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思瑜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详见《金龙汽车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编号:临2023-04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苏州金龙申请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由10亿元调整至13亿元,增加3亿元的申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子公司增加为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3-04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补充预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2023年增加关联交易额15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补充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临2023-049)。本议案涉及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业、谢思瑜、陈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50)。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