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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罡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7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650,000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1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909,743.4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1,262,256.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近日,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于2023年7月3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协议基础上变更原协议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补充协议。

一、将原协议中第一条中“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变更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置换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支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须经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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