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5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石扬、石义民已回避表决。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501,765.49元人民币,购买少数股东石扬持有的米特计量15.5%的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米特计量90.5%的股权。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运营和决策效率。本次受让股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修订<研究开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研究开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研究开发管理制度>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