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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公司代码:688711 公司简称:宏微科技转债代码:118040 转债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宏微科技68871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丁子文戴超原
电话0519-851660880519-8516608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18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18号
电子信箱xxpl@macmicst.comxxpl@macmics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99,529,736.571,688,986,350.171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4,988,832.53965,686,490.887.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64,417,819.31332,789,969.1212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18,536.5632,242,711.139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388,048.4326,399,195.90121.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033,559.30-38,465,632.4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83.61增加2.6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220.212693.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960.212692.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606.98减少0.3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3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限售股份数量数量
赵善麒境内自然人17.7926,987,88426,987,88426,987,8840
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857,352,963000
康路境内自然人4.316,533,668000
李福华境内自然人4.306,514,951000
丁子文境内自然人3.745,671,688000
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124,727,250000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24,578,894000
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473,740,627000
徐连平境内自然人2.363,585,428000
深圳永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冠新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3,0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和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性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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