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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迈斯”)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8,155.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648.25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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