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8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号文)核准,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24,8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3.76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732,524,993.91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474,999.85元)。并于2020年4月16日缴存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201012101192391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中介费、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224.81元,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731,024,76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A109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0年度,“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080.1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10,303.20万元及账户孳息(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212.57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18.57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7,500.00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1.82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300.00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4.16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200.00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3,015.60元(含历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4,127,917.7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存放余额注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 8110201012101192391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 2,723,015.60 |
注:含历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4,127,917.75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4.16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200.00万元(当年累计发生额)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等额置换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83号《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已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完成置换。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2021年1月1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17,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1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剩余人民币9,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2021年4月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2021年8月1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3,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2021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2021年11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8)。
4、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0)。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5,000.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2)。
2022年1月2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人民币6,8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2022年2月17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至此,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4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2022年7月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7、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2022年8月22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8、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10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9、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115)。
2022年1月29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10、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5)。
2022年11月4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7,8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5)。
2023年1月18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7,500万元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2023年2月3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至此,公司董事会2022年2月9日决议提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2023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12、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22)。
2023年2月15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13、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4、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65)。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5、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6、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17、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8,7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对外投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52,212.5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含账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17日销户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446.30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首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原项目原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原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原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12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2022年4月。
2、再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2年3月末,原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55.35%。原项目的建设进展较原计划明显延迟,其主要原因系全球光模块市场对技术路线、产品规格及单位价格的需求持续更新演化,公司需要不断因应外部变化调整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如产地搬迁(本土与海外)、产能改造(数通与电信)、技术选型(传统方案与硅光方案)等,暂无法确定后续项目建设所需投入的全部关键设备。因此,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的建设期继续延长24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24年4月。
3、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000.00 | 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4.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595.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上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否 | 64,696.80 | 64,696.80 | 64,696.80 | 204.16 | 36,287.31 | -28,409.49 | 56.09 | 2024年4月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303.20 | 10,303.20 | 10,303.20 | - | 10,303.2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 | - | - | 5.22 | 5.2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204.16 | 46,595.73 | -28,404.2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首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原项目原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原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保证原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12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2022年4月。 2、再次延期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2年3月末,原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55.35%。原项目的建设进展较原计划明显延迟,其主要原因系全球光模块市场对技术路线、产品规格及单位价格的需求持续更新演化,公司需要不断因应外部变化调整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如产地搬迁(本土与海外)、产能改造(数通与电信)、技术选型(传统方案与硅光方案)等,暂无法确定后续项目建设所需投入的全部关键设备。因此,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的建设期继续延长24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24年4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446.30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 截至2023年6月30日,原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等额置换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83号《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02.61万元已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完成置换。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8,700.00万元。详见“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对外投资。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孳息)人民币52,212.5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含账户孳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2月17日销户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上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剑桥科技光电子 产业化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 | 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 | 64,057.58 | 64,057.58 | 204.16 | 36,287.31 | 56.09 | 2026年1月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4,057.58 | 64,057.58 | 204.16 | 36,287.31 | — | — | 不适用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根据“高速光模块及5G无线通信网络光模块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建设情况及下游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446.30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剑桥科技光电子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原项目变更为新项目的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注:新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2024年1月,计划建设期2年,第3年开始投产并产生收益,预计项目第4年实现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