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7日以电话、邮件、微信形式送达,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6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