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
2023年8月9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2年11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05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6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债券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324.85亿元(2023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0.4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0.6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02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53.12万元、274,792.94万元和71,399.91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特殊权利条款
(1)赎回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
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回售选择权条款: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50%至4.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8月18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8月18日(T-1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3、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本集团、公司、发行人、中泰化学 | 指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发行公告 | 指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发行文件 | 指 | 指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五矿证券 | 指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发行主体: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代码为“148437.SZ”,简称为“23新化K1”。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拟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2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有效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
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2023年8月17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更名公告 |
T-1日(2023年8月18日) | 网下询价(簿记)确定票面利率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
T日(2023年8月21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
T+1日(2023年8月22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至
4.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3年
月
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
月
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万元(含
万元),并为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3年8月18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755-22660285,0755-23987732;
咨询电话:0755-23375687,0755-23375684;
邮箱:bujijiandang@wkzq.com.cn。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3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3年8月21日(T日)-2023年8月22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8月1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8月22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简称”和“23新化K1认购资金”字样。若专业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3年8月22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账户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1729200116690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170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3年8月22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江军
董事会秘书:张玲
联系人:秦德武
电话:0991-3928817
传真:0991-8772646
邮政编码:830026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法定代表人:郑宇
项目主办人:王俊、邵泽平
电话:0755-23375513
传真:0755-83214178
邮政编码:518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
附件一: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 |||||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有效印章(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姓名 | 邮箱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申购信息 | 2+2+1年,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3.50%-4.50%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获配总量不超本期最终发行量的比例(如有)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 |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有效印章(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23年8月18日14:00-17:00之间连同:1、除公章外,加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需提供相应授权书,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盖章文件传真或邮件方式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755-22660285,0755-23987732;备用邮箱:bujijiandang@wkzq.com.cn;咨询电话:0755-23375687,0755-23375684。*专业投资者通过以上传真号码或邮箱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专业投资者传真或发送邮件后,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 |||||
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否()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如是,请说明:_______。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1.()否;2.()是,且报价公允程序合规;3.是,报价和程序存在其他情况,请说明:_______。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否()是6、申购人确认:()否()是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8、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9、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11、申购人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申购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13、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单位盖章: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签章: |
2023年【】月【】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五矿证券处,但应被视为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2+2+1);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3、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的整数倍;
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例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5.0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5.60% | 1,000 |
5.70% | 3,000 |
5.80% | 5,000 |
合计 | 9,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5.60%,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60%,但低于5.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70%,但低于5.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9,000万元。
6、专业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或邮箱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专业投资者传真或发送邮件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传真:0755-22660285,0755-23987732。备用邮箱:bujijiandang@wkzq.com.cn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五、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八、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