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80 公司简称:中微半导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周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琪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公司、中微半导、本公司 | 指 |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微芯成 | 指 | 北京中微芯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中微芯成 | 指 | 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芯联发 | 指 | 成都市芯联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芯联发 | 指 | 四川芯联发电子有限公司 |
香港中微 | 指 | SHENZHEN CHINA MICRO SEMICON CO., LIMITED |
新加坡中微 | 指 | SINGAPORE CHANGI TECHNOLOGY PTE. LTD.,香港中微全资子公司 |
中山联发微 | 指 | 中山市联发微电子有限公司 |
佛山中微 | 指 | 中微半导体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
中微渝芯 | 指 | 中微渝芯(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微沪芯 | 指 | 中微沪芯(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电科芯片 | 指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顺为芯华 | 指 | 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
顺为致远 | 指 | 顺为致远(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
南海成长 | 指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指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重庆芯继 | 指 | 重庆芯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
丰泽一芯 | 指 | 丰泽一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华虹宏力 | 指 |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SoC | 指 | System on Chip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芯片级系统,意指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微控制单元,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等周边接口甚至驱动电路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 |
ADC | 指 | 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模数转换器,是可实现将连续变量的模拟信号转换为离散的数字信号的器件。 |
DAC | 指 | Digitial-to-Analog Converter的英文缩写,又称DA、D/A转换器,中文称为数模转换器,是将二进制数字量形式的离散信号转换成以标准量(或参考量)为基准的模拟量的转换器。 |
MOS | 指 | MOSFET(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的缩写,即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简称金氧半场效晶体管。 |
LDO | 指 | Low Dropout Regulator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低压差线性稳压器,是一种线性稳压器,使用在其饱和区域内运行的晶 |
体管或场效应管,从应用的输入电压中减去超额的电压,产生经过调节的输出电压。 | ||
BMS | 指 |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电池管理系统,是对电池进行管理的系统,主要就是为了智能化管理及维护各个电池单元,防止电池出现过充和过放,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电池的状态。 |
V | 指 | 电压,也被称作电势差或电位差,是衡量单位电荷在静电场中由于电势不同所产生的能量差的物理量。 |
RISC | 指 | Reduced Instruction Set Computing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精简指令集计算机,是一种执行较少类型计算机指令的微处理器,起源于80年代的MIPS主机(即RISC机),RISC机中采用的微处理器统称RISC处理器。 |
CE | 指 | 传导骚扰,用来测量被试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通过电源线、信号/控制线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传导干扰是否符合要求。 |
RE | 指 | 辐射骚扰,测量被试设备通过空间传播的辐射骚扰场强。 |
CMOS | 指 |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指制造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用的一种技术或用这种技术制造出来的芯片。 |
IGBT | 指 | 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BJT(双极型三极管)和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兼有MOSFET的高输入阻抗和GTR的低导通压降两方面的优点,驱动功率小而饱和压降低。 |
USB | 指 | Universal Serial Bus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通用串行总线,是一个外部总线标准,用于规范电脑与外部设备的连接和通讯,是应用在PC领域的接口技术。 |
IPD | 指 | 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是一套产品及研发管理的体系,是从产品投资与开发的角度来审视产品与研发管理的思想和架构。 |
模拟芯片 | 指 | 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电学上的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数,如电流和电压,来模拟其他自然物理量而形成的连续性的电信号。 |
特别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微半导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China Micro Semicon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M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彦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21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国际中心A座2008”变更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2101”。 |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2101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www.mcu.com.cn |
电子信箱 | info@mcu.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新元 | 赵羽佳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 |
电话 | 0755-26920081 | 0755-26920081 |
传真 | 0755-26895683 | 0755-26895683 |
电子信箱 | info@mcu.com.cn | info@mcu.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微半导 | 68838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88,212,021.78 | 414,382,622.33 | -3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40,258.97 | 44,610,457.84 | -4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891,960.47 | 111,389,506.87 | -114.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07,883.27 | -229,831,576.80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35,845,537.40 | 3,188,001,445.88 | -4.77 |
总资产 | 3,223,807,115.12 | 3,369,252,746.57 | -4.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46.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4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33 | -112.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3.35 | 减少2.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8.36 | 减少8.8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19 | 11.73 | 增加7.4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2023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 28,821.2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0.45%。2023年上半年,芯片原厂由于前期备货,库存均处于高水位,而下游需求复苏没有达到预期,行业竞争加剧,为抢占市场,纷纷采取积极的销售策略,致公司产品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报告期内,公司出货量虽然同比实现小幅增长、环比增长超过100%,但由于价格下降明显,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环比呈现增长态势。
1.2 2023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1,589.20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114.27%;2023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4.0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40.51%。主要原因为:
(1)受市场需求疲软和芯片行业去库存影响,公司 2023 年平均毛利率下降至16.04%,虽然出货量略有增长的情况下,但营业收入较大幅度下滑;
(2)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下降明显;
(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幅度较扣非净利润大幅度收窄,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电科芯片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变化所致,报告期电科芯片股价上升造成公司半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342.02万元。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8.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82,430.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033,339.07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420,190.7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56.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1,324.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21,862.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2,432,21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业务
中微半导是一家以MCU为核心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数字和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力求为智能控制器提供芯片级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前身为1996年成立的一家芯片应用方案公司,创始人在方案开发过程中萌发芯片设计初心,2001年跨界进入芯片设计行业并成立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控制器所需芯片从ASIC芯片设计开始,不断拓展技术布局,如今掌握8位和32位MCU、高精度模拟、功率驱动、功率器件、无线射频和底层核心算法等设计能力。产品在55纳米至180纳米CMOS、90纳米至350纳米BCD、双极、SGT MOS和IGBT等工艺上投产,并逐步向40纳米、20纳米等更高制程迈进,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领域。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以MCU芯片为核心,还包括各类ASIC芯片(高精度模拟、电源管理、通信交互、功率驱动等)、SoC芯片、功率器件芯片和底层核心算法,为智能控制器提供芯片级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MCU是芯片级的计算机,又称单片机,是把中央处理器(CPU)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Memory)、计数器(Timer)、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MCU芯片的组成部分可分为:中央处理器、存储器、以及输入/输出。MCU芯片按用途分类可分为通用型和专用型。通用型MCU芯片指的是将可开发的资源(ROM、RAM、I/O、EPROM)等全部提供给用户。专用型MCU芯片指的是其硬件及指令是按照某种特定用途而设计,例如录音机机芯控制器、打印机控制器、电机控制器等。公司是国内最早自主研发设计MCU的企业之一,2004年就在华虹宏力工艺研发MCU芯片,并于2005年推出公司首颗8位MCU,如今MCU产品以专用型为主,覆盖8位和32位全系列,具体如下图所示:
ASIC是专用集成电路,是指应特定用户要求或特定电子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制造的集成电路,例如ADC、DRAM、FLASH等这些具备明确单一功能的,或者H.264编解码、802.3协议、5G基带等特定应用场景的芯片,功能相对单一ASIC在批量生产时与通用集成电路相比具有体积小、功耗更低、可靠性提高、性能提高、保密性增强、成本降低等优点。公司2002年推出自主设计的第一款专用新芯片--燃气热水器定时芯片,2014年进入栅极驱动设计,2018年进入高精度模拟产品设计。目前,公司针对特定领域推出具备完美性价比及能效优势的专用芯片系列,产品包括传感、触摸、显示驱动、电机驱动、高精度ADC、BMS模拟前端、遥控、线性稳压器等。数据转换芯片主要包括模数转换(ADC)和数模转换(DAC)芯片。ADC用于将真实世界产生的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进行输入,数字集成电路进行信号处理,然后用DAC将数字信号调制成模拟信号进行输出。公司的高精度ADC产品,通过采样和噪声整形等方式提高了测量的精度,其中24位高精度ADC的有效精度达到21.5位。电源管理芯片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职责的关键器件,使得电压和电流应保持在设备可以承受的规定范围内,其性能优劣和可靠性对整机的性能和可靠性有着直接影响,功能一般包括电压转换、电流控制、电源选择、电源开关时序控制等。公司的电源管理芯片主要产品包括线性电源LDO和开关电源DC-DC等。其中LDO为低压差线性稳压器,用于实现低压差场景下的降压转换,具有低噪声、纹波小、高精度等特征;而DC-DC可以实现降压、升压、升降压转换等多种功能,电压及电流适用范围更广,能够实现高转换效率。功率IC是半导体芯片中模拟芯片的典型代表,可实现功率(电压、电流、频率)的变换控制与调节,为后续电子元器件提供相应的功率供应和管控要求。公司栅极驱动IC主要为电机驱动IC,其能够将电机控制器/MCU输出的低压控制信号转换成驱动功率器件的高压驱动信号,来驱动功率器件进行开关动作,从而驱动电机工作,集成了高侧和低侧驱动器,可降低开关损耗,适应嘈杂的环境并提高系统效率。公司的驱动IC产品包含单相半桥、全桥、三相全桥产品系列,可满足多种场景的应用要求。公司的ASIC芯片系列如下图所示:
SoC是系统级芯片,又称片上系统,一个专用目的的集成电路,是由多个具有特定功能的集成电路组合在一个芯片上形成的系统或产品,其中包含完整的硬件系统以及承载的嵌入式软件。SoC芯片组成可以是系统级芯片控制逻辑模块、微处理器/微处理器CPU内核模块、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模块、嵌入的存储器模块、外围通信接口模块、含有ADC/DAC的模拟前端模块、电源提供和功耗管理模块、用户定义逻辑以及微电子机械模块,以及内嵌的基本软件模块或可载入的用户软件。SoC芯片通常为客户定制或是面向特定用途的标准产品。公司以高度集成的优势,将数字和模拟IP设计在同一颗SoC里以实现特定的功能应用。例如电机控制、无线充、测量、无线链接、高压驱动、电磁加热、BMS、电动牙刷等混合信号SoC,不但可以简化设计,同时可以有效缩减BOM尺寸面积,较之传统芯片电路更小,功耗更低,可靠性更高,可以灵活且充裕的能力来执行更高级、用户应用级别的任务。公司现有SoC产品如下图所示:
功率器件又叫功率分立器件,是在电力控制电路和电源开关电路中必不可少的电子元器件,主要用于电子电力的开关、功率转换、功率放大、线路保护等。MOSFET和IGBT的推出,集高频、高压、大电流于一身,使功率器件的应用从单一的电力领域迅速渗透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变频家电等各大领域。功率器件属于模拟电路,相对于数字电路,开发难度较大,需要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早在2013年第一款1350V沟槽型终止IGBT就实现量产。目前,公司推出新一代的SGT MOS、IGBT和CSP MOS,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系列,提升了公司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的功率器件产品如下图:
底层核心算法就是各种用于计算机自身运行的驱动程序(经过选择并可以更新)和为控制运行而编制的专用程序。公司注重底层核心软件算法的研发设计,让客户更容易使用公司产品,目前能够提供触摸库、上位机控制软件、电机底层算法等,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电、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和医疗健康领域,可为该类领域的智能控制器提供芯片级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应用领域如下图所示:
(二)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由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组成。作为IC设计公司,公司采用业界惯见的Fabless模式,即无生产线的IC设计公司,仅从事IC设计及销售业务,将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工序外包。Fabless模式具有轻便灵活的特点,可以专注于技术创新,设计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路布图,依靠晶圆代工厂将技术转化为芯片产品,再面对市场销售自己设计的产品。此外,公司于2011年在四川遂宁建设一条封装测试产线,作为产能调节和研发促进型封装测试存在。
从销售模式看,公司采取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具有客户群体众多、无大客户依赖的优点。
(三)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
1、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I652“集成电路设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代码“6520”。集成电路是20世纪的一种半导体微型器件,是经过氧化、光刻、扩散、外延、蒸铝等制造工艺,
把半导体、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及连接导线全部集成在微型硅片上,构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电路,然后焊接封装成的电子微型器件。集成电路按其功能、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模拟集成电路和数字集成电路两大类。模拟集成电路又称线性电路,用来产生、放大和处理各种模拟信号(指幅度随时间变化的信号,例如温度、压力、浓度等)。而数字集成电路用来产生、放大和处理各种数字信号(指在时间上和幅度上离散取值的信号)。公司具备模拟和数字集成电路设计能力。集成电路是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石,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同时,集成电路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高科技行业,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一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也导致市场变化较快,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2、公司的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MCU供应商,且为国内少有的以MCU为核心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具备8位和32位MCU、高精度模拟、功率驱动、功率器件、无线射频和底层核心算法的设计能力,存在技术布局全、产品系列丰富、应用领域广的特点,能为智能控制器提供芯片级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上不断突破,在整个下游市场需求放缓的形势下,通过积极的市场策略,公司芯片出货量环比有所增加,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扩大。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智能控制器所需芯片和底层算法进行技术布局,经过20年的自主创新,形成包括高可靠性MCU技术、高性能触摸技术、高精度模拟技术、电机驱动芯片技术及底层算法、低功耗技术、高性能CSP MOSFET技术、逆导IGBT技术等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的各类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应用于的主要产品平台 | 对应的主要专利和软著 | 技术用途及特点描述 | 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1 | 高可靠性MCU技术 | 家电控制芯片、电机与电池芯片 | 1、201810979922.X用于EEPROM存储器的基准电流生成电路及生成方法 2、201810980297.0列选电路以及包含该列选电路的EEPROM电路 | 公司高可靠性MCU技术应用于公司家电控制芯片和电机与电池芯片的设计中,特点主要体现为:1、高可靠性架构;2、充足的设计裕量保证高一致性;3、抗干扰存储技术 | 量产 | 自主研发 |
2 | 高性能触摸技术 | 家电控制芯片、消费电子芯片 | 1、201911079352.X一种触摸按键灵敏度调节方法、电路及触摸开关(实审阶段)2、202011347611.5一种电容式触摸按键并行抗干扰方法及装置 3、202110062720一种电容式触摸抗干扰检测装置、系统及方法 | 公司高性能触摸技术用于实现公司家电控制芯片和消费电子芯片的触摸功能,特点主要体现为:1、超高灵敏度调节、隔空触摸、接近感应;2、优异的传导抗扰度(CS)、传导骚扰(CE)、辐射骚扰(RE)性能 | 量产 | 自主研发 |
3 | 高精度模拟技术 | 家电控制芯片、电机与电池芯片、消费电子芯片、传感器信号处理芯片 | 201910007646.5一种ASK调幅信号解调电路及解调方法 | 公司高精度模拟技术应用于公司家电控制芯片、电机与电池芯片、消费电子芯片和传感器信号处理芯片中,特点主要体现为:1、Sigma-Delta 24位ADC;2、高精度运放/比较器/PGA;3、高精度内部高速振荡器;4、高精度内部温度传感器;5、高精度内部基准源/LDO | 量产 | 自主研发 |
4 | 电机驱动芯片技术及底层算法 | 电机与电池芯片 | 201911043120.9一种电机控制单电阻采样方法 | 公司电机驱动芯片技术及底层算法应用于公司电机与电池芯片中,特点主要体现为:1、高低压全系列电机驱动芯片技术;2、掌握无感矢量控制核心算法的多种实现方式(RFO,MRAS等) | 量产 | 自主研发 |
5 | 低功耗技术 | 消费电子芯片、传感器信号处理芯片 | 1、202010190523.2一种安全的任意切换芯片工作模式的方法和芯片 2、202010059657.0一种提高CPU执行效率的单片机 | 公司低功耗技术应用于公司消费电子芯片中,特点主要体现为:1、运行功耗低极低;2、睡眠功耗低至0.4微安;3、唤醒时间短至25微秒 | 量产 | 自主研发 |
6 | 高性能CSP MOSFET技术 | 锂电保护开关芯片 | 1、ZL201710046716.9一种用于锂电保护的开关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2、ZL201710038841.5一种用于锂电保护的开关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3、ZL201810629461.3一种集成充电电池保护功能电路 | 公司的高性能的CSP MOSFET主要应用于锂电保护开关电路,特点主要体现为:1.功率损耗低;2.机械能力强;3.雪崩能力强;4.抗冲击能力强 | 量产 | 受让取得、自主研发 |
7 | 逆导IGBT技术 | 1350V IGBT芯片 | ZL201210559699.6一种逆导型IGBT器件的制备方法 | 公司的逆导IGBT主要应用于电磁感应加热等领域。特点主要体现为:1.单片集成了FRD,芯片成本降低;2.芯片面积小,减少了系统的体积 | 量产 | 受让取得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公司车规级 MCU BAT32A 系列产品进一步扩容,面向车身控制和汽车直流无刷电机应用的超高性价比产品BAT32A233已在多家Tier1内测,市场反应良好,预计3季度批量供货;国内首颗满足AEC-Q100 Grade0的产品BAT32A337在第三方机构 SGS 进行认证中,该产品工作温度-40℃~150℃,适用汽车复杂运行工况和恶劣环境,将主要用于汽车热管理应用;
2、公司面向空调室外机主控和工控领域的高性能 MCU 实现量产,一颗芯片可同时实现压缩机、风机、PFC 控制和系统控制,大大降低 BOM 数量和系统成本;
3、公司面向工业控制类主控MCU BAT32G127系列实现量产,具有超低功耗LCD显示驱动模块,适用于三表,测量,IoT应用,如水表、气表、热表、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以及燃气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器等;
4、公司发布具备多通道、双AD高精度SoC CMS8H1215产品,实现微小信号放大及多通道模数转换,基于单芯片产品级解决方案,大幅降低系统设计复杂度及系统成本,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压力变转、家用医疗及工业测量等领域;
5、公司发布针对紧凑级电机应用的高性价比CMS32M65芯片系列,提供安全功能(IEC60730安规认证)、过压、过温等全面的保护功能,满足工业级标准,同时简化系统和降低系统成本,适合对尺寸和成本敏感的智能家居、绿色骑行、白色家电、电动工具及工业电机控制等紧凑级电机应用;
6、公司积极布局高端域控MCU芯片、半全桥驱动和预驱芯片,向着汽车芯片全国产解决方案迈进。
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获得发明专利批准6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批准2项;新申请软件著作权11项,获得软件著作权批准2项;新申请集成电路布图3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批准10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59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28项;累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8项,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34项;累计申请软件著作权18项,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16项;累计申请集成电路布图144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批准144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 | 6 | 59 | 28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2 | 38 | 3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1 | 2 | 18 | 16 |
其他 | 3 | 10 | 144 | 144 |
合计 | 21 | 20 | 259 | 22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5,311,499.42 | 48,605,141.02 | 13.8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55,311,499.42 | 48,605,141.02 | 13.8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9.19 | 11.73 | 增加7.4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同比增长624.69万元,同时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房租及物业费随公司发展同比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大家电主控芯片研发项目 | 100,000,000.00 | 2,852,767.50 | 79,674,301.02 | 开发阶段 | 实现基于M4内核进行用于空调室外变频电机控制的32位高可靠性MCU的研发,实现进口替代 | 国内领先 | 空冰洗等白电领域 |
2 | 车规级MCU系列芯片研发项目 | 60,000,000.00 | 12,769,940.35 | 46,632,681.73 | 部分型号量产;整体开发阶段 | 利用国产车规级110nm及以下制程,实现基于 M0+或M4内核车用仪表显示控制芯片等系列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实现进口替代 | 国内领先 | 汽车电子、工业控制领域 |
3 | 基于55/40纳米制程的芯片研发项目 | 80,000,000.00 | 36,535.99 | 12,739,796.38 | 开发阶段 | 利用国产55nm制程带来的高速、小尺寸的工艺特性,用于指纹识别、血氧仪、血压计等的小尺寸、高算力要求的主控芯片。主频速度提升到150MHz 以上,待机功耗控制在5微安以下。 | 国内领先 | 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及消费电子领域 |
4 | 下一代电机系列芯片项目 | 80,000,000.00 | 17,132,376.52 | 71,880,012.94 | 开发阶段 | 应用自研的AGC(自动增益控制)技术和同步采样技术,动态调整电流信号放大增益,高效利用硬件的速度优势处理关键信号。支持电机转速超过15万转。 | 国内领先 | 工业控制、消费电子领域 |
5 | IGBT及功率器件研发项目 | 40,000,000.00 | 5,046,097.99 | 29,225,867.78 | 量产验证阶段 | 实现内阻且带快恢复特性的MOS的研发,提高电机的节能性;实现新一代IGBT技术的研发,优化大功率变频器以及电机等开关过程。 | 国内领先 | 工业控制、大家电领域 |
6 | 动力电池BMS SoC研发项目 | 50,000,000.00 | 4,448,636.37 | 46,683,557.59 | 量产阶段 | 自研高精度AFE(主动前端)模块(电池) | 国内领先 | 工业控制领域 |
7 | ASIC芯片研发项目 | 80,000,000.00 | 3,090,472.05 | 63,726,800.02 | 量产阶段 | 测量精度达到或超过99.7%,结合自研低功耗高算力的主控MCU内核,以及自研的高耐压IO,完成动力电池所需的安全可靠的高性能SOC。 | 国内领先 | 消费电子领域 |
8 | 超低功耗芯片研发项目 | 20,000,000.00 | 9,568,506.47 | 15,976,841.12 | 部分型号量产;整体开发阶段 | 国内领先 | 消费电子、工业控制领域 | |
合计 | / | 510,000,000.00 | 54,945,333.24 | 366,539,858.58 | 开发阶段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5 | 2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8.58 | 55.8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197.35 | 3,572.6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26 | 12.4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 | 0.36 |
硕士 | 37 | 13.46 |
本科 | 196 | 71.27 |
本科以下 | 41 | 14.91 |
合计 | 27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50 岁及以上 | 6 | 2.18 |
40-49岁 | 33 | 12.00 |
30-39岁 | 84 | 30.55 |
20-29岁 | 152 | 55.27 |
合计 | 275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芯片设计领域深耕20余年,不断拓展自主设计能力,积累的自主IP超过1,000个,具有技术全面、产品线丰富、人才团队建设完善、供应链保障度高的特点。
1、技术布局全、应用领域广
公司围绕智能控制器所需芯片和算法进行技术与产品布局,经过20余年的积累与拓展,掌握主流系列MCU、高精度模拟、功率驱动、功率器件、无线射频、高性能触摸和底层核心算法的设计能力;产品在55纳米至180纳米CMOS工艺、90纳米至350纳米BCD、高压700V驱动、双极、SGT MOS、IGBT等工艺制程上投产;全面的技术能力,使公司成为平台型的芯片设计企业,实现了芯片的结构化和模块化开发,针对不同细分领域可快速推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还可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定制化服务,满足细分领域客户对芯片功能、资源、性价比的差异化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消费类、电机与电池、物联网、医疗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领域。
2、整合能力强、集成程度高
公司始终追求集成电路的本质,通过全面的设计技术(数字、模拟、功率器件设计能力)提升外围电子的整合能力、提高产品集成度,提高产品性能、降低综合成本,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以公司电机SoC芯片为例,与传统方案相比,公司单芯片集成了MCU、LDO、预驱、3颗(P+N)MOS,一颗芯片实现了传统方案6颗芯片的功能,公司电机方案与传统方案的设计图与实物图对比情况如下:
传统电机方案设计图 公司电机方案设计图
传统电机方案实物图 公司电机方案实物图
3、团队协同好、平台型开发
IC设计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人才。公司结合不同城市的地域特点、人才储备优势和贴近市场需求进行研发团队的布局,并以打造成都研发中心为契机,建设以中山、重庆、北京、上海、新加坡等技术团队为支撑的“一个中心、多点支撑”的空间布局,各团队分工合作。公司以MCU为核心的研发平台成熟,自有IP过1000个,面向具体应用定义产品后进行模块化、结构化设计,新产品设计,开发边际成本低,开发周期短,市场导入快,新领域营收增长快。
4、合作程度深、产能保障好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稳定合作多年。长期合作所积累的信誉与共同增长的产能供给与需求,加深了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形成了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增强供应链合作黏性,在产能上得到较为稳定的保证。此外,公司在四川遂宁建设有产能调节型的封装测试产线,增强公司封装测试的应急能力和工程批芯片即封即测的能力,提高新产品研发验证效率。
5、产品应用经验丰富、产品定义贴近市场
创始团队从芯片应用开发走向芯片设计,公司继承了面向应用、贴近市场的基因,保持了强大的应用开发队伍对产品进行应用研究和对客户进行技术支持,促进公司产品快速推广,降低了客户开发难度,同时在对客户服务和交流中掌握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并将获得的信息反馈给设计前端,使公司在新产品定义或升级换代中准确响应终端需求,设计出市场定位准、资源配置恰当、性能优越、性价比高、竞争力强的芯片产品。
6、产品系列全、客户群体多
公司产品系列全,包括通用MCU(8位、32位)、专用ASIC、混合信号SoC、功率器件等,应用领域广、市场空间大。公司产能在各产品线、领域中高效调节与配置,确保产能消耗和实现更大产能附加值;公司客户群体多,客户关系均衡,抗市场风险和持续盈利能力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上半年,半导体行业成熟制程的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上游产能有效释放,下游市场需求复苏未曾到来、需求增长乏力,出于对产能依赖和市场复苏的乐观期盼,多数采取Fabless经
营模式的芯片设计公司的产品库存仍处高位,纷纷采取激进的市场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报告期内,产品出货量环比增长超过100%,同比略有小幅增长;但由于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实现营业收入28,821.20万元比2022年同期41,438.26万元下降3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4.03 万元,比去年同期4,461.05万元下降4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9.20万元,比去年同期11,138.95万元下降114.27%。
(一)持续改进产品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改进产品品质,以满足产品应用从消费级向工业控制和汽车电子迈进。报告期内,公司以提高产品品质为抓手,每半月进行一次品质分析会议,从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全流程检讨,持续改进产品品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得到更多行业标杆客户认可。
(二)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随时迎接新的行业周期
半导体行业存在逆周期投资规律,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随时迎接新的行业周期的到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5,531.15万元,较去年同期4,860.51万元增加13.8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9.19%;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人才招聘渠道引进人才,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工作环境和股权激励等手段留住人才,激发员工工作激情。
(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控制意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保障了内控体系的有效持续性运作。随着规模增长,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努力打造高效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提升公司的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的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三会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报告期内下游应用领域的宏观需求分析
一方面通过报告期内的去库存行为,下游经商销和终端制造商基本完成去库存任务,部分客户已经开始进入主动补库存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和财政政策刺激,国民消费复苏有望在期盼中到来,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有望随消费复苏而快速增长。对于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无论环比还是同比,有望出现大幅增长。
(五)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公司着重长期可持续的发展策略,在市场复苏的期盼期,坚持研发投入备产品、锤炼队伍练内功、规范流程促品质、积极营销占市场和开放包容合作求发展的思路,在既有市场持续产品迭代、优化服务,做到寸土不让;在新兴领域大胆布局、主动出击,稳步推进,做到寸土必争。公司发展战略:
1、坚持MCU为核心,积极从专用型向通用型MCU转变,持续扩大公司营收规模;
2、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市场地位;
3、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力量,做好从内生式发展向外延式发展转型,提升公司发展速度。
主要产品经营策略:
1、持续处理好维持产能安全与有效库存关系,把库存水位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坚持积极的销售策略不变,以扩大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为首要指标,进一步做大营收规模;
3、时刻把握市场变化,积极规划和储备产品,扩大新的应用领域,迎接市场复苏的到来;
4、积极丰富车规级产品线,稳步加大工业控制和汽车电子领域的出货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作为芯片设计公司,为适应市场新需求和新变化,坚持以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引领。由于芯片设计的技术要求高、工艺复杂,且流片成本较高,若公司产品研发失败,存在前期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包括大家电主控芯片研发项目、车规级MCU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基于55/40纳米制程的芯片研发项目、下一代电机系列芯片项目等,上述新产品研发的开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若公司在产品规划阶段未能及时跟踪市场需求走向,或未能维持研发人员的稳定性及研发体系的稳健运作,或在研项目的下游产品技术路径、应用场景等未获市场认可,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此外,若公司研发投入未能及时产业化、技术人才储备无法适应行业的技术形势,导致公司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无法及时、有效地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2)技术泄密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密集型的特征日益凸显,拥有核心技术及高素质的研发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若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技术泄密,或知识产权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公司核心技术流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供应商风险
公司属于Fabless模式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存在因外协工厂生产排期导致供应量不足、供应延期或外协工厂生产工艺存在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潜在风险。由于行业特性,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均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国内主要由大型国企或大型上市公司投资运营,因此行业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的供应商发生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未能及时开拓新的供应商,或因集成电路市场需求旺盛出现产能紧张等因素,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产能可能无法满足需求,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上游晶圆加工和封测产能充分释放,下游市场需求未能同步扩张,晶圆和封装测试趋于供大于求状态。
(2)市场周期性的风险
公司MCU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消费和工控与汽车电子领域,虽然工业控制领域占比逐年增加,汽车电子实现突破,但小家电和消费电子领域占比仍然较高。受全球消费能力下降和整个市场周期性影响,家电行业的景气程度和下游客户经营情况会较大程度地影响公司芯片的使用需求。若未来家电和消费类市场需求萎缩,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风险
芯片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同行业竞争对手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同时,公司可能会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技术人才流失。上述情况将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以及技术能力的储备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管理力度,应收账款总量环比有所减少,但由于下游需求增长没有出现,公司为抢占市场,采取相对积极销售策略,应收账款体量仍然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无法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毛利率波动风险
由于整体库存较高和下游需求增长承压,公司毛利率环比出现下滑,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研发投入加大,四川中微芯成预
计今年能够达到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指标,获利年度未超过5年,按免征企业所得税计提。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晶圆和芯片构成。公司每年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坚持了对上游的采购规模,但由于下游需求增长承压,出货增长率没能超过采购增长率,公司库存仍有小幅增加;目前上游供应成本已经下调,库存产品成本与新订购产品成本出现倒挂;若未来市场出现长期不景气情况,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以美元报价和结算的情况。随着公司总体业务规模扩大,境外销售及采购金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在业务开展时已考虑了合同或订单订立及款项收付之间汇率可能产生的波动,但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汇率变动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行业政策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型行业之一,我国目前已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从提供税收优惠、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等角度,大力推动行业发展。如果目前良好的行业政策环境发生负面变化,将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国际间的贸易摩擦,以及有关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美国近期通过的《芯片与科学法案》,可能会对公司的新品研发和营收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重视市场、产品、供应链等方面的多元化布局,抓住供应链本土化的时机,实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8,212,021.78 | 414,382,622.33 | -30.45 |
营业成本 | 230,591,788.03 | 221,178,449.40 | 4.26 |
销售费用 | 7,861,493.19 | 7,754,627.11 | 1.38 |
管理费用 | 12,830,269.43 | 13,269,912.52 | -3.31 |
财务费用 | -7,232,036.34 | -506,376.9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5,311,499.42 | 48,605,141.02 | 13.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07,883.27 | -229,831,576.8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28,327.82 | 158,393,853.32 | -328.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332,079.91 | -10,408,075.9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供求关系变化影响,产品单价下降,销售毛利降低;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同比销售出货量增加及期初较高成本的存货影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与上期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与上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672.57万元,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薪酬增加,导致研发费用上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40.79 万元,较上年同期流出收窄 14,342.37万元,主要系采购付现金额减少、应收账款回拢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02.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042.22 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支付本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33.21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16,492.40万元,主要系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货币资金 | 439,466,540.18 | 13.63 | 1,062,308,336.64 | 31.53 | -58.63 |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分配现金股利、以及存货增加占用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1,122,480,953.51 | 34.82 | 1,139,163,931.41 | 33.81 | -1.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购买 理财产品增加和持有电科芯片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 |
应收款项 | 113,013,380.90 | 3.51 | 130,768,512.15 | 3.88 | -13.58 | 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收拢应收账款所致 |
应收款项 融资 | 9,601,662.23 | 0.30 | 13,900,886.87 | 0.41 | -30.93 | 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中信用等级较高票据金额减少 |
预付款项 | 31,537,238.08 | 0.98 | 28,382,813.68 | 0.84 | 11.11 | 主要系公司预付产能锁 |
定款金额变化 | ||||||
存货 | 615,093,706.49 | 19.08 | 534,629,108.51 | 15.87 | 15.05 | 由于市场环境所致,销售量增长不如预期 |
固定资产 | 31,149,220.52 | 0.97 | 32,029,702.54 | 0.95 | -2.75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额计提所致 |
在建工程 | 102,566,583.18 | 3.18 | 97,294,662.34 | 2.89 | 5.42 | 公司位于成都的建设项目工程相关成本费用本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 | 15,717,981.67 | 0.49 | 16,634,425.35 | 0.49 | -5.51 | 主要系本期折旧金额大于本期增加金额 |
长期待摊 费用 | 47,196,363.30 | 1.46 | 41,284,916.74 | 1.23 | 14.32 | 主要系为开发新产品新增较多光罩费所致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842,875.03 | 0.03 | 9,607,920.18 | 0.29 | -91.23 | 余额变动主要为预付产能锁定款金额变化 |
合同负债 | 3,206,710.40 | 0.10 | 2,670,839.85 | 0.08 | 20.06 | 主要系对客户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 薪酬 | 7,377,223.25 | 0.23 | 35,806,086.00 | 1.06 | -79.40 | 主要系期初余额包含2022年未发放奖金,本期末不含奖金 |
应交税费 | 6,872,966.07 | 0.21 | 8,183,542.49 | 0.24 | -16.01 | 主要系未交增值税及待转销项税额的下降所致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7,671,520.92 | 0.24 | 6,791,796.18 | 0.20 | 12.95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 |
其他流动 负债 | 416,872.40 | 0.01 | 347,209.19 | 0.01 | 20.06 | 主要系合同负债中所包含的销项税额的变化所致 |
租赁负债 | 9,798,445.03 | 0.30 | 11,786,429.94 | 0.35 | -16.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同时租赁负债减少 |
递延收益 | 559,099.05 | 0.02 | 743,488.53 | 0.02 | -24.8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入损益导致递延收益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4,413,725.2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5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249,937,347.84 | 23,420,190.72 | 273,357,538.56 | |||||
其他 | 889,226,583.57 | 2,696,831.38 | 1,195,200,000.00 | 1,238,000,000.00 | 849,123,414.95 | |||
合计 | 1,139,163,931.41 | 26,117,022.10 | 1,195,200,000.00 | 1,238,000,000.00 | 1,122,480,953.5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动 | ||||||||||||
境内外股票 | 600877 | 电科芯片 | 99,169,875.00 | 处置子公司 | 249,937,347.84 | 23,420,190.72 | 273,357,538.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99,169,875.00 | / | 249,937,347.84 | 23,420,190.72 | 273,357,538.56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北京中微芯成 | 技术开发、销售 | 人民币2,000,000.00 | 100.00 | 4,241,018.27 | 3,414,178.98 | 394,912.67 |
四川中微芯成 | 技术开发,销售 | 人民币100,000,000.00 | 100.00 | 805,000,357.98 | 354,046,729.99 | 9,851,438.86 |
成都芯联发 | 销售 | 人民币2,000,000.00 | 100.00 | 541,320.69 | 538,901.69 | -613.03 |
四川芯联发 | 制造业 | 人民币16,000,000.00 | 100.00 | 21,690,962.87 | 14,935,831.65 | 2,823,370.31 |
香港中微 | 贸易 | 港币10,000.00 | 100.00 | 77,239,379.86 | 25,282,727.91 | 2,961,012.17 |
新加坡中微 | 贸易、技术开发 | 新加坡币1,000,000.00 | 100.00 | 37,174,345.39 | 5,255,491.65 | -580,525.39 |
中山联发微 | 销售 | 人民币12,000,000.00 | 100.00 | 20,403,098.38 | 13,348,721.51 | 10,754.58 |
佛山中微 | 技术开发 | 人民币1,000,000.00 | 100.00 | 0.00 | 0.00 | -85,092.70 |
中微渝芯 | 技术开发 | 人民币20,000,000.00 | 100.00 | 9,849,342.20 | 2,943,429.08 | 112,484.35 |
中微沪芯 | 技术开发 | 人民币2,000,000.00 | 100.00 | 5,547,223.05 | 1,930,141.69 | -129,034.5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 决议刊登的披 | 会议决议 |
的查询索引 | 露日期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 |
2023 年 5 月 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Fabless模式IC设计公司,Fabless是指只负责芯片的开发设计而不从事生产的公司。公司晶圆制造、大部分芯片封装和测试环节等生产加工环节均分别委托给外部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自身从事的芯片研发、少量封测、销售环节;公司在四川遂宁建设的封装测试产线负责少量公司产品的封装和成品测试,其主要目的为产能调节和研发促进。封测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铜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制造活动,并委托当地具有资质的固废处理机构对其进行处理回收,从而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公司报告期内的固废处理费用总计为 1.65 万元。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并延长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2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并延长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发行人股东南海成长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3 | 2020年6月22日: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六个月;2020年12月14日: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发行人股东深创投、南山红土、人才二号、小禾投资、长劲石投资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4 | 2020年6月22日: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疌泉投资、临创志芯、建发投资、国联科金、加法投资、重庆芯继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5 |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达晨创鸿、达晨晨鹰三号、云泽投资、高新投投资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6 | 2022年8月5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顺为芯华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7 | 2022年8月5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顺为致远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8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蒋智勇、罗勇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9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振华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0 |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并延长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YANG YONG近亲属杨云安、杨进、杨斌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1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继通、LIU ZEYU、MIAO XIAOYU、吴新元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2 | 原锁定期限延长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冯超 |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13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4 | 市后三十六个月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5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6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彦、王继通、LIU ZEYU、MIAO XIAOYU、李振华、吴新元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7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YANG YONG、周彦、周飞、王继通、LIU ZEYU |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8 | 2022年8月5日:公司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9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YANG YONG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20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21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22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周彦、周飞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23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24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周彦、周飞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详见备注25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26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中微半导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27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28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周彦、周飞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29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30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人YANG YONG | 诺,详见备注31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32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33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34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35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周彦、周飞 | 关于社保缴纳情况的承诺,详见备注36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周彦、周飞 | 关于社保缴纳情况的承诺,详见备注37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股东情况的承诺,详情见备注38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和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中介机构关于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详见备注39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保荐机构和公司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详见备注40 | 2022年8月5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详见备注41 | 2023年4月24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 2023年4月24日:股权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详见备注42 | 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中微半导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详见备注43 | 2022年9月9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 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中微半导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微半导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微半导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微半导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微半导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中微半导股票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中微半导控股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8、作为公司董事长,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1、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微半导,并督促中微半导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1)中微半导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1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中微半导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微半导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微半导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微半导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微半导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8、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微半导,并督促中微半导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
12、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3:公司股东南海成长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认购的中微半导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本企业认购的该部分新增股份。在本企业参与中微半导2020年12月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20年12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认购的中微半导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本企业认购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备注4:公司股东深创投、南山红土、人才二号、小禾投资、长劲石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备注5: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疌泉投资、临创志芯、建发投资、国联科金、加法投资、重庆芯继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12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备注6:公司股东达晨创鸿、达晨晨鹰三号、云泽投资、高新投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备注7:公司股东顺为芯华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备注8:公司股东顺为致远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备注9:公司股东蒋智勇、罗勇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4、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10:公司股东李振华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12月1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
4、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备注11:公司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 近亲属杨云安、杨进、杨斌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也不提议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或合伙份额。
2、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
3、若中微半导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备注1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继通、LIU ZEYU、MIAO XIAOYU、吴新元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増股本、増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6、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8、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或拒绝履行该承诺。备注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冯超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监事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人在作为公司监事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备注14: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并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严格按照前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相关主体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本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相关责任主体、稳定股价的方式及顺序
《稳定股价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非后一顺位义务主体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否则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将按照如下顺位依次进行: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各主体具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方案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票
1、本公司应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触发其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 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资金不高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达到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承诺内容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1、若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单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2、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暂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暂停其在公司处领取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 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本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本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本人单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资
金不高于本人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本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16: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本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本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本人单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资金不高于本人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本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1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彦、王继通、LIU ZEYU、MIAO XIAOYU、李振华、吴新元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达到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将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本人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从中微半导处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18:公司董事 YANG YONG、周彦、周飞、王继通、LIU ZEYU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达到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
2、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将不超过30个交易日。
3、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从中微半导处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备注19: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备注20:公司控股股东 YANG YONG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由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备注21:公司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由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备注22: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4: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依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科学、合理地投入到相关的募投项目中。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规范的使用。同时,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优化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根据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
3、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将依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提升公司在Soc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行业地位;同时,借助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和管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公司的品牌价值。
4、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将依照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建 立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又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并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利润分配意愿的基础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优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确保及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预期回报。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致歉。备注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26: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2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制定的包括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在内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规定和政策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备注28: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20个交易日内启动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20个交易日内启动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3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且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20个交易日内督促公司启动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20个交易日内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动依法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事宜。备注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YANG YONG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中微半导主要从事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独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现有业务、产品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正在或将要开展的业务、产品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二)本人担任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中微半导今后的业务中,本人承诺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即: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以避免对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如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中微半导及其控制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但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可以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关竞争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竞争业务集中到中微半导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3、若有第三方向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任何业务机会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机会需提供给第三方,且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业务有竞争或者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应当立即通知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该业务机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由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承接。
(三)在本人担任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中微半导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项业务。如中微半导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人担任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不会利用中微半导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中微半导及中微半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本人担任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将承担因此给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六)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声明与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备注3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中微半导主要从事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独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现有业务、产品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正在或将要开展的业务、产品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二)作为实际控制人,在中微半导今后的业务中,本人承诺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即: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以避免对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如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中微半导及其控制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但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可以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关竞争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竞争业务集中到中微半导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3、若有第三方向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任何业务机会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机会需提供给第三方,且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业务有竞争或者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本人控制的公司应当立即通知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该业务机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由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承接。
(三)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实际控制人期间,如中微半导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人控制的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控制的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项业务。如中微半导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本人控制的公司将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
(四)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不会利用中微半导的大股东地位损害中微半导及中微半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将承担因此给中微半导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六)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声明与承诺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备注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中微半导(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中微半导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中微半导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微半导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中微半导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中微半导及中微半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在中微半导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中微半导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4、本人承诺将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中微半导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5、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微半导向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本人保证将依照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中微半导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微半导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中微半导造成的一切损失。备注34: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彦、周飞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中微半导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中微半导(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中微半导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中微半导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微半导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中微半导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中微半导及中微半导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在中微半导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中微半导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4、本人承诺将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中微半导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5、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微半导向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本人保证将依照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中微半导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微半导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中微半导造成的一切损失。备注3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中微半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中微半导(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中微半导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中微半导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微半导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中微半导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中微半导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在中微半导的董事会/监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中微半导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4、本人承诺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中微半导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5、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微半导向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本人保证将依照中微半导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中微半导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中微半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微半导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中微半导造成的一切损失。备注36:公司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关于社保相关承诺
1、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充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足额补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无需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偿还。
2、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被追缴费用及滞纳金或被员工要求承经济补偿、赔偿,或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产生任何其他费用或支出的,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足额补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相应款项,且无需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偿还。备注37:实际控制人 YANG YONG、周彦、周飞关于公积金相关承诺
1、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充缴纳住房公积金,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足额补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无需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偿还。
2、若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被追缴费用及滞纳金或被员工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或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产生任何其他费用或支出的,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足额补偿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相应款项,且无需中微半导及其子公司偿还。备注38:公司关于股东情况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②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2、除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间接持有本公司极少量股权外,本公司其他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情形。保荐机构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上述关系不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除已披露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注39:中介机构关于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承诺如下:“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律师承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律师,承诺如下:“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审计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审计机构,承诺如下:“因本所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验资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公司验资机构,承诺如下:“因本所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公司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如下:“因本所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评估机构承诺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承诺如下:“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40: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
事项作出了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了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2、公司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相关主体作出的公开承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主体提出的未能履行承诺时可采取的约束措施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备注41: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42: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43: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日 | 1,944,180,000.00 | 1,816,500,872.08 | 728,848,600.00 | 728,848,600.00 | 197,698,463.83 | 27.12 | 14,761,667.72 | 2.0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大家电和工业控制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日 | 否 | 193,564,900.00 | 193,564,900.00 | 19,012,945.71 | 9.82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部分型号芯片量产 | 否 | 不适用 |
物联网SoC及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日 | 否 | 132,533,200.00 | 132,533,200.00 | 18,126,777.87 | 13.68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部分型号芯片量产 | 否 | 不适用 |
化项目 | |||||||||||||||||
车规级芯片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日 | 否 | 282,750,500.00 | 282,750,500.00 | 40,558,740.25 | 14.34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部分型号芯片量产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日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2,000.00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6,334,749 | 86.50 | -4,603,157 | -4,603,157 | 341,731,592 | 85.3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800,000 | 0.45 | 1,800,000 | 0.4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44,517,406 | 86.05 | -4,585,814 | -4,585,814 | 339,931,592 | 84.9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0,367,406 | 20.07 | -4,585,814 | -4,585,814 | 75,781,592 | 18.9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4,150,000 | 65.98 | 264,150,000 | 65.98 | |||||
4、外资持股 | 17,343 | 0.00 | -17,343 | -17,343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7,343 | 0.00 | -17,343 | -17,343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030,251 | 13.50 | 4,603,157 | 4,603,157 | 58,633,408 | 14.6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4,030,251 | 13.50 | 4,603,157 | 4,603,157 | 58,633,408 | 14.6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0,365,000 | 100.00 | 400,365,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变动增减股份中“其他”类型的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842,45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0.71%。该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3 年2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除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以外,其余部分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首次公开发行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出借股,因此限售股归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摇号中签限售股股东 | 2,842,457 | 2,842,457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023 年 2 月 6 日 |
合计 | 2,842,457 | 2,842,457 | -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95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YANG YONG | 0 | 126,000,000 | 31.47 | 126,000,000 | 126,000,00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周彦 | 0 | 91,800,000 | 22.93 | 91,800,000 | 9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罗勇 | 0 | 16,200,000 | 4.05 | 16,200,000 | 16,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蒋智勇 | 0 | 16,200,000 | 4.05 | 16,200,000 | 16,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985,000 | 3.74 | 14,985,000 | 14,98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顺为致远(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985,000 | 3.74 | 14,985,000 | 14,98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14,850,000 | 3.71 | 14,850,000 | 14,8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周飞 | 0 | 13,500,000 | 3.37 | 13,500,000 | 13,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0 | 4,500,000 | 1.12 | 4,500,000 | 4,5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中微半导芯成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4,273,028 | 1.07 | 4,273,028 | 4,273,02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陈素青 | 1,050,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5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8,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8,37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1,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81,073 |
刘跃 | 242,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188 |
陈利建 | 240,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720 |
宫玉恒 | 22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600 |
汤深文 | 219,3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396 |
杨竣凯 | 212,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487 |
陈连庆 | 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 |
刘晨萱 | 200,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75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 YANG YONG、周彦、周飞为一致行动人及公 司共同实际控制人;YANG YONG 控制的企业丰泽一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为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42.03%出资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YANG YONG | 126,000,000 | 2026-02-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及延长股份锁定期6个月 |
2 | 周彦 | 91,800,000 | 2026-02-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及延长股份锁定期6个月 |
3 | 罗勇 | 16,200,000 | 2023-08-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蒋智勇 | 16,200,000 | 2023-08-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85,000 | 2025-08-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顺为致远(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85,000 | 2023-08-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4,850,000 | 2023-08-05 2023-12-1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完成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起36个月 |
8 | 周飞 | 13,500,000 | 2026-02-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及延长股份锁定期6个月 |
9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4,500,000 | 2023-12-14 | 0 | 完成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起36个月 |
10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中微半导芯成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273,028 | 2023-08-05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 YANG YONG、周彦、周飞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YANG YONG 控制的企业丰泽一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为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42.03%出资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YANG YONG | 董事长 | 0 | 238,158 | 0 | 0 | 238,158 |
周彦 | 董事、总经理 | 0 | 179,104 | 0 | 0 | 179,104 |
王继通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95,522 | 0 | 0 | 95,522 |
LIU ZEYU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143,284 | 0 | 0 | 143,284 |
罗勇 | 董事 | 0 | 11,940 | 0 | 0 | 11,940 |
MIAO XIAO YU | 副总经理 | 0 | 143,284 | 0 | 0 | 143,284 |
李振华 | 副总经理 | 0 | 143,284 | 0 | 0 | 143,284 |
吴新元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0 | 95,522 | 0 | 0 | 95,522 |
合计 | / | 0 | 1,050,098 | 0 | 0 | 1,050,098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39,466,540.18 | 1,062,308,336.6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22,480,953.51 | 1,139,163,931.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8,676,498.32 | 21,161,687.18 |
应收账款 | 七、5 | 113,013,380.90 | 130,768,512.1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9,601,662.23 | 13,900,886.87 |
预付款项 | 七、7 | 31,537,238.08 | 28,382,813.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205,100.81 | 2,101,918.86 |
其中:应收利息 | 1,829,546.6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15,093,706.49 | 534,629,108.5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12,557,279.32 | 203,362,864.29 |
流动资产合计 | 2,985,632,359.84 | 3,135,780,059.5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1,149,220.52 | 32,029,702.54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2,566,583.18 | 97,294,662.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5,717,981.67 | 16,634,425.35 |
无形资产 | 七、26 | 30,688,367.44 | 31,633,107.3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7,196,363.30 | 41,284,916.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013,364.14 | 4,987,952.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42,875.03 | 9,607,920.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8,174,755.28 | 233,472,686.98 | |
资产总计 | 3,223,807,115.12 | 3,369,252,746.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0,735,438.82 | 93,308,350.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06,710.40 | 2,670,839.8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377,223.25 | 35,806,086.00 |
应交税费 | 七、40 | 6,872,966.07 | 8,183,542.4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904,535.42 | 6,536,811.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671,520.92 | 6,791,796.1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16,872.40 | 347,209.19 |
流动负债合计 | 160,185,267.28 | 153,644,634.9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798,445.03 | 11,786,429.9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559,099.05 | 743,488.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7,418,766.36 | 15,076,747.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776,310.44 | 27,606,665.75 | |
负债合计 | 187,961,577.72 | 181,251,300.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365,000.00 | 400,36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62,453,735.67 | 1,861,981,600.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250,299.67 | 1,254,351.8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5,039,396.37 | 75,039,396.3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95,737,105.69 | 849,361,096.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35,845,537.40 | 3,188,001,445.8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35,845,537.40 | 3,188,001,445.8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23,807,115.12 | 3,369,252,746.57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885,787.79 | 765,844,414.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9,942,464.57 | 1,003,916,936.8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871,393.57 | 21,347,487.1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1,906,801.66 | 42,091,401.55 |
应收款项融资 | 9,601,662.23 | 13,900,886.87 | |
预付款项 | 11,322,800.54 | 6,197,884.1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35,418,280.30 | 288,311,286.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18,020,808.57 | 546,383,836.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8,141,526.35 | 190,523,699.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58,111,525.58 | 2,878,517,832.9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6,731,236.57 | 137,498,262.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627,308.89 | 25,213,478.4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558,210.41 | 8,963,208.69 | |
无形资产 | 3,047,411.96 | 3,622,007.4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957,500.04 | 39,872,327.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23,507.19 | 3,006,431.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3,224.00 | 935,01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6,158,399.06 | 219,110,732.94 | |
资产总计 | 2,984,269,924.64 | 3,097,628,565.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1,358,277.47 | 71,928,907.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536,266.07 | 30,471,841.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19,590.38 | 14,278,562.71 | |
应交税费 | 5,125,748.98 | 3,665,641.27 | |
其他应付款 | 12,908,448.97 | 5,126,223.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22,794.65 | 4,032,427.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10,193.72 | 3,961,339.4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5,781,320.24 | 133,464,943.1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4,873,088.73 | 6,703,187.4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59,099.05 | 743,488.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418,766.36 | 15,076,747.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850,954.14 | 22,523,423.27 | |
负债合计 | 208,632,274.38 | 155,988,366.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365,000.00 | 400,365,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3,604,869.60 | 1,863,132,734.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140,040.67 | 70,140,040.67 | |
未分配利润 | 441,527,739.99 | 608,002,423.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75,637,650.26 | 2,941,640,199.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4,269,924.64 | 3,097,628,565.89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8,212,021.78 | 414,382,622.3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88,212,021.78 | 414,382,622.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0,103,882.61 | 293,128,114.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30,591,788.03 | 221,178,449.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40,868.88 | 2,826,361.48 |
销售费用 | 七、63 | 7,861,493.19 | 7,754,627.1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830,269.43 | 13,269,912.52 |
研发费用 | 七、65 | 55,311,499.42 | 48,605,141.02 |
财务费用 | 七、66 | -7,232,036.34 | -506,376.90 |
其中:利息费用 | 375,107.00 | 4,277.78 | |
利息收入 | 10,560,509.48 | 938,637.5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073,754.73 | 4,805,280.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7,336,507.69 | 4,338,388.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6,117,022.10 | -83,456,229.1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380,290.38 | -5,182,883.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325,963.67 | -2,548,340.7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242.9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695,993.34 | 39,210,722.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2,996.33 | 47,460.7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083.90 | 40,649.0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722,905.77 | 39,217,534.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817,353.20 | -5,392,923.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0,258.97 | 44,610,457.8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0,258.97 | 44,610,457.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0,258.97 | 44,610,457.8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95,947.85 | 828,000.4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95,947.85 | 828,000.48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5,947.85 | 828,000.4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95,947.85 | 828,000.4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536,206.82 | 45,438,458.3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536,206.82 | 45,438,458.3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77,015,082.26 | 318,883,132.6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52,676,723.64 | 223,298,206.70 |
税金及附加 | 181,091.22 | 1,395,719.90 | |
销售费用 | 6,175,867.34 | 5,534,814.63 | |
管理费用 | 9,526,115.27 | 9,209,234.32 | |
研发费用 | 31,038,180.25 | 25,284,326.09 |
财务费用 | -6,646,551.29 | -231,419.9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371.50 | 4,277.78 | |
利息收入 | 10,061,558.32 | 601,600.44 | |
加:其他收益 | 2,834,389.48 | 4,288,589.6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761,498.27 | 3,839,823.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025,527.68 | -83,456,229.1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4,429.35 | -664,386.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26,699.35 | -2,548,340.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42.9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680,185.50 | -24,148,292.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96.33 | 41,981.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53.55 | 26,748.4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707,128.28 | -24,133,058.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82,437.76 | -4,557,966.5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89,566.04 | -19,575,092.2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89,566.04 | -19,575,092.2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689,566.04 | -19,575,092.2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2,791,231.06 | 253,810,792.6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89,634.87 | 38,022.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十七、78 | 11,610,391.57 | 9,301,076.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5,191,257.50 | 263,149,892.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9,954,861.68 | 372,581,831.7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056,591.02 | 80,972,037.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80,036.98 | 23,145,217.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十七、78 | 17,907,651.09 | 16,282,382.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599,140.77 | 492,981,468.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07,883.27 | -229,831,576.8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474,234.71 | 4,414,638.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38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十七、78 | 1,278,000,000.00 | 67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4,474,234.71 | 674,434,024.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96,784.76 | 26,040,171.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十七、78 | 1,647,105,777.77 | 49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6,502,562.53 | 516,040,171.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28,327.82 | 158,393,853.3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9,620,286.48 | 16,041.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十七、78 | 5,711,793.43 | 392,034.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332,079.91 | 10,408,075.9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332,079.91 | -10,408,075.9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6,494.54 | 618,721.8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2,841,796.46 | -81,227,077.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2,308,336.64 | 318,700,505.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9,466,540.18 | 237,473,427.51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3,186,193.92 | 163,797,647.3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83,468.81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91,504.44 | 3,778,830.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3,561,167.17 | 167,576,477.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3,889,975.47 | 360,394,406.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945,497.44 | 29,337,999.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09,020.28 | 10,037,717.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762,231.22 | 9,980,480.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1,506,724.41 | 409,750,603.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945,557.24 | -242,174,126.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13,273.08 | 3,916,074.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63,775.29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0,000,000.00 | 5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777,048.37 | 563,916,074.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86,398.00 | 5,055,218.6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2,386,398.00 | 338,055,218.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609,349.63 | 225,860,855.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9,620,286.48 | 16,041.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3,433.25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403,719.73 | 10,016,041.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403,719.73 | -10,016,041.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8,958,626.60 | -26,329,312.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5,844,414.39 | 178,451,076.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885,787.79 | 152,121,764.47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365,000.00 | 1,861,981,600.97 | 1,254,351.82 | 75,039,396.37 | 849,361,096.72 | 3,188,001,445.88 | 3,188,001,445.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365,000.00 | 1,861,981,600.97 | 1,254,351.82 | 75,039,396.37 | 849,361,096.72 | 3,188,001,445.88 | 3,188,001,445.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2,134.70 | 995,947.85 | -153,623,991.03 | -152155908.48 | -152155908.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5,947.85 | 26,540,258.97 | 27,536,206.82 | 27,536,206.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2,134.70 | 472,134.70 | 472,134.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2,134.70 | 472,134.70 | 472,134.70 | ||||||||||||
(三)利润分配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365,000.00 | 1,862,453,735.67 | 2,250,299.67 | 75,039,396.37 | 695,737,105.69 | 3,035,845,537.40 | 3,035,845,537.4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7,365,000.00 | 108,480,728.91 | -392,231.93 | 75,039,396.37 | 790,183,760.24 | 1,310,676,653.59 | 1,310,676,653.5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7,365,000.00 | 108,480,728.91 | -392,231.93 | 75,039,396.37 | 790,183,760.24 | 1,310,676,653.59 | 1,310,676,653.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8,000.48 | 44,610,457.84 | 45,438,458.32 | 45,438,458.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8,000.48 | 44,610,457.84 | 45,438,458.32 | 45,438,458.3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 |
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7,365,000.00 | 108,480,728.91 | 435,768.55 | 75,039,396.37 | 834,794,218.08 | 1,356,115,111.91 | 1,356,115,111.91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365,000.00 | 1,863,132,734.90 | 70,140,040.67 | 608,002,423.95 | 2,941,640,199.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365,000.00 | 1,863,132,734.90 | 70,140,040.67 | 608,002,423.95 | 2,941,640,199.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2,134.70 | -166,474,683.96 | -166,002,549.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89,566.04 | 13,689,566.0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2,134.70 | 472,134.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2,134.70 | 472,134.70 | |||||||||
(三)利润分配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164,250.00 | -180,164,2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365,000.00 | 1,863,604,869.60 | 70,140,040.67 | 441,527,739.99 | 2,775,637,650.2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7,365,000.00 | 109,631,862.84 | 70,140,040.67 | 612,629,683.23 | 1,129,766,586.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7,365,000.00 | 109,631,862.84 | 70,140,040.67 | 612,629,683.23 | 1,129,766,586.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575,092.22 | -19,575,092.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575,092.22 | -19,575,092.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7,365,000.00 | 109,631,862.84 | 70,140,040.67 | 593,054,591.01 | 1,110,191,494.52 |
公司负责人:周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新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琪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周彦、YANG YONG、周飞、蒋智勇、罗勇、刘嵩泉发起设立,于2001年6月22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98568314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365,000.00元,股份总数400,365,00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芯片设计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产品、电子及电子相关产品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主要有:消费电子芯片、家电控制芯片、工业芯片和汽车芯片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微芯成)、四川芯联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芯联发)、北京中微芯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微芯成)、成都市芯联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芯联发)、中山市联发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联发微)、中微半导体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微)、SHENZHEN CHINA MICROSEMICON 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中微)、Singapore Changi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中微)、中微渝芯(重庆)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渝芯)和中微沪芯(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沪芯)10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中微芯成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技术开发、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芯联发 | 四川遂宁 | 四川遂宁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 | |
中山联发微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微芯成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佛山中微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中微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芯联发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加坡中微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微沪芯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中微渝芯 | 重庆 | 重庆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 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个别认定法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3个月(含3个月,下同) | 2.00 |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3个月-6个月 | 4.00 |
6个月-1年 | 15.00 |
1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
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80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租赁房屋建筑物。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0 |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专利权 | 10 |
软件 | 5 |
特许使用权 | 5 |
3.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
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
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
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家电控制芯片、电机与电池芯片、消费电子芯片和传感器信号处理芯片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在收到产品时对产品数量及规格型号等情况进行确认并签收,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根据收到客户回签的送货单,视为产品验收合格,据此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
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量) | 7%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17%、16.5%、10%、8.25%、0%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6元/平方米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增值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0 |
四川中微芯成 | 0 |
香港中微 | 16.5、8.25 |
新加坡中微 | 17 |
中山联发微 | 20 |
四川芯联发 | 20 |
中微沪芯 | 20 |
中微渝芯 | 20 |
北京中微芯成 | 20 |
成都芯联发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1. 公司各纳税主体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期 间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发证日期 | 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 | 享受的企业 所得税率 |
公司 | 2023年 | GR202044205011 | 2020年12月11日 | 三年 | [注1] |
四川中微芯成 | 2023年 | GR202251005058 | 2022年11月29日 | 三年 | [注2] |
[注1]公司2023年系高新技术企业,预计将满足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注2]四川中微芯成2023年系高新技术企业,预计将满足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和四川中微芯成2023年度预计符合享受优惠资格,公司预计适用10%企业所得税税率,四川中微免征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中山联发微、四川芯联发、中微沪芯、中微渝芯、成都芯联发和北京中微芯成2023年符合此资格。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439,466,540.18 | 790,509,322.94 |
其他货币资金 | 271,799,013.70 | |
合计 | 439,466,540.18 | 1,062,308,336.6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0,729,913.29 | 25,908,008.69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22,480,953.51 | 1,139,163,931.41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849,123,414.95 | 889,226,583.57 |
上市公司股票 | 273,357,538.56 | 249,937,347.84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22,480,953.51 | 1,139,163,931.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6,271,145.19 | 19,907,217.85 |
商业承兑票据 | 2,405,353.13 | 1,254,469.33 |
合计 | 38,676,498.32 | 21,161,687.1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823,105.6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823,105.66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 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9+6”银行为承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
认,但如果该等票据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其余承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进行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814,576.54 | 100.00 | 138,078.22 | 0.36 | 38,676,498.32 | 21,326,432.31 | 100.00 | 164,745.13 | 0.77 | 21,161,687.18 |
其中: | ||||||||||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36,271,145.19 | 93.45 | 36,271,145.19 | 19,907,217.85 | 93.35 | 19,907,217.85 |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2,543,431.35 | 6.55 | 138,078.22 | 5.43 | 2,405,353.13 | 1,419,214.46 | 6.65 | 164,745.13 | 11.61 | 1,254,469.33 |
合计 | 38,814,576.54 | 100.00 | 138,078.22 | 0.36 | 38,676,498.32 | 21,326,432.31 | 100.00 | 164,745.13 | 0.77 | 21,161,687.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6 个月 | 2,213,058.90 | 88,522.36 | 4.00 |
6-12 个月 | 330,372.45 | 49,555.86 | 15.00 |
合计 | 2,543,431.35 | 138,078.22 | 5.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4,745.13 | -26,666.91 | 138,078.22 | ||
合计 | 164,745.13 | -26,666.91 | 138,078.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个月 | 91,495,257.29 |
3-6个月 | 21,119,342.17 |
6-12个月 | 3,615,835.60 |
1年以内小计 | 116,230,435.06 |
1至2年 | 3,192,349.60 |
2至3年 | 101,202.63 |
3年以上 | 638,783.0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0,162,770.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162,770.35 | 100.00 | 7,149,389.45 | 5.95 | 113,013,380.90 | 141,161,713.28 | 100 | 10,393,201.13 | 7.36 | 130,768,512.1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0,162,770.35 | 100.00 | 7,149,389.45 | 5.95 | 113,013,380.90 | 141,161,713.28 | 100.00 | 10,393,201.13 | 7.36 | 130,768,512.15 |
合计 | 120,162,770.35 | 100.00 | 7,149,389.45 | 5.95 | 113,013,380.90 | 141,161,713.28 | 100.00 | 10,393,201.13 | 7.36 | 130,768,512.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3 个月 | 91,495,257.29 | 1,829,905.14 | 2.00 |
3-6 个月 | 21,119,342.17 | 844,773.68 | 4.00 |
6-12 个月 | 3,615,835.60 | 542,375.34 | 15.00 |
1 年以上 | 3,932,335.29 | 3,932,335.29 | 100.00 |
合计 | 120,162,770.35 | 7,149,389.45 | 5.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93,201.13 | -3,243,811.68 | 7,149,389.45 | |||
合计 | 10,393,201.13 | -3,243,811.68 | 7,149,389.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3,719,644.36 | 28.06 | 1,382,994.24 |
客户二 | 7,376,119.75 | 6.14 | 147,522.40 |
客户三 | 5,641,314.19 | 4.69 | 164,426.24 |
客户四 | 3,207,614.02 | 2.67 | 64,152.28 |
客户五 | 3,135,085.60 | 2.61 | 3,099,361.12 |
合计 | 53,079,777.92 | 44.17 | 4,858,456.2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601,662.23 | 13,900,886.87 |
合计 | 9,601,662.23 | 13,900,886.8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161,447.98 | 35.39 | 16,146,902.95 | 56.89 |
1至2年 | 7,688,874.90 | 24.38 | 12,235,910.73 | 43.11 |
2至3年 | 12,686,915.20 | 40.23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1,537,238.08 | 100.00 | 28,382,813.6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对供应商一的预付款金额 12,683,533.53 元,未结算原因为未到结算期。
对供应商二的预付款金额 7,478,702.93元,未结算原因为未到结算期。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2,683,533.53 | 40.22 |
供应商二 | 7,478,702.93 | 23.71 |
供应商三 | 2,861,511.99 | 9.07 |
供应商四 | 2,098,239.12 | 6.65 |
供应商五 | 813,600.00 | 2.58 |
合计 | 25,935,587.57 | 8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829,546.66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75,554.15 | 2,101,918.86 |
合计 | 3,205,100.81 | 2,101,918.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大额存单 | 1,829,546.66 | |
合计 | 1,829,546.6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0.00 | 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0.00 | 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6,231.11 | 76,231.1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6,231.11 | 76,231.1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个月以内 | 61,084.15 |
3-6个月 | 178,059.43 |
6-12个月 | 1,346,770.21 |
1年以内小计 | 1,585,913.79 |
1至2年 | 1,490,175.56 |
2至3年 | 1,118,414.0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1,249.04 |
4至5年 | 51,919.44 |
5年以上 | 50,753.00 |
合计 | 4,358,424.8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176,313.66 | 4,269,488.38 |
其他 | 182,111.19 | 21,061.54 |
合计 | 4,358,424.85 | 4,290,549.9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6,965.36 | 2,031,665.70 | 2,188,631.0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3,394.28 | 740,845.36 | 794,239.6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10,359.64 | 2,772,511.06 | 2,982,870.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88,631.06 | 794,239.64 | 2,982,870.70 | |||
合计 | 2,188,631.06 | 794,239.64 | 2,982,87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前海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1,098,079.98 | 1年-2年 | 25.19 | 1,098,079.98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 930,000.00 | 6个月-1年 | 21.34 | 139,500.00 |
重庆启迪高开科技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265,515.00 | 1-3年 | 6.09 | 265,515.00 |
上海君迈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 235,285.00 | 1-2年 | 5.40 | 235,285.00 |
北京集智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基地有限公司 | 房租押金 | 201,931.00 | 2-3年 | 4.63 | 201,931.00 |
合计 | / | 2,730,810.98 | / | 62.65 | 1,940,310.9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43,360.93 | 386,998.14 | 7,456,362.79 | 11,256,274.19 | 462,406.86 | 10,793,867.33 |
在产品 | 1,074,475.52 | 101,121.30 | 973,354.22 | 7,654,050.69 | 305,390.00 | 7,348,660.69 |
库存商品 | 145,602,386.91 | 6,302,254.99 | 139,300,131.92 | 111,987,892.10 | 7,164,565.08 | 104,823,327.02 |
委托加工物资 | 490,069,359.48 | 22,705,501.92 | 467,363,857.56 | 423,280,550.62 | 11,617,297.15 | 411,663,253.47 |
合计 | 644,589,582.84 | 29,495,876.35 | 615,093,706.49 | 554,178,767.60 | 19,549,659.09 | 534,629,108.5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62,406.86 | -44,962.77 | 30,445.95 | 386,998.14 | ||
在产品 | 305,390.00 | -192,985.99 | 11,282.71 | 101,121.30 | ||
库存商品 | 7,164,565.08 | 739,707.62 | 1,602,017.71 | 6,302,254.9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617,297.15 | 11,824,940.49 | 736,735.72 | 22,705,501.92 | ||
合计 | 19,549,659.09 | 12,326,699.35 | 2,380,482.09 | 29,495,876.3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退新加坡消费税 | 2,437,884.05 | 2,599,828.42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82,986,587.02 | 73,470,064.3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5,600,108.47 | |
银行大额存单 | 527,132,808.25 | 111,692,863.02 |
合计 | 612,557,279.32 | 203,362,864.29 |
其他说明:
待退新加坡消费税系本公司之孙公司新加坡中微未来可以向政府收取的退税款。根据新加坡当地税法规定,公司在新加坡境内符合应税条件的商品销售及服务按交易7%缴纳的消费税后,同时可抵减在新加坡境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销售税,按抵减后余额上缴,如抵减有余额可从政府取得退税款。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149,220.52 | 32,029,702.5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1,149,220.52 | 32,029,702.5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29,266.83 | 35,872,154.95 | 1,713,905.98 | 11,521,110.74 | 720,390.68 | 53,156,829.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1,307,044.25 | 283,097.35 | 1,010,713.27 | 43,316.82 | 2,644,171.69 |
(1)购置 | 0.00 | 1,307,044.25 | 283,097.35 | 1,010,713.27 | 43,316.82 | 2,644,171.69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24,781.52 | 10,130.98 | 34,912.5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0.00 | 24,781.52 | 10,130.98 | 34,912.50 |
4.期末余额 | 3,329,266.83 | 37,179,199.20 | 1,997,003.33 | 12,507,042.49 | 753,576.52 | 55,766,088.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5,586.39 | 12,725,090.24 | 728,918.45 | 6,186,239.56 | 261,292.00 | 21,127,126.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070.10 | 1,954,256.86 | 168,341.92 | 1,259,731.86 | 51,043.21 | 3,512,443.95 |
(1)计提 | 79,070.10 | 1,954,256.86 | 168,341.92 | 1,259,731.86 | 51,043.21 | 3,512,443.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18,050.85 | 4,651.89 | 22,702.74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0.00 | 18,050.85 | 4,651.89 | 22,702.74 |
4.期末余额 | 1,304,656.49 | 14,679,347.10 | 897,260.37 | 7,427,920.57 | 307,683.32 | 24,616,867.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24,610.34 | 22,499,852.10 | 1,099,742.96 | 5,079,121.92 | 445,893.20 | 31,149,220.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3,680.44 | 23,147,064.71 | 984,987.53 | 5,334,871.18 | 459,098.68 | 32,029,702.5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2,566,583.18 | 97,294,662.3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2,566,583.18 | 97,294,662.3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102,566,583.18 | 102,566,583.18 | 97,294,662.34 | 97,294,662.34 | ||
合计 | 102,566,583.18 | 102,566,583.18 | 97,294,662.34 | 97,294,662.3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119,000,000.00 | 97,294,662.34 | 5,271,920.84 | 102,566,583.18 | 86.19 | 80 | 自筹 | |||||
合计 | 119,000,000.00 | 97,294,662.34 | 5,271,920.84 | 102,566,583.1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和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661,855.96 | 27,661,855.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48,246.85 | 3,748,246.85 |
(1)租入 | 3,748,246.85 | 3,748,246.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8,993.41 | 2,808,993.41 |
(1)处置 | 2,808,993.41 | 2,808,993.41 |
4.期末余额 | 28,601,109.40 | 28,601,109.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27,430.61 | 11,027,430.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53,055.98 | 4,553,055.98 |
(1)计提 | 4,553,055.98 | 4,553,055.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97,358.86 | 2,697,358.86 |
(1)处置 | 2,697,358.86 | 2,697,358.86 |
4.期末余额 | 12,883,127.73 | 12,883,12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17,981.67 | 15,717,981.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34,425.35 | 16,634,425.3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99,125.28 | 2,397,151.15 | 5,068,255.35 | 600,000.00 | 39,364,531.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299,125.28 | 2,397,151.15 | 5,068,255.35 | 600,000.00 | 39,364,531.7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16,769.62 | 765,666.31 | 3,143,988.51 | 105,000.00 | 7,731,424.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239.06 | 197,608.98 | 325,891.86 | 30,000.00 | 944,739.90 |
(1)计提 | 391,239.06 | 197,608.98 | 325,891.86 | 30,000.00 | 944,739.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08,008.68 | 963,275.29 | 3,469,880.37 | 135,000.00 | 8,676,164.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91,116.60 | 1,433,875.86 | 1,598,374.98 | 465,000.00 | 30,688,367.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582, 355.66 | 1,631,484.84 | 1,924,266.84 | 495,000.00 | 31,633,107.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光罩费 | 35,700,201.81 | 16,208,876.38 | 9,594,172.87 | 42,314,905.32 | |
装修费及其他 | 5,584,714.93 | 588,072.51 | 1,395,813.55 | 4,776,973.89 | |
OA软件服务费 | 0.00 | 106,811.45 | 2,327.36 | 104,484.09 | |
合计 | 41,284,916.74 | 16,903,760.34 | 10,992,313.78 | 0.00 | 47,196,363.30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189,214.12 | 3,440,260.66 | 21,410,067.83 | 2,239,413.0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8,432,401.90 | 1,843,240.19 | 15,049,914.10 | 1,504,991.41 |
可抵扣亏损 | 44,673,225.80 | 4,673,953.38 | 9,816,879.66 | 1,169,199.19 |
递延收益 | 559,099.05 | 55,909.91 | 743,488.53 | 74,348.85 |
合计 | 96,853,940.87 | 10,013,364.14 | 47,020,350.12 | 4,987,952.4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74,187,663.56 | 17,418,766.36 | 150,767,472.84 | 15,076,747.28 |
合计 | 174,187,663.56 | 17,418,766.36 | 150,767,472.84 | 15,076,747.2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653,231.71 | 10,886,168.58 |
可抵扣亏损 | 1,099,843.95 | 1,429,712.84 |
合计 | 7,753,075.66 | 12,315,881.4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674,583.77 | 552,143.05 | |
2026年 | 265,039.28 | 412,018.61 | |
2027年 | 159,607.87 | 465,551.18 | |
2028年 | 613.03 | 0.00 | |
合计 | 1,099,843.95 | 1,429,712.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购置资产款 | 628,504.00 | 628,504.00 | 1,249,484.96 | 1,249,484.96 | ||
预付产能锁定款 | 0.00 | 0.00 | 8,148,582.00 | 8,148,582.00 | ||
预付装修款 | 214,371.03 | 214,371.03 | 209,853.22 | 209,853.22 | ||
合计 | 842,875.03 | 842,875.03 | 9,607,920.18 | 9,607,920.1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加工费 | 120,606,636.94 | 91,778,904.50 |
应付工程款 | 48,971.61 | 1,302,220.18 |
应付设备款 | 79,830.27 | 227,225.47 |
合计 | 120,735,438.82 | 93,308,350.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206,710.40 | 2,670,839.85 |
合计 | 3,206,710.40 | 2,670,839.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595,236.04 | 54,224,025.15 | 82,631,016.37 | 7,188,244.8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0,849.96 | 5,563,995.46 | 5,585,866.99 | 188,978.43 |
三、辞退福利 | 0.00 | 279,981.01 | 279,981.01 | 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5,806,086.00 | 60,068,001.62 | 88,496,864.37 | 7,377,223.2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255,804.49 | 49,054,039.82 | 77,417,123.88 | 6,892,720.43 |
二、职工福利费 | 0.00 | 968,242.52 | 968,242.52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95,015.80 | 2,389,827.63 | 2,411,534.82 | 73,308.6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0,717.12 | 2,215,646.39 | 2,237,987.61 | 68,375.90 |
工伤保险费 | 1,233.82 | 90,937.77 | 90,776.75 | 1,394.84 |
生育保险费 | 3,064.86 | 83,243.47 | 82,770.46 | 3,537.87 |
四、住房公积金 | 14,612.00 | 1,642,036.00 | 1,639,557.50 | 17,090.5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9,803.75 | 169,879.18 | 194,557.65 | 205,125.2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5,595,236.04 | 54,224,025.15 | 82,631,016.37 | 7,188,244.8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7,473.12 | 5,442,519.08 | 5,464,461.11 | 185,531.09 |
2、失业保险费 | 3,376.84 | 121,476.38 | 121,405.88 | 3,447.3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10,849.96 | 5,563,995.46 | 5,585,866.99 | 188,978.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82,672.44 | 2,128,072.66 |
消费税 | - | |
营业税 | - | |
企业所得税 | 1,710,112.91 | 1,236,019.65 |
个人所得税 | 3,739,490.52 | 4,506,442.3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100.68 | 83,267.32 |
教育费附加 | 20,668.66 | 36,449.85 |
地方教育附加 | 13,779.10 | 24,299.87 |
印花税 | 159,141.76 | 168,990.82 |
合计 | 6,872,966.07 | 8,183,542.4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13,904,535.42 | 6,536,811.08 |
合计 | 13,904,535.42 | 6,536,811.0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603,450.00 | 4,067,975.20 |
应付差旅费及其他 | 552,756.40 | 574,498.51 |
报关服务费及报关增值税 | ||
应付代垫款 | 9,859,001.87 | 518,857.33 |
应付开发及检测费 | 42,352.83 | 555,680.08 |
应付货物、服务费用 | 557,499.11 | 419,799.96 |
应付房租及物业水电 | 289,475.21 | 400,000.00 |
合计 | 13,904,535.42 | 6,536,811.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明磊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货款保证金 |
合计 | 2,6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71,520.92 | 6,791,796.18 |
合计 | 7,671,520.92 | 6,791,796.1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16,872.40 | 347,209.19 |
合计 | 416,872.40 | 347,209.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0,306,701.11 | 12,259,510.6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08,256.08 | 473,080.70 |
合计 | 9,798,445.03 | 11,786,429.9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43,488.53 | 0.00 | 184,389.48 | 559,099.05 | |
合计 | 743,488.53 | 0.00 | 184,389.48 | 559,099.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 新增 补助 金额 |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相关/与 收益相 关 |
重 2019N039 电动汽车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 器主控芯片及驱动关 键技术研发项目 | 743,488.53 | 0.00 | 0.00 | 184,389.48 | 0.00 | 559,099.05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43,488.53 | 0.00 | 0.00 | 184,389.48 | 0.00 | 559,099.05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365,000.00 | 400,36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80,781,672.06 | 1,780,781,672.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81,199,928.91 | 472,134.70 | 81,672,063.61 | |
合计 | 1,861,981,600.97 | 472,134.70 | 1,862,453,735.6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4,351.82 | 995,947.85 | 995,947.85 | 2,250,299.6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4,351.82 | 995,947.85 | 995,947.85 | 2,250,299.6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54,351.82 | 995,947.85 | 995,947.85 | 2,250,299.6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5,039,396.37 | 75,039,396.3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5,039,396.37 | 75,039,396.3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9,361,096.72 | 790,183,760.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49,361,096.72 | 790,183,760.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540,258.97 | 59,177,336.4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0,164,25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95,737,105.69 | 849,361,096.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6,120,015.84 | 230,502,393.55 | 414,054,885.39 | 221,089,054.92 |
其他业务 | 2,092,005.94 | 89,394.48 | 327,736.94 | 89,394.48 |
合计 | 288,212,021.78 | 230,591,788.03 | 414,382,622.33 | 221,178,449.40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87,891,970.83 | 230,591,788.03 | 414,144,279.87 | 221,178,449.4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消费电子芯片 | 112,359,789.90 |
小家电控制芯片 | 122,598,474.38 |
工业芯片 | 42,454,948.89 |
汽车芯片 | 6,495,292.40 |
大家电控制芯片 | 2,211,510.27 |
其他 | 1,771,954.99 |
小计 | 287,891,970.8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87,891,970.8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87,802,576.3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89,394.48 |
小计 | 287,891,970.8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87,891,970.8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2,633.70 | 1,411,470.57 |
教育费附加 | 100,356.67 | 604,915.9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6,904.43 | 403,277.3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061.60 | 8,061.60 |
土地使用税 | 32,276.94 | 32,276.9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00,635.54 | 366,359.20 |
合计 | 740,868.88 | 2,826,361.4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31,563.41 | 6,576,128.04 |
业务招待费 | 177,884.26 | 293,813.90 |
差旅费 | 225,980.94 | 61,276.63 |
业务宣传费 | 164,642.86 | 296,995.02 |
办公费 | 59,748.07 | 315,175.29 |
车辆使用费 | 144,782.87 | |
折旧及摊销 | 460,866.30 | |
房租及物业水电 | 203,115.24 | |
装修装饰费 | 116,487.58 | |
其他 | 576,421.65 | 211,238.23 |
合计 | 7,861,493.19 | 7,754,627.1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61,410.27 | 6,106,821.46 |
办公费 | 262,399.35 | 1,053,396.76 |
差旅费 | 218,108.40 | 35,620.96 |
房租及物业费 | 1,294,945.26 | 3,724,288.13 |
业务招待费 | 123,217.94 | 352,530.94 |
折旧及摊销 | 1,053,667.59 | 163,304.95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1,807,866.09 | 1,343,149.71 |
其他 | 708,654.52 | 490,799.61 |
合计 | 12,830,269.43 | 13,269,912.5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973,538.08 | 35,726,606.61 |
折旧与摊销 | 2,684,910.72 | 2,038,659.31 |
技术开发费 | 1,255,510.92 | |
光罩费及 IP 费 | 329,271.10 | 1,967,707.14 |
检测及服务费 | 2,159,598.57 | 2,421,303.20 |
房租及物业费 | 2,779,547.76 | 2,229,895.37 |
材料及设备费 | 2,266,845.82 | 3,127,074.61 |
其他 | 1,862,276.46 | 1,093,894.78 |
合计 | 55,311,499.42 | 48,605,141.0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75,107.00 | 4,277.78 |
减:利息收入 | 10,560,509.48 | 938,637.58 |
汇兑损益 | 2,830,405.39 | 152,240.01 |
手续费及其他 | 122,960.75 | 275,742.89 |
合计 | -7,232,036.34 | -506,376.9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4,389.48 | 1,383,612.8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98,040.58 | 3,257,550.14 |
其他 | 91,324.67 | 164,117.21 |
合计 | 3,073,754.73 | 4,805,280.1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714,043.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13,845.30 | 1,624,344.3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大额存单 | 5,622,662.39 | |
合计 | 17,336,507.69 | 4,338,388.1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117,022.10 | -83,456,229.1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696,831.38 | -1,485,561.65 |
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3,420,190.72 | -81,970,667.5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6,117,022.10 | -83,456,229.17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6,666.91 | 7,205.0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43,811.68 | -4,863,939.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90,188.21 | -326,149.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80,290.38 | -5,182,883.5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325,963.67 | -2,548,340.7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325,963.67 | -2,548,340.7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终止确认租赁,提前退租 | 6,242.94 | 0.00 |
合计 | 6,242.94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款项及品质扣款及其他 | 32,996.33 | 47,460.78 | |
合计 | 32,996.33 | 47,460.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43.59 | 40,645.1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43.59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金 | 3,788.8 | ||
滞纳金及其他 | 1,551.51 | 3.84 | |
合计 | 6,083.90 | 40,649.0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66,039.37 | 3,639,458.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83,392.57 | -9,032,381.86 |
合计 | -1,817,353.20 | -5,392,923.4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722,905.7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72,290.5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86,913.4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348.9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2,149.2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103,818.03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51,410.54 |
所得税费用 | -1,817,353.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213,194.71 | 937,913.41 |
政府补助及其他 | 5,204,683.53 | 8,252,329.82 |
房屋出租及销售废品收入 | 130,040.00 | 0.00 |
押金保证金 | 62,473.33 | 110,833.27 |
合计 | 11,610,391.57 | 9,301,076.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付现支出 | 12,492,440.74 | 15,187,928.35 |
往来款 | 3,874,341.65 | 292,034.30 |
押金保证金 | 1,429,196.88 | 766,438.30 |
手续费及其他 | 110,385.08 | 35,981.74 |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 1,286.74 | 0.00 |
合计 | 17,907,651.09 | 16,282,382.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1,278,000,000.00 | 670,000,000.00 |
合计 | 1,278,000,000.00 | 67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大额存单支付利息 | 1,905,777.77 | 0.00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1,645,200,000.00 | 490,000,000.00 |
合计 | 1,647,105,777.77 | 49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 | 5,711,793.43 | 392,034.30 |
合计 | 5,711,793.43 | 392,034.3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540,258.97 | 44,610,457.8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325963.67 | 7,731,224.25 |
信用减值损失 | -2,380,290.38 | 2,781,457.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12,443.95 | 1,214,686.2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553,055.98 | 5,115,900.72 |
无形资产摊销 | 944,739.9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92,313.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2.9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8.6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117,022.10 | -83,456,229.1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05,512.39 | -934,359.8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36,507.69 | -4,338,388.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25411.65 | -642,020.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2,019.08 | -8,192,217.4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534,967.35 | -97,455,266.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82,809.35 | -114,066,142.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377,834.30 | 17,799,320.36 |
其他 | 472,134.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407,883.27 | -229,831,576.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9,466,540.18 | 237,473,427.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62,308,336.64 | 318,700,505.1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2,841,796.46 | -81,227,077.6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9,466,540.18 | 1,062,308,336.6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9,466,540.18 | 790,509,322.9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71,799,013.7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9,466,540.18 | 1,062,308,336.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20,729,776.56 |
其中:美元 | 2,786,783.64 | 7.2258 | 20,136,741.23 |
欧元 | |||
新加坡币 | 80,074.93 | 5.3442 | 427,936.44 |
港币 | 179,069.93 | 0.92198 | 165,098.8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香港中微主要经营地为中国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之子公司新加坡中微主要经营地为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技术攻关联合支持计划项目 | 1,620,000.00 | 其他收益 | 1,620,000.00 |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企业稳岗补贴和其他 | 453,754.73 | 其他收益 | 453,754.73 |
合计 | 3,073,754.73 | 3,073,754.7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中微半导体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于 2023 年7月20日已完成工商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技术开发;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芯联发电子有限公司 | 四川遂宁 | 四川遂宁 | 制造 | 100.00 | 收购 | |
中山市联发微电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微芯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SHENZHEN CHINA MICRO SEMICON CO.,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市芯联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SINGAPORE CHANGI TECHNOLOGY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微沪芯(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中微渝芯(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
4、五(一)5、五(一)7、十五(一)1及十五(一)2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0.47%(2022年12月31日:47.9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五)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3,357,538.56 | 849,123,414.95 | 1,122,480,953.5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3,357,538.56 | 849,123,414.95 | 1,122,480,953.5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理财产品 | 849,123,414.95 | 849,123,414.95 | ||
(4)上市公司股票 | 273,357,538.56 | 273,357,538.56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9,601,662.23 | 9,601,662.23 | ||
1.应收票据 | 9,601,662.23 | 9,601,662.2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73,357,538.56 | 858,725,077.18 | 1,132,082,615.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以上海交易所在本年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场价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理财产品在计量日的利率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因此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公允价值按照成本代表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市普芯特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于2023年3月末终止。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258,926.48 | 1,515,900.31 | ||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7,500.19 | 288,810.58 |
【注】由于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结束于2023年3月,本金额为2023年1至3月的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芯片 | 792,684.69 | 3,764,643.07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代采晶圆 | 0.00 | 761,932.86 |
【注】由于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结束于2023年3月,本金额为2023年1至3月的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重庆中科芯亿达 电子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4,697.24 | 89,394.48 |
【注】由于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结束于2023年3月,本金额为2023年1至3月的发生额。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7.84 | 318.8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 | 3,069,444.95 | 61,388.90 | 1,745,141.59 | 34,902.83 |
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0.00 | 253,038.25 |
应付账款 |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355.96 | 68,475.9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8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4.55元/股,合同剩余年限 3 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以 2023 年 6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 24.55 元/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 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预计未来可行权人员及行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72,134.7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72,134.7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消费电子芯片、小家电控制芯片、大家电控制芯片、工业控制芯片、车用控制芯片等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个月 | 46,302,626.63 |
3-6个月 | 6,272,982.08 |
6-12个月 | 236,054.58 |
1年以内小计 | 52,811,663.29 |
1至2年 | 46,227.00 |
2至3年 | 9,932.8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80.5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2,868,403.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868,403.60 | 100.00 | 961,601.94 | 1.82 | 51,906,801.66 | 43,131,023.48 | 100.00 | 1,039,621.93 | 2.41 | 42,091,401.55 |
合计 | 52,868,403.60 | 100.00 | 961,601.94 | 1.82 | 51,906,801.66 | 43,131,023.48 | 100.00 | 1,039,621.93 | 2.41 | 42,091,401.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3 个月 | 46,302,626.63 | 618,534.16 | 2.00 |
3-6 个月 | 6,272,982.08 | 250,919.28 | 4.00 |
6-12 个月 | 236,054.58 | 35,408.19 | 15.00 |
1 年以上 | 56,740.31 | 56,740.31 | 100.00 |
合计 | 52,868,403.60 | 961,601.94 | 1.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9,621.93 | 78,019.99 | 961,601.94 | |||
合计 | 1,039,621.93 | 78,019.99 | 961,601.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5,641,314.19 | 10.67 | 164,426.24 |
客户二 | 3,207,614.02 | 6.07 | 64,152.28 |
客户三 | 2,556,878.70 | 4.84 | 69,397.74 |
客户四 | 1,926,622.99 | 3.64 | 55,312.36 |
客户五 | 1,821,643.37 | 3.45 | 36,432.87 |
合计 | 15,154,073.27 | 28.66 | 389,721.4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35,418,280.30 | 288,311,286.04 |
合计 | 435,418,280.30 | 288,311,286.04 |
注:上述金额为期末账面价值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个月(含,下同) | 7,574,057.86 |
3-6个月 | 193,649,959.43 |
6-12个月 | 232,357,981.70 |
1年以内小计 | 433,581,998.99 |
1至2年 | 3,167,805.37 |
2至3年 | 351,285.74 |
3年以上 |
3至4年 | 0.00 |
4至5年 | 51,919.44 |
5年以上 | 50,000.00 |
合计 | 437,203,009.5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434,384,618.12 | 286,609,905.70 |
押金保证金 | 2,772,976.23 | 2,691,301.85 |
其他 | 45,415.19 | 5,691.48 |
合计 | 437,203,009.54 | 289,306,899.0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43,260.33 | 852,352.66 | 995,612.9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9,116.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32,376.58 | 852,352.66 | 1,784,729.2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5,612.99 | 789,116.25 | 1,784,729.24 | |||
合计 | 995,612.99 | 789,116.25 | 1,784,729.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4,323,812.42 | 90天以内 | 98.16 | 0 |
193,564,900.00 | 91-180天 | ||||
231,295,905.70 | 181天-1年 | ||||
中微渝芯(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3,200,000.00 | 90天以内 | 1.19 | 0 |
2,000,000.00 | 2-3年 | ||||
深圳市前海景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98,079.98 | 1年以上-2年 | 0.25 | 1,098,079.98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30,000.00 | 181天-1年 | 0.21 | 139,500.00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7,600.00 | 2-3年 | 0.04 | 157,600.00 |
合计 | / | 436,570,298.10 | / | 99.85 | 1,395,179.98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6,731,236.57 | 136,731,236.57 | 137,498,262.78 | 137,498,262.7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6,731,236.57 | 136,731,236.57 | 137,498,262.78 | 137,498,262.7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山联发微 | 13,149,435.02 | 7,046.91 | 13,156,481.93 | |||
四川中微芯成 | 100,000,000.00 | 101,003.28 | 100,101,003.28 | |||
北京中微芯成 | 2,000,001.00 | 34,059.50 | 2,034,060.50 | |||
四川芯联发 | 10,750,792.83 | 1,174.44 | 10,751,967.27 | |||
香港中微 | 4,598,033.93 | 16,506.22 | 4,614,540.15 | |||
佛山中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00 | |||
中微渝芯 | 4,000,000.00 | 54,979.30 | 4,054,979.30 | |||
中微沪芯 | 2,000,000.00 | 18,204.14 | 2,018,204.14 | |||
合计 | 137,498,262.78 | 232,973.79 | 1,000,000.00 | 136,731,236.5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74,551,420.67 | 251,909,605.64 | 318,098,484.34 | 222,536,832.76 |
其他业务 | 2,463,661.59 | 767,118.00 | 784,648.28 | 761,373.94 |
合计 | 277,015,082.26 | 252,676,723.64 | 318,883,132.62 | 223,298,206.70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77,001,099.96 | 252,676,723.64 | 318,859,858.28 | 223,298,206.7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消费电子芯片 | 115,223,698.73 |
小家电控制芯片 | 115,745,065.61 |
工业芯片 | 36,342,902.41 |
汽车芯片 | 5,342,046.26 |
大家电控制芯片 | 1,897,707.66 |
其他 | 2,449,679.29 |
小计 | 277,001,099.9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77,001,099.9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76,233,981.1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67,118.78 |
小计 | 277,001,099.96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77,001,099.9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36,224.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39,823.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799,878.1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大额存单 | 3,497,844.79 | |
合计 | 11,761,498.27 | 3,839,823.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8.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 2,982,430.06 |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033,339.07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420,190.7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56.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1,324.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21,862.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2,432,21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83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0 | -0.04 | -0.0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YANG YO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