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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一、现金管理受托方:可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

二、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及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同时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外,原审议

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现金管理的额度以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9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公司拟将授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一、调整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可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一致同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至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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