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龙电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世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