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82,835.21元,母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8,393,570.1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913,652.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4,479,062.5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经审计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00,000.0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