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阳、吴芃、刘欣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