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