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1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9号文《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4,687,5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907,394.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780,105.6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5.51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19.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54.25万
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4,94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2,747.25万元。
2023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856.74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434.7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363.19万元,手续费支出0.05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3,933.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2,165.76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累计利息收入1,554.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917.44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0.05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3,933.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00,704.36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9070078801200002884)。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3600004146)。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8795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5月10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8196)。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19006868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54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 | 2010020118664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31,263.2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2401040065424 | 活期 | 79.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1900686841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19,487.7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37095073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1,985.9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活期 | 0.6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39178326459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4,832.17 |
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200002884 | 活期 | 3.8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2250198643600004146 | 活期 | 1.03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 | 2010020187958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3,017.3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2401040068196 | 活期 | 33.05 |
合计 | 100,704.36 |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8月 18日
附表1: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17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56.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12.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23,019.15 | 23,019.15 | 1,491.19 | 1,494.27 | 6.49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8,078.94 | 8,078.94 | 1,299.86 | 1,308.44 | 16.20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133.77 | 6,133.77 | 1,238.74 | 1,382.59 | 22.54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7,231.86 | 37,231.86 | 4,029.79 | 4,185.3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26.95 | 826.95 | 1.03 | 2027年12月31日 |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29,946.15 | 29,946.15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946.15 | 109,946.15 | 826.95 | 826.9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109,946.15万元。超募资金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超募资金主要用作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26.9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37,100.00万元,73,768.39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779,395.1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3,396.24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3,222,791.43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43,933.00万元,将100,586.51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