中无法直接排放的废气,均在实验室操作间配备相应的通风设施,收集废气,经废气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有序排放。报告期内,苑东生物于2023年3月对高新园区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进行了改造升级,将原6台废气处理装置合并为1台,风量为70000立方米/小时。
(3)固体废弃物:对于包含实验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废弃物及餐厨垃圾等在内的固体废弃物,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要求对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和处理,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2023年1月,青木制药作为危险废弃物物联网试点单位,新增加一套“无废四川”物联网系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许可证
证书名称 | 持证单位 | 证书号 | 发证机构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苑东生物 | 91510100689030428K001Y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8/02 | 2023/08/01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青木制药 | 91511402572797385X001P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1/20 | 2025/12/21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硕德药业 | 91510100MA62MDED09001V |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 2021/10/22 | 2026/10/21 |
注:苑东生物排污许可证于2023年8月1日到期,换证已审批通过,尚在制证中,可正常排放。
(2)报告期取得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1)苑东生物
苑东生物于2023年1月13日获得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西区)口服液和小容量注射剂质量提升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高环诺审[2023]3号。
2)青木制药
青木制药于2023年5月完成《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高端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已完成公示,待取得环评批复。3)硕德药业硕德药业于2023年3月31日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签发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特殊药品产业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环审(承诺)〔2023〕15 号;于2023年6月30日取得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及高端化学药制剂产业化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于2023年7月28日开始验收公示。于2023年7月1日通过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
91510100MA62MDED09001V,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环保应急预案的框架要求以及企业实际环保事件风险,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已逐步建立了各类环保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涵盖了突发环境事件中预案的响应流程、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内外部应急信息沟通渠道,以及一些可预判的环境污染情况的紧急遏制措施等,并定期组织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培训及演练。
苑东生物建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编号:510109-2022-25-L,有效期至2025年4月10日);青木制药建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向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编号:5114022021C0300150L,有效期至2024年12月5日);硕德药业建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向双流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登记编号:510122-2021-1448-L,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4日)。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苑东生物、青木制药及硕德药业按照公司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环境监测,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检测,主要污染物未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12月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子公司青木制药2021年8月入选四川省绿色工厂。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不断加大环保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主动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包括固废等在内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检测,主要污染物均合规排放和处理,公司2022年被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保良好企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详见下述“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和子公司不属于国家和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管理单位,但公司非常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能环保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始终将绿色低碳、环保经济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生产和办公工作中,通过实施生产工艺技改以及节能措施降低企业碳排放量,积极倡导低碳办公方式,减少污染物产生,回收利用办公资源,减少办公支出,实现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王颖 | 备注1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楠苑投资、菊苑投资、竹苑投资 | 备注2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王荣华 | 备注3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颖、袁明旭、张大明、陈增贵、陈晓诗、关正品、王武平、熊常健、朱家裕、邓鹏飞、吴小燕 | 备注4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关正品、向永哲、陈艳、刘华、李晓迅 | 备注5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闵洲、姚尔刚、易荣飞、何逸宁、张洪刚、尚晓梅、徐腾、刘聚涛、李晓楠、项红、济佰管理、普众信诚、中信证券投资、茶溪智库、德福投资、南 | 备注6 | 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十二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通东拓、北京时间投资、榕苑投资 | |||||||
解决同业竞争 | 王颖 | 备注7 | 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王颖 | 备注8 | 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闵洲、楠苑投资、济佰管理 | 备注9 | 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0 | 2020年9月2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颖 | 备注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 | 备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备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备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备注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 | 备注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济佰管理、楠苑投资、闵洲 | 备注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5、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苑东生物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苑东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苑东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苑东生物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苑东生物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苑东生物控股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苑东生物,并督促苑东生物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苑东生物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12、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5、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苑东生物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苑东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苑东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苑东生物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苑东生物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6、本企业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
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出售的,本企业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苑东生物,并督促苑东生物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承诺不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苑东生物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5、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苑东生物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苑东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苑东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苑东生物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苑东生物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
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11、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本企业/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7:1、苑东生物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独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现有业务、产品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正在或将要开展的业务、产品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2、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苑东生物今后的业务中,本人承诺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即:(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以避免对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如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苑东生物及其控制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但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可以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关竞争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竞争业务集中到苑东生物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3)若有第三方向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任何业务机会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机会需提供给第三方,且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业务有竞争或者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应当立即通知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该业务机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由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承接。3、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苑东生物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项业务。如苑东生物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4、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不会利用苑东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苑东生物及苑东生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备注8: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苑东生物(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苑东生物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苑东生物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苑东生物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苑东生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苑东生物及苑东生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在苑东生物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苑东生物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本人承诺将杜绝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苑东生物的资金、资产的行为。5、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苑东生物向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本人保证将依照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苑东生物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苑东生物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9:1、本人/本合伙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苑东生物(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本合伙企业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苑东生物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苑东生物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苑东生物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苑东生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苑东生物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苑东生物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苑东生物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杜绝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苑东生物的资金、资产的行为。5、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苑东生物向本人/本合伙企业司及本人/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将依照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苑东生物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人/本合伙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本合伙企业或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苑东生物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本合伙企业同意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10: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特制定了本次发行后的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以下预案执行: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相关主体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相关责任主体、稳定股价的方式及顺序:《稳定股价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
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非后一顺位义务主体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否则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将按照如下顺位依次进行: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股票;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各主体具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方案如下:(一)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计划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票-如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启动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1、公司应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回购股票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4、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部应当符合上市条件。(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触发其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达到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承诺内容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四、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一)公司承诺-1、若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义务等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单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暂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暂停其在公司处领取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本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本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达到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将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从苑东生物处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11:(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2:(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促使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1、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依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科学、合理地投入到相关的募投项目中。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规范的使用。同时,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优化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根据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3、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依托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和管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公司的品牌价值。
4、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依照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建立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又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并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利润分配意愿的基础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优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确保及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预期回报。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致歉。
备注14: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15:(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16: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制定的包括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在内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规定和政策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备注17: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导致公司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18: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19: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0: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2: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备注24: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停止在苑东生物处领取股东分红。
备注25: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停止在苑东生物处领取股东分红。
备注26: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苑东生物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
备注27:请见《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预计接受四川泰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金额为1,000万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
304.53万元。2023年度预计接受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金额为200万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109.82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苑东生物 | 公司本部 | 青木制药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2-8-10 | 2022-8-24 | 2023-8-2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苑东生物 | 公司本部 | 青木制药 | 全资子公司 | 86.98 | 2022-6-10 | 2022-8-22 | 2023-3-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苑东生物 | 公司本部 | 硕德药业 | 全资子公司 | 762.36 | 2022-6-10 | 2022-7-27 | 2023-6-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苑东生物 | 公司本部 | 硕德药业 | 全资子公司 | 1,411.31 | 2022-6-10 | 2023-1-4 | 2023-1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苑东生物 | 公司本部 | 硕德药业 | 全资子公司 | 5.60 | 2023-6-15 | 2022-6-30 | 2023-12-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416.91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416.9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16.9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9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2023年6月1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协议,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在该项下的担保,担保到期日期为子公司最后一笔应付票据结清后终止。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1,334,792,400.00 | 1,222,708,416.51 | 1,222,708,416.51 | 1,222,708,416.51 | 974,895,031.45 | 79.73 | 46,779,132.27 | 3.8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1) | 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510,450,000.00 | 510,450,000.00 | 499,353,183.42 | 97.83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生物药研究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128,550,000.00 | 128,550,000.00 | 22,882,873.00 | 17.8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114,000,000.00 | 114,000,000.00 | 46,038,287.96 | 40.3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8,550,983.76 | 42.75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15,620,158.88 | 57.85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64,449,544.43 | 105.65(注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25日 | 否 | 61,708,416.51 | 18,000,000.00 | 29.1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使用的是募集资金理财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注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面对公司业务模式不断增加及内部精细化管理需要,保证公司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将销售管理、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等公司现有系统进行协同整合,结合子公司硕德一期(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硕德二期建设进度,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注3: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整合内部研发资源,在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优洛生物 (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上海研究院并加大了投入,扩充人才窗口,以不断提升研发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鉴于上述规划,综合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目标,公司放缓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19,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300,000 | 49.38 | - | - | - | - | - | 59,300,000 | 49.38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9,300,000 | 49.38 | - | - | - | - | - | 59,300,000 | 49.38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400,000 | 8.66 | - | - | - | - | - | 10,400,000 | 8.6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900,000 | 40.72 | - | - | - | - | - | 48,900,000 | 40.72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0,790,000 | 50.62 | - | - | - | - | - | 60,790,000 | 50.62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790,000 | 50.62 | - | - | - | - | - | 60,790,000 | 50.6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20,090,000 | 100.00 | - | - | - | - | - | 120,090,000 | 100.00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较本报告期期初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颖 | 41,900,000 | 0 | 0 | 41,9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 | 6,860,000 | 0 | 0 | 6,86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限合伙) | ||||||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90,000 | 0 | 0 | 2,19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袁明旭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王荣华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张大明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陈增贵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000 | 0 | 0 | 1,350,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4 |
合计 | 59,300,000 | 0 | 0 | 59,300,00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9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金善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09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36,992股,合计持有公司837,601股;股东金端玲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9,28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81,745股,合计持有公司691,025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王颖 | 0 | 41,900,000 | 34.89 | 41,900,000 | 41,9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闵洲 | 0 | 9,500,000 | 7.9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860,000 | 5.71 | 6,860,000 | 6,860,000 | 无 | 0 | 其他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 | 2,890,000 | 2.4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190,000 | 1.82 | 2,190,000 | 2,190,000 | 无 | 0 | 其他 | |||
袁明旭 | 0 | 2,000,000 | 1.67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荣华 | 0 | 2,000,000 | 1.67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大明 | 0 | 1,500,000 | 1.25 | 1,500,000 | 1,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增贵 | 0 | 1,500,000 | 1.25 | 1,500,000 | 1,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50,000 | 1.12 | 1,350,000 | 1,350,00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闵洲 | 9,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0,0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兴泽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9,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9,183 | ||||||||
甘泉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何逸宁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国泰基金-农业银行-国泰基金蓝筹臻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4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1,650 | ||||||||
金善增 | 837,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7,601 | ||||||||
太平资管-工商银行-太平之星64号资管产品 | 780,157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157 | ||||||||
金端玲 | 691,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02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颖为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分别持有2.84%、23.06%、0.37%的财产份额; 2、王颖和王荣华系姐妹关系; 3、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王颖 | 41,90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9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袁明旭 | 2,00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王荣华 | 2,00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张大明 | 1,50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陈增贵 | 1,50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0,000 | 2023/9/4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颖为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分别持有2.84%、23.06%、0.37%的财产份额; 2、王颖和王荣华系姐妹关系; 3、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颖 | 董事长 | 41,900,000 | 41,900,000 | - | / |
袁明旭 | 董事、总经理 | 2,000,000 | 2,000,000 | - | / |
张大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00 | 1,500,000 | - | / |
赵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
陈增贵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00 | 1,500,000 | - | / |
耿鸿武 | 董事 | - | - | - | / |
JIN LI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方芳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彭龙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尚姝 | 独立董事(离任) | - | - | - | / |
朱家裕 | 监事 | - | - | - | / |
邓鹏飞 | 监事 | - | - | - | / |
韩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 |
吴小燕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 | - | - | / |
李淑云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王逸鸥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 | - | - | / |
伯小芹 | 财务总监 | - | - | - | / |
宋兴尧 | 副总经理 | - | - | - | / |
HONG CHEN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TIAN RONGLIN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关正品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向永哲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陈艳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朱华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金明志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李晓迅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离任) | |||||
AVINASH RAMKISAN MANE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 | - | - | / |
注1:董事袁明旭、张大明、赵磊、陈增贵同时兼任公司高管,高管HONG CHEN、TIANRONGLIN、关正品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注2:持股数量统计口径为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0.5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IPO战略配售仍持有500万份额;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监事邓鹏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韩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副总经理关正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副总经理宋兴尧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0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云女士间接持有公司2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财务总监伯小芹女士间接持有公司16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吴小燕女士间接持有公司20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非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原核心技术人员李晓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向永哲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陈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万股,本报告期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40,573,950.85 | 830,966,815.8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27,134,228.06 | 516,363,638.7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825,492.50 | 6,119,602.32 |
应收账款 | 七、5 | 111,856,970.97 | 136,941,283.3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6,650,176.12 | 37,859,787.08 |
预付款项 | 七、7 | 17,774,001.55 | 15,911,758.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27,383.58 | 1,249,300.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2,803,882.55 | 140,868,442.6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243,080.35 | 22,841,720.94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0,289,166.53 | 1,709,122,350.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4,679,506.64 | 24,657,083.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8,500,000.00 | 22,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50,499,072.17 | 909,853,567.53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0,761,185.52 | 231,116,379.4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4,649,903.59 | 34,608,283.30 |
开发支出 | 七、27 | 45,126,245.70 | 42,400,046.69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361,169.02 | 2,959,238.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534,616.15 | 8,730,982.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2,037,066.98 | 32,092,300.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85,148,765.77 | 1,308,417,882.31 | |
资产总计 | 3,085,437,932.30 | 3,017,540,233.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1,077,997.19 | 105,292,828.0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3,166,632.54 | 9,193,047.3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6,191,508.86 | 147,665,876.9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824,841.69 | 28,709,584.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5,419,484.04 | 55,471,198.39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744,251.41 | 14,710,777.8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0,785,722.67 | 161,673,103.0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61,206.56 | 6,670,906.81 |
流动负债合计 | 533,771,644.96 | 529,387,323.2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0,806,440.52 | 42,810,55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246,851.02 | 882,639.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053,291.54 | 43,693,193.74 | |
负债合计 | 575,824,936.50 | 573,080,516.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0,090,000.00 | 120,0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444,048,725.94 | 1,444,048,725.9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898,712.30 | 16,778.02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045,000.00 | 60,045,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884,530,557.56 | 820,259,212.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09,612,995.80 | 2,444,459,716.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09,612,995.80 | 2,444,459,716.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85,437,932.30 | 3,017,540,233.11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2,330,185.74 | 544,206,189.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5,347,375.14 | 450,459,870.7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501,701.90 | 4,787,695.4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3,837,837.24 | 49,548,298.87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27,624.38 | 35,291,857.60 | |
预付款项 | 38,135,009.81 | 9,149,175.8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5,598,319.10 | 49,51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1,732,758.24 | 68,362,604.5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20,811.11 | 11,080,704.5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1,731,622.66 | 1,172,935,907.0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74,070,806.70 | 1,348,950,806.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500,000.00 | 22,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9,783,336.72 | 76,220,999.01 | |
在建工程 | 13,461,525.50 | 7,507,138.9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346,901.97 | 6,022,845.24 | |
开发支出 | 47,502,390.65 | 44,776,191.64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182.30 | 106,918.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9,846.24 | 809,834.9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510,517.10 | 9,103,445.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63,024,507.18 | 1,515,498,180.08 | |
资产总计 | 2,824,756,129.84 | 2,688,434,087.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1,069,872.22 | 84,312,254.4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194,431.66 | 699,645.60 | |
应付账款 | 16,024,255.83 | 33,206,292.6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6,940,202.26 | 70,594,080.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934,801.00 | 26,600,488.50 | |
应交税费 | 812,276.09 | 4,938,893.24 | |
其他应付款 | 61,790,481.62 | 58,505,498.8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770,217.09 | 10,502,767.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1,536,537.77 | 289,359,921.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2,069,374.86 | 2,587,812.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8,711.46 | 541,153.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18,086.32 | 3,128,965.67 | |
负债合计 | 354,654,624.09 | 292,488,887.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090,000.00 | 120,09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44,899,686.49 | 1,444,899,686.4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045,000.00 | 60,045,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845,066,819.26 | 770,910,513.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70,101,505.75 | 2,395,945,200.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24,756,129.84 | 2,688,434,087.17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55,357,976.41 | 575,410,516.6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55,357,976.41 | 575,410,516.6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7,746,528.90 | 462,758,719.2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9,677,861.65 | 90,319,994.6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711,732.67 | 8,128,726.4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90,523,083.65 | 232,991,704.0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7,759,868.79 | 36,672,289.6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6,736,616.16 | 99,354,305.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5,662,634.02 | -4,708,300.97 |
其中:利息费用 | 1,572,830.53 | 607,791.64 | |
利息收入 | 7,198,330.18 | 5,369,598.0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3,075,995.38 | 16,847,407.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065,150.64 | 2,787,384.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2,523.3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977,178.97 | 14,411,495.8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98,199.62 | 593,984.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40,520.73 | -980,266.4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738.2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701,189.66 | 146,311,803.1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557.70 | 15,367.3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1,255.85 | 152,952.7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4,662,491.51 | 146,174,217.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140,746.14 | 11,538,099.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1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0 | 1.12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29,540,468.00 | 324,099,645.8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4,971,272.59 | 85,675,393.27 |
税金及附加 | 2,400,850.67 | 3,149,812.30 | |
销售费用 | 37,033,504.76 | 65,794,456.38 | |
管理费用 | 28,093,220.69 | 19,067,321.36 | |
研发费用 | 72,850,468.92 | 71,249,911.64 | |
财务费用 | -4,546,455.97 | -3,712,305.3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0,677.79 | 599,569.44 | |
利息收入 | 5,896,846.07 | 4,320,861.30 | |
加:其他收益 | 4,122,138.45 | 4,415,980.7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7,923,258.20 | 105,147,198.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38,908.75 | 10,401,085.7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9,707.31 | 426,939.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4,529.14 | -456,202.4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2.6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5,755,707.24 | 202,810,057.9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84.66 | 2,076.9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 | 108,764.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5,747,791.90 | 202,703,370.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341,086.17 | 2,919,798.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06,705.73 | 199,783,571.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06,705.73 | 199,783,571.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406,705.73 | 199,783,571.7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6,471,899.79 | 600,155,223.5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864,840.23 | 26,342,012.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936,871.37 | 25,442,029.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8,273,611.39 | 651,939,265.8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346,976.05 | 93,046,486.3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573,153.83 | 144,245,419.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726,634.67 | 75,094,716.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3,649,475.62 | 242,689,764.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4,296,240.17 | 555,076,386.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77,371.22 | 96,862,879.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91,338,588.30 | 1,047,116,876.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1,350,088.30 | 1,047,116,876.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608,741.55 | 228,128,256.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500,000.00 | 95,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88,244,073.88 | 1,438,368,496.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7,352,815.43 | 1,761,996,752.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002,727.13 | -714,879,875.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000,000.00 | 102,251,816.3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00,000.00 | 102,251,816.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825,719.46 | 94,346,794.5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825,719.46 | 94,346,794.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25,719.46 | 7,905,021.7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788.17 | 50,628.3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813,287.20 | -610,061,346.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1,859,191.60 | 1,035,897,451.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045,904.40 | 425,836,104.85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2,701,866.71 | 369,138,911.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425,550.03 | 5,648,488.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127,416.74 | 374,787,399.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337,526.30 | 136,931,820.2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690,194.16 | 71,102,569.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349,526.40 | 37,569,092.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666,935.71 | 278,066,043.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3,044,182.57 | 523,669,524.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83,234.17 | -148,882,125.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200,000.00 | 104,3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8,936,026.84 | 617,030,627.6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3,147,526.84 | 796,330,627.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838,481.64 | 17,980,719.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620,000.00 | 160,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4,494,073.88 | 850,744,147.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4,952,555.52 | 1,029,224,866.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805,028.68 | -232,894,238.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000,000.00 | 92,251,816.3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00,000.00 | 92,251,816.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495,927.79 | 94,356,838.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95,927.79 | 94,356,838.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4,072.21 | -2,105,022.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56.98 | 57,745.4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77,820.72 | -383,823,641.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6,024,318.57 | 542,656,64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3,802,139.29 | 158,833,004.97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16,778.02 | 60,045,000.00 | 820,259,212.19 | 2,444,459,716.15 | 2,444,459,716.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16,778.02 | 60,045,000.00 | 820,259,212.19 | 2,444,459,716.15 | 2,444,459,716.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1,934.28 | 64,271,345.37 | 65,153,279.65 | 65,153,279.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1,521,745.37 | 131,521,745.37 | 131,521,745.3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81,934.28 | 881,934.28 | 881,934.28 | ||||||||||||
1.本期提取 | 1,438,872.24 | 1,438,872.24 | 1,438,872.24 | ||||||||||||
2.本期使用 | 556,937.96 | 556,937.96 | 556,937.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898,712.30 | 60,045,000.00 | 884,530,557.56 | 2,509,612,995.80 | 2,509,612,995.8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综合收益 | 风险准备 | 权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72,348.53 | 60,045,000.00 | 667,408,654.12 | 2,291,664,728.59 | 2,291,664,728.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72,348.53 | 60,045,000.00 | 667,408,654.12 | 2,291,664,728.59 | 2,291,664,728.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63,787.96 | 40,965,918.61 | 41,829,706.57 | 41,829,706.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636,118.61 | 134,636,118.61 | 134,636,118.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63,787.96 | 863,787.96 | 863,787.96 | ||||||||||||
1.本期提取 | 1,256,382.24 | 1,256,382.24 | 1,256,382.24 | ||||||||||||
2.本期使用 | 392,594.28 | 392,594.28 | 392,594.2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048,725.94 | 936,136.49 | 60,045,000.00 | 708,374,572.73 | 2,333,494,435.16 | 2,333,494,435.16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770,910,513.53 | 2,395,945,200.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770,910,513.53 | 2,395,945,200.0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4,156,305.73 | 74,156,305.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406,705.73 | 141,406,705.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250,400.00 | -67,250,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845,066,819.26 | 2,470,101,505.7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507,439,730.33 | 2,132,474,416.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507,439,730.33 | 2,132,474,416.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113,371.71 | 106,113,371.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9,783,571.71 | 199,783,571.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670,200.00 | -93,670,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90,000.00 | 1,444,899,686.49 | 60,045,000.00 | 613,553,102.04 | 2,238,587,788.53 |
公司负责人:王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小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伯小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成都苑东药业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淇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有限”),苑东有限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91510100689030428K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公司注册地: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王颖。公司于2020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文”的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9.00万元,总股本为12,00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药物研究院、原料药中心、供应链中心、营销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BD证券中心、行政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审计法务部等中心。
本公司属医药行业。经营范围:生产:硬胶囊剂、片剂、片剂(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精神药品、颗粒剂、散剂;生物及化学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研发;医药技术咨询;医药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2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十二)、附注五(十三)、附注五(二十三)、附注五(二十九)和附注五(三十八)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二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三十八)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十)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十)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三十八)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
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
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
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5-40 | 3.00 | 2.43-19.40 |
构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20 | 3.00 | 4.85-9.7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2 | 3.00 | 8.08-19.40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3.00 | 19.4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3.00 | 19.40-32.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针对自行开发的创新药及生物药,公司将临床Ⅲ期开始或取得临床Ⅲ期试验批件之前的阶段,界定为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临床Ⅲ期开始或取得临床Ⅲ期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取药品注册批件之时的阶段,界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的支出予以资本化。针对自行开发的仿制药,公司将各阶段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等产品。
国内销售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药品送达客户后,客户按合同约定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客户签收确认后,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国外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出口后,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的业务合作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合作方向其客户发货后,公司与合作方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技术服务费,公司以取得经合作方签章确认的技术服务结算单据作为技术服务收入确认依据。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
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的12%计缴款。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制药) | 15% |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润禾) | 15% |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阳光润禾)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 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195号)有关规定,子公司青木制药2023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3年度至2025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根据藏政发[2021]9 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四条,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
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西藏润禾从事西藏自治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超过 60%,2023 年度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四川阳光润禾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9,703.65 | 56,735.09 |
银行存款 | 632,002,664.78 | 821,793,555.50 |
其他货币资金 | 8,531,582.42 | 8,126,799.26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989,726.02 | |
合计 | 640,573,950.85 | 830,966,815.8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28,046.45元。2.存出证券账户投资款3,535.97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7,134,228.06 | 516,363,638.72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726,782,509.67 | 515,982,137.92 |
权益性工具投资 | 282,223.79 | 312,006.20 |
其他 | 69,494.6 | 69,494.60 |
合计 | 727,134,228.06 | 516,363,638.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825,492.50 | 6,119,602.32 |
合计 | 7,825,492.50 | 6,119,602.3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42,711.10 |
合计 | 3,842,711.1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 | 760,060.80 |
合计 | 0 | 760,060.8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小于1年 | 117,711,568.41 |
1年以内小计 | 117,711,568.41 |
1至2年 | 131,629.59 |
合计 | 117,843,198.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206.30 | 0.08 | 97,206.30 | 100.00 | 97,206.30 | 0.07 | 97,206.3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206.30 | 0.08 | 97,206.30 | 100.00 | 97,206.30 | 0.07 | 97,206.3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745,991.70 | 99.92 | 5,889,020.73 | 5.00 | 111,856,970.97 | 144,179,800.19 | 99.93 | 7,238,516.81 | 5.02 | 136,941,283.3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745,991.70 | 99.92 | 5,889,020.73 | 5.00 | 111,856,970.97 | 144,179,800.19 | 99.93 | 7,238,516.81 | 5.02 | 136,941,283.38 |
合计 | 117,843,198.00 | / | 5,986,227.03 | / | 111,856,970.97 | 144,277,006.49 | / | 7,335,723.11 | / | 136,941,283.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第一百二十一名 | 97,206.30 | 97,206.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7,206.30 | 97,206.3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7,711,568.41 | 5,885,578.40 | 5.00 |
1-2年 | 34,423.29 | 3,442.33 | 10.00 |
合计 | 117,745,991.70 | 5,889,020.73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206.30 | 97,206.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38,516.81 | -1,349,496.08 | 5,889,020.73 | |||
合计 | 7,335,723.11 | -1,349,496.08 | 5,986,227.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1,630,896.57 | 35.33 | 2,081,545.49 |
第二名 | 14,181,930.92 | 12.03 | 709,096.55 |
第三名 | 8,490,566.04 | 7.20 | 424,528.30 |
第四名 | 6,125,634.96 | 5.20 | 306,281.75 |
第五名 | 4,903,581.76 | 4.16 | 245,179.09 |
合计 | 75,332,610.25 | 63.93 | 3,766,631.1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650,176.12 | 37,859,787.08 |
合计 | 26,650,176.12 | 37,859,787.0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37,859,787.08 | -11,209,610.96 | 0 | 26,650,176.12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573,209.69 | 98.86 | 15,605,737.25 | 98.07 |
1至2年 | 156,033.00 | 0.88 | 257,322.63 | 1.62 |
2至3年 | 6,482.37 | 0.04 | 2,720.00 | 0.02 |
3年以上 | 38,276.49 | 0.22 | 45,979.07 | 0.29 |
合计 | 17,774,001.55 | 100.00 | 15,911,758.9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221,284.13 | 12.50 |
第二名 | 1,276,011.65 | 7.18 |
第三名 | 981,749.88 | 5.52 |
第四名 | 904,330.00 | 5.09 |
第五名 | 729,000.00 | 4.10 |
合计 | 6,112,375.66 | 34.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27,383.58 | 1,249,300.94 |
合计 | 427,383.58 | 1,249,300.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小于1年 | 411,040.61 |
1年以内小计 | 411,040.61 |
1至2年 | 40,80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3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200.00 |
合计 | 463,390.6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1,011.25 | 190,854.44 |
其他 | 342,379.36 | 1,143,157.07 |
合计 | 463,390.61 | 1,334,011.51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3,510.57 | 11,200.00 | 84,710.57 | |
2023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8,703.54 | -48,703.5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4,807.03 | 11,200.00 | 36,007.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710.57 | -48,703.54 | 36,007.03 | |||
合计 | 84,710.57 | -48,703.54 | 36,007.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 | 100,000.00 | 1年以内 | 21.58 | 5,000.0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64,844.44 | 1年以内 | 13.99 | 3,242.22 |
第三名 | 其他 | 50,000.00 | 1年以内 | 10.79 | 2,500.00 |
第四名 | 其他 | 37,839.36 | 1年以内 | 8.17 | 1,891.97 |
第五名 | 其他 | 30,000.00 | 1年以内 | 6.47 | 1,500.00 |
合计 | / | 282,683.80 | / | 61.00 | 14,134.19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547,922.92 | 309,055.51 | 52,238,867.41 | 50,539,623.97 | 198,680.52 | 50,340,943.45 |
在产品 | 56,781,942.14 | 56,781,942.14 | 39,993,936.82 | 39,993,936.82 | ||
库存商品 | 20,133,429.78 | 274,519.61 | 19,858,910.17 | 17,823,615.06 | 501,141.35 | 17,322,473.71 |
周转材料 | 7,329,089.49 | 7,329,089.49 | 6,356,724.46 | 6,356,724.46 | ||
合同履约成本 | 1,877,664.85 | 1,877,664.85 | 1,063,624.14 | 1,063,624.14 | ||
自制半成品 | 23,380,794.31 | 23,380,794.31 | 23,047,161.87 | 23,047,161.87 | ||
委托加工物资 | 1,336,614.18 | 1,336,614.18 | 2,743,578.15 | 2,743,578.15 | ||
合计 | 163,387,457.67 | 583,575.12 | 162,803,882.55 | 141,568,264.47 | 699,821.87 | 140,868,442.6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8,680.52 | 227,623.56 | 117,248.57 | 309,055.51 | ||
库存商品 | 501,141.35 | 199,364.59 | 425,986.33 | 274,519.61 | ||
周转材料 | 13,532.58 | 13,532.58 | ||||
合计 | 699,821.87 | 440,520.73 | 556,767.48 | 583,575.1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 | 1,842,862.36 | 9,776,255.36 |
预缴税费 | 3,071,648.74 | 12,780,318.93 |
其他 | 328,569.25 | 285,146.65 |
合计 | 5,243,080.35 | 22,841,720.9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24,657,083.10 | 22,423.54 | 24,679,506.64 | ||||||||
小计 | 24,657,083.10 | 22,423.54 | 24,679,506.64 | ||||||||
合计 | 24,657,083.10 | 22,423.54 | 24,679,506.6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8,500,000.00 | 22,000,000.00 |
合计 | 38,500,000.00 | 22,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50,499,072.17 | 909,853,567.5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50,499,072.17 | 909,853,567.5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3,531,403.88 | 507,585,836.51 | 11,817,480.51 | 47,960,833.72 | 1,160,895,554.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67,817.65 | 33,325,266.21 | 11,029.71 | 1,665,455.77 | 74,969,569.34 |
(1)购置 | 19,144,532.54 | 11,029.71 | 1,665,455.77 | 20,821,018.02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967,817.65 | 14,180,733.67 | 54,148,551.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4,908.11 | 181,476.00 | 566,384.11 | ||
(1)处置或报废 | 384,908.11 | 181,476.00 | 566,384.11 | ||
4.期末余额 | 633,499,221.53 | 540,526,194.61 | 11,647,034.22 | 49,626,289.49 | 1,235,298,739.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360,765.73 | 155,376,779.11 | 8,278,525.38 | 17,025,916.87 | 251,041,987.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99,163.78 | 19,067,113.01 | 554,423.38 | 3,527,693.66 | 34,148,393.83 |
(1)计提 | 10,999,163.78 | 19,067,113.01 | 554,423.38 | 3,527,693.66 | 34,148,393.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681.52 | 176,031.72 | 390,713.24 | ||
(1)处置或报废 | 214,681.52 | 176,031.72 | 390,713.24 | ||
4.期末余额 | 81,359,929.51 | 174,229,210.60 | 8,656,917.04 | 20,553,610.53 | 284,799,667.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2,139,292.02 | 366,296,984.01 | 2,990,117.18 | 29,072,678.96 | 950,499,072.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3,170,638.15 | 352,209,057.40 | 3,538,955.13 | 30,934,916.85 | 909,853,567.5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3,487,611.45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94,679,610.47 | 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0,697,992.16 | 231,064,138.12 |
工程物资 | 63,193.36 | 52,241.35 |
合计 | 240,761,185.52 | 231,116,379.4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240,697,992.16 | 240,697,992.16 | 231,064,138.12 | 231,064,138.12 | ||
合计 | 240,697,992.16 | 240,697,992.16 | 231,064,138.12 | 231,064,138.1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 | 74,100.00 | 9,811.95 | 1,916.45 | 5,021.31 | 6,707.09 | 96 | 100% | 募集资金、自筹 | ||||
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 | 10,100.00 | 177.7 | 336.14 | 203.88 | 309.96 | 97 | 100% | 募集资金、自筹 | ||||
高端化学药制剂产业化建设 | 13,700.00 | 4,705.62 | 1,801.98 | 34.85 | 6,472.75 | 48 | 48% | 自筹 | ||||
预充针鼻喷剂车间建设项目 | 5,600.00 | 67.31 | 1,345.65 | 1,412.96 | 25 | 25% | 自筹 | |||||
特殊药品产业化生产线技改项目-高活性车间 | 14,600.00 | 8.89 | 31.05 | 39.94 | 0 | 0% | 自筹 |
苑东高活性口服液车间 | 2,348.00 | 0 | 284.46 | 284.46 | 12 | 12% | 自筹 | |||||
研发试验楼工程 | 8,600.00 | 7,529.26 | 45.15 | 7,574.41 | 88 | 88% | 自筹 | |||||
零星项目安装工程 | 805.68 | 617.37 | 154.82 | 1,268.23 | 自筹 | |||||||
合计 | 129,048.00 | 23,106.41 | 6,378.25 | 5,414.86 | 24,069.8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63,193.36 | 63,193.36 | 52,241.35 | 52,241.35 | ||
合计 | 63,193.36 | 63,193.36 | 52,241.35 | 52,241.35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424,077.55 | 6,732,418.86 | 44,156,496.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4,203.55 | 864,203.55 | |
(1)购置 | 864,203.55 | 864,203.5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424,077.55 | 7,596,622.41 | 45,020,699.9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557,051.11 | 3,991,162.00 | 9,548,213.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4,992.05 | 437,591.21 | 822,583.26 |
(1)计提 | 384,992.05 | 437,591.21 | 822,583.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42,043.16 | 4,428,753.21 | 10,370,796.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482,034.39 | 3,167,869.20 | 34,649,903.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867,026.44 | 2,741,256.86 | 34,608,283.3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新药研究 | 42,400,046.69 | 2,726,199.01 | 45,126,245.70 | |||
合计 | 42,400,046.69 | 2,726,199.01 | 45,126,245.70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130,375.61 | 489,243.36 | 1,641,132.25 | ||
层析介质 | 523,945.28 | 68,340.72 | 455,604.56 | ||
其他 | 304,918.08 | 40,485.87 | 264,432.21 | ||
合计 | 2,959,238.97 | 598,069.95 | 2,361,169.0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586,710.88 | 1,118,901.52 | 7,969,560.59 | 1,233,486.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6,144,204.87 | 5,065,884.28 | 48,216,398.87 | 7,072,738.41 |
可抵扣亏损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191,458.35 | 28,718.75 | 161,675.94 | 24,251.39 |
政府补助 | 2,140,743.98 | 321,111.60 | 2,670,041.48 | 400,506.22 |
合计 | 46,063,118.08 | 6,534,616.15 | 59,017,676.88 | 8,730,982.4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固定资产一次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4,581,034.05 | 559,695.91 | 4,920,249.39 | 738,037.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3,731,306.06 | 687,155.11 | 964,015.55 | 144,602.34 |
合计 | 8,312,340.11 | 1,246,851.02 | 5,884,264.94 | 882,639.7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784.32 | 150,694.96 |
可抵扣亏损 | 163,310,641.21 | 144,872,243.35 |
合计 | 163,359,425.53 | 145,022,938.3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13,166.32 | 313,166.32 | |
2024 | 3,906,846.43 | 3,906,846.43 | |
2025 | 38,443,381.39 | 38,443,381.39 | |
2026 | 18,370,503.09 | 18,370,503.09 | |
2027 | 83,838,346.12 | 83,838,346.12 | |
2028 | 18,438,397.86 | ||
合计 | 163,310,641.21 | 144,872,243.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39,331,345.53 | 39,331,345.53 | 29,336,579.57 | 29,336,579.57 | ||
投资保证金 | 2,530,720.15 | 2,530,720.15 | 2,530,720.15 | 2,530,720.15 | ||
预付商业保险 | 175,001.30 | 175,001.30 | 225,001.10 | 225,001.10 | ||
合计 | 42,037,066.98 | 42,037,066.98 | 32,092,300.82 | 32,092,300.8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21,000,000.00 | 5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7,997.19 | 54,930.57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35,237,897.47 | |
合计 | 131,077,997.19 | 105,292,828.0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3,166,632.54 | 9,193,047.30 |
合计 | 53,166,632.54 | 9,193,047.3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9,045,438.34 | 139,965,639.30 |
1-2年 | 5,080,715.59 | 5,963,345.70 |
2-3年 | 1,318,739.57 | 914,224.91 |
3年以上 | 746,615.36 | 822,667.01 |
合计 | 116,191,508.86 | 147,665,876.9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152,720.29 | 未结算工程款 |
第二名 | 692,866.59 | 未结算工程款 |
第三名 | 152,078.63 | 设备质保金 |
第四名 | 142,230.08 | 未结算工程款 |
第五名 | 137,900.00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3,277,795.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051,797.76 | 28,080,934.88 |
1-2年 | 596,892.13 | 428,529.05 |
2-3年 | 46,272.44 | 91,341.56 |
3年以上 | 129,879.35 | 108,779.42 |
合计 | 17,824,841.69 | 28,709,584.9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5,437,806.19 | 128,957,510.49 | 149,079,550.51 | 35,315,766.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392.20 | 11,924,889.62 | 11,854,563.94 | 103,717.87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5,471,198.39 | 140,882,400.11 | 160,934,114.45 | 35,419,484.0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4,588,870.85 | 113,805,763.13 | 133,267,307.38 | 35,127,326.60 |
二、职工福利费 | 688,000.00 | 5,482,262.51 | 6,170,262.51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1,204.74 | 5,746,780.71 | 5,713,598.48 | 74,386.9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387.80 | 5,487,503.33 | 5,455,002.93 | 61,888.20 |
工伤保险费 | 323.8 | 246,227.50 | 245,545.67 | 1,005.63 |
生育保险费 | 11,493.14 | 13,049.88 | 13,049.88 | 11,493.14 |
四、住房公积金 | 42,940.00 | 3,773,578.94 | 3,772,633.94 | 43,88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6,790.60 | 149,125.20 | 155,748.20 | 70,167.6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5,437,806.19 | 128,957,510.49 | 149,079,550.51 | 35,315,766.1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355.97 | 11,498,735.24 | 11,428,516.50 | 100,574.71 |
2、失业保险费 | 3,036.23 | 426,154.37 | 426,047.44 | 3,143.1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3,392.20 | 11,924,889.62 | 11,854,563.94 | 103,717.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624,282.61 | 11,039,231.49 |
企业所得税 | 4,884,829.89 | 1,455,995.47 |
个人所得税 | 814,021.09 | 1,091,890.3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0,253.97 | 566,346.31 |
教育费附加 | 295,823.14 | 249,872.37 |
地方教育附加 | 197,215.42 | 154,660.71 |
印花税 | 70,938.19 | 97,099.20 |
其他 | 166,887.10 | 55,681.90 |
合计 | 16,744,251.41 | 14,710,777.8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0,785,722.67 | 161,673,103.02 |
合计 | 160,785,722.67 | 161,673,103.02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9,740,624.39 | 30,520,829.44 |
推广服务费 | 125,788,981.04 | 123,088,923.60 |
其他 | 5,256,117.24 | 8,063,349.98 |
合计 | 160,785,722.67 | 161,673,103.0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十一名 | 2,0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合计 | 2,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已背书支付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760,060.80 | 2,657,443.68 |
待转销项税 | 1,801,145.76 | 4,013,463.13 |
合计 | 2,561,206.56 | 6,670,906.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2,810,554.00 | 2,004,113.48 | 40,806,440.52 | 收到财政补助 | |
合计 | 42,810,554.00 | 2,004,113.48 | 40,806,440.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090,000.00 | 120,09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44,048,725.94 | 1,444,048,725.94 | ||
合计 | 1,444,048,725.94 | 1,444,048,725.9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6,778.02 | 1,438,872.24 | 556,937.96 | 898,712.30 |
合计 | 16,778.02 | 1,438,872.24 | 556,937.96 | 898,712.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045,000.00 | 60,045,000.00 |
合计 | 60,045,000.00 | 60,045,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0,259,212.19 | 667,408,654.1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20,259,212.19 | 667,408,654.1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521,745.37 | 246,520,758.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7,250,400.00 | 93,670,2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4,530,557.56 | 820,259,212.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55,192,673.80 | 99,651,951.34 | 575,124,756.75 | 90,229,819.09 |
其他业务 | 165,302.61 | 25,910.31 | 285,759.85 | 90,175.58 |
合计 | 555,357,976.41 | 99,677,861.65 | 575,410,516.60 | 90,319,994.6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制剂销售 | 442,134,981.45 |
原料药销售 | 42,138,392.49 |
技术服务 | 57,016,897.87 |
CMO/CDMO | 13,902,401.99 |
其他 | 165,302.6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华东地区 | 199,047,789.96 |
华北地区 | 106,818,081.29 |
西南地区 | 100,740,272.00 |
华南地区 | 65,448,944.24 |
华中地区 | 37,370,608.72 |
东北地区 | 28,700,593.23 |
西北地区 | 11,799,273.34 |
海外地区 | 5,432,413.6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55,357,976.41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448,104,652.77 |
直销 | 107,253,323.64 |
合计 | 555,357,976.4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67,161.25 | 3,807,102.72 |
教育费附加 | 1,314,497.69 | 1,631,615.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76,331.77 | 1,087,743.61 |
房产税 | 2,455,277.98 | 611,479.96 |
土地使用税 | 605,776.14 | 605,221.08 |
印花税 | 378,447.44 | 376,350.25 |
其他 | 14,240.4 | 9,213.37 |
合计 | 8,711,732.67 | 8,128,726.4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推广服务费 | 155,605,399.10 | 197,357,714.10 |
职工薪酬 | 30,589,101.99 | 30,383,897.68 |
差旅费 | 2,016,008.61 | 1,534,544.16 |
业务招待费 | 838,197.71 | 1,461,336.93 |
办公费 | 1,031,749.08 | 1,513,006.44 |
折旧摊销费 | 129,244.76 | 231,919.43 |
其他费用 | 313,382.40 | 509,285.28 |
合计 | 190,523,083.65 | 232,991,704.0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154,442.86 | 21,013,891.11 |
办公费 | 2,672,610.27 | 3,577,508.17 |
折旧摊销费 | 11,888,918.81 | 5,209,729.52 |
业务招待费 | 2,310,601.57 | 933,042.19 |
中介服务费 | 1,274,963.96 | 1,546,703.80 |
租赁及物管费 | 3,879,306.84 | 1,571,599.84 |
车辆使用费 | 940,239.86 | 1,391,319.15 |
差旅费 | 512,736.12 | 241,187.70 |
董事会费 | 482,069.00 | 481,839.00 |
其他费用 | 643,979.50 | 705,469.16 |
合计 | 47,759,868.79 | 36,672,289.6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574,573.12 | 41,377,125.99 |
试验及临床研究费 | 34,255,643.71 | 35,428,731.47 |
研发物料费 | 14,932,625.19 | 14,980,900.79 |
差旅费 | 489,604.57 | 252,512.89 |
折旧与摊销 | 8,358,907.88 | 4,666,737.52 |
维修维护费 | 610,505.22 | 236,924.44 |
办公费 | 2,319,284.35 | 1,746,901.04 |
其他 | 1,195,472.12 | 664,471.36 |
合计 | 106,736,616.16 | 99,354,305.5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72,830.53 | 607,791.64 |
利息收入 | -7,198,330.18 | -5,369,598.05 |
汇兑损益 | -164,859.22 | -78,594.24 |
手续费支出 | 127,724.85 | 132,099.68 |
合计 | -5,662,634.02 | -4,708,300.9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扶持基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新药研发项目 | 4,950,000.00 | 2,510,000.00 |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3,600,000.00 | 799,498.22 |
技改项目 | 1,993,253.48 | 1,400,055.96 |
重大新药创制 | 413,500.00 | |
上市奖励 | 1,000,000.00 | |
其他 | 2,532,741.90 | 724,353.45 |
合计 | 23,075,995.38 | 16,847,407.6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2,523.39 | |
理财收益 | 4,932,627.25 | 2,787,384.53 |
合计 | 5,065,150.64 | 2,787,384.5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77,178.97 | 14,411,495.8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977,178.97 | 14,411,495.87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9,496.08 | 605,973.1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8,703.54 | -11,988.86 |
合计 | 1,398,199.62 | 593,984.2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40,520.73 | -980,266.46 |
合计 | -440,520.73 | -980,266.4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738.27 | |
合计 | 13,738.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2,557.70 | 15,367.35 | 12,557.70 |
合计 | 12,557.70 | 15,367.35 | 12,557.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0,129.8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0,129.85 |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12,000.00 | 10,000.00 |
其他 | 41,255.85 | 60,822.94 | 41,255.85 |
合计 | 51,255.85 | 152,952.79 | 51,255.8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564,423.17 | 7,599,705.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76,322.97 | 3,938,393.74 |
合计 | 13,140,746.14 | 11,538,099.1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4,662,491.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699,373.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46,409.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8,387.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50,943.4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7,842.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80,104.6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0,507,609.09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3,140,746.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20,757,194.88 | 13,045,783.21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4,399,260.00 | 3,270,204.37 |
收到银行利息及其他 | 10,780,416.49 | 9,126,041.99 |
合计 | 35,936,871.37 | 25,442,029.5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09,372,761.91 | 237,040,022.22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3,301,277.41 | 3,983,485.00 |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 | 975,436.30 | 1,666,257.58 |
合计 | 213,649,475.62 | 242,689,764.8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及收益 | 1,389,469,348.30 | 1,030,246,638.78 |
收到投标保证金 | 1,869,240.00 | 2,975,000.00 |
收到退回购置办公用房定金 | 13,895,238.00 | |
合计 | 1,391,338,588.30 | 1,047,116,876.7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587,274,073.88 | 1,435,507,996.00 |
退回投标保证金 | 970,000.00 | 2,860,500.00 |
合计 | 1,588,244,073.88 | 1,438,368,496.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1,521,745.37 | 134,636,118.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40,520.73 | 980,266.46 |
信用减值损失 | -1,398,199.63 | -593,984.2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148,393.83 | 23,704,799.9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822,583.26 | 706,083.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98,069.95 | 691,179.0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38.2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4.0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77,178.97 | -14,411,495.8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72,830.53 | 607,791.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65,150.64 | -2,787,384.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6,366.28 | 2,634,845.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4,211.28 | 1,303,548.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35,439.95 | -27,213,482.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39,211.07 | -27,701,756.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218,787.91 | 3,440,197.90 |
其他 | 881,934.28 | 863,787.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77,371.22 | 96,862,879.2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32,045,904.40 | 425,836,104.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21,859,191.60 | 1,035,897,451.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813,287.20 | -610,061,346.1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32,045,904.40 | 821,859,191.60 |
其中:库存现金 | 39,703.65 | 56,735.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32,002,664.78 | 821,793,555.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535.97 | 8,901.0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045,904.40 | 821,859,191.6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28,046.45 | 票据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842,711.10 | 票据池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16,964,921.82 | 票据池质押 |
合计 | 29,335,679.3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81,809.26 | 7.23 | 3,481,404.9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企业扶持基金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0 |
新药研发项目 | 4,950,000.00 | 其他收益 | 4,950,000.00 |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3,600,0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0.00 |
技改项目 | 57,575,000.00 | 递延收益 | 1,993,253.48 |
其他 | 215,400.00 | 递延收益 | 10,860.00 |
2,207,194.88 | 其他收益 | 2,207,194.88 | |
合计 | 78,547,594.88 | 22,761,308.3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7日,子公司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苑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全部由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23年06月30日,上海苑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323.72万,成立日至2023年6月30日净利润为-176.28万。2023年4月6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23年6月30日,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96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04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级次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 一级 | 眉山 | 眉山 | 药品生产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一级 | 格尔木 | 格尔木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一级 | 成都 | 成都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德药业 | 一级 | 成都 | 成都 | 药品生产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洛生物 | 一级 | 成都 | 成都 | 生物技术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洛 | 一级 | 上海 | 上海 | 生物技术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一级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苑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上海 | 上海 | 技术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一级 | 成都 | 成都 | 药品零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679,506.64 | 24,657,083.1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2,523.3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523.39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八十二)“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1,619.15 | 11,619.15 | |||
其他应付款 | 16,078.57 | 16,078.57 | |||
短期借款 | 13,107.80 | 13,107.8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0,805.52 | 40,805.52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4,766.59 | 14,766.59 | |||
其他应付款 | 16,167.31 | 16,167.31 | |||
短期借款 | 10,529.28 | 10,529.28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1,463.18 | 41,463.18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7,134,228.06 | 38,500,000.00 | 765,634,228.0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7,134,228.06 | 38,500,000.00 | 765,634,228.0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82,223.79 | 38,500,000.00 | 38,782,223.79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726,782,509.67 | 726,782,509.67 | ||
(5)其他 | 69,494.60 | 69,494.6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6,650,176.12 | 26,650,176.1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53,784,404.18 | 38,500,000.00 | 792,284,404.1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青木制药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方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045,321.10 | 10,000,000.00 | 否 | 3,430,105.11 |
四川诚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1,098,152.16 | 2,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房屋 | 224,693.5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木制药 | 1,000.00 | 2022-08-24 | 2023-08-24 | 否 |
青木制药 | 86.98 | 2022-08-22 | 2023-03-30 | 是 |
青木制药 | 180.31 | 2023-01-11 | 2023-12-30 | 否 |
硕德药业 | 762.36 | 2022-07-27 | 2023-06-30 | 是 |
硕德药业 | 1,416.91 | 2023-01-04 | 2023-12-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二)担保情况”。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4.87 | 888.9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付账款 |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8,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700.00 | 68,700.00 |
合同负债 |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 74,897.86 | 74,897.8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2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0,500万元。
2022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 年 7 月 13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510万元。
2023 年 2 月 17 日,子公司青木制药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苑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23 年2 月 17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全部由青木制药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海苑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500 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58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9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36 元/股,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4,792,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2,083,983.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708,416.51 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51,045.00 | 49,935.32 |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 | 11,400.00 | 4,603.83 |
生物药研究项目 | 12,855.00 | 2,288.29 |
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 | 6,100.00 | 6,444.95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2,700.00 | 1,562.02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2,000.00 | 855.10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超募资金 | 6,170.84 | 1,800.00 |
合 计 | 122,270.84 | 97,489.50 |
3. 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四川青木制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专利权 | 0 | 0 | 1,000.00 | 2023/8/24 |
小 计 | / | / | 0 | 0 | 1,000.00 | /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苑东生物 | 四川青木制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8/24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应付票据余额 | 备注 |
苑东生物 | 硕德药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815.67 | 1,815.67 | 1,416.91 | 集团票据池 |
小 计 | 1,815.67 | 1,815.67 | 1,416.91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经营分部的定义,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单一,主要业务为制剂、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转让。管理层据此将该业务作为一个整体,因此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业务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小于1年 | 35,580,460.51 |
1年以内小计 | 35,580,460.51 |
1至2年 | 33,840.00 |
合计 | 35,614,300.5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14,300.51 | 100.00 | 1,776,463.27 | 4.99 | 33,837,837.24 | 51,922,209.45 | 100.00 | 2,373,910.58 | 4.57 | 49,548,298.8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14,300.51 | 100.00 | 1,776,463.27 | 4.99 | 33,837,837.24 | 51,922,209.45 | 100.00 | 2,373,910.58 | 4.57 | 49,548,298.87 |
合计 | 35,614,300.51 | / | 1,776,463.27 | / | 33,837,837.24 | 51,922,209.45 | / | 2,373,910.58 | / | 49,548,298.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461,585.41 | 1,773,079.27 | 5.00 |
1-2年 | 33,840.00 | 3,384.00 | 10.00 |
合计 | 35,495,425.41 | 1,776,463.27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18,875.10 | ||
合计 | 118,875.10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3,910.58 | -597,447.31 | 1,776,463.27 | |||
合计 | 2,373,910.58 | -597,447.31 | 1,776,463.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24,349,450.3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68.37%,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1,217,472.52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598,319.10 | 49,510.00 |
合计 | 15,598,319.10 | 49,51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小于1年 | 15,598,299.10 |
1年以内小计 | 15,598,299.10 |
1至2年 | 2,80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9,200.00 |
合计 | 15,610,299.1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9,200.00 | 55,760.00 |
备用金及其他 | 22,800.00 | 7,990.00 |
集团内往来 | 15,548,299.10 | |
合计 | 15,610,299.10 | 63,750.0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40.00 | 9,200.00 | 14,24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60.00 | -2,26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780.00 | 9,200.00 | 11,98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40.00 | -2,260.00 | 11,980.00 | |||
合计 | 14,240.00 | -2,260.00 | 11,98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14,970,729.93 | 1年以内 | 95.90 | |
第二名 | 子公司往来款 | 577,569.17 | 1年以内 | 3.70 | |
第三名 | 备用金及其他 | 30,000.00 | 1年以内 | 0.19 | 1,50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0.13 | 1,00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 | 5年以上 | 0.05 | 8,000.00 |
合计 | / | 15,606,299.10 | / | 99.97 | 10,5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74,070,806.70 | 1,374,070,806.70 | 1,348,950,806.70 | 1,348,950,806.7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74,070,806.70 | 1,374,070,806.70 | 1,348,950,806.70 | 1,348,950,806.7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27,230,363.73 | 27,230,363.73 | ||||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 | 128,238,900.00 | 128,238,900.00 | ||||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 | 16,350,000.00 | 16,350,000.00 | ||||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 | 873,581,542.97 | 873,581,542.97 | ||||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8,550,000.00 | 208,550,000.00 | ||||
优洛生物(上海)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10,000,000.00 | 105,000,000.00 | |||
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5,100,000.00 | 15,100,000.00 | ||||
成都苑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348,950,806.70 | 25,120,000.00 | 1,374,070,806.7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8,648,596.36 | 104,209,265.25 | 322,920,300.98 | 84,637,520.34 |
其他业务 | 891,871.64 | 762,007.34 | 1,179,344.86 | 1,037,872.93 |
合计 | 329,540,468.00 | 104,971,272.59 | 324,099,645.84 | 85,675,393.2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制剂销售 | 276,914,513.27 | 276,914,513.27 |
技术服务 | 52,625,954.73 | 52,625,954.7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61,792,984.94 | 61,792,984.94 |
华北地区 | 26,572,527.37 | 26,572,527.37 |
西南地区 | 238,528,149.24 | 238,528,149.24 |
华南地区 | 2,026,422.18 | 2,026,422.18 |
东北地区 | 620,384.27 | 620,384.2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29,540,468.00 | 329,540,468.00 |
合计 | 329,540,468.00 | 329,540,468.0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200,000.00 | 104,300,000.00 |
理财收益 | 3,723,258.20 | 847,198.34 |
合计 | 47,923,258.20 | 105,147,198.3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38.27 | 第十节、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761,308.36 | 第十节、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909,806.23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698.15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70,727.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875,427.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6 | 1.10 | 1.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9 | 0.83 | 0.8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颖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